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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杨士奇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身处松江汤鼎府邸一雅致静谧院落中的刘济喜有些坐立不安,原因无他,他身旁一个衣着朴素的青年男子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

    更准确的说是盯着他手中的那幅字。

    这可是太子太师宋濂亲手所书并加盖私印的墨宝,是昨日刘济喜打败一众学子后,书院先生给的奖励。

    上书“水激石鸣”四个大字。刘济喜认为十分适合自己父亲,想要拿回去孝敬他。

    这句话句出自《战国策·齐策》的典故,“水激石则鸣,人激志则宏”。

    意思是像水激打石头一样,只要是通过恶劣环境或者艰难困苦的反抗,都会激发起一个人强大的斗志和毅力,从而使其变得坚强无比、志向高远。

    “杨大哥!你别这么看我,我不会让给你的!”刘济喜将卷轴又向怀里塞了塞,高声道。

    “哎,我知道你要拿回去孝敬刘大夫,只是…罢了……君子不夺人所好!君子不夺夺人所好!”

    杨大哥止住话头,双手一起发力拍打自己脸颊。

    只是他感觉从小丧父,孤贫而勤学的自己更适合这幅字。

    杨大哥,本名杨士奇,本是吉安府泰和县人,但后来父亲早亡的他与母亲一起流落到上海县定居。

    他可谓是勤工俭学,一边读书,一边凭借学识从县衙谋了个清闲小吏的工作,工作就是每日守着码头看人来人往,薪酬虽少,但胜在清闲,可以有大把的时间带薪读书。

    终于在洪武十九年,也就是刘济喜考上秀才的前一年,也成功考上秀才,今年一同前来参加乡试。

    刘济喜与他结识除了因为是同乡外,还因为他说与自己父亲缘分不浅。

    当初刘长风出海归来登陆的码头就是他的管辖范围,后来那个倭寇亲王也是他押送到衙门的,以至于后来引起一连串的事情。

    刘济喜初次独自离家,心中既忐忑,正是需要疏导的时候,杨士奇又是个自来熟的话痨,再加上同乡的天然滤镜。

    两个人就这么慢慢熟悉起来。

    刘济喜与杨士奇两人坐书房内,窗外是松江府独有的江南景致,细雨绵绵,为这即将到来的乡试增添了几分不安与期待。

    “杨大哥,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考试了,你说咱们究竟能有几分胜算?”刘济喜轻轻摩挲着手中的卷轴,眼神中既有坚定也有几分不确定。

    他虽天资聪颖,但面对即将到来的大考,心中难免生出几分忐忑。

    明朝的科举制度分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大阶层,通过后分别获得秀才、举人、贡士、进士的称呼,进士的前三甲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也是他们的最高追求。

    此时他们要参加的乡试,又称“秋闱”,每三年举行一次,又称“秋闱”,集聚一府之地的所有优秀人才,想要脱颖而出何其艰难!

    更别提聚集全国顶尖人物的会试、殿试了,那真是顶尖尖的人物才能涉及到的领域。

    杨士奇闻言,微微一笑,那笑容中透露出几分豁达与自信:“济喜,你我皆是寒窗苦读之人,论学识,你我皆不弱于人。乡试虽难,但难不倒有心人。只要我们发挥正常,定能脱颖而出。”

    刘济喜闻言点了点头,道:“杨大哥说得对,我们既已踏上这条路,便应全力以赴,不留遗憾。只是我时常会想,咱们苦读多年,要是不能中举又该如何?”

    杨士奇沉吟片刻,目光变得深邃起来:“未来之事,谁又能全然预料?但我想,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应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若是我能中举,我希望能入朝为官,为百姓做些实事,不负所学。当然,若是未能如愿,我也会继续深研学问,教书育人,为天下培养更多的栋梁之才。”

    刘济喜闻言,心中暗自佩服杨士奇的胸襟与志向。

    “听杨大哥这么说,感觉我自己比你差了好多!我本来没什么想法,只是听我爹的话,盼着我有能力了能多为他分担一些。”

    刘济喜参加科举的目的并不想杨士奇那么单纯,搏个出身前程是一方面,更多的是想凭借官员身份的天然优势帮助父亲将真理号中各种科技的作用最大的发挥出来。

    别小看这个官职,刘长风这么多年不敢显山露水的最大原因就在此,他害怕被权贵盯上会有性命之忧,就像年少时汤和对自己那样,想杀就杀,根本无所谓。

    “济喜是个孝顺的孩子,刘大夫知道了一定很欣慰。”杨士奇羡慕道。

    刘济喜嘴里念叨最多的就是他爹,所以杨士奇很羡慕他能与自己父亲这么融洽的相处。

    刘济喜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继续说道。

    “可经历了霍乱疫情之后我发现,自己以前想的还是太少了,只想到我们小家,而大明还有千千万万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在受难。再想到我爹常常挂在嘴边的济世为民,我就决定要是考上,就将我爹的医术发扬光大,让更多人受益。要是没中,我就随着我爹游历四方,悬壶济世,也未尝不是一件美事。”

    “咱们共勉!”

    “共勉!”

    两人相视一笑,那份对未来的憧憬与期待在彼此的眼神中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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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家院子房后的空地上,刘长风正穿着浅色无袖汗衫劳作。

    自从从真理号上得到红薯的种子,并得知其惊人的产量和广泛的适应性后,刘长风便和刘济喜开始尝试种植。

    他深知,在这个时代,粮食的短缺是无数家庭面临的难题,杂交水稻技术难以攻克,而红薯的出现,或许能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刘济喜走后,刘长风就接管了红薯地的培育工作,翻土、除草、浇水,对照资料图文仔细观察红薯苗的生长情况。

    红薯是去年八月前后种下的,现在也快到能收获的季节了。刘长风曾偷偷挖出过一根红薯苗,那一个个巴掌长的红薯沉的压手的,所以他对成熟后的红薯充满期待。

    夏季的天气热的土地似乎都有些冒烟。

    刘长风早已流了不知道多少汗水,就连长裤都已经被打湿了半截。

    他汗衫半敞,露出前胸,左胸口偏向肩胛的箭伤隐约可见。汗水已经将宽阔臂膀浸透,肌肉线条显得更加分明。

    要是不看他斑白的两鬓与胡须,很难想象这是一已经将近四十岁的身体。

    刘长风扶着腰慢慢起身,长时间的劳作他这老腰有些酸胀,抬头看去,正好对上胡桃儿有些心虚的目光。

    她提着木桶拿着茶壶从院墙转角处现身,笑容灿烂。

    “风叔,您先喝口水歇歇吧,天气太热了。”

    胡桃儿边说边将茶壶递到刘长风手中。刘长风笑着接过,对着壶嘴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顿觉浑身舒畅,疲惫也消减了几分。

    “小桃,你来的正好,帮我给这片红薯苗好好浇浇水。”

    刘长风说着,指了指眼前那片绿油油的红薯田,红薯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翠绿的叶子在阳光下闪耀着光泽。

    胡桃儿就住在家中,父子俩时不时就要在房后忙活一番的事情根本瞒不住她。

    所幸随着相处日久,刘长风也看出胡桃儿是个守本分、易知足的姑娘,就开始拉着她一起帮忙。

    胡桃儿点点头,拿起一旁的水瓢,开始细致地给每一株红薯苗浇水。

    她吃过一次地里叫做红薯的食物,听刘长风说是他从海外得到的一种作物,因为感觉它味道不错,所以带了一些回来自己种种看。

    胡桃儿虽然还不知道红薯的超高产量,但也觉得它味道甜甜的很是不错,再加上刘长风看重,她也就跟着多了几分重视。

    刘长风则在一旁检查着每一株红薯苗的生长情况,不时地拔除杂草

    两人一边劳作一边闲聊,夕阳的余晖洒在身上,为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