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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镜湖有浮尸

    襄阳,元末明初,镜湖。

    这个镜湖,是塘又是湖,比湖小,比堰大。

    该湖和襄阳城防御体系浑然一体。元军久攻襄阳不破,因城池固若金汤,守城军民同仇敌忾,元军大败,耗时良久,无计可施。

    有一天,涂老汉牵牛到湖边让牛喝水,发现一条大黑鱼漂浮在湖口,他捡起石头往那黑鱼旁一扔,看是死是活,如果是活的就会逃跑,说不定在水草里产子,如果是死的,就不跑,他这样想着,“咕咚”一声,那不是鱼,竟然一起一伏一个男人的模糊面部显现无疑,哎呀妈呀!他吓得魂飞魄散,腿肚子直打哆嗦,他杵着竹棍,下端开裂,直接找地保老刘。

    老刘一听,慌了,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出了人命案子,自己难辞其咎,赶紧去看。

    他看到湖口的确有一具浮尸,男的,女的浮尸都是面朝下。这下子怎么办?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呢?

    老刘立马去找当地著名的讼案代言人卜慧书。

    卜慧书作为代言人二十余年,从未输过官司,找他准没错。

    “地保,何事慌张?”卜慧书问。

    “倒霉倒霉,我的地界发现浮尸。”

    “在哪里?”

    “镜湖口。”

    “没错,镜湖口属于你老人家管。”

    “这可怎么办?如何是好?”

    “怎么办?报官啊!”卜慧书说。

    “这呈文如何草拟?”地保问,“还望卜先生指点迷津,代写呈文。”

    “需要白银一千两。”

    “一份呈文,索要一千?太贵,太贵!我一年的俸禄也没这么多。”

    “那随便。你自己看吧!”

    地保舍不得出这么多钱,再说也没有,从哪里搞钱呢?不交钱,这人命官司,可是大事,死人可不是小事,不管怎么死的,花钱免不了,消财免灾,必须要花,看能不能通融,想到这里,地保问:“没那么多钱,卜先生做做好事,地方一直安宁无事,越怕事越来事,我呢,给二百两,帮我写怎么样?”

    “一纸呈文,看起来轻飘飘,可值钱了。你给八百两,等于外科手术可以做,内科就不管了。你自己想好,我按照八百两的呈文来写,写好后,你拿去报官怎么样?至于内科出问题与否,我管不了了。”卜慧书说。

    “好吧,我出二百两银子,请先生写吧。”

    “好,稍等片刻,马上就好。”卜慧书说着,旁边有书童助手,研墨铺纸,润笔抬手,一挥而就,然后搁下毛笔,交给地保一幅呈文,上面写着:“襄阳镜湖口,发现一具男浮尸。”

    地保接过呈文,在怀里掏了半天,才掏出来一些邹巴巴的银票,数了二百两,抖抖索索地交给卜慧书。如获至宝地回到家里。

    回到家里,地保横竖心里总不踏实,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男尸还在水里漂着,来来往往的人看了,议论纷纷,在周围指指点点。地保心想,一不做二不休,这男尸死因不明,如果上头怪罪下来,这个损失就大了,为了自己的安全,必须要舍得孩子打着狼。

    他想办法借了八百两银子,然后再次登门找卜慧书代言人。

    “要说找讼师,就找大讼师,还是卜讼师最有名。我又东凑西借了银子,来孝敬卜讼师,请重写呈文,让我放心,要知道,远近闻名的讼师,不会见死不救的。命案发生在此,实在无法回避,还请讼师笔下留情,笔下生辉,笔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点小意思请卜讼师收下。”地保说,十分不情愿地拿出银票,他早就准备好了,只是在掏银票的时候,手不怎么听话了。

    卜慧书有些迫不及待,他理解了难处,就没催促,他已经成竹在胸。该来的一定会来,不必着急。

    等地保完全恢复了正常,他将银票悉数交给了卜慧书,然后收回了手,恭恭敬敬地站立一旁。

    卜慧书拿了银票收好,冷冷地问:“呈文呢?”

    地保拿出刚才写的呈文,交给了卜慧书。

    卜慧书展开呈文,拿起放在砚台旁边笔架上的一支毛笔,蘸了点墨水,在砚台边上转着毛笔杆,挡下毛笔字多余的墨水,在呈文上划了一笔,就是在镜湖口中的口的中间拉下一竖,口变成了中,然后将呈文交还给地保,说:“成了,拿去报官吧,保证没事了。要知道,我是不会输。”

    地保一看呈文,和刚才的呈文没有特别多的差别,只是多了一竖。心想,这一竖就是八百两银子啊!看来,要想赚钱就得懂写字。这个卜慧书肯定深谙此道,要不然就不会远近闻名了。

    地保将信将疑接过呈文。将呈文迅速报官。呈文写的在镜湖中发现一具男浮尸,县衙接到呈文,迅速赶赴现场,经过勘查验尸,发现身上完好无损,并无致命外伤,并非他杀,极有可能是失足落水死亡。于是结合呈文,县衙又告示当地百姓认领尸体,死者家属得知消息前来认领尸体,拉回家安葬了事。

    该案县衙不予立案。家属见事已至此,只有善罢甘休。别无他法。本来想找地保索赔,无奈县衙已经结案不理,算是让地保逃过一劫。

    地保暗自惊叹,这卜慧书讼师,真的太牛叉,一竖就是八百两白银。坐地起价,不还价,赚钱这么容易,看来还是要多写字,一字千金不是梦。

    卜慧书轻松赚取一千两白银,这是小菜一碟。

    以前是落魄书生,屡试不第,流落江湖,成为讼师,替人申冤,打抱不平。名声远播,名气越来越大,就像中医,名声越响亮,生意越好做。

    他遭受白眼太多,看透人间,被人嫌弃,如丧家狗,处处遭人驱赶,吃上顿操心下顿,日子过得清苦,落魄书生,不知出路在何方。

    年龄见长,不见媒婆登门,没人提亲,家里没有钱,草房一间,遭遇一场大火,还在人没事,房屋只剩断壁残垣,无处栖身,只有住在破庙,说起来是读书之人,也没考个功名,甚是凄惨。

    破庙以前拜的是龙王,当地大旱,百姓修了这座庙,求龙王降雨。结果,花了不少钱,修好一座庙,龙王没降雨,不显灵,香火也就渐渐少了,庙宇也就荒废,年久失修,还好修建龙王庙的时候,工匠们都敬畏龙王,一丝不苟,做得认真,庙宇结实耐用,用的材料都是上等的货,龙王庙不怕风雨,结果庙屹立五百年不倒,倒是屋顶有些破损,墙壁长了青苔,石阶缝隙也有野草野花。

    卜慧书住在破庙,以在集市上卖书画为生,擅长写对联,写福字,越到过年,生意也就越好。

    没有大钱进账,小钱也有得赚。混个温饱不成问题,暂时可以果腹。平时生意冷清,也顺带教几个学生认字,学生父母送点吃的当做学费,也能过日子。只是住在破庙,每每被人问及来自哪里,家居何方,只有搪塞而已,众人都知道,不过让他自己说出来,对有茅草屋的家来说,认得字又如何,还不是住破庙?还不如庄稼汉,还有草屋可以居住。

    好在改朝换代,书生地位提升,民间开始重视认字,会识字,就能得到尊重。庄稼汉让孩子学认字,免得被人骗,可以用来记账也是好的,不用在墙上画圈圈。

    卜慧书慢慢成了十里八乡的读书人,有人来请教学生认字。有的学生认真学,有的不认真,卜慧书也不强迫,因为赚钱少,只有求量,多带几个学生,让自己可以吃饱饭,有余钱,没想到买房,还是买书。他知道,房子再结实,也有倒塌的那一日,不如买书,知识的房屋建在脑子里面,就不怕风吹雨打,不会倒塌,有了知识,就有了钱。只要不乱来,就会平安过日子。

    村里学生增加,村里就筹款建了一幢房屋,也给教书先生一块田地,让卜慧书教学生之余,可以种点果瓜蔬菜用来自给自足,卜慧书不会种田,就让学生父母来人帮助种田,不收该学生的学费,学生父母当然愿意,发挥特长,各取所需。

    这块田属于村里最好的一块,大家都挣来抢去多少年,打了很多架,前天姓赵,今天姓钱,明天后天不知道姓甚名谁,这田因为好,都想要,结果成为矛盾的焦点。为了平息众怒,村里决定将这块田给教书先生,他们很清楚,这块田还是属于村里,不属于某家某个人,暂时由卜慧书来管理。

    果然这一招非常凑效。大家都很高兴,因为自己没得到,别人也没得到,大家觉得相处融洽其乐融融非常开心。

    卜慧书才得到良田,就下去看看,不知道该种点什么好,又不好意思去问种田地的老手,那些学生的父母可都是专家级别的,只是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只有摸锄头把子,不会握笔杆子,他先下地里摸索摸索。

    这块田地被闲置很久,因为都想得到,结果谁都没得到,所以荒废很久,周围的田地都被开垦数遍,年年都长了庄稼,且风调雨顺的时候,收货颇丰。

    这块好田地却长满野草野花,荒芜得让人看哭。

    他种黄瓜,这个东西好,但是要找竹子搭架子,到哪里砍竹子?又要求人,不爽。

    他想种豆角,也是,丝瓜,也要架子,不要架子的,是什么呢?高粱?做酒?做笤帚?这块好田,种高粱就浪费了,种杂粮也不行,只有种菜,种什么菜,让人头疼。原来种田比读书还难。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容易的事。他发了这样的感慨,看到半边瓦罐,站起身,叹口气,杂草从中半截儿瓦罐,不知道谁扔过来的,他感到还是要教书好,这些破罐子放在荒田里,真是让人伤脑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但是可以有飞脚之功,瞧我,这一脚下去,一定让破瓦罐破罐破摔,不是破摔,是破飞,飞到别人家田里才好。

    他看准了,果然飞起一脚下去。

    “哗啦啦—”一声沉闷的回响。

    “哎呀—”

    一声喊,卜慧书突然叫了起来,脚被踢疼了,他立马疼得蹲下身子,抱起脚,脱下鞋子,开始不停地按摩起来。

    在揉脚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在破碎的瓦片缝隙里,有亮光在闪烁,原来不是半个瓦罐,是整个瓦罐,有三分之二埋在土里,三分之一露在外面,被踢飞踢碎的瓦罐是顶部,亮光就是从瓦罐里发出来的。

    他拨拉开碎片,发现在瓦罐最下面有一枚亮晶晶的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枚银指环,指环中间刻着一个字“徒”。

    对文字的敏感,让卜慧书大喜过望,这个小东西,竟然还有字,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先拿回家再说。不,等一等,看能不能戴上,于是,他将银指环试戴,结果大小正合适。

    像是专门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

    等等,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东西,这小玩意很奇怪,在黑暗的地方能发光,到了有光的地方竟然不发光了。

    他戴着银戒指伸手出去,银指环果然在罐底发光,如同火炬一般,看的清清楚楚。罐底空无一物。这倒奇怪,这是谁埋在这里的呢?为何单单用瓦罐装一枚银指环呢?管他呢,这银指环能像夜明珠那样发光,又是银制的,如果以后没饭吃,可以用来当,换点吃的也不错。

    这是穷怕了,也饿怕了,没办法,捡到的就算他自己的。谁让这块田分给他呢?得到这田地,也是造化使然,天可怜,给他一块田,一间屋,可以用来养活自己。

    他将瓦罐碎片重新放进瓦罐,这样的瓦罐很常见,大部分农户家都有,用来装水,在田间地头,干活累了就喝这罐子里的水解渴。

    也可以用来装稀饭、粥一类的,午间不回家,就在田间地头喝点稀粥吃点带来的饼子,就点咸菜,也可以对付一顿。

    卜慧书将瓦罐原样放好,找到罐子的盖子,稍微盖上,没准学生的父母过来耕作,会将这罐子扔的远远的,免得影响蔬菜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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