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在医馆闭门前带满贵去治了腿。
他的腿伤虽然重,但并没伤到要害,因此只收了两百文药钱。
医师简单处理后,成功保住了他的腿。
“你来的倒是及时,这腿若是再拖上几个时辰,可就是神仙难医咯”
“接下来找间客栈,静养半月,便可自由走动,若是不遵医嘱,受了颠簸,加重伤势,老夫可没把握再医一次!”
离开医馆,我与满贵对视一眼,双方都了然,接下来他是不能踏上回家的路了。
“时候不早了,先找个地方歇歇吧,我会帮你把东西带回去的。”
他听后即刻朝我投来感激的眼神。
“良爷如此大恩,我真不知该如何报答!”
“我帮人,只因为自己的侠心,不需回报。”
“还有,以后莫要再喊我良爷,我今年不过年满十八,差你一辈,只是脸上留了疤,显得老,如此称呼显然不合适。”
“你我二人以兄弟互称较为合适,你年长我许多,我便称你贵大哥吧,既成兄弟,日后交谈就不要像先前那般生分了。”
“好!好!好!能与良贤弟以兄弟相称,是我的荣幸,以后也要仰仗贤弟了!”
他激动的连说了三个好,对于我的提议十分欣喜。
没有什么仪式,我们在口头上成了结拜兄弟。
夜里我们寻了间便宜客栈,花费五十文钱住下一晚,我们都难以入眠,他是因为一路上经历了太多的大起大落,此刻有些激动。而我则是重生不久,还没缓过劲来。
他不断的向我分享着他的家庭,他说了很多很多,大多是满穗同我说过的,我心如乱麻,无心去听。
一直到了后半夜,他实在是累了,沉沉的睡了过去,而我也成功接受了自己重活一世的事实,满足的合上了眼。
我常常会做噩梦,梦见那些因我而死的人向我索命,但这一晚我久违的做了一次美梦……
在梦中,我加入了闯军,随李闯将四处征战,凭着自己的本事帮他夺下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最后,我们推翻了当今朝廷,李闯将当了皇帝,他没有被权力蒙蔽双眼,举国休养生息,轻徭薄赋,体恤百姓,对手下治理有方。
他称帝似乎是顺应了天道,天灾尽数消退,天下风调雨顺,无处不丰田,无处不满穗。
而我,在功成名就后,卸甲归田,在自己亲手拼搏出的盛世中,度过余生……
梦醒了……
我睁开眼,望向窗外,天还没亮,大概刚到卯时。
我不过睡了两个时辰,就已毫无困意,甚至连昨日被捅穿的手掌也不怎么疼了。
我解开缠在手上的布条,伤口已经愈合,只留了一块疤。
看来我的自愈能力也大大提升了。
感受了一下体内蓬勃的力量,连我自己也不禁感叹。
“真是具可怕的身体。”
此刻的我,对未来感到无比向往,有着这样的力量,我或许能够将梦中之事变为现实!
曾经的迷茫,无力,绝不会再出现在我身上,我现在有着改变这世道的力量!
话又说回来,我的梦想从来都是侠客,为什么所做的美梦里,我并没有去当游侠,而是去从了军?
我仔细回忆着,但很快便想通了。
小时候,我很爱听戏……戏中常有各种英雄人物,有些是天上仙神,有些是将军,再就是侠客。
前两者对我而言太过遥远,我不可能突然得到神力,也没有什么带兵打仗的天赋,因此,就梦想成为侠客。
一个人,一身衣,一把剑……我梦想着能走遍天下,行侠仗义,除暴安良……
这么看来,我的梦想并非是‘侠’这单一指向,而是想要成为自己心中的英雄人物。
推翻当今朝廷,让百姓们过上更好的生活,这不正是更宏大的行侠仗义,除暴安良么?
我满意的点点头,在心中替换了自己的目标。
扭头看了看满贵,他还在睡梦中,我便先暂离了客栈,出去透透气。
走在街上,我有些惊奇,时候这么早,就有些许商铺开了门,小贩们也陆陆续续摆起了摊。
我左顾右盼,没发现什么感兴趣的东西。
嗯?
我被一个小摊引起了注意,是卖糖球的,糖球外是一层晶莹剔透的糖浆,里面是某种蜜饯,大概是山楂。
我想起了在闵乡的那个早上,舌头为了四个小崽子们死后对他少些怨气,给她们买了糖球,一人一颗,小孩子都是爱吃糖的,满穗也不例外。
买些带给她吧。
“什么价?”
我走到摊位前,开口询问小贩。
“八文铜钱一颗,若是买上四颗啊,就饶您两文,三十文便好。”
有些贵,八文铜钱足够买上一斤米了。
不过,糖是稀罕物,价高些倒也合理。
满穗和我讲过,她还有个弟弟,买四枚糖球正正好。
我没功夫讲价,从怀中数出三十文铜钱递了出去。
“那来四颗吧”
“好嘞!”
小贩接过钱,用一双木筷挨个夹起糖球,放入一张油纸里包好给了我。
将油纸放进行囊中,我又逛了一会,以五文一张的价格买了十张大饼,又花一百八十文包了一斤熟牛肉在路上吃。
买完东西后,天已经亮了,我原路返回了客栈。
满贵已经醒了,此刻正靠在床上休息。
“买了些路上的干粮,待会我就要出发了。”
他点了点头,把五两银子与余下的铜钱递给了我。
“良贤弟,路上多保重!我伤好了便立即回家。”
他看着我,我盯着他的眼,从中我读到了很多情感,其中仍有一丝不信任,他大概依旧不放心我独自去他的家里,只是没有别的选择。
我从中拿出二两银和零钱还给了他。
“这些天你照顾好自己”
我扭头要走,却突然想到了什么,在房门口驻足了片刻。
“对了,大哥你伤好后莫要擅自行动,这路上若是再碰见了匪,可没人能救你了。”
“我替你送完粮后,回来接你。”
说完,我才放心离去。
离开乡镇的途中,经过当铺,我进去当掉了舌头的工具,一把还算利的匕首,一把铁铲,几条大麻绳,共得了两百六十文,其中单匕首便值两百文。
出了镇子,接下来就要走相当长的一段山路。
我势头很足,中途除了吃饭会歇小半个时辰,其他时候脚步一刻不停,一连走了一百四十里路仍不显颓势。
夜间,我生起一团火,简单休息后便接着行路。
太阳已经升起,我又行三十里后,遇到了匪徒拦路。
虽说这一带多匪徒,我对自己路上撞匪一事并不意外,但来人数量却也属实让我一惊,点了点人头,三十六个。
与舌头交手时,我没能用出全力,尚不知自己的极限在什么地方,但我感觉,这帮人不是我的对手。
除开为首的那汉子还算精壮外,其他人皆是面黄肌瘦,一副饿鬼相,一阵风吹来能倒一大片。
“大哥……他身上带了刀,像是个练家子。”
一个饿鬼在为首汉子耳边嘀咕道。
“嗯……”
汉子点了点头,打量着我,一时间竟没人敢上前。
饿鬼们怕送了命,汉子怕留了伤。
若是遇见寻常百姓,汉子都不需自己动手,饿鬼们一拥而上就能将人吃干抹净。
像我这样的,他们还是第一次拦。
“那边的小子!把钱财留下,我们便饶你的命!”
思索了一会后,汉子向我喊话。
不敢动手吗……
我愈发确信这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了。
铮!
我的回应是长刀出鞘的声音。
“你他妈找死!”
“都给老子上!谁砍死他,得他身上钱财的一半!”
见我拔刀,汉子怒了,招呼身旁饿鬼朝我涌来。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听到汉子的话,饿鬼们个个眼冒绿光,如发了疯的野狼一样向我冲来。
这股疯劲儿倒是有些气势。
百姓见了大概会吓破胆,但对我来说毫无作用。
这般无头无脑的冲刺,只是在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