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现在首要考虑的,是弄个什么营生。不然,总出不进也不是长久之计。
一来,必有人会质疑她的钱财来路,容易招惹闲言碎语。再者,总是无所事事也不是个事。
她并不想拿空间里的东西出来卖,不好解释来路,东西扎眼,更容易惹麻烦。
她从小到大的咸鱼人生总结出的经验就是,想躺平想摆烂,那就不要太引人注目,出头的椽子出头的鸟,都是死得最快的。末尾也不行,容易被人看不起,羡人有笑人无,那是人之本性。最好就是中不溜丢,没人指望你,也没人有空在意你,简直完美。
至于到底做什么,蔷薇这几天也有考虑,只是季节还不对,等开春再说。所以倒也不急。
饭菜很快便被端了上来,屋里的炭盆也烧得旺旺的,即使开着窗,也不觉得寒冷。
蔷薇舒服的喟叹了一声,这日子,不用早八,不用堵车,没有你来我往的同事关系。实在美滋滋。
烤鱼的味道确实不错,就是少了辣椒,略有欠缺,但鱼肉被处理得非常好,火候也到位,对蔷薇这个并不嗜辣的人来说,没有任何不满意。
正吃着,窗外传来的喧嚣声吸引了她的注意。抬头往外一看,县衙门口不知什么时候聚集了一群人,衙役们维持着秩序,并不让人进去。
蔷薇还是第一次看到县衙门口这么热闹,不由得八卦之心顿起。这是出什么大事了?
正好小二端了最后一道菜过来,蔷薇就询问小二。
小二倒是个话多又热情的人,而且蔷薇一直打赏也很大方,所以一听蔷薇询问,一下也来了精神。
蔷薇听了半天,才弄明白。
原来是一个从镇北军退下来的探马,回到家,发现自己弟弟把家里所有田地都卖给了村长,自己和媳妇拿着钱跑路了。
至于为什么。自然是因为听说自己哥哥在军营里落了伤残,才回来的,于是这个弟弟就骗自己的寡母,说要花钱给自己哥哥在县里安排营生。老母亲听说大儿断了手,感觉天都塌了。
才三十不到的大儿子,就断了一只手,若没有个营生,这以后的日子该怎么活。
于是听了小儿子的话,将这些年用大儿子军饷置办的十几亩地的地契拿出来交给小儿子,打算卖了换钱,给大儿子弄个差事。
结果小儿子把地卖给了村长,拿着卖地的钱,带着儿子媳妇跑了。
“那小儿子不是个东西,知道哥哥残了,回来就是个拖累,以后得靠他养,就和媳妇合计着哄那不识字的寡母给分了家,把地便宜三成卖给了村长。”小二说着,叹了口气。继续道
“前阵子大儿子回来了,看见老母亲在屋里都快饿死了,老人家是支撑着见儿子最后一面的念头,才等到大儿子回来。还没说两句话,人就没了。”
“结果你猜怎么着?”说到这,小二居然开始卖起了关子。
蔷薇当然得捧场啊。赶紧招呼小二坐下,还给他倒了杯茶水。小二也不客气,反正这姑娘从来都没什么架子,特随和一人。
“结果老太太还没入土,村长拿着他家房契就过来了,说这房子已经被卖给他家了,白纸黑字官府都盖了印的,若不是可怜老太太天寒地冻的没地方去,早就赶人了。唉,你说惨不惨。”
蔷薇点头,确实挺惨的,比自己那原生还惨。
“这大儿子啊,连老母亲的棺材钱都是当了身上所有物件才置办齐全,可人又残了,做活都没人要,他去找村长,村长不买账啊,契书是真的,找谁说理都不管用,而且地和房子又便宜那么多。村长怎么舍得放手。”
“老太太头七都没过,大儿子就拿着老母亲的牌位来县衙求公道,县太爷也没办法啊。这事,一点没犯律法,县太爷怎么管?唉……”
小二说着还叹了口气。喝了口茶水,摇头喟叹。
蔷薇看向县衙的方向,远远就见一个汉子跪在对面街道边,他面前围着一群人,在指指点点,距离太远,蔷薇也听不见人群在议论什么。
小二也探出头去瞧,转头对蔷薇道,“这汉子在卖身呢。”又摇了摇头。
蔷薇“卖身?卖身怎么不去伢行呢?”
小二道
“嗨,姑娘你这就不知道了,伢行可不是什么人都要,那汉子手都残了,啥都干不了,谁会买回去吃白饭?”
蔷薇努力探头往那看,人群遮挡了视线,看不清,但好像那汉子两只胳膊都在身上的啊,没瞧出来哪有残疾。
她低头想了想,看着人群中间低头不语却跪的笔直的身影,心里有些不舒服。
抬头,她对小二招手
“你过来,我有件事交待你去办。”
小二一楞,站起来凑过去,就听蔷薇道
“你这样……”
小二越听越惊讶,抬头看看这个娇俏可人的姑娘,张了张嘴,想劝劝,又不知怎么开口。
蔷薇一笑,从荷包里掏出10文钱递给他,“麻烦你了,小二哥”
小二被她叫得脸红,挠了挠脑袋,硬着头皮还想劝
“姑娘,您这是图啥……”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蔷薇淡淡道。
小二一脸懵逼,啥,说的是啥?啥意思?什么风雪?这没下雪啊!
待小二出了门,蔷薇放下碗筷,这饭她是一口也吃不下去了。
倒了杯小二端来的茶水,苦涩弥漫在口腔,蔷薇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她也并不是圣母心,只是觉得,有些人是值得被善待的。
而且,若是这人人品没什么毛病,只要他能铲马粪,那她就觉得不亏。
江石面无表情的跪在街边,头低垂着,身边围了很多人,或怜悯或嘲讽,或同情或好奇的目光和声音,他都没有在意。
两天了,他在这跪了两天。没有人搭理过他。他想起了小时候,父亲过世得早,族人对寡居的母亲也是这般。
很多人都劝母亲改嫁,但母亲依然坚持着,用自己瘦弱的肩扛起了他和弟弟的天。
那时候多苦啊,可是也是最幸福的。后来他慢慢长大了,懂事了,他想给母亲和弟弟更好的生活。
十八岁的他去投了军,只用两年,因为他的机敏和超强的记忆能力,成为了探马。
探马是最危险的兵种,但饷银也多,他不怕死,他怕的是没有银子让母亲和弟弟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