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警官匆忙回到局里,等着他的,是一个莫名其妙却五雷轰顶的罪名。
首先是海关的工作人员发现了保险柜失窃,那张被领导高度重视的国宝春雷琴居然不见了,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东西在仓库弄丢,一干人等可是脱不了干系。紧接着,有人发现春雷琴出现在火场发现大石佛的肚子里。显然,如果有人来提走大石佛,春雷琴很可能就被这么被带走了。虽然石佛的木箱烧成了木炭,但办公室的电脑里有据可查,这尊石佛是某外贸公司经的手,再一查外贸公司的老板,不得了,正是经常来海关走动的贾警官。
贾警官每次来都不是来散步,都是帮朋友找关系,要么请人帮忙通关,要么请人帮忙搞点收缴物资,上上下下都有人知道他,就连公安局内部,大家也都知道要跟海关打交道,找他准行。但是谁都没想到,姓贾的居然仗着自己人缘好,拿自己的名字去开了公司,众所周知,公务员不能经商,也不能参与任何商业活动的。这次的火灾损失不小,海关方面的领导被各种货主还有上级部门催得焦头烂额,正愁没法危机公关,正好出来个贾警官,此人的身份说高不高说低不低,就算他平时使了不少好处,现在危难关头人人自保,这么大的责任不让他担让谁担。
贾警官真的去开了公司吗?
当然没有,他只是丢了个钱包,和大部分人一样,钱包里放着身份证。
警察也是人,当然也可能丢钱包,补办身份证很方便,并没太在意。他当然不知道钱包是陆钟他们顺走的,梁融作了一副凝胶仿真面具,再精心装扮成贾警官的样子,用他的身份证去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请办事处的人吃了顿大餐,吃完又一人送了一个大红包,这事以最快的效率搞定,办事处的人数钱还来不及,哪还顾得上分辨究竟是不是本人。
就这样,在贾警官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当了老板,公司办公场地的租用合同,还有税务甚至管理费等等,凡是需要交钱需要身份证登记的部分,一个都没漏下。查下来,就算税务和工商的人发现贾警官并不是当日他们手里登记的人,也不会有人把屎盆子往自己身上扣,他们一口咬定来登记的人就是贾警官,还异口同声地指责他隐瞒警察身份。
警方内部,其实一直都有同事对贾警官的升职方式不满,跟他同期进入警队的同时,比他更努力工作,只不过没有利用媒体的关系,没有往自己脸上贴金,没有走上层路线,直到现在还是个二级警司,跟他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专案组很快成立,调查的方向不仅是古琴,火场分析,这次的火是人为的,最大的嫌疑人就是贾警官,目的很简单,为了偷走古琴。对于一个经常来海关走动的人来说,知道古琴的价值后,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然后雇佣黑手帮他纵火并趁火打劫,是完全合理的推断,虽然大家并不理解他为什么要用自己的名字去开公司,以他的资历完全可以用更巧妙的办法来处理这次的事情,但事到如今,谁都不愿深究了。无论是内部调查,还是各种外部证据,全都表明一切跟贾警官有关,很快,各种内部揭发举报材料多了起来,贾警官就算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嘴,都没法解释清了。
人的地位随时可能改变,有的人,一夜之间一步登天,也有人像贾警官这样,一个跟头栽下来,摔到再也爬不起。怪谁?要不是他自己想走捷径,要不是他要挟的人是陆钟,也许,他的跟头会晚些栽。
就在孙龙手里的琴,被鉴定为仿品的同时。陆钟并没有如约去见杨刚,他早已知道杨刚手里已经没有师父的骨灰,就算他真的拿琴去交换,换来的也不过是从火葬场找来的别人的骨灰,犯不着再跟他见面了。陆钟甚至把手机卡都给掰断了,彻底断了跟杨刚的联系,换用新卡的同时,他没忘记发一条短信告诉孙莉莎新号码,他们之间,还有交易。
孙龙手里拿走的是仿品,被人发现藏在大石佛肚子里的那个,却是真品。就算是杨刚,也不能再拿回这张琴,除非,他真的把这琴捐给国家,否则的话,他必须交纳上千万的关税。在云梦山中,司徒颖灵机一动,反正做一张琴要费那么大的心血,不如做两张,同样要用到那么多东西,那么多工序,说不定能备用。
多亏了这个点子,陆钟才得以制定出这个完美计划。
还有一张仿品琴在哪儿呢?
答案是,一张古筝的肚子里。
火灾后,太多事情要忙,领导早就忘了门卫跟他提到过,快递公司给送古筝来的事。事实上,他办公室里的纸盒早就不见了踪影,门卫也不会没事找事,再提起这事,没让领导亲自签收,算是失职。
事情还得往回说,那晚陆钟和孙龙躲在石佛肚子里,本是来探路,其实陆钟早就在贾警官的帮助下,得到了仓库平面图。之所以说探路,不过是为了他的乾坤大挪移计划做铺垫而已。
就在跟孙龙分头行事的几分钟后,陆钟回到了大木箱旁边,从木箱底部的一个隔层里,拿到了一张假的仿品琴。然后尽快赶到了保险柜所在的小仓库,把保险柜打开,用仿品琴换走了真品。接着,把真品琴藏在领导办公室里的中央空调换气管里。
当然,孙龙也没白跑,他带了把枪进来,并在第二天的正式行动里,派上了用场。他拿走的,就是陆钟事先换掉的仿品琴。古琴本身,也是一块试金石,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心,如果他真心合作,绝对不是这个结果。那天下午,一听说需要人去跟买家见面,孙龙立刻暴露了他的野心。那是他唯一一次长时间的离开,陆钟终于有机会把B计划说了出来。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其实说的只有一个道理:兵以诈立,对于孙龙这样的人,尤其要诈他一诈。
孙龙带走一张仿品琴后,陆钟带上他留下的另一张仿品琴,赶去领导办公室,把仿品琴藏在古筝肚子里,又换掉了外包装的快递单,贴上事先准备好的通关报关单,重新恢复外包装,最后送去手续办妥准备放货的仓库里。
几天后,海关仓库的工作人员收拾完残局,整理出第一批放关货物单,有人给孙莉莎打了电话,请她来取货。就这样,“真品”春雷琴,到了孙莉莎的手里。这天,何小宝守在孙莉莎的车里,亲手帮她拆开古筝,拿出藏在里面的古琴,又从她手里拿到据说是原始数据的U盘,在笔记本电脑上确认里面的确有她搜集的证据后,孙莉莎亲手拿起锤子,把U盘给砸了个稀巴烂。
“你们老大呢?他怎么不来。”孙莉莎放下锤子,这才想起没见到陆钟。
“他啊,不太舒服,休息呢。”何小宝把U盘碎片捡起来揣进口袋,冲着孙莉莎微微一笑,恍惚间,孙莉莎觉得这小子脸上也有陆钟的影子。
陆钟并没有不舒服,他精神好得很,只是去取师父的骨灰而已。
贾警官被调查后,已经暂停了工作,关在看守所,他的办公室已经被人搜过,所有他经手的案件资料和文档,连同柜子里一坛不知来由的骨灰,都被送去证物室。
好招可以千变万化,常用常新,蛇吞象再一次派上了用场。
曾洁假扮成捡到东西的热心市民,把一盆兰花送到了公安局。这花似乎很矜贵,花盆是精致的紫砂,外面还带着一个透明又透气的盒子,盒子底下贴了张写满日文的标签。曾洁说自己是兰花爱好者,普通小职员,这兰花是在公司门口捡到的,品相很好,应该是名种,在登记表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还特别跟办事员交代如果真是名种,价值很高,一定要记住养兰的口诀:春不出,夏不晒,秋不吹,冬不湿。热心的曾洁还特意把这四句口诀写了下来,让办事员记住。
办事员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大概刚参加工作不久,从没受理过这样的遗失物品,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上网一查,吓了一跳,原来真正的名种兰花不仅有价值数百万的,还有上千万的,看来那个热心市民所言不虚。
春不出,夏不晒,秋不吹,冬不湿。
写着口诀的小字条摆在面前,办事员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很快就能背了,她可不敢把这盆花放在外头风水日晒,万一被谁不小心弄坏,万一被她养死,可了不得。
想来想去,还是放在证物室里好,那里外人最少最安全,还有一扇窗户,可以通风通气。办事员小心翼翼地捧着兰花,放进了证物室。重新坐回办公桌,距离吃午饭只有几分钟了,这会儿来办事的人也少了,办事员拿出饭盒,琢磨着该吃什么菜好。
就在这时,一个身穿空乘人员制服的帅哥旋风般出现在眼前,“美女,帮我照看一下箱子,拜托,我是李姐的表弟,现在有点急事,一个小时后来取。”
办事员完全没回过神来,地上就多出一个铝制外壳的拉杆箱。李姐也是这里的工作人员,不过似乎没听她说过自己有个帅哥表弟当空少的,不过刚才那一幕真像是做梦,办事员还没结婚,回想起帅哥笔挺的制服,高大英俊,气宇轩昂,心中小鹿乱撞。
说不定这就是传说中的缘份,偏偏这么巧,他来的时候没遇上别人,就遇上自己,说不定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从这里开始……办事员想着心事俏脸绯红,可肚子饿,就算有爱情也要吃饭才行,帅哥说了一个小时后来取,办事员生怕把箱子弄丢,索性也放进证物室去。箱子有点重,好在有轮子,还自带密码锁,办事员把证物室的门锁好,端着饭盒去外面吃饭了。
证物室的门被锁上了,里里外外都没有了人,静得连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这安静只持续了几分钟,很快就有细微的声音冒了出来。啪啪两声,拉杆箱的扣自动开启,紧接着箱盖打开,司徒颖从里面钻了出来。活动活动身子,她开始搜寻老韩的骨灰。
证物室很大,相当于两间打通的教室。架子很高,东西堆到了天花板上,自杀死者的遗物、血衣、腐尸身上的假牙、各类型赌具,还有各种类型的手机,分别存放在大大小小的箱子里,花样百出,看得司徒颖目不暇接。好在贾警官的那一大堆是最新放进来的,没用太多时间就找到了。大堆文件中,那白色瓷盅格外醒目,捧在手里冰凉。
“干爹,女儿来迟了。”司徒颖眼中有泪,可现在没时间让她伤心,办事员随时回来,她得尽快把正事办妥。
兰花被放在窗台上,透明罩打开,司徒颖揪住兰草叶子,小心地连根拔出,把下面的土全都倒出来。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骨灰填入花盆,再小心翼翼地把兰草重新放回去。多出来的土则倒进骨灰盒,把地上打扫干净,一切归位。司徒颖再次使出全身解数,小心翼翼地钻回拉杆箱,在里面用钩子把卡扣扣上,又在里面把改装过的密码锁锁好。
证物室里安静如初。办事员吃完饭回来,开始眼巴巴地盼着帅哥回来。真好,还不到一个小时,就在办事员坐回桌子后两分钟,帅哥就回来了。
“谢谢你,我的事办完了。”帅哥很随意地一笑,盯着办事员的眼睛。
“这么快啊,一定很顺利吧。”办事员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紧张,可就是觉得帅哥的眼睛有股难以逃脱的磁场,被他注视着就全身酥麻仿佛触电。
“是的,还好。呃……我是来拿箱子的。”帅哥似乎早已习惯这种反映,不好意思地提醒了一下。
“哦,对,箱子,我这就去拿。”办事员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赶紧拿起钥匙去开证物室的门,把拉杆箱拖了出来。
“请问,你擦粉了吗?”接过箱子,帅哥忽然问了一句。
“什么?没有啊。”办事员以为听错了什么。
“皮肤真好。”帅哥很真诚地赞了一句。
“谢谢。”办事员欣喜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目送着帅哥离去,沉浸在甜蜜的喜悦里。
帅哥离开后不久,曾洁带着一位叽哩咕噜说日本话的中年男来了。日本人就是兰花的失主,他在公司下面见他拿着一张寻物广告逢人就问,正巧碰上曾洁,曾洁就把他带来了。曾洁帮男人拿出一张广告,照片上正是那盆带着透明罩子的紫砂花盆的兰花。
办事员心情大好,马上拿出签领单给日本人填写,日本人不会写中国字,叽哩咕噜地让曾洁帮他忙。末了,日本人捧着花盆,给办事员来两个九十度大鞠躬,一边撒呦那拉,还叽哩咕噜地说了些什么。曾洁说,日本人说回去要做面锦旗送来。
今儿是什么好日子,怎么那么多好事全让我碰上了呢?办事员笑盈盈地送走了日本人和热心女市民,脑子里开始计划一会儿李姐回来,怎么跟她打听这位帅哥表弟有没有结婚合适。
曾洁和陆钟捧着那盆兰花,上了商务车,除了何小宝,大家全都在车上。
“要是能买到再大一号的箱子,就不用折腾这盆花了,我一个人进去就能把骨灰盒带出来。”司徒颖还在转着脖子,在箱子里憋得浑身不自在。
“对了,为什么扮日本人?”曾洁早就想问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才有机会问出来。
“骨灰盒里的土迟早曝光,办事员要是因此被骂,就让她恨日本人吧。”陆钟摘掉假发,说道。
曾洁听罢有些惊讶,不过这早已是大家的老招。单子凯让大家坐好,他要开车了。这几天来,已经找到了老韩少年时住的老弄堂,虽然有些简陋,但因为位于市中心,交通很便利。司徒颖亲自选了套带院子的小房子,院子里有一株水桶粗细的法国梧桐,出则繁华入则宁静,是上好的地段。大家凑钱出高价把院子买了下来,作为师父的百年之地。
春天里最美的时候就是这段日子了,春风荡漾百花开放,满街都是漂亮姑娘,这样的老弄堂里,飘荡着生煎小笼的诱人芬芳,还有左邻右舍家传出的粉蒸肉炒小菜的香气。老韩就喜欢这样的的地方,带着股烟火气,不必香火,他的魂魄只需每日来飘荡一回,就能接受人间的供奉。做鬼,也要做个可以看热闹的鬼,他最美好的少年时代是在这里度过,年少成名,他最辉煌的时代也在这里度过,他舍不得离开这里,他的骨血,应该永远留在这里。花盆里的骨灰被埋在树下,老韩终于入土为安。一班弟子在跪在树下,供品有一支点燃的雪茄,还有一瓶上好的老酒,为师父烧的纸钱,也足有一尺厚。
这晚,大家一起吃了顿晚饭就分别朝着不同的方向离开了。上海不宜久留,国内都不宜久留,大家各自收拾好细软,再去北方的一个城市碰头。陆钟会联系好水鬼,偷渡去俄罗斯,再从哪里直接飞瑞士。瑞士的账户是全世界最安全的,也是最保密的,有了这个底子,就什么都不怕了。
司徒颖是唯一不走的,吃完散伙饭,她还是打算就要回北京的家,重新做她的大小姐。陆钟最终还是没能说出挽留的话,事实上,他现在也是泥菩萨过河,连自己都不能保证安全,怎么能保证她的安全呢。真爱一个人,就该为她负责。陆钟已经打算好,在国外避避风头,他就洗手不干了。何小宝和曾洁是否跟他不敢说,至少梁融和单子凯是可靠的,也许开家公司,也许当个天使投资人,总之,今后要做正行。他要以全新的身份,重新追求司徒颖,给她真正幸福的生活。
三天后,北方某小城
南方城市早已春意盎然,北方的这个小城却似乎还没走过冬天。天冷得出奇,通往南城的南大街上,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疾走如风,仿佛对刺骨寒冷并不介意。
拐过街口,有一家只有本地人才知道的小店,店里没什么人,年轻的何小宝守着几样菜,直盯着门口。
黑色的人影闪了进来,男人带进来一股新鲜的寒气。
“六哥!”年轻男人很激动地迎上去,面露喜色。
“我一切顺利,你呢?”陆钟的男人摘下帽子,露出一双明朗的眼。有人笑起来眼睛像弯月亮,而他的眼却像一尾鱼,配上黝黑的眸子,眼角还有几条不甚深刻的鱼尾纹,一笑就会自然而然地生动起来。
“我亲眼看着那女人把U盘给毁了,钱也带来了。”何小宝兴奋地回到座位上拎起他椅子后面的密码箱。
“干得好小何,我就知道你能行。”陆钟也很高兴,何小宝负责带来的是他一个秘密账户里面的钱。
“可我担心那女人的U盘有其他拷贝,她可不是守信用的人。”小何面露忧色。
“待会儿胖哥和凯子哥他们到了,咱们就走。就算她想找茬,也找不到咱们了。”陆钟接过箱子打开看了一眼,里面放的满满的全是齐崭崭的绿色钞票,世界通行的美金,一箱顶人民币七箱,散发着让人愉悦的气息。
“六哥,我现在还觉得像在做梦,咱们真的成功了。”小何很兴奋,脸红红的:“一个老奸巨猾的黑社会老大,一个阴险狡诈的警察,一个诡计多端的老骗子,还有那个麻烦的女人,全都被您这个一石四鸟计划摆平了,真是完美得无懈可击。”
“小何,这是咱们最后一次合作了,出国后我就改做正行。”陆钟喝下一杯酒,酒精带来的暖意让他感觉舒服许多。
“六哥,你不是说真的吧。”何小宝殷勤地为六哥夹了些菜。
“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以为自己会当一辈子老千,来钱快,又刺激,只要够聪明,这也能算得上是全世界回报率最高的工作了。”陆钟眼中的笑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丝忧郁,“不说这些了,你很聪明,出去后重新找个队伍吧,或者,自己拉支人马。”
“我?单干?”何小宝有点不自信,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六哥,我想看看秘籍。”
“他们怎么还不来?已经晚了十分钟了。”陆钟颇为担心地说,似乎没听见何小宝说的话。
“今天天冷,也许路上耽误了吧。”何小宝也看了看时间。
“走。”陆钟放下筷子,拎起箱子。
陆钟的话就像钉子钉在墙上,一个钉子一个眼,不容置疑。何小宝也不多问,紧跟着出了门。他们走的是计划中的那条路,如果按目前的速度一直走下去,大概还要十分钟就能到达目的地,那里会有个约好的人等到那里。
前方,不知从哪冒出两个穿得很奇怪的年轻人,他们抽着烟吹着口哨,头发染成很刺眼的颜色,穿着夸张的毛皮大衣。他们的速度很快,眼睛也斜着六哥这边。
“这两个混混有点怪。”何小宝低声道,加快两步跟紧陆钟。
陆钟没做声,只把箱子换到另一只手,拎箱子的手稍微活动一下,很快放进了衣服口袋里。就在那两个混混与陆钟他们擦肩而过的瞬间,谁也没注意身后又冒出一双手。
一把刀在陆钟手腕上飞快地划过,鲜红的热血像争先恐后的虫子爬了出来,人体本能的疼痛反应让他不得不松手,密码箱落在了持刀人的另一只手上。
与此同时,那两个奇怪青年一起扑向何小宝。何小宝有点功夫,对方占不到上风还吃了些苦头。可这两个混混只想拖延时间,何小宝被他们缠住完全没有机会去帮陆钟。
眼看着密码箱被身后的黑衣人抢走,陆钟二话不说地追了上去,他的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匕首。他的体型算不上特别壮硕,一出手却迅捷得像只豹子。
黑衣人身高至少一米九,跑起来很快就拉开了距离。匕首变成了飞镖,从陆钟手里稳稳飞出,像是长了眼睛,正中对方背心。如果没看错位置,力道正好扎进对方肺部。可惜衣服穿得厚,没能马上见到血,那人只是情痛苦地回头看了一眼,就倒在了地上。
箱子落到了地上,距离不到十米,只要陆钟走过去,就能捡起箱子轻松离去。
就在这时,一辆警车从十字路口的右边那个街口开了出来,应该是巡警,并没开警笛。陆钟加快脚步也不行了,警察已经看到了正在围攻何小宝的两个小子,炫目的白色车灯照了过来。驾驶位上的警察拉响了警笛,副驾驶位置上的警察赶紧呼叫附近的同事过来帮忙。
人的腿是绝对跑不过汽车的,更何况在这冰天雪地的鬼天气里。
就这样,陆钟和何小宝连同那三个半路打劫的小混混,还有装满了美金的密码箱,全都被带上了警车。两辆警车顺着计划好的那条路一直开下去,他甚至透过窗户看见了站在路边等待接应他的那个人。那人不停地跺着脚,嘴里呼出浓浓的热气,一双精明的眼睛却在四下瞄着。警车从他面前经过时,他也看到了陆钟,并露出惊讶的表情。
事已至此,陆钟反倒放下心来,嘴角重又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
“总台,总台,49报告。我们抓到了五名嫌犯,其中一个疑似A级通缉犯陆钟。”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警察查看过陆钟的护照后,赶紧抓起了对讲机。
“但愿你的护照不是假的,我们可要立大功了。”开车的警察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六哥,兴奋地说。
何小宝担忧地看了看陆钟,两人的手都被拷着,他把头靠在车窗上,眯着眼睛均匀地呼吸,像在打瞌睡,又像在思考问题,嘴角还微微上翘着。都这时候了还能笑得出睡得着,他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