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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江县

    江县与南城比邻,但在条件上,江县比南城更加恶劣。

    黔州虽然各地级市之间的割裂感,没有苏省那么强烈,但有些地方还是有存在很明显的区别。

    比如我市靠近湘省,在吃食这一方面上语言和其他一些小方面上,和湘省很像。

    比如网上黔州很流行的菜瓜汤,瓜瓜菜菜煮一锅后用辣椒蘸水来蘸着吃,这种地道黔州风味,我几十年也未曾品尝过。

    但江县则完全不一样,这里的人不吃湘菜口味,也没有那种万物皆可蘸水的吃法。

    因为这是一个的少数民族居住县,少数民族的人口与汉族不相上下,多年来各自通婚,习俗和口味都有一部分糅合在一起。

    比如那天清晨,梁博文带着我们一群人在江县街头吃早餐时。

    吃的不是常见的米粉,盘子粉,锅巴粉,面条,而是甜米酒煮花甜粑。

    米酒清甜,里面一粒粒洁白熟透的大米带着酒糟味,花甜粑软糯绵实,虽然和我往日的口味不一样。

    但味道很不错。

    只是我吃着味同嚼蜡,没什么滋味。

    我脑海里面回想的都是在船上发生的那一幕。

    首先,潘秀凤确实进了乌江河,但没死。

    其次,我也没有去推那两个箩筐。

    在几番眼神示意后,梁博文对我逐渐不满时,动手的是梁小波。

    他将两个箩筐顶下了乌江中,潘秀凤被那箩筐拽着跟一条被勾住的鱼一样。

    在甲板上滑溜着落入水中。

    往后的许多年里,每当我想起那晚梁博文逼我杀人,我站在甲板上跟个木头人一样。

    不敢拒绝,也不敢真去杀人时的景象。

    他们几人的眼神,表情以及我内心的忐忑都历历在目。

    我向一个退伍的晚辈描述了当时的场景,问他真有人能够解开一脚四个,一共八个的死节吗?

    他一脸震惊的看着我,原话是:

    “平叔,我们侦察兵集训挑选去外国比赛,虐俘训练的时候都不敢这样搞。哪有人能赤手空拳解开啊,还是个女子。再说了,我旁边有教官,心头也清楚不是真弄死我们,她一个女子,没见过生死,就是活扣都吓得手哆嗦不听使唤吧。”

    这句话让我明白,梁博文真的不是一般人。

    他确实把潘秀凤这条命交给了菩萨。

    当然,菩萨肯定没有显灵,伸手把潘秀凤捞起来。

    潘秀凤之所以没死,是箩筐刚落水,她人还没落水的时候赵管拎着匕首先一步跳了下去。

    赵管会不会舍命救潘秀凤?

    答案肯定是不会,赵管只会做他能做到的事情。

    要是因为砖头的重量,下沉过快,赵管来不及割断绳子,或者赵管手里的匕首不小心掉了,那种境地下,任何一丁点意外,潘秀凤都是个死。

    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潘秀凤能活还真是菩萨不收她。

    在那一晚,我清晰的感受到了赵博文的冷血。

    不要以为杀个人很简单,古往今来,两千年道德思想,律法治世。

    杀人从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来讲,都是莫大的压力。

    大多数心理正常的人,别说杀人,就是杀头猪都会害怕。

    杀人的恐怖,无法用苍白的语言表达真切。

    最终结果是在船老大的帮助下,赵管跟拖死狗一样,把潘秀凤拖了上来。

    潘秀凤好像被吓傻了,她上船后蜷缩在角落中,一句话也没说,眼神失去焦距,呆呆看着凌晨的天空。

    也是从那个凌晨开始,我隐隐觉得梁博文对我的态度有些不对劲。

    他在潘秀凤上船后,恢复了半睡半醒的样子,一切看上去跟之前都没什么区别。

    可我就是觉得不对劲。

    就像两个月前,我即将背时被老黄收拾时候的第六感一样。

    佛说,因果自洽,种因得果。

    或许,今夜我没动手,就是种下了我和梁博文之间孽缘的第一个因。

    ……

    凌晨六点,船只在江县停靠,停靠的地方不是在县城的码头,而是距离江县还有两三里地的农村。

    周围只有零散的几家农户。

    梁博文说原先他打算直接开车来江县,但最后既是为了给我擦屁股,也是顺带收拾潘秀凤,所以去了陈家坝,到了陈家坝再来这江县,坐船比较快。

    说实话,梁博文说话我已经不敢再信了。

    他前面和潘秀凤说那些,我觉得有我没我,潘秀凤都得挨办。

    梁博文这人太狠了。

    从两个村斗殴,再到杀李林三刀,大年过完第一个赶场天办到李林残废,最后是今天的潘秀凤。

    仅仅是我知道的这几件事,梁博文手段全都十分狠辣。

    他是真不把人命当回事。

    真就是动手就奔着要命去。

    我想昨天要不是街上人太多,公然杀人官家脸上挂不住,他承担不起。

    我追杀老黄要是深更半夜,路上没什么人,梁文博恐怕不会单单带我走,是把老黄命也给带走。

    以他现在展现的作风来看。

    顺手的事。

    这让我对他慢慢有了敬畏,也可能是恐惧。

    梁文博在江县有熟人,我们从岸边走到公路时,路边停着一辆日系铃木面包车。

    梁博文敲了敲窗户,驾驶座打盹那个年轻人,立马清醒过来。

    他第一个反应,不是去看敲门的人是谁,而是伸去旁边的副驾驶座。

    我看到他从副驾驶座拿起来的东西,不由得眼神一缩。

    那是一把打霰弹的猎枪,枪管并没有锯断,有一米来长。

    这个年轻人,不是一般角色。

    他要是拿着锯断枪管的猎枪,我倒不至于这么惊讶。

    许多朋友可能经常看到一个桥段,混社会人都是用锯断枪管的猎枪。

    大部分不了解的人,会下意识认为这是为了隐蔽。

    确实有这个原因,但占比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

    在九十年代初期,禁枪还没完全开始,民间有大量的五六半这样的制式步枪,甚至在96年收缴枪支的时候,从村里整出来马克辛的都有。

    为了方便,不管是九十年代还是千禧年之后,你真有杀人胆,混到那个地步,整把手枪不是更方便更隐蔽。

    之所以锯断枪管,主要目的是为了削弱威力。

    没错,就是为了削弱威力。

    任何枪支,枪管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特别是打霰弹的枪支。

    把枪管锯断,没有了大部分枪管,猎枪造成的动静更大,就跟炸雷一样。

    但也因为没有枪管,火药不是在相对密闭空间燃烧,施加的初速度不够,子弹会威力小很多很多,很难一枪打死人。

    还有就是枪管没了膛线也就没了,基本是没有准头可言,射程也很短,射你瞄脖子大概率打到几把。

    要是不锯断枪管,被满威力小猎枪咬一口,弹丸钻进内脏里面,当时那种医疗条件,很容易真把人弄死。

    混社会混江湖混黑道,在于混,朝着发大财的方向混。

    一枪就把人给整死了,那属于朝二十年起步,死刑封顶去混。

    这年轻人没有锯断枪管,证明他不是我们这样,靠混社会吃饭的人。

    一般混社会吊儿郎当的二流子,也没他这个警觉性。

    他做的一定是比二流子更加危险的事。

    从他狠厉的目光,放在扳机上的手指,可以看出他真的随时会开枪。

    见到是梁博文后,他才松了一口气一般。

    “文哥,快上车,我从昨天晚上就在这儿等你。”

    “你一直没来,还以为出事了,特地回去把枪给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