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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疗伤

    我两根手指被接了回来,但没有以前那么方便。

    而且落下了所有断过骨头的人都会落下的老毛病,到了阴雨天被暴力弄断的关节处十分疼。

    我没有去报警,也没有哭天喊地觉得自己不公平,要人给我做主。

    因为我知道这没用,在当下这个年代没用。

    九十年代初期,是个十分暴力混乱的年代,只比千禧年初期差一点。

    个人是灰尘,永远只能顺应时代选条路来走。

    九十年代初期之所以混乱,是因为经济私有化,大家向钱看。

    如果要是在八十年代,那个时候的江湖人,不会办我,因为冤有头债有主,他们只会去找小波和文闯。

    可惜九十年代大家混的不是江湖,是社会。

    男欢女爱沾了金钱,会被冠以各种恶毒的名称,金钱能让手足相残,兄弟阋墙,能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瞬间拥有比杀父之仇更加浓烈的仇恨。

    金钱不是个好东西,但要是没钱,你连个东西都算不上。

    在金钱的驱使下,江湖就此消亡。

    比不上千禧年初,是因为千禧年初期的混乱同样因为时代的潮流。

    一波更大的时代潮流。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迎来飞速发展,不再是只有发财的机会,而是有发大财改变自身阶级的机会。

    当时黑道大哥经过九十年代血腥的手段,有了第一桶金,比普通人更有找大钱的机会。

    于是也就变得越加疯狂,那几年间无数大哥上街吃碗粉,就被人从后脑勺一枪打死。

    老黄这个混社会的二流子,因为他需要在大哥被砍,外围其他二流子团体,和自己手下兄弟都在注视的情况下,稳住盘踞在菜市场二楼做鸡头小团体的利益。

    所以毫不留情的以近乎疯狂的手段办了我。

    但他没有料到,在刘佳林和他的促使下,放出了一个更加疯狂的人。

    老黄弄我弄得疼吗?

    说实话,岁月流转,白驹过隙,光阴从指尖刹那消亡,此后数十年间枪子我都挨了不止一回。

    真要论疼,没有多疼。

    让我走不出来的不是断指断眉的痛,而是我因为成长环境,自尊到近乎变态的心。

    回家后的一个月,我变得越发消沉。

    在那个法治极其混乱的年代,这点事对于警老爷们来说,连个屁都不算。

    即便我不要脸,抚养我几年的二爹不要脸,我亲戚们也不要脸,不顾一切的去闹。

    最多也就是施舍一般给几百块钱就打发了,再闹,进号子的就不是老黄,是我们了。

    网络兴起后流行过一种十分操蛋的文学,什么青春疼痛文学。

    归类于其中的有句屁话,大概是:时间是良药,能够治愈所有,即便治愈不了,也能习惯。

    说这句屁话的人,我肯定他没有受过重伤,不管是心灵还是身体上。

    因为那年心灵和身体都受到重伤的我,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感到半点宽慰。

    反而让这伤口流脓,疼得我睡都睡不着。

    差不多是两个来月后,我手指恢复得差不多。

    又是一个赶集天,前一天晚上,我一整夜没有睡着。

    在这个赶集天我起了个大早,给我二爹做了一顿饭。

    在他还没有起床的时候,我挑着以前卖菜的家伙什,再一次去了南城。

    这一次我两个箩筐中的菜品相很差劲,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烂菜叶子下有一把菜刀。

    正儿八经的黑道大哥做事,能够决定胜负的不是喊多少人声势壮大的去砍人。

    而是办人!

    办人起码都要对方身上少个零件,重则废了他。

    明晃晃的砍刀片子杀不了人,除非真就一刀砍在脖颈大腿动脉上。

    砍背砍手脚,想要把一个人砍死砍废,砍刀片子太费劲了。

    真正能够办人的是锤子,杀猪刀,厚背剁骨刀,军刺,三棱锥,枪支等等。

    我屋头这把菜刀,我平日里砍骨头是它,切肉是它,切甜粑也是它。

    刀背厚,刀刃薄,是把办人的好刀。

    我下定决心要为我自己疗伤后,这半个月来我没少磨,更加锋利了。

    好像已经没多少人记得,两个月前的正月,我跟条死狗一样躺在街上。

    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记得。

    我是与生俱来的冷漠,让我即便做好了换命的准备,也十分镇定。

    我压根没想着卖菜,旁边人菜都卖光了,我两个箩筐里面的菜一根没动。

    日头逐渐走到正中央,我等的人终于到了。

    他是做扒老二习惯了,刘佳林坐在那天吃粉的桌子上时,左右张望,一脸贼眉鼠眼的样子。

    我平静了一天的脸色上,终于有了一模笑容。

    伸手进箩筐中,握住了有些油腻但又十分贴手的菜刀把。

    我提着刀起身时,身边一个皮肤黝黑近六十的老头,被吓了一跳。

    “娃儿,你要搞啥子,你不要……”

    他话还没说完,我扭过头去,狠狠瞪了他一眼。

    “你再多批啰嗦一句,我现在先砍你,把嘴巴闭好,老老实实卖你的菜。”

    那老头明显是被我吓到了,身子僵硬的坐回去。

    可能我生来就是个二流子,那时候还没开始混社会的我,与生俱来就有了狠厉。

    折磨我两个月的伤口,终于有了愈合的机会,任何人都不能阻挡我疗伤。

    即便是个卖菜的可怜老头,

    他可怜我更可怜。

    我拿刀的右手下垂,菜刀那宽大的刀身有一下没一下的在大腿上拍打着。

    就跟那天的小波和文闯一样,没有人在意拿刀的我。

    不过几秒钟的时间,我就走到了刘佳林身后。

    他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吭哧吭哧的吸溜着米粉。

    卖粉的嬢嬢常年人来人往,很可能已经记不得我是那天被收拾那个年轻人。

    她手里端着一碗粉,愣愣的站在锅旁边,没有给客人送过去。

    她或许跟我那天一样,也生出第六感来,知道马上有大事发生。

    我在刘佳林身后站了差不多两秒,突然笑了起来。

    空着的左手搭在刘佳林肩膀上,“刘佳林,你还记得我不。”

    可能是我话中带笑,又或者是他坐着,扭头过来没有看到我垂落在大腿旁边的刀。

    他居然也笑了,“记得记得,你个小批崽崽,那天还没收拾得好你啊,看来老黄也就那样,要是你落在我手里。”

    “我肯定收拾得你这不知轻重的小……”

    他话还没说完,我搭在他肩膀上的手用力一分,打断了他的话。

    “哈哈哈,记得就好。”

    “你要是不记得老子了,老子这两个月不就白惦记你了吗。”

    我一边笑着朝他说话,一边抬起右手。

    手起刀落,这一刀我要落在他刘佳林脸上。

    这张我朝思暮想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