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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五千万

    至礼拜五,烈火哥谈判无果,而庄墨已为《浩荡纪》成功牵手重量级投资者,从餐桌迈向谈判桌。庄墨下令烈火哥取消所有安排,全情投入此案。

    徐静之携众抵达京宇,田恬与叶瞬惊愕失态。两人齐聚会议室门外,窃视徐静之:“竟是徐静之!”

    会议室内,徐静之挥洒自如,摘下墨镜,显露出常登头条的稚嫩面庞。其貌不扬,神情傲慢,令人欲挥一掌——其傲慢无理,令人视为稚嫩儿戏。

    然庄墨面对此富家巨婴,亦须全力以赴。

    何也?资财无数。

    徐静之,连城集团唯一继承人,含着金汤匙出生,年纪轻轻便与父名并列,蝉联首富榜前三。此纨绔子弟独好嫩模名车,却对《浩荡纪》情有独钟,催更不已;而作者四海纵横坚守初心,不为金钱所动,双方可谓各执一词。

    庄墨借助徐静之身边的人,传话欲将《浩荡纪》版权让予徐静之。他本无奢望,毕竟连城集团向以实业为主,鲜涉文化产业。然而,徐静之的反应出人意料,迅速而至,显示偶像的影响力无比巨大。

    面对财力雄厚之对手,庄墨务必小心翼翼,力求促成双方合作。

    徐静之落座即傲慢,翘足而坐,墨镜一挥,指向烈火哥:“四海纵横是你们的作者?”

    烈火哥困惑不解,瞥见庄墨的神色,谨慎回应:“是的,我们签约作者。”

    徐静之不屑一顾,夸张地挥动手臂:“你不知道内情?”

    其助理李添多冷面提醒:“静静。”

    徐静之稍敛傲态,依旧气势凌人:“《浩荡纪》何时连载?”

    烈火哥回想片刻:“约九年,创刊即登。”

    徐静之咬着墨镜脚,猛然起立,手指直指:“九年未完,任其成坑,此乃汝等办刊之道?”

    烈火哥冷汗涔涔,面对这位催稿之君,面对这古老未完之作,无言以对。

    “徐静,冷静。”李添多推了推鼻梁上的银边眼镜,断然喝止徐静之的冒失举动。

    徐静之深吸一口气,强行压抑怒火,目光如炬地逼视烈火哥,要求给出合理解释。

    烈火哥无奈叹道:“作者中断创作,我们亦无能为力。”

    徐静之嗤之以鼻,傲然坐回沙发,双腿交叠,怀抱双臂,颐指气使:“区区作者难驾驭,公司何以为继?召四海纵横前来,填此坑渊,我愿掷三千万购之。”

    烈火哥惊愕。

    庄墨冷静追加:“五千万。”

    徐静之怒问:“敲诈乎?”

    庄墨从容回应:“《尘烟笑》玄原之作,报价九千万,优酷争抢。”

    烈火哥错愕。

    徐静之断然拍板:“五千万便五千万!我旗下作者,岂能逊色于玄原!”

    庄墨微笑。

    两位创作巨头玄原与四海,虽结拜为兄弟,粉丝却势同水火。庄墨深知,提及玄原,徐静之必不降价。

    烈火哥急切暗示:“且慢……此乃作者私事,我等无权置喙。”他陪笑道,“此书年代久远,作者已失联系,君可否考虑其他作品?我可命人代笔。”

    “尔敢戏弄我?!”徐静之瞪目而起,准备与之一较高下。

    “非也,听我细说……”

    两人在会议室激烈交锋,庄墨对李添多递去一丝默契的眼神,随即二人步出室外。庄墨深知,李添多才是真正掌控局面的人。

    “《浩荡纪》一旦完稿,连城将以五千万巨资收购全版权?”

    “无误。少爷迫不及待欲睹终章,给你们两月期限,届时金钱与稿件同步交付。”

    “协议达成。”

    三言两语,两人默契成交。

    徐静之满意而归,如先前那般前呼后拥。电梯口,遭遇白殇殇,双方均显错愕。

    白殇殇闻讯京宇危机,携自制的布包而来,电梯门启,却见一群气压逼人,初感惊慌,旋即发现其中一名公子格外眼熟。徐静之则直接咽了口唾沫。

    叶瞬及时迎白殇殇入休息室。徐静之目送其进入,命李添多:“此女乃他们的作者,你随后索取微信。”

    李添多默然。

    烈火哥得知庄墨与李添多私下口头协议,焦头烂额:“此议绝不可行!”

    “何故?”田恬好奇探问,“五千万非小数,印刷成本有着落矣!”

    “岂不知,四海纵横作者已逝世五载!我们可以售其版权,但不能让其复活续笔!”烈火哥焦虑如焚。

    田恬惊呼:“逝世?!”

    “难怪。”叶瞬亲自为白殇殇斟水,一句耳闻,顿悟旧疑。他心中久惑,同出道双雄,何故独剩玄原。

    “唉!”烈火哥愤懑顿足。励志良言,此刻皆无效,死者不能复生,文稿何从谈起。

    编辑室内,愁云笼罩。

    庄墨步出档案室,破除沉闷之气。他高举数纸:“《浩荡纪》合同在此,版权悉归京宇。”

    “确实,版权全归京宇,否则何谈销售?”田恬追问。

    “全版权涵盖修改权。”

    田恬心生忧虑:“你……意欲何为?”

    “另觅代笔者。”

    “岂非雇佣枪手?!”初涉编辑之道,田恬视代写为业内污点。

    “徐静静所求,仅为《浩荡纪》完稿,未限定必由四海纵横亲笔。”

    他竟未料到阁下会出此下策,利用他人代笔行欺骗之举!徐静之乃其真名,非徐静静。

    庄墨以谋略诱导:“四海纵横已驾鹤西归,无法再续此系列,却有如徐静之般的读者翘首以盼终章。唯有揭晓结局,人物命运方得尘埃落定,读者的梦方休,情结方能释怀。”

    田恬念及曾于玄原巨坑跌陨之身,感慨万千,旋即悟透庄墨之诡辩:“即便未竟全篇,亦不容许以同人冒充原作!高鹗所续《红楼梦》不堪一读,前车之鉴,非原作者之手笔即为狗尾续貂!徐静之,非徐静静。”

    “休得争论,待主编定夺。”烈火哥断然止两人之争,遂致电舞蓝,和盘托出:《浩荡纪》已至尾声,只需补全结局以慰徐静之,公司即可安然度险;公司握有《浩荡纪》全版权,依法操作无懈可击。然而未经作者授权,此举道义难容,对徐静之而言,乃商业之欺诈。

    舞蓝果断截断:“何来补全之议?《浩荡纪》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