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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整容

    “我也是醉了。”

    “待会儿你要向我哥道个歉才行。”

    “不行!我才不向那死人道歉!”

    “必须道歉!”

    “凭什么必须!”

    “就凭你这一副赖皮样儿。”

    “我哪里比不上他了?”

    “你哪里都比不上他!”

    “我模样丑吗?”

    “巨丑无比。”

    “我身体不强壮吗?”

    “呵呵。”

    “难道你认为我是一个坏人?”

    “难道你认为你是一个好人?”

    “我的画技不好吗?”

    “不敢恭维。”

    “难道我身上就没有一点儿值得你赏识的魅力吗?”

    “没有。”

    “好吧,那你去追那畜生吧。他摸了你的身体却把你甩了,你还这么乐意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悠!你是佛祖吗,心这么宽!如果不是那就是疯了。”

    “你说谁是畜生!”

    “那个鼻梁上有雀斑的人!”

    始仪怒气勃发,指着一道光滑的校园马路,瞪着眼睛说:“你给我滚!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你这个死猪,无赖!”刺郎君似乎已经听惯了类似的话,丝毫不为之所动,站在原地故意将两手交叉抱在胸前,展示出“老子就是不滚”的姿态。

    始仪将一只手抬起来,他才被吓跑。

    他知道,始仪的手从来都不会对他的脸开玩笑,一旦下去就是一个响亮的巴掌。他在以前已经体验过数次,那滋味确实不怎么的,除了会产生身体上的疼痛之外,还会产生一种羞耻之感。于是,他趁着始仪的手还没有贴近他的脸,赶忙逃到远处。

    不久,刺郎君因殴打他人触犯了学校规矩而被记大过,通告贴在教学楼的正门口,那人流最集中的地方。原本就很气愤的刺郎君见到那一页颇有权威的通告以及周围的同学对他的异样的眼光,变得更加气愤。他的身体每天都会散发出硫磺和火药的味道。从这时起,他决心采用各种手段争取始仪的芳心;同时,他也把刘德宗当成一个情场上的敌手。

    这是若干年后李真告诉刘德宗的实情。李真之所以对刺郎君如此了解,是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痴情的女子,她爱刺郎君爱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她曾经在学业繁忙的时候不厌其烦地帮刺郎君带饭,甚至在夏天无偿地帮他扇风,就像一个小丫鬟似的。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刺郎君被骂后神清气爽,竟然萌生出追求始仪的战略计划。始仪越对他不满,他越要证明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这也是李真后来告诉刘德宗的。据李真说,在刺郎君的眼里,容貌和仪表相当重要。两个人同去应聘,面试官会更青睐于那个脸蛋不错、善于打扮的,女面试官容易被帅哥倾倒,男面试官容易被美女所迷,至于那些相貌平平、仪表和打扮普通的人在才德差不多的情况下则被无情地刷掉,这猫腻的程度恐怕跟康德所言的“先验”差不了多少,先于经验而本来自有,比根深蒂固还要严重。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此言不差,很多时候,美貌就是一个绝对的优势。寻找伴侣时,表面上高喊“俺要像柏拉图那样追求爱的灵魂,至死不渝,永不言弃”,而实际上真要作出选择时却把相貌放在首位,都要先睹其貌,而后求其心。各个都是颜控,女人不愿意嫁给一个丑陋的男人,男人不愿意娶丑陋的女人。

    可见,拥有一副好的面孔,一副好的仪表,才是硬道理。既要有好的容貌,也要有好的着装打扮。基于这种观念,刺郎君首先在穿戴上下了功夫,他隔一段时间就换一套新装,惹来女同志们一片片羡慕的目光。当然,他做好了整容准备,想把自己打造成一枚让女人魂不守舍的美颜帅哥,能把始仪迷倒才行,这是他的目标。

    从此,他们三个人之间的情感变得纠缠不清。

    初冬某日,阳光尚温。同学们聚在阁楼上写生。赵小原又穿了一身别具特色的服装,棕色发亮的鞋,进口的深蓝色牛仔裤,带有宝石红的皮衣。样式都是新款,时尚货,而且保暖效果很好,他没有穿太厚的棉衣棉裤。在这寒冷的时候都显出俊美有型的身材,他从阁楼上来时,那脚下踏踏的响声都是清脆的。有不少女同学就开始关注他,一直等他走到他常去的位置即阁楼的东北角时,他们都还在盯着他看。刺郎君故意不坐,在阁楼中央的空地上站着,伸腰,舒展胳膊,好像故意卖弄那修长的身材,像个娘儿似的。他故意盯着始仪,好像是专门摆给她看的。始仪在刘德宗左边,斜了他一眼。后来,他故意走到刘德宗的右脚处,然后伸出他的左脚,故意跟刘德宗比较谁的鞋更好。他的当然油亮油亮,刘德宗只不过穿着一个臃肿的黑布棉鞋,笨拙无光,粗糙,连四周合缝的白线都不均匀。他故意将他的鞋和刘德宗的鞋挤在一起,虽不言不语,但分明好像在说:看看吧,老子的鞋比你好一百倍。这样赤裸裸的炫耀已经不只一次了,刘德宗从来都不跟那娘儿们似的男人计较,瞥一眼后便继续拿起画笔,无视他的存在。而始仪早就看不惯了,她两眼直冒火星,也不言不语,直接拉着刘德宗站起来,然后拽着刘德宗下楼了。刺郎君耸耸肩,返回去。

    当时,刘德宗算是彻底蒙掉了。刘德宗的画笔滚落在地,都未捡起,却被始仪拉下楼。刘德宗问:“你拉刘德宗干嘛去?”始仪说:“去步行街。”刘德宗说:“去步行街干啥?”她说:“唉唉,跟着我来就是了。”

    她对刘德宗保密不言,这招数是后来捉摸创新出来的,因为只要她说出具体的内容刘德宗通常都会表现出死活不去的气势,十头牛过来拉都拉不动。她后来变聪明了,什么事情都不向刘德宗明说。这方法居然起到了神奇的效果,每次搞得刘德宗晕头转向,她一拉刘德宗刘德宗就跟她走了,因为刘德宗总是找不到一个足以拒绝她的理由。

    后来,她凭借这一招,很少在刘德宗面前撒娇,因为撒娇最终被证明没有多大的效果。智慧才是实力。她已经十八岁了,逐渐变得成熟起来,撒娇的时代已经过去。她从一个活泼乱蹦的傻丫头逐渐变成了一个知性聪灵的女人,她在改变着。而刘德宗依然如初,刘德宗就像山野里的一颗石头,好几百年过去才被风雨侵蚀到那么一丁点,从来都是那么坚硬,学不会柔软。刘德宗依然像只犟驴。就是偶尔被始仪拉着出去,也只是暂时表现出刘德宗这头犟驴的温顺而已,其实骨子里还是犟。

    刘德宗不太乐意地跟在她的屁股后面,走入那条繁华的步行街。青柏镇的商业基本上都聚集在这里,你能想到的或者想不到的吃穿用品,这里都有。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这里的商业骤然开放如花,绚丽多姿。各种时尚的建筑样式被引入,各种奇装异服,各种满足你的细小的需求的东西频繁地在这里流通。什么都可以买卖,包括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象牙、狗牙、狼牙,水里的海带、海参、鲸鱼,人的肝脏、肾脏、血液、眼球,人的肉体,论文,学位,官位,还有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