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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兴安王,沈千重

    姜沣借着烛光,看着手中精致带有温热的玉笛,眼神一阵古怪,下意识的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还没一拃长的小玉笛。

    带着浓郁奶香和摄人的幽香。

    被盘的光润滑腻,见过人养玉的,这大白兔养玉的,还是第一次见。

    姜沣决定,昧下这玉笛。

    打定主意,起身披着衣服,来到帐外,找了一处幽静之地,吹响玉笛。

    “呜呜呜……”这玉笛发出的声音,不像是笛子,倒更像是玉箫,声音低沉苍凉,别看它小,发出的声音却大的很。

    连吹三下后,姜沣静静等待。

    片刻,还没一炷香的功夫,一道隐匿在斗篷中的身影,在草原上极速掠来,来到姜沣身边,单膝跪地,熟悉的声音响起。

    “绣衣使赤霄殿殿主燕珑,拜见秦王殿下。”

    姜沣赶忙拉起燕珑,满脸错愕的望着这张熟悉的脸庞,讶然道:“珑姨,怎么是你?你是赤霄殿殿主?”

    绣衣使赤霄殿,十分神秘,殿中有几人,什么修为,恐怕也只有两位督主知晓了,尤其是殿主,更是神秘。

    方才,姜沣不止一次的猜测过身边的人,唯独没有猜到燕珑就是赤霄殿殿主的。

    这让她,很意外!

    “燕月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守规矩了,大晚上的,放心让你一个人出来,真是该打。”

    “衣服也不穿好,着凉了怎么办?”

    燕珑脱下自己的斗篷,给姜沣披上,语气中带着浓浓的关切。

    燕珑,母亲燕娇涵的贴身侍女之一,从姜沣降生,就一直陪伴在身边,除了母亲,是第一个无微不至,照顾他的人,姜沣吃饭她亲自喂,姜沣小时候的衣服吃食,都是燕珑亲自料理的。

    直到姜沣成年,搬出荣华宫,自立。

    照顾他的人,成了燕月,燕大总管。

    月下,对影成双,姜沣思绪纷飞。

    燕珑,一个为了姜家,奉献了自己一生的人,她本可以和燕王母亲燕彤一样,成为姜中启侧室,高高在上的贵妃。

    可是她拒绝了,终生未嫁。

    选择留在燕娇涵身旁照顾她,姜沣出生后,被照顾的人就成了姜沣。

    如今,自己深入北境,燕珑又跟着来了。

    “珑姨……”姜沣声音沙哑,心情很不好,总觉得,亏欠了燕珑很多。

    这个待他胜似亲生的女人。

    “你可是秦王殿下,一军统帅,这副样子,让将士们看见了,该笑话你了。”燕珑温柔一笑,清冷的月光下,这笑容格外圣洁。

    “不怕让他们笑,孤会还回去的。”姜沣咧嘴一笑,眼眸中闪烁着亮光。

    “你呀……说吧,这么晚了,秦王殿下唤小女子出来,有何吩咐啊?”燕珑娇笑着问道。

    “珑姨,你堂堂赤霄殿殿主可不是小女子啊!”姜沣垂眸,啧啧摇头。

    “哦,那是什么?”燕珑饶有兴趣的看着姜沣反问。

    “是……大姐姐……”姜沣伸手拥住燕珑道。

    燕珑愣了一下,娇笑连连,在姜沣腰间轻轻一揪:“你呀,越来越调皮了,敢占我便宜,让娘娘知道了,还不扒了你的皮。”

    “扒就扒吧,我才不怕呢!珑姨,我想知道,兴安王的所有信息。”

    “兴安王沈千重?”燕珑有些意外道。

    “对,这老家伙富的流油,不利用利用,他手里的银子会不高兴的?”

    燕珑沉吟片刻道:“沈千重此人,无欲无求,没有任何嗜好,几乎是没有任何弱点,可他终究也是人,是人就会有弱点。”

    “要说他唯一的弱点,就是他的王妃,月乌明珠儿。”

    “姓月乌?”姜沣惊呼,双手不由用力一捏,燕珑吃痛,推开姜沣,娇媚白了一眼姜沣。

    “这么用力做甚,姨不怕疼啊!”

    “对不住,对不住,听到‘月乌’这个姓,有些吃惊,珑姨我给你揉揉。”说着,抓起燕珑的小手,揉了起来。

    “我前段时间去了趟血狼谷,在谷里碰见了月乌部落的人,这沈千重怎么会娶一个月乌部落的女人为王妃呢?”

    燕珑回应道:“沈千重还是世子之时,曾孤身游离北境草原,在拓苍雪山下,碰见了月乌明珠儿,自此,坠入爱河,无法自拔。”

    “可这月乌明珠儿,当时是月乌部落的神杖守节,终生不能成家,否则,必遭神杖反噬。”

    “这二人不信这个传说,沈千重带着月乌明珠儿,回到锦州,娶她为妻,为沈千重诞下两子两女,可是好景不长,生下沈星悠后,神杖反噬发作,月乌明珠儿昏迷不醒,成了一个活死人,这些年,沈千重遍寻名医,甚至求到了你父皇头上,都束手无策。”

    “不能和执爱,携手白头,这也成了他心中最大的遗憾,沈千重曾放过话,若有人能让月乌明珠儿苏醒,他沈千重愿意拿兴安王王位来换。”

    听完沈千重的故事,姜沣啧啧称奇:“堂堂兴安王,原来是个痴情种,沈家先祖,要是知道沈千重拿王位来换一个异族女人的未来,恐怕棺材板都压不住了吧!”

    “他沈千重倒是好胆子,我大禹的王位,何时成了交易筹码,当真是好王爷。”

    燕珑沉声道:“沈家在锦州多年,早已根深蒂固,每逢冬季,天下有大半武夫,都会来锦州进山狩猎,采摘药材,多年交道打下来,江湖人在锦州不认官府,只认沈家牌子,这王位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姜沣闻言,冷笑连连。

    忍不住讥讽道:“占着大禹的土地,吃着大禹的饭,到头来,还要砸锅,好一个兴安王。”

    心中对沈千重的那点好感,顷刻间,荡然无存,对于这种吃饭砸锅的人,可以用‘忘恩负义’四个字来形容。

    这种人,更让人恶心。

    沈家是靠王位起来的,可今天,为了一己之私情,竟然要抛弃这个王位。

    真是成也兴安王,败也兴安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