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10年前,社会上流行一种说法:“中国人性格内闭,这从古典园林中就能看出来。中国的园林都用高高的墙围起来,西方园林则不是。西方园林是开放的,使人一览无余,清晨起来,邻里之间打招呼,表现出一种开放的态度。中国人太自闭了,拒绝别人进入,不愿敞开心扉。”
在中国园林中,围墙的确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不过这段话的问题在于,我们对比艺术形式的时候,应当进行同类对比,而不是跳级对比。皇家园林对比的应该是皇家园林,私家园林对比的应该是私家园林。城池对比的应该是城池,庙宇对比的应该是庙宇。
和欧洲宫殿不同,中国皇宫是九重阖闾,门禁森严,确实一度阻隔了市民近前参观的想法。现存的欧洲宫殿,很多则都直接对着大街的,市民可以在宫殿前面的广场休闲。
然而,这其实不是西方宫殿的本来面目。
文艺复兴(相当于明朝中期)以前,欧洲处于漫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那时候的宫廷都有高大的围墙,守备相当森严。令人压抑的石块和高耸的大门,把小民挡在外面。有谁试图攀爬翻越,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个时候,中国尚处于隋、唐、宋、元、明时期,政治模式没有改变,皇宫的形式也就一以贯之地传承下来,直至清末也是如此。
中世纪,欧洲贵族们深受战乱困扰,使得他们更加内敛、隐逸,守着变态的清规,忍受攻伐混战。他们让民夫在野外陡峭险峻的山顶建立起高险的围墙,墙内就是城堡,墙外是很深的护城河。这种城堡非常坚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当敌军来袭,城市和村镇受到攻击,城堡却非常安全。而城堡之下,一般会设路卡收费。过路费是领主收入的主要来源,否则他们的生活将难以为继。
文艺复兴实质上是上层政治局面有了巨大改变。这时,王权打败了教廷,也就打败了宗教秉持的禁欲主义。昔日,贵族们各自为政,所谓“领地意识”,实际上就是藩镇割据。他们必须把围墙造得很高,易守难攻,抵御王权的干涉。而一旦王权兴起,教廷没落,第一件事必然就是拆墙。
公元前498年,为了限制三桓各自为政,以下犯上,在孔子的建议下,鲁定公拆毁三桓的私邑,史称“隳三都”。
欧洲的拆墙运动也是这种性质,文艺复兴后,欧洲进入了较为太平的时期。浪漫主义在贵族间流行,他们受够了压抑的高楼,萌生出要到农村享受世俗生活的愿望。可又不愿意真的去农村,于是便模仿意大利乡间别墅,在城市建造楼台。
这种改建的“乡间别墅”正是新一代的皇宫的形象,它的主体非常高大,分多层,房间与房间相互勾连,像紧密连接的矩阵。皇宫前面一般都有个广场,广场上有水池和喷泉,喷泉旁有白鸽,会在某一时刻一齐飞向城市的上空。
凡尔赛宫始建于明末,白金汉宫始建于清初。此时,中国正处于明清易代之际,清朝直接承用了明代的皇宫,而即便不承用,建造出来的也只会是另一个盛京。这是因为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从始至终没有发生质的改变,官与民的关系也没有质的改变。
中国古代城市,与帝京有相似的结构。官员都在城市的心脏部位,百姓分居城市内部,外围设置高墙。当外敌来侵,官民需要携手奋战。
“人君田猎以时,钟鼓有节,与民同乐”,仁德的君主必须要有与民同乐的心态,可以让普通百姓进入皇家园林。但是,宫廷机要之地确实不能让人随便进入。能让人进的,都是放养着野生动物的林苑。
譬如宋代的金明池和琼林苑常对外开放,尤其是风光最好的春天,数以万计的百姓会到此踏青游玩。而皇家的寺庙、道观、山林,有一些是普通百姓也能随便进的,有些则完全不能让百姓进入,而是由皇帝一家圈起来享用,这种园林以清代的圆明园最为有名。辛亥革命以来,随着政治制度彻头彻尾的改变,昔日只有皇帝才能享用的林泉,也纷纷变成了公园。
相较于皇家园林,中国的私家园林则活泼得多。园林的主人通常都是曾经在朝为官的文人,或富甲一方的商贾。
苏州拙政园原本是明代还乡官员王献臣盖的,因为家中不肖子热衷赌博,一夜之间把园子输给了徐少泉(传说此人出了老千)。徐家人在拙政园里面住了一百多年,清朝时将它卖给了大学士陈之遴。留园则是明代太仆寺少卿徐泰的私宅,后来几经转卖,到清朝时被盛宣怀的父亲盛康收购。
私家园林是私人住宅,供私人居住,一般不对外开放,这是可以理解的。和普通的民户一样,私家园林肯定设有围墙,防贼、防盗、防偷窥,宣誓园林主权。不过,私家园林也经历过商业化的进程。有些园子的主人将门户开放,收取民众的参观费,只要交钱,就可以进去玩。由于游客很多,里面有不少摆摊的,主人会收摊位费,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经济体。
乡野的别墅、园林,一般也都由地方官吏或富商、地主营造。他们死后,会把地分配给诸房子孙。有时候,园子的主人会把私宅弄成公园供人参观。譬如潍县有个园子,人们可以随便进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公园,“园亦有主,日启园门,不禁游人,谓之公园可也”。
主人不收费,所谓的收费项目,只有管园子里的仆人要茶喝的时候才有。那仆人也不敢多收,顶多有个一两文的辛苦费,因为“主人有命也”,不许自家人靠这个赚钱。
这是贵族之间的对比,接下来才是平头百姓。
中国古代农民,与中世纪的农奴,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十分相似,都在四分之三以上。在中国,如果不是帝国晚期土地兼并严重,农民通常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院子,依据地契所规定的四至(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范围)盖起围墙。厨房与厕所分列院子两边,角落的石圈里喂些家禽家畜,洁秽分离。百姓自给自足,好的年月,也能丰衣足食。
然而中世纪的农奴可没那么好的运气,目之所及,全是领主的地盘。农奴们种的地属于领主,住的地方也是领主的恩赐。故而他们没有自己的院子,住所大略是一个长长的茅屋,牲口常与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味道非常浓烈。
这样的住所当然是不能盖围墙的,它类似于工地的工棚,民工住工地是为了工作,不是为了关起门来生活,里头的一切都是土地主人的,自己并不能妄图添加什么。
文艺复兴的同时,科技也在发展,促进了商业的进步。资本需要大量的人力,这些劳力自然由农奴充任。农奴们突然发现靠自己双手的劳动,可以不必为领主服务就能活下去。农民们有了养活自己的工作,就有了对农奴主说“不”的底气。于是,农奴制突然瓦解。
然而拥有了自己的住所的普通人,还是延续了千年的习惯。他们的院子通常没有围墙,有也仅以矮墙、篱笆和外界隔离。里面是人间烟火,外面是自然世界,所谓“人间烟火隔篱笆,怪底诗清为饮茶”。事实上,这种模式的院落,中国乡野也有,但周遭一定没有四邻。
中国古代,普通民户建墙,正是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中国古代是宗族社会,村民一般聚集而居,亲邻的界限不是那么明显。可以说,近邻就是近亲,近亲必然近邻。这如同现如今的兄妹姐弟,多数时候他们是和睦的。但法律与护罩总是为一小部分人设立,他们一有机会就想侵占别人的利益,完全没有边界感。解决侵占问题的办法,便是直接在各自的地界上盖墙。靠实体隔离,既能不侵占他人土地,也不给别人占便宜的机会,“莫管他人屋上霜,自家扫取门前雪”。
这类越权的行为,在不盖墙的欧美也经常出现。不过,居民在法律强力的保障下,行为都会有所收敛,也更愿意借助强力自我保障。
既然享受了开阔的“领地”,宏大的视野,那么,自家的也就成了公共的。自家的院子,要接受邻里的监管,所以不可以放任何有碍观瞻的东西。比如,许多地方规定不许在阳光下晒被子,院子里不能有晾衣绳,否则邻居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索赔。
这在中国人看来,简直不可理喻。
总之,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没来由的权利,也没有不受监管的开放。到底喜欢哪种,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