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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捷径:官员任用与升迁的争斗

    唐代卢藏用中了进士,但是长期得不到提升,于是到京城长安附近的终南山隐居。终南山离长安极近,传说是道教的发祥地。于是,以道教宗师老子的后裔自居的李唐皇室在终南山修建了不少皇家道观,长安的达官贵人们时常去终南山游玩、参拜。很快,长安政坛都知道终南山里隐居着一个叫做卢藏用的隐士。他借此获得了很大的名声。朝廷很快就征召卢藏用去当左拾遗,他欣然出山赴任。卢藏用的朋友司马承祯颇受唐睿宗、唐玄宗等几代皇帝器重,却无心禄位,要去浙江天台山隐居,卢藏用送他东行。途中,卢藏用指着终南山说:“这山中风景绝佳。”司马承祯缓缓说道:“在我看来,此山风景倒在其次,却有一条仕宦的捷径。”卢藏用闻言,惭愧得无地自容。

    后来,我们就用“终南捷径”来讽刺那些借隐居而出仕的做法。讽刺归讽刺,后来人还是前赴后继地寻找新的终南捷径。因为官位的高低是衡量官场中人成功与否的关健标准,而升迁的快慢又决定着一个人最终的官位高低。所以,“捷径在哪里”就成了古代官吏们削尖了脑袋思考的问题。

    中国社会讲究关系,衙门之中尤其如此。关系似乎是衙门行政的润滑剂,没有关系时事情办起来总是磕碴绊绊的,托了关系后事情办起来顺风顺水。古代政治体制可视为由关系远近所决定的权力行使和利益分配体系。衙门中人的实际权力和收益就决定于层层叠叠的关系网络之中,他们需要通过拉关系来拓展自己的实际权力。

    不管官场中人多么不喜欢拉关系,但他们首先要在一个现实的平台上实践抱负、追逐梦想。比如古代一个读书人想安邦治国,那他首先要不断提升政治地位,才有可能在一个合适的平台上实现理想。拉关系在其中必不可少。关于这一点,先贤们有相当现实的论述。唐代韩愈写道:“布衣之士,身居穷约,不借势于王公大人,则无以成其志;王公大人,功业显著,不借誉于布衣之士则无以广其名。是故,布衣之士虽甚贱而不谄,王公大人虽甚贵而不骄,其事势相须,其先后相资也。”在韩愈看来,拉关系对于志士仁人和王公显贵来说是双赢的选择,前者需要借助后者的支持得偿所愿,后者需要前者来扬名。年轻人接受了这一点,对拉关系的厌恶感可能会减轻一些。明代戚继光曾大喊“封侯非我愿,但愿海波平”,但如果离开了前期胡宗宪和后期张居正的支持,单单靠他自己的文才武略是不会有历史上那么显赫的功绩的。戚继光的战友俞大猷就比他耿直,虽同样能干,但屡次被罢官,甚至下狱,成就远小于戚继光,这就是明证。

    历朝历代拉关系首选的对象就是权贵。中国历史上,通向权贵宅邸的道路上总是挤满了络绎不绝的拜谒者。为了提高拜谒的效率,拜谒者往往马不停蹄地一日奔走数家,多线投资。北宋皇祐、嘉祐中期,“士人多驰骛请托”,开封“有一人号‘望火马039039,又一人号‘日游神’”,说的就是他们每天奔波在前往权贵府邸的道路上,闻风即至,几乎不休息。清朝和珅当国时,官员对和府趋之若鹜,和珅回到家里,早有官员夹阶立伺,唯恐落于他人之后。百姓们将和府所在的胡同称为“补子胡同”,因为满眼望去都是官服上的补子。无名子《咏补子胡同》云:“绣衣成巷接公衙,曲曲弯弯路不差。莫笑此间街道窄,有门能达相公家。”李觏在《上江职方书》中一语道破古人挤向权贵之门的动机:“乐游贵富之门者,莫不有求也。或崇饰纸笔以希称誉,或邀结势援以干荐举,或丐禄粟之余以免困饿,或借威柄之末以欺愚弱。”说到底,无非是为了名、利二字,当官一事。

    对于算不上权贵的一般官员,官场中人也不敢怠慢,要时常保持着联络,以便他日之需。清人有一首咏官场新年拜客诗:“争门投刺(名帖、名片)乱如烟,轣辘冲风亦可怜。触眼但逢骑马客,纵怀须待听莺天。”描述的就是逢年过节,北京城里官员奔走如织、车马如云的状况。

    为了节约时间多见人,很多人都是只投帖而不见主人,届时只在门房簿子上登个名字就走了,时称“望门投刺”,轿子在门口一晃而过。更多的人连轿子都懒得坐,派个随从坐在轿子里代替自己到处投帖,所谓“帖到人不到”。元旦那一天,北京四九城中名片乱飞,空车四出,这种投帖拜客的方式称为“飞帖”或“飞片”。正常人应该都觉得此现象不对,但已然成为拉关系的杜会风气,奈何它不得了。

    至于拉关系的具体做法,根据由头不同来分类,有以下几种:

    第一,拿着自已的文章诗词或者政策建议直接上门,用真才实学去征服对方,求得对方的夸奖和推荐。这是最直接、最原始,也是最干净的方法。当年王维、白居易,就是凭借自己的诗词征服长安,得到强有力的荐举的。唐宋时期,荐举盛行,可以为进入仕途和升官提供重要砝码,这种拉关系的方法也最盛行。

    北宋的张士逊进士及第后,一直在低级官职上徘徊,年近五十还等候重新分配工作。他拿着自己的文章去拜谒翰林学士杨亿,希望得到后者的荐举帮助。可是,连续三日登门都遇到杨亿有事,门房没有通报,张士逊锲而不舍,一直在门口站着不走。杨亿偶然从窗户的缝隙里看到了张土逊,见他气度非凡,就客气地招待他,交谈之后又看了张士逊的文章,认为他有宰相潜质,不久就举荐张士逊为监察御史,后来张士逊果然累官至宰相。张士逊“拉关系”成功的关键,除了他自己的真才实学外,还有一股锲而不舍的韧劲。拉关系的人总是有求于人,加上竞争激烈,自然不会轻易成功,不然,人人都是关系网络中的达人、强手了。这时候,只有坚持下去的人才有成功的希望。北宋晚期,蔡京权倾一时,为了能够得其接见,有一个士人每天都赶第一名来到蔡家门口,好几个月都没有结果,仍然坚持如初。一次蔡京翻阅门房会客簿的时候,惊异于这个人的诚心,把他叫来询问,觉得人还行,就举荐为官了。这是锲而不舍终获成功的典型例子。

    需指出的是,凭文章和才学直接造访可能产生负面结果。那就是拉关系的对象对你的文章评价很低,或者认定你才学平庸,能力不足以当官。比如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年),河南参军郑铣、虢州朱阳县丞郭仙舟投匦献诗。他二人自然是希望皇帝能赏识自己的诗歌,不想唐玄宗看后得出的结论是“观其文理,是崇道法;至于时用,不切事情”,认定二人的诗歌消极无用,并下圣旨“可各从所好”。结果,郑、郭二人马上被罢官,并被安排出家做了道士。清朝时,不断有书生趁乾隆出巡时在御驾旁投书求官。不过自视甚高的乾隆多次贬低这些文章,认为满纸穷酸、无才可用。一些投书的书生还被加以惊动御驾、形迹可疑等罪名,遭到惩处。

    唐宋时期,不少达官显贵对推荐人才非常慎重,在荐举之前要经过悉心的考察。比如北宋的谢泌将荐举之责看得非常严肃。他治贡举,并曾在吏部负责官员的考核选拔,被公认有“知人”之才,却极少推荐人才,一生总共荐举了不过数人。人虽少,但谢泌推荐的人都被证明有真才实学,最后都做到了卿相的高位。据说谢泌每推荐一个人,都要焚香望阙跪拜,说:“老臣又为陛下得一人。”像谢泌这样严肃、认真的荐主之后越来越少。明清时期,荐举逐渐成为例行公事。清朝,尚书钱陈群对求见的读书人都极力赞扬,只说好话不说坏话。长得瘦的,他就赞其清华;长得胖的,他就赞其福厚;长得陋劣短小的,他也说精神充足、事业无穷。总之,务必让每个登门相求的人都满意而归。一天,钱尚书又送走了一个客人,侄子问他客人是谁。他凝思良久,说:“我忘了他的姓名了。”侄子就说:“大人刚才那么称赞他,怎么这么快就忘了名字了呢?”钱尚书笑道:“求见的人,不过是求赞罢了!我只是称赞他而已,又何必知道他是谁呢?”可见,此时的夸奖与推荐都已成了廉价的标签,不起作用了。事实上,明清时期官场对荐举并不看重。因为由高官或名人推荐而升官、成名的人,寥寥无几。

    第二,利用各种人际关系,主动接近拉关系的对象,希塑得到后者的赏识、提拔或帮助。这里的人际关系包括籍贯、师承、血缘、亲属、家世等等。

    中国人很讲交情,如果一个人能和有权有势者拉上确切的关系,就能产生切实的好处。比如官宦子弟往往能依仗父辈的官爵和威名轻易拉上关系。北宋曾巩就说:“京师多尊官要人,能引重后辈。公卿家子有宾客亲党之助,略识文书章句,辄出与寒士较重轻,由此名称多归之,而主升绌者,因得与大位。”对于坐拥显赫家庭背景的官宦子弟而言,在编织自己人际关系网络方面也能捷足先登。同样,如果一个人有过硬的人际关系却不去使用,就会被人看作“匪夷所思”。北宋的吴孝宗是江西抚州人,和王安石、曾巩等高官显贵、大文豪是同乡。吴孝宗本人才识过人,写得一手好文章,却不为人所知,生活落魄。后来不知是实在过不下去了还是“灵光闪现”,吴孝宗也来到开封拉关系。他拜谒欧阳修,恭敬地献上了十余篇自己的文章。欧阳修读后大为赞赏,再看了吴孝宗的籍贯,十分疑惑地问他:“你写得一手好文章,怎么我一直不知道呢?况且你的同乡王安石、曾巩,也从没提及过你,怎么回事呢?”因为之前吴孝宗从没求见过王、曾二人。欧阳修对吴孝宗的情况颇感意外,很怜惜他的遭遇,马上写诗相赠。在诗中,欧阳修将吴孝宗与曾巩相提并论:“自我得曾子(曾巩是欧阳修的学生),于兹二十年。今又得吴生,既得喜且欢。”吴孝宗暴得大名,之后顺利进入官场。

    有人可能感叹:我没有什么关系可拉,怎么办?事实上,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当大官、做文豪的同乡、同学或亲戚。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创造条件”,主动拉出关系来。比如“攀缘依附之风,俗所恒有,而官场为尤甚,是以官场亲戚为最多”,说的就是官场中人喜欢攀亲戚,即便两人有间接得不能再间接的亲属关系,也以姻亲相称。

    例如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八姓,赵与钱、钱与孙、孙与李、李与周、周与吴、吴与郑、郑与王各为直接之亲,那赵与王二人也以亲戚相称。这种主动拉关系套近乎的关键,一是要积极主动,二是要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找到它、放大它、利用它。明清官场,对此点有“杰出的表现”:

    明清时期的官吏相见,往往没谈几句就因为“情深义重”而结拜为兄弟,俗称“拜把子”。这可好,两个原本没有任何亲缘关系的人,一下子就成了兄弟了。结拜的双方要互换一份帖子(称为盟帖、宪帖、兰谱等),写明各自的姓名、籍贯、生辰八字和家庭主要成员的姓名、官爵、职业等,并写明“因交情日笃,友谊深厚,感结拜为异姓兄弟”云云,最后在落款处签名盖章或按手印,注明日期。换帖后,双方就成为把兄弟了。为了拉关系、相援引,清朝官吏热衷拜把子。和珅权倾朝野之时,有些督抚为了依附巴结他,不惜屈尊与和珅府上的门房、下人结为把兄弟,以便其能为自己说好话。清朝讽刺《歧路灯》提到当时官场上拜把子之风的盛行:“如今世上结拜的朋友,官场上不过是势力上讲究,民间不过在酒肉上取齐。若是正经朋友,早已就不换帖了。”官场这种纯粹功利的结拜完全败坏了拜把子的名声。人们一听到谁和谁是把兄弟,就联想到两人是相互利用的酒肉朋友了,以至于真正情深义重的朋友,都不屑于换帖结拜了。

    对于年龄或者地位相差悬殊的官吏,年轻者、位卑者不便与他兄弟相称,就主动拜入年长者、位高者的门下,做后者的门生,俗称“拜门”。拜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拜师,只是利用师生名义来攀附强者而已。拜门之前,双方可能并不相识;对于老师的辈分、年龄、品行、学识,门生可能-一无所知。拜门的标准很简单,只要对方有权有势,能对自己有所帮助,又不便以兄弟相称,就可以投身其门下。发展到最后,一些无耻之徒甚至投入比自己年轻或声名狼藉的强者门下。另一方面,高官和强者也欢迎有人主动拜门,通过网罗门生扩大自己的势力。而一些穷京官则巴望着有钱的“财主门生”前来投拜,希望以收取拜门时的贽敬和以后的孝敬来捞钱。少数高官为了将某个有前途的人收入门下,或者为了多要一份孝敬,竟不惜主动登门去认门生,强行令其拜门。这被称为“倒拜门”。不过一旦老师失势了,落魄了,以前的门生们便纷纷改换门庭,重新拜门。

    除了拜把子、拜门,明清官场惯用的另一招是“拜干亲”。拜干亲包括钻营者拜要攀附的权贵为干爹,自为干儿;或者让妻妾、儿女拜要攀附的权贵为干爹;或者自己和家人拜权贵之妻、母为干娘。他们所拜的权贵不仅有朝廷权贵,还有权势显赫的太监。比如魏忠贤得势的时候,干儿、干孙就遍布天下。有厚颜无耻者因为自己年纪比魏忠贤大,不方便拜魏忠贤为干爹,就让幼子拜魏忠贤为干爷爷,间接实现给魏忠贤当干儿子的“愿望”。乾隆时,有一翰林为了得到肥缺,谄事权贵。他先让老婆拜大学士于敏中的夫人为干娘,于敏中势衰后又让老婆拜尚书梁师正为干爹,并令其股勤侍奉。每天梁尚书上早朝前,翰林夫人都先把梁的朝珠放在胸口上焐暖,然后亲手给干爹挂上。清朝的“中兴名臣”胡林翼担任湖北巡抚期间,为了和朝廷派来钳制自己的湖广总督官文搞好关系,让母亲将正在受官文宠爱但出身不好的宠妾认作女儿。官文正为这名宠妾的身份问题头疼,胡林翼此举帮他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官文也乐得和胡林翼当起了姻兄弟。从此,胡林翼在湖北施展拳脚方便了许多。

    这种建立在相互利用之上的关系是极不牢靠的。一旦拉关系双方的地位、权势发生重大变化,牵拉起来的关系就土崩瓦解了。比如,把兄弟如果调到同个衙门做了上下级,下属要主动送还当年的拜帖,表示二人兄弟关系结束。大家对拜把子的往事绝口不提。更甚者,下属在还帖的同时送上一份门生的帖子或者儿子的帖子,那么原来的兄弟就变成师生或父子了。至于原来的干爹长期不进步或者退步了,而原来的干儿、干孙在仕途上突飞猛进,前者说不定要改拜在后者门下,原来的父子、祖孙关系就完全颠倒过来了。

    如果觉得寻找各种关系太复杂,那么衙门中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亲友可以用:孔方兄。这个孔方兄可是相当给力。清末,沈幼岚想抱住庆亲王奕劻这棵大树以便升迁,但屡次求见皆被拒。同乡某御史就对他说:“奕劻之门不难进,但必须花费巨款方可。”沈幼岚大悟,拿着两万两银票送给庆王府的看门人,说:“这是小意思,请王爷买些果品。”看门人进入报告,奕劻竟然亲自出来迎接,沈幼岚又喜又惊。告辞后,奕劻又亲自送出门外。沈幼岚出来对人说:“金钱的魔力竟然如此巨大!”

    明朝官员李钧就指出:“大臣无耻者多与内官交结,或馈以金银珠宝,或加以奴颜婢膝”,无论该人实际的品质如何,只要“心意”到了,“内臣便以为贤,朝夕称美之”;反过来,“有正大不阿、不行私谒者,便以为不贤,朝夕谗谤之”。借助孔方兄的力量拉成关系的关键,是孔方兄的金额要合适。礼多人不怪。这个金额虽说多多益善,拉关系者如果难以承受,也要维持在必要的金额之上。如清朝的和珅贪婪成性,家产丰厚,对一般的贿赂根本就看不上眼。曾经有个外地知县将一千两银票举过头顶,跪在和府门口求见和中堂。和珅回府后看到,大声叫骂:“知县是何虫豸,也来见我?”可怜的知县之所以被骂,就在于他不懂行情,将孔方兄送少了。根据和珅的情况,要想得到他的支持和提拔,估计没有万两白银难得一见。

    有关孔方兄拉关系的最好例子,可能发生在清朝大臣潘祖荫身上。潘祖荫历任工部、刑部、礼部尚书,后任军机大臣,自然是响当当的实权人物。一次,诸多官僚聚会闲谈,扯到了某位提督。潘祖荫对此人赞不绝口,说他忠肝义胆、文武兼备等等。官员李文田很好奇,就问潘祖葫:“此人有什么功绩?”潘祖荫说:“不清楚。”李文田又问:“此人长相如何?”潘祖荫说:“没有见过。”对于一个素未谋面、不知道履历成绩的人,潘祖荫为什么给了极高的评价呢?潘祖荫解释道:“此人送我的鼻烟很好,我就知道此人不错。”同样与潘祖荫素未谋面的左宗棠,被仇家陷害入狱,好友郭嵩焘计划搭救左宗棠,就想由潘祖荫上奏担保。郭嵩焘准备了盛大的酒宴招待潘祖荫,又奉上大把银票,说有事请潘大人帮忙,可就是不说具体是什么事。潘祖荫也不拒绝,将银票纳入怀中,说:“我们且饮酒,再商量。”几杯酒下肚,郭嵩焘拿出一份早已写好的奏折要潘祖荫签上名字递上去。潘祖荫摇摇晃晃地就跟着郭嵩焘向奏事处走去,路上问郭嵩焘折子上写了什么内容,郭嵩焘担心潘祖荫变卦,仍不肯明说。到了奏事处门外,潘祖荫说:“事已至此,必无悔理。只是所保何人,折中所言何事,必先令我知悉,否则万一皇上问起,将何辞以对?”郭嵩焘这才出示奏折,潘祖荫见是给一个叫左宗棠的人说好话的,放心了,大笔一挥签上自己的大名,递上奏事处。潘祖荫的奏折对营救左宗棠起了很大作用,同时把左宗棠“夸”得有点大发了,还触动咸丰皇帝考虑要重用左宗棠。后来左宗棠发达后,不忘潘祖荫的助推之恩,并投其所好,用重金向潘祖荫报恩,每年冬天送给潘祖荫炭敬就是一千两银子,他还赠给潘祖荫道光初年出土的、价值连城的西周文物大盂鼎。

    以上三种拉关系之法,是古代官吏灵活运用的基本方式,可以单独用也可以混着用,可以直接用也可以引申开来用。由此攀附上权贵,有了靠山之后,个人便可获得额外的衍生权力,在官场多一分资本了。最后讲一个《民国趣史》中的实例,给读者一一个具体、直接的感受,也请读者观察一下:故事中的主人公一共使用了多少种拉关系的方法?

    民初汉口征收局长某某,到任以来横征暴敛、营私舞弊,多次被商民控告却都能保全职位。这得益于他手腕灵敏、关系通神。任职将近一年之后,按制要重新任命征收局长。某某自然想连任,如果不能连任,自己任内贪污、挪用和亏空的款项在移交时如何能骗过后任的眼睛,又如何能让后任接过烂摊子呢?当时社会盛传,上司有意任命督军公署秘书长前来接任,某某闻言惶惶不可终日,怎么办?

    某某的夫人与湖北财政厅长的夫人相识,以姐妹相称。某某就授意夫人接厅长夫人到汉口来看戏,摆上美味佳肴招待。厅长夫人如约来到汉口,为时尚早,戏场还未开演。某某夫人就客客气气地约厅长夫人先到一家珠宝店“赏鉴珠宝”。店主人拿出镇店之宝珍珠手钏十余副,罗列案头,任听选择。一时光怪陆离,耀人眼目。其中一副手钏的珍珠,硕大精圆,厅长夫人爱不释手,一询价:八千元。她很想买,可哪有那么多钱啊?厅长夫人既想割爱,又觉不舍。两难之时,某某夫人开口了:“太太既然见爱,尽可携归。此间店东与敝寓向有往来,即令其暂入我账可也。”说完,店主人就把手钏包好递上。厅长夫人也不谦逊,将珍珠手钏轻轻放入袖中,与某某夫人偕同去看戏了。看完戏又吃饭游玩,厅长夫人玩到第二天才回去。又过了一天,某某连任汉口征收局长的公文就到了。

    光绪中叶,山东人尹琳基担任翰林编修多年都得不到外任,牢骚满腹,郁郁寡欢,纵酒消愁。一喝酒就容易出事,尹琳基常常喝醉,一醉就谩骂同座的宾客。因此,他和同乡、待御史郑溥元发生了龃龉。郑溥元就抖落出尹琳基的私事弹劾他。这事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官场舆论基本上遭责郑溥元,认为他心胸不开阔,因为一点不愉快就和同乡死掐。不久圣旨下来,尹、郑二人都被勒令退休。

    按照清朝官场的逻辑,在这个案例中,尹、郑二人都犯了“不合群”的毛病。翰林院里积压的得不到外任的官员多了,怎么没见其他人借酒浇愁,只有你尹琳基酗酒呢?你酗酒就酗酒,为什么还要骂人呢?这是不合群、伤和气的表现。郑溥元也是,因为酒场上的龃龉就弹劾官员,是不注意团结的表现。所以,两个人都“不合群”,“不适合”继续担任官职了。

    每一个政治体制都会形成相应的行政作风、官僚氛围和思想观念,都有一套由有形或无形的规矩组成的、公认的“群文化”。合群,就是衙门中人要融入群文化中去,与整个环境合拍。一个希望在某个政治体制中生存和发展的官员,必须是这套体制的拥护者和践行者,必须在日常言行中做到合拍。反之,不合群的官吏很难在政治体制中发展、升迁,甚至可能被这套体制“清除出局”。在开头的例子中,爱发牢骚的尹琳基最终被“请”出了官僚队伍,因小事乱弹劾的郑溥元也被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前谈到合群的话题,但它说得更多的是不要主动去挑战体制、招惹是非,而这里的“合群”进一步要求衙门中人将体制的要求内化为内心的要求,在日常言行中时刻和群体保持一致。这是更高的要求。

    如果群文化是健康的、正确的、阳光透明的,那么衙门中人尊崇它,心安理得,天经地义。但是,官僚体制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独立的逻辑,独立发展下去。因此,“群文化”很可能背离制度设立的初衷,或者与道德规范和人的正常心理不一致一一这在现实中经常发生。即便如此,衙门中人也要适应、遵从这套错误的文化,让自己合群。这就类似同流合污,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劣币淘汰良币,庸者上、昏者留而贤能之士遭到清除、打击和埋没。清朝桐城人汪志伊从县令做到福建巡抚,以廉洁著称于世。这在晚清难能可贵。他曾经进京谒见皇帝,一路上只乘了一辆破车,车上装着被褥等家伙什,只带了两个普通佣人随行。汪志伊沿途经过数十座繁华都市,人们都不知道有封疆大吏过境。沿途的官员事后得知,都诧异不已。官场上总得有应酬之举,汪志伊也不能免俗。不过他小气到请客的时候只用两道菜招待同僚,不要说吃好,就是吃饱都有问题。饭桌上,汪志伊大谈特谈宋明理学,宜讲节欲修身之道。客人们因为汪志伊的身份,不敢当面发作,可回去后“人争目为怪物”。不用说,汪志伊是个不合群的另类高官。他的结局怎么样呢?汪巡抚和闽浙总督“情性不适”,不得不办理了“病退”手续(原文为“引疾去”)。在普遍昏暗、没人修身养性的晚清官场,汪志伊只能被清理出去,就像人们清理一粒眼中沙一样。

    中国的官场尤其看重合群,混的是一个“一团和气”。一个合群的人才能为中国官场接受,进入各个次生的圈子,进而如鱼得水。反之,不合群的人很快会被边缘化、孤立最后消失。这可能与中国人讲究中庸调和的思想观念,与各种关系网络盛行的社会环境有关。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1790年礼部侍郎尹壮图上疏乾隆,劝谏道:“各督抚声名狼藉,吏治废弛。臣经过地方,体察官吏贤否,商民半皆蹙额兴叹。各省风气,大抵皆然。”尹壮图这话,基本上否定了当时的官场,对官吏群体评价很低。这明显是有碍团结、伤和气的举动。果然,乾隆看后大怒,以“挟诈欺公,妄生异议”罪判尹壮图“斩立决”。后来,乾隆为避免成全尹壮图“忠谏美名”,免去死罪,降职处分。又比如,晚清刘长佑官至云贵总督,多次请求退休,都得不到允许。两宫太后和小皇帝对他的工作是肯定的,对他多次慰劳。突然一天,圣旨下来了,刘长佑“降二级、另候简用”。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刘长佑虽然当官处世各方面都很正常,却在一点上不合群。晚清官员纷纷贿赂后宫太监,刘长佑却没有这么做,“于内廷绝无馈赠”,导致太监们对刘长佑很不满意。当时封疆大吏有赏官保衔、穿黄马褂、紫禁城骑马等等特殊优待,刘长佑却什么都没有得到。其实,太监们当时已经在给他敲警钟,让他“改邪归正”了。无奈,刘长佑还是我行我素,还自称“白身督抚”,表示自己廉洁自律、不结党营私。于是,太监们都不在宫廷说刘长佑的好话,最后抓住云南报销事件猛说他的坏话,硬是把他给扳倒了。

    合群有许多具体的表现。比如不能得罪人。除非是官场另类和边缘人物,衙门中人得罪了也就得罪了,但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得罪人。因为你不知道此人身后的各种网络,不知道涉及事件背后的水深水浅。唐朝张固《幽闲鼓吹》卷五十二载,中唐时期,京城发生一件大案,牵扯了不少官员。这些官员暗中活动,导致迟迟不能结案。一天,宰相张延赏想起此事,召见司法官吏做了严厉的批评,并当面下令:“此案已久,限在十天内审结。”第二天上午,张延赏上班后办公桌上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钱三万贯,请勿过问此案。”张延赏大怒,当即把纸条撕了,再次督促审理此案。第三天,张延赏看到办公桌上又出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钱五万贯。”张延赏更加生气,下令限在两日内审结。第四天,办公桌上又有了一张纸条,写着:“钱十万贯。”张延赏摇摇头,叹了口气说:“钱至十万,已经可以通神了,没有不可挽回之事。我怕由此得祸,只能不去管这桩案件了。”估计,张延赏的表现是绝大多数人的客观选择。

    又比如凡事要给自己留条后路,这也是中国特色群文化的表现。唐朝青州刺史刘仁轨奉旨进京,投宿莱州驿站,被安排住西厅。深夜,有监察御史某人投驿,问哪一间房子好,管理人员说:“西厅稍佳,但已经有人住了。”御史问:“什么人?”听说是一个州刺史,他便不屑地说:“叫他把西厅让出来。”从品级上讲,刺史比御史要高一大截。但御史是清流,执掌监察大权,对无论哪个级别的官员都可以纠察弹劾。我们的这位御史大人估计平日神气惯了,就没把刘仁轨放在眼里。刘仁轨也很识相,虽然已经入睡,还是主动爬起来,抱起被褥衣物乖乖地挪到了东厅。不料,刘仁轨此次进京,是朝廷要调动他的工作。刘仁轨调任什么官职了呢?升任御史大夫,掌管所有的御史。于是,刘仁轨上任后就召集所有御史开会,大谈风纪问题:“诸公出巡地方的目的,是察举冤滞,施行仁义,做好皇上的耳目,不应该烦扰州县,借此自重其权。”说着,他就手指那位逼他让厅的御史说:“比如这一位,夜投驿舍。驿舍中东厅西厅有何区别?非要逼我让出西厅迁居东厅,这是忠恕之道吗?希望诸位不要学他。”不仅当众批评仇家,刘仁轨还赏他一顿乱棍,打得他皮开肉绽。早知有今日,这位倒霉的御史当晚一定会三思而后行。

    官场有官场的制度,做官有做官的规矩。衙门中人,如做官、为吏、游幕、当随从等,角色不同,规矩不同。如一品和九品官阶不同,新晋县官和资深同僚资历不同,部委郎中和地方道府环境不同,规矩也不同。

    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清代官场就流行不少讲做官规矩的书,如《宦海指南》《官场必读》《牧令须知》《长随论》等等,跟后世的考试用书一样畅销。

    林同济在《文化形态史观》一书中,对官场秘诀有不少描述:“投桃、报李、拍马、捧场,此手腕也;标榜、拉拢、结拜、连襟,亦手腕也;排挤、造谣、掠功、嫁祸,又手腕也。如何模棱、如何对付、如何吹牛、如何装病,形形色色,无往而非手腕也。一切皆手腕,也就是一切皆作态,一切皆做假,便做官矣。打官话,说假也。做官样文章,写假也。官场的道德,假道德也。官场的事务,假公济私的勾当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借一个典史的口说:“至于说是做官的规矩,那不过是叩头、请安、站班,却都要历练出来的。任你在家学得怎么纯熟,初出去的时候,总有点蹑手蹑脚的;等历练得多了,自然纯熟了。”说千条道万条,是否存在一些具有普遍作用的为官秘诀?如果有,又是哪些秘决呢?

    从根子上说,古代官吏在职场主要遵循两条大的原则:一是唯上,二是圆滑。

    唯上是首要原则。这是因为官员之间的关系不平等。虽说上下级官员都是朝廷命官,所有官员的任命、升转在理论上都是皇上的事情,由皇帝说了算,然而在实践中上司对下属有考评、申斥、荐举或弹劾大权,几乎能决定下属的命运——钦差大臣和在特殊时期的上司还真的就有“先斩后奏”的大权;所有的班子成员(比如省级班子的巡抚、布政使、按察使、提督等)在理论上都是伙伴,一把手和其他成员在道德上是兄长和弟弟们的关系,在实践中一把手说了算,和其他成员的关系类似于老子和儿子的关系。比如在清朝,地方长官热衷于参劾属下官员,借此整肃异己。官员周栻为此上奏说:“下属官员最初并无劣迹,但是其中质朴无华的人,不讨上司的欢心,往往就遭到了上司的弹劾。建议以后遇到上司参劾下属,允许被参劾的人进京觐见。到时,他是贤明还是昏庸,自然难逃陛下的洞鉴。这样可使高官专擅的习气为之稍减。”可见当时高官“专擅”已成风气,在这股风气下,低级官员的行为受到了极大限制。不过周栻建议的方法不具备可行性,不可能让皇帝亲自裁决每一桩弹劾事件。所以,高官专擅的风气一旦形成只能越来越重。下属只能唯上司马首是瞻。

    《明夷待访录》谈到在不正常的上下级关系中,下级是如何办事的:廉能之吏想兴利除弊、教化百姓,但是知府意见不同,上司威严可畏,没有上司的支持,下级的任何计划都实现不了。所以会做官的人,无不精于“阳避处分”“阴济奸贪”,或者一事不为,或者无恶不作,只要能博得上司的欢心,就“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君恩不足念,民怨不足优”。最后,上司还推荐他是“干员”,同僚认为他是“能吏”,只有普通百姓受他鱼肉,虽痛心疾首却无可奈何。这就是“唯上”原则的现实表现。

    在工作中,下级时刻用上司的标准来对照自身的言行,不敢越雷池一步,也没有创造性和主动精神。对于不得不处理的日常公务,下级严格按照上司的指示办。上司让做什么、如何做,下级绝对没有“个人意见”,唯命是从,照猫画虎。如果上司没有明确的意见,下级就从上司的各种讲话、文件中挖掘“办事精神”,或者一切按照制度来做,呆板机械地走行政程序(让不确定因素消磨在冗长的程序中,或者通过走程序来揣摩上司的意思)。但是上司的指示或者讲话精神往往是原则性的,难以操作,下级不免战战兢兢,怕执行“走样”惹领导不高兴,于是就大搞形式主义,在表面上轰轰烈烈,不管是不是真正按照上级指示做,也不管能不能落实到行动上,口头上都喊得震天亮,而且要加上各种坚定的、强硬的修饰词。在行动上,下级不论做什么,做得怎么样,都必须让上司看到,知道自己在贯彻落实他的指示;汇报的时候要讲得头头是道,充分发挥想象力,尽可能突出自己的辛苦和努力,夸大成绩,有一分成绩要说成十分。对于上司交办但有困难的事务,下级就多“调查”“研究”,多谈上级思想的“新思路”“新发展”,能拖就拖,拖到上司忘记或者淡化此事为止。唯上原则还有许多工作表现,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感受。总之就是上司的观感是最重要的,至于问题有没有解决,解决了多少,老百姓得到了什么好处,都是无关紧要的。

    在人际关系上,唯上原则的表现就是下级对上司的巴结奉承。比如民初江西临川县知事傅岷孙,精于应酬。因天气炎热,傅岷孙派人采买大西瓜一船,派护兵二人送到南昌,载入城内分送各位上级。“计李督军大西瓜三十个,戚省长大西瓜三十个,罗财政厅长二十四个,陈政务厅长二十四个,其余各处或十二个、十个、八个不等。大要以官位之大小,分西瓜之多少。”上午刚送完,午间傅岷孙派来的第二拨送礼的护兵又来了,拿着三个木盒送入公署,盒子表面装潢极为精致,里面装着什么东西外人就不得而知了。(《民国趣史·知事拍马屁》)

    但是,巴结他人毕竟有碍人的自尊。读书人,尤其是初入仕途的读书人,常常以巴结奉承为难事,感到难为情、不情愿。但是,《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名叫卜士仁的典史就教导侄孙说:“做官的第一个秘决是巴结,人家巴结不到的,你巴结得到,人家做不出的,你做得出。

    如果你有老婆,上司叫你老婆进去当差,你送了进去,那时有缺的马上可以过班,候补的马上可以得缺。你不要说这些事难为情,你须知他也有上司,他巴结起上司来,也是和你巴结他是一样的。总之大家都是一样,没甚难为情。你千万记着‘不怕难为情039039五个字的秘诀。如果心中存了‘难为情’三个字,那是非但不能做官,连官场的气味也闻不得的了。”看来,巴结的秘决是“不怕难为情”,为了官位提升要放下自尊。

    清末,英国人威妥玛久在中国,对中国官场极为熟悉。他见到的清朝官吏遇事都不敢陈说已见,只知道附和上司。在总理衙门中,每当外国使臣发一番议论,中国官吏都以目相视——大臣视亲王、新入署的大臣又视旧在署的大臣。如果亲王发言,则众人哄然响应,如亲王不说话,诸大臣便不敢先发言。有一次,威妥玛说了一句“今天天气甚好”,无人敢应。有一姓沈的官吏忍不住应道:“今天天气确实好。”接着,一位亲王又说:“今天天气确实不错。”其他官员这才哄然响应。

    古代做官的另一大原则是圆滑。如前所述,政治体制是一个硕大的黑箱。官场中人行为的不可预测和政治体制的不透明,是官吏面临的最大危险,可能带来巨大的伤害。为了避免受到伤害,古代官吏倾向于选择圆滑的办事和处世作风。而论资排辈的升迁环境,也迫使官吏们要少做事、少出错,争取“无灾无病到三公”。

    清朝末期,陈其元代理南汇知县。上级衙门接连发文要各县掩埋暴露各处的尸骸。陈其元尽心尽力,亲自到南汇所属的各处掩埋尸骸,历时三个月,共埋葬4万多棺。全县因故还有1万多具尸体没有掩埋,陈其元将实际情况向上级领导做了汇报。同时,邻县的知县仅掩埋1700棺尸骸,上报时却说“境内悉数葬尽”。上司的公文很快下来,给掩埋1700棺尸骸的邻县知县记大功,给南汇知县陈其元申饬处分。当初,陈其元要上报时,幕僚本来粉饰其词,初稿写作“掩埋净尽”,陈其元却十分认真地说:“如果这样的话,那下一年就不能再办,这一万多尸柩最终将暴露在外。”经历此事后,陈其元终于相信“公事不可不作欺饰之语”,没有必要认真,像裱糊匠粉刷墙壁一样糊弄一番就可以了。

    圆滑在工作中的表现,就是官吏们全力掩藏自己的真心实意,不让别人明白自己的底细、立场和意见,给自己留足回旋的余地;尽量推卸责任,出事时可以独善其身;一切按惯例常规来办,即便出了事也可以将责任推给体制,不用自己承担。最好什么事都能简化成例行公事,一切都是流水作业。这样的结果必然是谁都不干实事,不愿多嘴。宋高宗时,枢密院编修郑刚中说:“每当朝廷要施行一件事的时候,总是交代给监司去办,监司交代给郡守,郡守再交代给县令。各自将手续办理完毕,却不再过问能否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结果,现在无论朝廷颂布任何良法美意,天下人都知道不过是虚设空文。这种欺罔诞谩之弊,至今不能革除,上下各级普遍如此,只图应付当前,到了检查的时候,就拼凑些千篇一律的材料,向上报告。”到了道光时期,曹振镛掌权的时候,他最讨厌年轻官员多事,斥之为“后生躁妄”。凡是担任御史的门生来拜谒,曹振镰总是告诫:“毋多言,毋豪意兴!”(不要多说话,不要心血来潮!)

    圆滑原则导致的不作为、拖沓和推卸责任类似于西方政治语境中的“官僚政治”。英国政治学权威拉斯基教授(Laski)曾概括官僚政治:“官僚政治一语,通常是应用在政府权力全把握于官僚手中,官僚有权侵夺普通公民自由的那种政治制度上。那种政治制度的性质,惯把行政当作例行公事处理,谈不到机动,于是拖延不决,不重实验。在极端场合,官僚且会变成世袭阶级,把一切政治措施,作为自己图谋利益的勾当。”

    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谈了一个“多做多出错,不做不出错”的极端例子,可以解释官吏们为什么倾向于圆滑办事。福建有一巨寇叫廖恩,聚众剽掠,杀人越货,后来被招安了,做了官。廖恩和同等级官员们一起参加考核。在座的其他几十个人,都少不了失误、受惩记录,因公因私都得罪过人,只有廖恩“并无公私过犯”。试想,州县事务繁巨,一做事过失在所难免,倒是被招安闲置的巨匪清白无瑕。这还让谁有办实事的动力啊!

    唯上和圆滑相结合,可以衍生出许多看似匪夷所思实则有内在合理性的表现来。比如《官场现形记》中的马老爷总结的“做官的法门”,就深谙唯上和圆滑之道。马老爷说:“我们做官人有七个字秘诀。哪七个字呢?叫做‘一紧、二慢、三罢休039039。各式事情到手,先给人家一个老虎势,一来叫人家害怕,二来叫上司瞧着我们办事还认真:这便叫做‘一紧039039。等到人家怕了我们,自然会生出后文无数文章。上司见我们紧在前头,绝不至再疑心我们有什么;然后把这事缓了下来,好等人家来打点:这叫做‘二慢’。……无论原告怎么来催,我们只是给他一个不理;百姓见我们不理,他们自然不来告状:这就叫做‘三罢休’。”

    清朝是中国传统政治的集大成者,清朝高官也是精通种种官场规则的人。道光朝权臣曹振镛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道光晚年十分讨厌看不完的奏章,曹振镛就向道光出主意说:“凡言官所上章疏,无论所言何事,重要与否,一概从中摘取一二破体疑误之字,交部议处。这样,众人既惊陛下圣明,又无拒谏之疑,也可杜言官之口,一举三得。”道光大喜采纳。结果是本来就已经不活跃的言官更加钳口不言。曹振镛见这方法不错,进而应用在自己办事上。他前后主持乡试、会试四次,对考生的书法吹毛求疵,比如字体要通体圆整,无一点讹错,字迹宜端秀,墨迹浓厚,点画宜平正。只有如此方可登上第,而有一定见解的文章往往因字体不美而被抑置。于是,道光朝科举重形式轻内容,八股抑制人才的情况比以前更为严重。

    稍后慈禧时期的达官显贵王文韶也是精于做官规矩的典型。王文韶宦海沉浮几十年,升官的决窍就是遇事圆滑模棱,被人讥为“琉璃球”、“疏璃蛋”、“油浸枇杷核子”。据说王文韶有些耳聋,不知是真聋还是假聋,反正是凭此可以装聋作哑,免去不少麻烦。李伯元《南亭笔记》说王文韶入军机后“耳聋愈甚”。一日,两位大臣就一件事发生了争执,相持不下。慈禧太后问王文韶的意见。王文韶不知所云,只得莞尔而笑。慈禧太后再三追问,王文韶仍微笑以对。慈禧太后说:“你怕得罪人?真是个琉璃蛋!”王文韶仍笑如前。

    王文韶当军机大臣时,每天凌晨入宫值班,轿前的引导灯笼写有很大的“王”字,人们一望便知是他。有人就劝王文韶说现在革命党人正大搞暗杀,准备炸死权贵,王大人还是去掉灯上的字为好。王文韶却说:

    “我一向与人和平共处,没有仇人,正怕误伤。所以特地把灯上的姓字写得很大,以便人能看到。”他原来是怕革命党人误伤自己,只是不知革命党人是否当他是同志?

    针对曹振镛、王文韶这类官员,当时有无名氏赋《一剪梅》加以讽刺,录四首如下:

    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莫谈时事逞英雄,一味圆融,一味谦恭。

    大臣经济要从容,莫显奇功,莫说精忠,万般人事要朦胧,驳也无庸,议也无庸。

    八方无事岁年丰,国运方隆,官运方通,大家赞襄要和衷,好也弥缝,歹也弥缝。

    无灾无难到三公,妻受荣封,子荫郎中,流芳身后便无穷,不谥文恭,便谥文忠。

    李鸿章有句名言:“天下最容易的事,便是做官,倘使这人连官都不会做,那就太不中用了。”李鸿章的意思是掌握了唯上与圆滑这两大为官法宝,做起官来就得心应手了,如能运用自如便能官运亨通。不过,李鸿章的老师曾国藩却不无担心地指出,嘉庆道光以来,官场有四大通病:京官的两大通病是退缩、琐碎。退缩就是互相推诿,不肯承担责任;琐碎就是不顾大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外官的两大通病是敷衍、颟顸。敷衍就是装头盖面,剜肉补疮,只顾眼前,不问明天;颟顸就是外面完全,心已溃烂,章奏粉饰,语无归宿。这四种通病加在一起,成为一种风气,但求苟安无过,不求振作有为。曾国藩担心:“将来一有艰巨,国家肯定会有缺乏人才之患。”可惜的是,没有几个古代官吏会像曾国藩那样考虑到国家。如果他们多考虑国家一点,整个政坛就会是另外一番模样了。

    古代衙门中人要处理好许多辩证关系,比如“进”与“退”、“刚”与“柔”、“方”与“圆”和“得”与“失”,而其中最重要的关系可能就是“名”与“利”。

    追求好的名声,爱惜名誉,这是人之常情。中国古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自古如此。但是,古代官场上的“名利”,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名声、名誉,而主要指的是古代衙门中人所追求的名教、名节。

    官场中的“名”既包括廉洁、清明、刚正、惜节等道德内容,还包括忠君、孝亲、敬上、勤政等工作内容。它的范畴比普通百姓讲的“名”要宽广,也要严格。因为衙门中人执掌公权力,有治世济民的重任,自然在名节上对他们的要求高一点。这种高要求在客观上也起到了约束官吏言行,制止他们胡作非为的积极作用。比如对官员清廉的要求使得尽管贪污腐败现象普遍存在,但古代从来没有一个官吏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理直气壮地承认自己就是要当贪官,以当贪官为荣。

    那么“名”和“利”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总的说来,应该是先有“名”后有“利”。“名”是古代官场的道德大防,决定着官场中人的前程乃至个人命运。它是做官的一条“及格线”,必须做到,否则免谈。所以,衙门中人舍名而求利,结果往往是求不到利,而且还会身败名裂。比如,晋代著名史学家、写《三国志》的那个陈寿,文名甚高,但是做人有点不拘小节。他在为父亲服丧期间生了病,就让一个侍妾进奉汤药。此事传扬出去后舆论大哗,陈寿落了一个“不孝”的名声,大节有亏,导致在中下级官职上蹉跎终身。历朝历代对官员的考核和选拔首重的都是名,很难想象一个道德败坏、士林不齿的人会进入官场,得到晋升。到了明太祖朱元璋时期更是进了一步,朱元璋规定,官员凡是犯赃、贪污,被判处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人,都要把他的名字写在地方州县的“申明亭”上示众。可见官吏名节不保,不但自己身败名裂,还要殃及整个家庭和子孙。所以说舍名求利是行不通的,古代官员必须有一个好的名声,才能获得官场上的实利。

    于是,古代衙门中人往往顾名求利,或者是求名求利,追求名利双收的好事。很多官员一方面在头脑里老惦记着如何得到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另一方面又想当清官廉吏,留下千古美名;一方面伸出手来收礼受贿,或者偷偷地将公家的钱揣到自己的腰包里,另一方面又去捞取忠君爱国爱民的好名声;一方面为了升官发财,挖空心思,钻透牛角尖,另外一方面又要博取刚正不阿、不事权贵的名声。朝野的衮衮诸公,上自达官贵人,下至州县小吏,莫不是以名教自诩、自我标榜,看起来似乎人人都是惜名如命的人。但是实际上,中国历史上真名士少,假名士多。我们翻看一部《汉书》,记载了二百年的西汉历史,能够载入《循吏传》的只有区区6位;一部《后汉书》又是写了二百年的东汉历史,而且东汉恰恰是重视名节的时代,而写入《循吏传》的也只不过12而已。到了宋朝以后,程朱理学勃兴,讲究“存天理灭人欲”,要求士大夫克制修身,极端重视名誉操守。可真正能拎出来考验的真名士寥寥无几,相反“假道学”、“卫道士”倒是越来越多。这其中的原因大体上是顾及名声的成本太高、难度太大,有些名声甚至是与人的欲望相违背的。

    在“名”和“利”之间,官吏们的内心自然倾向于“利”,然而在古代官场上“名”又不得不顾,所以最常用的做法只能是:沾名钓誉。

    原本是用名节来约束官员行为,对官场形成一个前置的规范。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官场之中的名可以转换为利。比如名节的优劣、名声的高低成了人们入仕、晋升的重要指标。于是,官场中人在进入官场之前或是飞黄腾达之前,往往刻意地追求名声,公开高调地做一两件事情来博取名声,比如在汉代的时候,有很多孝子为了察举孝廉,纷纷做了一些载入史册的孝行。我们看现在流传下来的二十四孝,其中的多数人是生活在两汉时期。这并不是说二十四孝当中的故事是假的,也不是说二十四孝的主人公沽名钓誉,而是说在中国古代的的确确存在着那么一些读书人,为了进入官场、飞黄腾达,在自己未发达之时做一些有悖人伦常理、于心不忍的事情来博取虚名。等被荐举入官或者是发达以后,他们就把父母扔到一边,专心致志地去求利了,所谓“察孝廉,父别居”是也。

    古代官员还有一种做法是抓住机会,能扬名就扬名,能立名就立名。他们往往抓住足以成名的机会挺身而出、大显身手。比如看到皇帝流露出对某名大臣的不满,他们迅速出手,弹劾这名大臣,震动朝野,以博取刚直之名;或者审理一两起有影响的大案,摆出铁面无私的面孔,以捞取清正之名;或者壮起胆子揭露一两个与自己的人际关系圈子无关的污官,获得廉洁奉公之名。这些做法一来影响大,足以成名;二来无损于自己,都是攻击与己无关的人来成名。而且经过精心筹划,准确率比较高,十拿九稳,风险比较小。所以这样的机会是古代官场中人最热衷把握的。不信,读者可以看看正史中,某位贪官失势的时候,有多少人蜂拥而上,争相“反腐倡廉”。

    李鸿章担任直隶总督的时候,有个县官任满述职。李鸿章接见他的时候问:“这几年在县上有哪些政绩?”此人回答说:“不敢说有什么政绩,只是说为地方上去除了一项陋规。”李鸿章就问:“什么时候去除的,我怎么没有看到申报的文书?”这名知县说:“几天前废除的,文书已经送到了布政使司,一两天即可送到总督衙门。”李鸿章闻言,勃然大怒,叱责知县说:“你这明明就是取巧记功,大约是你已经捞过了好处了吧!”李鸿章立即派人调查。果然如他所料,这名县官在即将卸任的时候,以永远废除某项陋规为条件,一下子向老百姓多收了若干年的钱。这等于是预支了下几任陋规的钱,切断了下几任官员的财路。此名县官可谓深谙名利双收之道,他在任职的前几年不去废除陋规,却在即将卸任的时候逮到了这么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不想被精明的李鸿章看了出来,露出了马脚。

    对于绝大多数官员来说,他们可能既遇不到扬名立万的绝好机会,抓不住机遇,同时又想不出像直隶那名知县那样名利双收的伎俩。到清朝时期,绝大多数官员变成了主动求名,自己给自己戴高帽。有一些当时官场百玩不厌的“玩法”可以说来与读者听听:

    第一个玩法就是“万民伞”。所谓“万民伞”就是指当州县官员离任的时候,地方绅民为了表达对这名长官在任期间所做的教化百姓、发展经济等惠及乡里的贡献的感激之情,大家凑钱制作一把伞,送给这名卸任官员,在上路的时候用。送万民伞是一项隆重、热闹的纪念话动,很能说明州县官员“遗爱民生”、“官声卓著”。但是到了清朝中后期,一般州县官员离任的时候都会暗示本地下属和乡绅们给自己送“万民伞”。老百姓们也不得不配合,在离任的时候由绅士们签名送一把“万民伞”,喻义是阖境绅民都得到过这位长官的庇护。至于这个庇护到底怎么样,双方都是心知肚明的。

    还有一个把戏就是“脱靴遗爱”。据说唐朝时候有个叫崔戎的好官,担任华州刺史时,做了很多好事。后来任满离开,百姓们都不舍得让他走,拦在路上堵截他,甚至有人拉断了他的马缰绳,脱掉了他的官靴。后来形成习惯,明清时期州县长官无论清浊愚贤,无论有无政绩,离任的时候也都暗示下属、绅民们搞这么一出把戏。在州县官员离任的时候,早早就有绅民在前面拦路,请大老爷伸出脚来脱下一双靴子,大老爷也很配合,主动脱下官靴,算是留作纪念。

    到最后送“万民伞”、“脱官靴”便成了官员离任的一道例行手续。原本没有规定的“万民伞”有了统一的制作标准,原本自发而来的乡亲们成了有组织的“送行队伍”。进入民国时期,有人在某个官宦世家里看到一个屋子里面摆满了形形色色的“万民伞”和各种牌匾。一问,原来都是这位主人家的先辈在各地当官的时候主动要来的。在《官场现形记》当中,那个浙江的胡统领率兵去地方上剿灭土匪,土匪没剿几个,反而扰民扰了好几个月。百姓对他深恶痛绝。在即将回杭州的时候,胡统领暗示州县地方官和乡绅们给自己送“万民伞”。乡绅们本不愿意给他送的,都觉得此人在当地臭名昭著,送了“万民伞”岂不是连累送的人的名声都被败坏了。州县长官就给绅士们做工作说:“不送不行啊,不送这个灾星不走。”无奈之下,大家只好想出了一个折中之计,由胡统领的部下脱下军装,假扮成当地百姓和绅民给自己的长官送“万民伞”。离任那一天,场面蔚为壮观,胡统领笑盈盈地接受了下面递上来的“万民伞”。其实在场的人都心知肚明,这就是一场戏。这个事例很好地说明古代的官员求名,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一场表演。

    官员的“名”和“利”怎么处理,说到底是官员心态的问题。一个人为什么当官,当官的时候追求的是什么,就决定了他如何看待“名”和“利”。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写道:“名为公器无多取,利是身灾合少求。”这句话可以视为官场正确“名利观”的形象写照,它体现的是一种知足知止、自律自爱的人生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