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就是在这酒肆,你抓了阿植引我前来。”七郎环顾一下四周,感叹:“那时我说你利见东方,如今我要说你利见西方,你信不信?”
贺鲁捏着酒杯,忍无可忍:“我信了你的邪!”
见鬼的利见东方。
皇帝已经准了赵七郎的奏折,让北地大士族瓜分原东突厥的马场。
他苦心经营东突厥数年,被赵七郎一股脑端了,便宜了北地士族,却害他成了部族罪人、丧家之犬!
七郎笑道:“你必须信我。若不是我帮你改了命,你的骨头都敲得响锣鼓了!”
“现在这样不好?儿女双全,外孙都有了。这一次途经西域,你们正好一家团聚。”
“我还想请你帮我捎信给阿植呢!”
“至于去波斯……区区一个流亡的波斯王子,你带着大军想要反客为主还不容易?”
“到时候在波斯一带建国,正好成全了你的野心。”
青年男子浑厚的声音越来越近,似乎在耳边,又似乎在贺鲁的心中。
是的,赵七郎说中了他隐蔽的心思。
带领西突厥人在远方建国。
离开大唐的势力范围,或许是另一片天空。
他定了定神,推开近在耳边的七郎:“别凑那么近!”
温热的酒气都喷到他的耳朵上。
七郎笑了笑,往后恣意潇洒地一靠:“这回知道谁对你好了?我可是一心为你筹谋。你这一次远行,我想来想去不知送什么……”
“写诗折柳太俗套,送平安符也没意思。我送你三道锦囊吧!若遇到危险,就打开锦囊。”
阿史那贺鲁:……
每当面对赵七郎,他总是充满了无力和无奈。
永远猜不透这神棍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也不知道这幅关怀的面孔下,到底藏着什么心思。
是真情还是假意?
七郎优哉游哉地掏出三个锦囊,郑重地说:“我只给阿义和萧大哥送过锦囊,你是第三个。”
阿史那贺鲁见这七郎煞有介事的,皱了皱眉接过锦囊,问:“准不准?”
七郎微微昂着头:“那还用说?当然最准!”
给阿义的是他从十几个锦囊里抽的,代表着天意;
给萧大哥的是三个一模一样的,可惜萧大哥说“暂未遇到难以决断之事”,还没用。
贺鲁认真地把锦囊收进怀里。
信则有不信则无,姑且再信一回。
收了七郎的赠礼,贺鲁觉得似乎该说什么,隐晦提醒:“你别嫌我挑拨离间。江东水深,你当心把所有人得罪之后,自己没了活路。”
……到时候犯了众怒,皇帝想稳定民心,你猜死的会是谁?
七郎似乎没听到。
他猛地推开窗,看着街上锦衣华服的女郎争奇斗艳,邀请:“今夜除了走百病,其实是最后一夜观灯。你这一去,恐怕再难见到如此盛事。”
“平康坊那里有踏歌,我带你去!”
说完,不等阿史那贺鲁拒绝,就一马当先地走了出去。
贺鲁摸了摸鼻子,只好跟上。
认真算起来,他们相识多少年了?
这么多年尔虞我诈,他总怀疑赵七郎要坑他,却一直没有证据。
到现在,索性放弃挣扎了。
七郎脚步轻快地下楼,嘴角含笑……
到临别时,这个鹰视狼顾的枭雄,还是愿意说几句真心话。
贺鲁的劝告,实在是良言,他又岂会不识好歹?
真真假假试探多年,两人也算生死之交。
但做人不要怕被利用,最怕没有利用价值。
他若贪生怕死,又如何在天下英才中脱颖而出、位极人臣?
这一夜,女人有女人的习俗,男人有男人的乐子。
若说长安城哪里的踏歌声最热闹,当属烟花之地平康坊。
月光皎皎,照耀着天地如白昼。
七郎跟阿史那贺鲁从东市到北里,看到禇遂良府前扎的璀璨灯船,终于到了平康坊的路口。
树下人山人海,几百人戴着面具,拉着手在踏歌。
真是无分贵贱、热闹非凡。
“我们也进去!”七郎不由分说地拉着贺鲁上前,加入到悠扬欢快的歌声中。
踏歌的人群密密麻麻,又都带着面具,没过多久,两人就被人群冲散,也不必再寻。
夜深了,还可以留宿平康坊。
这一夜,唱最快乐的歌,做最快乐的事,通宵达旦、百无禁忌。
七郎:……那是不可能的。
他跳了一会儿,就从人群中出来,骑上自己的马回家。
最后再回头看了一眼人群,没找到哪个是贺鲁。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从此千山万水,各有各的使命。
七郎回到家时,小娃娃们已经睡了,大人正在吃汤圆。
一颗颗白白胖胖的糯米团子,胡麻加糖做馅,浸在黄澄澄的姜汤里,驱走春夜的阴冷。
七郎立刻盛了一碗,一口咬下去,黑色的胡麻馅流出来,甜丝丝的,一脸满足。
董月明笑着问:“你回来的挺早,阿仁、阿义都没回来……平康坊很热闹吧?”
“平康坊当然热闹!”七郎顺口答道。
董月明接着说:“花楼的小娘子们没有挽留你?”
七郎:“……我没进花楼。”
嗤~想套我的话?
赵七郎行得正坐得正,你尽管问!
他今夜会的是男人,可不是女人,能有什么私情?
董月明见七郎神色坦荡,微微一笑不再问。
嫂子们久仰平康坊大名,都没去过,就好奇地问七郎去那里做什么。
七郎便说起踏歌……
“人挤人的,也没什么意思,我跳了一会就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