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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小覃

    晚宴还算丰盛,歌舞也好听好看,不过,我不太有心思吃饭。新的侧妃名字叫覃红玉,是苗疆土司的女儿,年芳十六岁。她有着不同于汉人的模样,个子很高很瘦,一头自来卷发,虽然梳着汉人的发髻,但是毛毛渣渣的,确实和刘杨说的炸毛狮子头。一双大眼睛,有点微微的突出,鼻梁挺直,嘴巴很大,还突出。见过礼以后,我便无所事事的乱想,这个覃氏实际上长得不错,只不过,在古代吃亏了,她不能矫正牙齿,凸嘴龅牙不怎么好看。自来卷发,也不合适束发,要能披着一头蓬松的卷发,配上她高挑清瘦的身材和大长腿,应该也是个尤物了。

    覃氏很开朗,大口吃肉喝酒,教养和我们汉人不同,显得有点粗鲁,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很喜欢她,所谓有眼缘吧。不过,王府的其他姬妾对她都有明显的敌意。她也确实和她们不同。

    第二天,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会喜欢覃氏了,因为,一大早我就在马场看见了覃氏。昨夜也算她与王爷的洞房花烛夜,居然一大早就看见她在马场骑马。她骑着一匹烟色的高头骏马,正在王府前院的马场里绕着圈狂奔。一身红色的骑马服,下面的马裤扎着脚还打了绑腿,没有穿马靴,而是穿了一双红色的绣花鞋。越发衬得她的大长腿,和小蛮腰。

    汉人女子甚少会穿显露腰身的衣服,尤其是覃氏,英姿飒爽,卷发长腿,跨在马上,非常的英姿勃勃。前院的军士都在用余光偷偷打量这位新的侧福晋。

    今日马厩是尹健羽当值,他正认真的刷着我的栗色小马齐齐。我最近疏于练习,基本上五日才会骑比较远的距离,齐齐明显是运动不足,有一点长膘。我摸齐齐,好几天不见,它明显的肥了,“尹师傅,不要给齐齐吃太多豆子,我看它是运动不足,都长膘了。”

    “是,夏侯小姐,齐齐好几天都没见你了,这几天它有点郁郁寡欢呢。”

    我接过尹健羽递过来的刷子,轻轻给齐齐刷着肚皮,这个小家伙,圆滚滚的。“不能吃了啊,你瞧你肥的,今天开始豆子不给吃了,只许吃草,知道吗?”我对着齐齐叽叽咕咕的。

    把小马梳洗得舒舒服服的以后,我开始骑着它慢慢的走,我是没什么骑马的爱好,纯碎是作为一种交通工具,我必须熟悉,就像前世我开车一样。我对于车没有任何爱好,甚至能不开车就不开,宁可坐地铁和滴滴,但是,我还是会每周开一次比较长距离的车,因为开车对我来说是一个技能,不能轻易荒废。现在,骑马对我来说也是如此。

    信马由缰,我任由齐齐在马场转着圈子,完全不理会呼啸而过的覃氏挑衅的目光。我不讨厌覃氏,她有一股生机勃勃的力量,还挺让人喜欢的,只不过,这里是古代,这样的女子注定是不讨人喜欢的。

    齐齐被她的马逗得有点按耐不住,开始小跑,我笼着缰绳,随便齐齐跑。但是,开始越来越快,齐齐毕竟是小野马出身,虽然,经过上次的礼佛之旅的长途磨合,它基本上听话,但是,野马天生好胜,见不得别的马比自己跑得快。齐齐很快就超过了覃氏的马,就这样,两匹马竟然开始了角力。

    我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的,慢慢有点无法驾驭齐齐,无论怎么拉缰绳,齐齐还是腾云驾雾的狂奔,我被颠得有点不舒服,怎么喊吁,齐齐都不肯慢下来。覃氏居然策马扬鞭,拼命的打马要超过我,而她的马禁不住她的驱使,竟然仰着蹄子立了起来,前蹄蹭到了齐齐,齐齐受了惊吓,疯了似的狂跑。我死死的抱着齐齐的脖子,它几乎立起来的时候,也没被它摔下来。但是我被硌得够呛。耳畔是呼呼的风声,忽然,齐齐好像被人死死的勒住了缰绳,慢慢的跑得慢了下来,我才发现,是刘杨骑着马,从侧面控制住了齐齐。

    看见刘杨,我不知道怎么了,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抱着的马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刘杨的脖子,我确实是吓坏了。从来没经历过马惊了,差点被马摔下来的事情,我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从马上下来的,只记得一直抽抽嗒嗒的抱着刘杨哭。

    刘杨轻轻的拍着我,任我把鼻涕眼泪糊在他身上,好不容易才安静下来。

    肇事小马和齐齐都被带回了马厩,覃氏站在一边,有点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该道歉还是什么,只是一直看着我。

    我被她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我没事儿了,只是吓到了,第一次马惊了。”

    “夏侯小姐,是我的错,不该和你赛马。”覃氏支支吾吾的。

    “也是我本来就只是会骑马,马术这个高深的东西,我是不会的,我就是把骑马当作一个交通工具,方便我出门而已,骑术还是你厉害。”我真诚的发言,好像令覃氏有点吃惊,毕竟,在一般热爱运动的人眼里,胜负才重要,向我这种,骑着千里马,说当交通工具的人,实属浪费了宝马。

    刘杨在一边,担心的看着我,“如雨,你活动一下手脚,有没有扭到。”

    我动动胳膊腿儿,没有明显的不舒服,不过,胳膊应该是刚才抱着马脖子的时候拉伤了,有点疼。“没事儿,我休息几天就好了。”我对着刘杨灿烂的笑着,“只不过,我看齐齐最近有点过于肥胖,本来还想多溜它几天。”

    “或许,我可以溜它?”覃氏有点渴望的看着我,“是我害你受伤了,不如让我将功补过,这几天帮忙遛马,不然我也过意不去。”

    虽然知道她是心里喜欢我的小马,不过,也可以给她骑一下,“那就劳烦覃姨娘了。”我客客气气的说。覃氏明显一愣,然后释然。是啊,她也不过刚刚嫁入王府,可能本来也是都叫她小姐之类的,忽然被称呼姨娘,还是不习惯吧。

    刘杨送我回小院,柯秦早就去取来跌打药,让潘凤鸣帮我按摩上药,凤鸣非常内疚,今早没有跟着我,害我差点摔马,还拉伤了胳膊。我安静的接受着众人的关心,感觉无比的温馨舒畅。

    之后的几天,从桃仁杏仁到凤鸣,都把我当作病人照顾,桃仁杏仁都不去店里学徒,我也请了假,不去上学,我们的小院忽然恢复到了之前,大家开开心心在一起玩耍的日子。我忽然觉得,我是不是把大家逼迫的太急,要她们在尽量短的时间里学这学那的。之前,是想赶着在回京都之前,大家都学习一些防身和生存之道,所以拼命赶工,但是,如云已经说了我还可以住两年,到豆蔻年纪再回京都,那么根本不急,也就可以慢下来。

    而且,如果,我是说如果,真的可以嫁给刘杨,我们的危机就完全解除了,我可以一直安全的呆在南粤,生老病死,不用担心去陌生的京都被各种算计毒害。我能感受到刘杨对我的喜欢,我也并不排斥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似乎,我和刘杨在一起,是不可能的梦境一般,我总觉得不会。我想把这种情绪归结为少女的怀春,患得患失,但是,我的理性又真真实实的告诉,绝对不是这个原因,虽然现在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大臂拉伤,我就既不能练武也不能写字,只能从事小臂和手部的活动。于是,趁着杏仁在家,我让她教我刺绣。

    小姐要学习刺绣,可是小院一大新闻,我明令禁止杏仁告诉别人,还是被八卦的桃仁知道了,当作大事告诉了桂枝。害得我哀嚎,桃仁我以后给你改名字叫喇叭,真是小广播。我嘟嘟囔囔着,桃仁完全没听懂,喇叭是吹的,但是小广播是什么?桃仁缠着我问了半天,被我气得撵走了。

    杏仁果然是高手,帮我准备好了绸缎和丝线,教我做了有生以来第一个荷包,想起来都丢人,我居然要给男人做荷包。还好,我前世给李云齐做手工作业,又全职在家那几年,玩十字绣,织毛衣,和钩针,还给李云齐的玩偶做衣服,所以,刺绣这个事情对我来说不难,只不过,我不太有耐心,觉得不应该把宝贵的时间花在那么无聊的事情上。真的因为拉伤,不能做其他的,我就开始了我的女红生涯。

    休息的日子,覃氏因为觉得是自己的过失,所以兢兢业业的帮我遛马,还每天都往我的院子跑,开始是来送跌打酒的,她们苗疆的跌打酒,不但活血化瘀,还能祛风除湿,效果不错。我留她吃饭,她性格豪爽,就也痛快的留下了,她既然是苗疆人,口味应该喜欢辛辣。

    已入深秋,天气逐渐变冷,正好这几天阳光明媚,天气干燥,桃仁正在自制腊肠和腊肉,羊城的腊肉和腊肠偏甜,加上我又是个甜食爱好者,桃仁做的腊味都是甜的。

    覃氏既然是苗疆人,估计应该喜欢腊肉,我让桃仁把我们的腊肉丢进柴火堆烧黑,进来做出烟熏味道。做了一味腊肉炒大蒜豆干出来,没想到,覃氏边吃边哭了起来,这是她家乡的味道,虽然不太正宗,但是,也是她离家后第一次吃到。

    一来二去,覃氏竟然和我熟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