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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即使在书海里泡了这几天,宋知还是不知道什么才是心里的骨。

    直到那日楼弃突然出现在了藏书楼。

    “陛下,漠北的大部队已经进入西洲地界了,三日后便会到达锦州。”再次见到楼弃,已与之前大不相同,象征阶级的官袍被他身上的朝气所盖住,少了几分官制而更显朝气。

    “除锦州军之外,漠北小王子还有没有带其他的?”赵以宸难得穿上魏红四团暗纹龙锦,头上带着乌黑的纱帽,四司六局也开始忙碌了起来。

    “回陛下,必经之路均有工部的人驻守,并未发现其他兵力。”将楼弃放到工部算是没有辱没他的才华,为求活路投身军营,其祖祖辈辈都投身在水利中,直到他爷爷那辈出现没落之象,如今也算承上祖宗基业。

    “那好,你告诉秋珏,一旦入城,立刻全城戒备,务必阻断他们与漠北之间的信件传递,且要做得悄无声息。”赵以宸将笔丢进笔海,面对着楼弃,眼神却离不开在另一桌案上练字的宋知。

    也不知怎么,近日她陪伴在身侧倒安心很多。

    两人之间不常说话,除了宋知姿势不对时会说上两句,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沉默中度过。

    原是两张桌案面对面坐着的,然赵以宸总是不自觉的会盯着宋知看,为了不让宋知察觉到自己的心思,于是两人之间便隔着了一道黄花梨绨素屏风。

    宋知一旦将纸笔铺好,便俨然有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态度,在赵以宸严苛的提点下,她如今已经全然褪去了当初那种不入流的艳丽感,加深了几分清冷。

    有时也更像个读书人伏在桌案前奋笔疾书,但赵以宸对这样的改变似乎还有不满意。

    楼弃走后,宋知从屏风后走出来,双膝跪在赵以宸面前。

    藏书楼就这么点大,二人的对话不用仔细便能听得一清二楚,自昭瑰初秋出嫁,便再也没见过,此时她心里正想得紧,不顾左右而直言:“臣妾想自请为昭瑰接风洗尘。”

    习了这么些日子的字,宋知也懂得了在宫中生存的法则。

    眼前的男人是这座殿宇的主人,是这秀丽宝地权利最高的男人,更是一国之君。即便宋知心里对他没有感情,但也是要尊他敬他。

    “昭瑰出嫁前确实跟你要相熟些,这事你去要比德妃更合适些。”从各方面来说,宋知都不是最好的人选,而赵以宸鬼使神差地答应了,更是想看看她能被调教成什么样子。

    “多谢陛下。”

    二月的春风缓缓吹过,城中一派绿意盎然,千万条柳枝随风在宫墙上漂浮,隐约还能看见即将要冒出的芽尖。

    闻见春风吹又生的气息,宋知想起了《锦州杂记》中所描写不同地域的风光,还有些疆域四季常春,有些则依靠河流湖海而生。

    这些她都想去看看,而不是像如今这样被桎梏在这四四方方的囚笼里。

    她一步一个脚印走在这冗长的宫街里,试图用脚印来衡量她后半辈子的孤独岁月。

    冬日已过去了大半,春风刮在皮肤上还有些凉意。

    漪澜殿的用香前些日子就被换了,宋知从不在乎这些精致的脂粉,都是随着青玥的喜好来布置,现下还觉得有些舒缓身心的作用。

    “司典礼仪流程我都看过了,按照以往的弄就是,只不过我还想再放些糕点,单独放在公主的桌案上就可以了。”宋知微蹙着眉,感觉再增加些都不够多。

    朝瑰比她小上四五岁,比宋知的姊妹们都要小。

    无论是大漠也好,还是锦州也好,男尊女卑始终都是不变的话题。

    男子就代表着权利、财富,在大漠那种物资稀缺,资源匮乏的地方,男子更成为了尊贵的象征。

    为了生下儿子使出各种方法,哪怕生下了七八个女儿,也还是没有浇灭对生儿子的渴望,反而还要将生不出儿子的怨恨撒在女儿们身上,而往往对生子渴望成痴的一般都是女性自己,是她们自己将自己绑在了那无穷无尽的深渊里。

    宋知和朝瑰都是幸运的。

    朝瑰出生在先帝的晚年,那时肃亲王赵以泰和赵以宸已经能自由出入天圣殿与先帝一同商讨政事,自然就不需要再有个儿子锦上添花。

    反而朝瑰的出现唤起了先帝那慈祥的父爱,她所获得的荣宠宫中无人可比拟。

    因至今依旧不明的缘由被赶出了家门,以致于宋知在荒漠了流浪了八年,但她有个快乐的童年,直到她弟弟的出现才彻底将那温存击破。

    宋知对朝瑰,有种莫名的亲近感,在很多时候宋知都将她视作亲妹妹,也或许是宋知与那些妾室的庶妹相处甚好,总是习惯性的照顾比自己年龄小的,又或许这也是一种特殊的缘分。

    即使她知道朝瑰金银财宝样样不缺,她还是希望能让朝瑰在这冷冰冰的宫殿里感受到一丝家的温暖。

    司典大仪开始前夜,宋知怎么也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最终在天还未亮时就洗漱起身。

    “娘娘怎么起得这样早,现下才四更天,再睡会吧。”青玥端着铜盆,看着宋知眼下的乌青,希望能劝她多睡一会。

    “我心里总是不踏实,总觉得要出事。”宋知坐在镜子前,不断地回忆这些天经手的礼仪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