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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给你涨涨记性

    会议室内,此时就剩下叶晓,三位队长和指导员。

    其他人都去休息了。

    叶晓叼着烟,看着手中的尸检报告。

    被害人尸体被分割七块,其中四肢和头颅通过尸检,可以推断被利器一次砍断。

    而上身从肋骨下被切开,斩断脊蛊,分成两半……

    很多人可能不清楚,‘斩骨’是一门手艺活。

    普通人,普通的厨具,连剁一块排骨都有可能一刀剁不开。

    像人类大腿骨,非转业刀具就算让普通人去斩断,一次也不可能斩开。

    但验尸报告中提到,被害人的四肢,都是被‘一刀切’。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凶手极有可能是一名擅长‘斩骨’,熟悉这种业务的人员。

    比方说屠夫、生肉加工厂或者屠宰场工作的人员。

    这一点当年已经有办案民警去调查过,没有发现。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分尸的凶器肯定是大型刀具类,甚至是转业伐木斧头等。

    而这种工具一般人根本不具备,或者根本没有。

    这同等于死者尸体已经开口‘说话’,给出凶手的具体能力特征。

    年轻力壮、擅长斩骨、心里素质极强、极有可能是个‘手艺人’!

    放下尸检报告时,叶晓拿着笔把这些‘特点’全部标注出来。

    接下来要查的就是被害人‘消费记录’。

    为何说每个人消费记录永远不会注销?

    这涉及的银监局以及某些法律法规,涉及到钱款纠纷类留存记录问题。

    普通人很少知道,哪怕你把个人消费记录删除。

    但你每一笔消费,比方说网银类消费,银行卡、信用卡、支付宝、微信类消费记录,以及转账记录,永远都会有留存。

    但凡有消费记录的肯定也都有存档。

    此时叶晓正在看着被害人钱翠兰生前的网银消费记录,以及支付宝、微信等消费记录。

    查这些东西有什么用,跟杀人碎尸案有关?

    是,这些消费记录看似跟案件没有关联。

    但是却可以找寻到跟案件有联系的东西。

    比方说。

    叶晓看到了被害人钱翠兰,曾经购买过一块浪琴男士手表,古驰男鞋,LV男士腰带……

    从上面的款式来看,都是适合年轻的男性人士。

    从消费记录上可以看到,从购买第一块奢侈品男表开始,是在被害人死亡时一年前。

    而后,其他奢侈品男用物品也是在后续一年内购买。

    这又说明了什么?

    说明被害人遇害之前,买过这些东西,送给过一个男人,年轻的男人。

    当然。

    这些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网购记录中的邮寄接货地址。

    一般人的收货地址都会在哪里?

    家、工作地、常在地,才可以方便接货,不是嘛?

    所以过去被害人住在什么地方,从中可以看出来。

    凌晨四点。

    当叶晓连同两名大队干警,抵达疑似被害人生前居住地,敲开房门。

    里面住的是一对中年夫妇。

    据对方讲述,房子是他们大半年前租的。

    果然是出租屋!

    叶晓笑了。

    房东被请来了。

    “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任何房屋出租必须登记,上报当地派出所,以及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叶晓瞅着脸色瞬间惊慌失措的房东,冷冷的问道:“你凭什么这么牛,干出租屋这么久却不上报?你知不知道自己是在犯法?”

    眼前这个房东的确很牛,做房屋出租五年多,居然没有一次在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过。

    要不然,又怎么会找不到被害人钱翠兰的租房信息?

    同样,被害人的死亡,房东同样也有嫌疑。

    当房东被带到刑侦大队时,都差点吓尿了。

    从这一点看。

    这个房东还不具备杀人分尸的那种心理素质。

    “叶子,口供出来了。”

    从审讯室走出来的苟生,站在叶晓面前蹙起眉,“被害人过去的确在他那里租房子,用的是假身份证。但被害人失踪后有一个多月没有交租,他就把被害人的东西全部清理了,没有查到有用的东西,当年被害人的遗留物品基本已经没有了。”

    意料之中!

    叶晓眯起眼。

    要不怎么说有些人挺该死的,比方说这个房东。

    “送看守所先关几天,后面在处理他。”叶晓冷声开口。

    苟生去开手续去了。

    没错,房东的确已经犯法了,并且还涉及到人命案。

    刑侦大队也有权力把对方列为嫌疑对象,暂时收押。

    叶晓却很清楚,房东不可能杀人凶手。

    他恨的是,正因为有房东这样的人,才会让一些案件被增加难度,让一些犯罪人员逍遥法外。

    既然敢无视法律法规,那我让你蹲几天看守所,给你涨涨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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