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本王姓王 > 第722章 桃花加身

第722章 桃花加身

    三百年前,王柄权被圣灵仆从擒走,作为孙子的王移旌没办法安心做他的央家先祖,趁着两界停战,去了灵韵宗。

    灵韵宗山明水秀,确实是个适合修炼的好地方,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些朋友,听说了许多有关爷爷的事,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当属其“灵韵第一深情”的名号。

    到达灵韵宗第三年,王移旌见到了重伤初愈的朴问,当初二人在战场上大打出手,那时朴问就已猜到了他的身份。

    作为王柄权的师弟,朴问手握一堆黑料,水寇帮的苗灵、龙栖湾的阿青、南门家南门青、灵韵宗姖家姐妹……哪怕去了域外,还有央定春、柳媚娇、蛊族苗灵这些女子。

    王移旌听到爷爷这些风流韵事,就好像王柄权当年听到圣恩帝酒后吐真言一样,满满的羡慕,同时也恨自己不争气,丢了王家的“传承”。

    两个大男人臭味相投,拉上同样单身的李铁蛋,三条光棍将王柄权生平言行整理出来,著成一本《桃花加身》,打算照猫画虎让天下女子迷恋自己。

    后来,朴问重色轻友,靠着厚脸皮和软磨硬泡,成功博得赤霞儿的芳心,弃两人而去,又过了没多久,李铁蛋也遇到一个女子,长相普通,却极其欣赏他与生俱来的光头,毫无疑问他也沦陷了。

    剩下最该继承老爷子衣钵的王移旌,反而三百年都形单影只,直至洞府突然出现个打扮怪异的三寸小人,带来王柄权活着消息的同时,还转达了他的嘱托。

    三百年前,王柄权返回王朝时,除了辅佐女皇王晚月登基,还偷偷留下两百年气运,如今期限将至,他希望王移旌可以回去匡扶社稷,就算无力回天,也别让异族占了江山。

    这提醒了王移旌,当初离开九渊,他是背了命案逃难,如今驻魂中期再回去,无异于衣锦还乡,凭自己的本事在江湖游走一圈,总归能碰到英雄救美的机会,到时说不定可以跟老爷子一样,留下流传千古的“剑神”传说。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狠狠打了他的屁股。

    ……

    伴随着女子小心翼翼上药,原本火辣辣的痛感逐渐被清凉取代,年轻人望着对方脸上的薄纱,骤然回想起什么,挤出笑容道:

    “姑娘倾世容颜,只肯孤芳自赏岂不可惜?”

    此话出自《桃花加身》之搭讪篇,截取自王柄权初遇蛊族苗灵的对话。

    蒙面女子闻言动作果然一顿,接下来的表现也与苗灵一样——目露厌恶,显然将他当成了登徒子一类的人物。

    女子手头动作故意加重几分,疼得王移旌龇牙咧嘴,但他深知一句话:就算流再多血,在女人面前也绝不能表现出来。

    这话依旧出自《桃花加身》,风度篇,王柄权对阵癞头僧。那一战,他身负重伤,却也因此赢得了严荣荣的芳心。

    王移旌势要青出于蓝胜于蓝,于是更进一步,风轻云淡道:“姑娘是没吃早饭吗?”

    女子再次停顿一下,缓缓收起沾着血水的棉布,从药箱抽出一柄锐利匕首。

    王移旌见状多少有点怂了,咽了口唾沫道:

    “姑娘,你这是要做什么?”

    “你的皮肉已经有了要溃烂的迹象,若不及时切去,等腐烂化脓,神仙也难救。”

    女子清冷声音响起,年轻人再也顾不得“她跟你说话就是有希望”的教诲,略带磕巴道:

    “切掉之后还会长回来吗?”

    “这得看你自己造化了,不排除将来一边大一边小的可能。”

    女子眼中带着幸灾乐祸的笑意,以为他会屈伏,不料对方一咬牙道:

    “切,切得干净点!”

    “你可想好了,切了可就长不回来了。”这回轮到女子退却了。

    “脑袋大了不过碗大个疤,何况只是屁股?在下信得过姑娘,待会儿麻烦下手稳一点,争取一次完成。”

    王移旌态度坚决,说完直接拿起棉布咬在了嘴里,闷呜了一声,让对方开始。

    女子举起匕首,半天下不去手,她只是听不惯对方的话,却也不至于切去他一半屁股,此时从外走来一位中年人,见此场景,赶忙说道:

    “凝儿,这位是二公子的贵客,不得无理。”

    说着,快步走上前,拿过匕首放回药箱道:

    “管家刚才和我说大夫人这几天身体不舒服,你去帮她号号脉,这里交给我就行。”

    女子点点头,看了眼床上撅着屁股的年轻人,转身离去。

    中年男人经验老道,从药箱取出一个瓷瓶,打开塞子将白色药粉轻轻洒在王移旌伤口上,一边包扎一边道:

    “鄙人姓李,是刘府的医师,小女脾气怪了点,还请公子别怪罪。”

    “不碍事。”

    年轻人随口回了句,顺势问道:“李姑娘为何要以薄纱覆面?”

    李姓大夫收拾好东西,叹了口气道:

    “十年前,家中起了大火,待我赶回去时,内子已经同房屋一起化为了灰烬,只有凝儿被救了出来,虽然性命保住了,但脸上还是被火烧到一片。

    鄙人学艺不精,想尽办法也没能完全医好,留下一大块红斑,从那以后,她在外人面前就只肯白纱覆面。”

    王移旌略有疑虑道:“男女终究授受不亲,李姑娘替我这等糙老爷们上药,传出去怕会影响清白名声吧?”

    李洪福笑着摇摇头道:

    “医者仁心,别看她年轻,实则医术已经快赶上我了,而且她早到了适嫁年龄,找了好些媒人,对方都嫌她脸上有块疤,说是只有瘸子瞎子这种五弊三缺之人才肯要。

    我不忍她受委屈,便一直没松口,凝儿自己也常说,若寻不到意中人,宁愿终身不嫁,我想趁还能动多存些钱,就算以后她想通了要嫁人,嫁妆丰厚一些,到了夫家总不至于受欺负。”

    王移旌很是钦佩这位父亲能为女儿遮风挡雨,不像某些做长辈的,生怕子孙过得太舒服,变着花样坑他们——这事不能想,一想屁股又疼了。

    ……

    西南某军镇,镇名榭安,土地贫瘠,赋税沉重,属于乞丐都不愿待的地方。

    掌管此处的藩王,比京城那位皇帝陛下还要昏庸无能,整日沉迷酒色,哪怕在庄稼地长大的黝黑姑娘都不嫌弃,全部收进了“二皇宫”。

    这是当地百姓给那座伫立在破旧城池的华丽宫殿起的别称,希望京城之人注意到这座不合礼制的建筑,从而隔去这个吸血藩王的头颅。

    殊不知藩王越是荒唐,京城那边反而越放心,虽说口头训斥不断,但朝廷下拨银子却是越来越痛快,没谁会觉得一个不得民心的藩王能掀起什么风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