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两星期的作家,终于打算出道。
研究了商国的当代史,作家得出两个字的结论,稀碎。
十七代,三十四位王,二十位非顺位继承,兄弟相攻,相互放逐。
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轮番走到台前。
这六族掌握着商的国家命脉,从立法、司法、外交、军事和任免上全面攫取王权。
在位的帝乙依靠军队强有力的压制着六大家族,凭借残暴的奴隶镇压战争,在六大家族面前确立赫赫的威名。
不过明显的是,子羡(帝乙的名)坐在了装填炸药的王座上。
为了转移矛盾,子羡对岐山周人,进行了七次大规模的战争,并获得了五次胜利。
将周人压制在东山以西,不敢走出西岐。
不过最近的情况有些不妙了起来,周人想要东出,走到冲积扇上,为降临的乱纪元做准备,为此还僭越称了王。
只是朝歌方向出了一点小问题,商人高举免战牌。
子羡去长勺请他的叔父,长勺侯进朝歌主持大局,随驾的条公之子子御把长勺侯的一个美妾给办了。
这也没什么,大不了花钱嘛。
只是子御私通的时候被长勺世子发现了,惊惶的子御随手抄个长戈,啄死了长勺世子。
惊恐的子御弃了王驾逃回朝歌,气急败坏的长勺侯要求子御偿命。
这下商王有些难办了,条公是商王子羡的老丈人,子御就是他小舅子。
夸!
作家将手里竹卷直接丢到了桌上,发出一声冷笑,贵圈真乱。
“先生,祭司来了。”武士躬身退了出去。
子微一卷帘幕,走了进来。
“近来你颇为喜欢这典藏室。”子微皮笑肉不笑地抓起一卷竹简,轻轻地发到了架子上。
子微去了一趟丘城,很不顺利,回来也没怎么理作家。
“我听说,君子想要那个位置。”作家斜躺在竹榻上。
“你说要见我就是为了这个?”
眯眼,逼视。
“嗯。”
作家轻轻地点了一个头。
“我凭什么相信你?”子微回答得很冷淡。
“呵。”
“你笑什么?”
子微想要称王,简直就是小刀割屁股,给人开眼。
“除了我,你还有人可以用吗?”
子微眼神一凌,旋即又恢复了常色。
“先生有何计策教我?”语气软了下来。
恭恭敬敬地坐到了坐榻对面,垂拱着手。
“君子自料勇悍仁彊(强)孰与王?”
君子是对贵族的一般统称,按例来说他是上代商王的儿子是可以成为王子的。
子微默然,然后缓缓说道,“不若远矣。”
帝乙的勇武,内可以威震六族,外可压制周人,在战场上喑恶叱咤,千人皆废。
子微呢?祭司一个,唯一拿得出手的战绩是杀死了上一个祭司。
仁什么的,两人都没啥好说的,残暴都遗传了暴君基因。
“君子以为广姻亲,友邦邻,则何如?”
子微奔逃西鄙毁家纾难,姻亲这一条根本就沾不上边。
至于外交资源上,他哪里会是帝乙的对手,帝乙靠军队打出来的国际地位比任何嘴皮子都牢靠。
“固不如也。”
作家微微一笑。
“君子有没有想过,如果帝乙死了,谁才是最可能上位的人?”
最有可能。
帝乙的两个哥哥都成过王,他们的子嗣也都有资格,这里就包括了子微。
但是按照传统,最有资格的还是他的嫡长子子受。
“子受。”
“然后呢?”
“我。”子微的眼睛一亮。
作家的手轻轻抬了起来,示意他稍安勿躁。然后将手里的竹简,轻轻地推到了子微的面前。
“先生的意思是...”
“君子有没有那个实力,除掉奸王?”
子微猥琐地笑了,“有。”
奸王这个名词很好,非常合适子羡。
“把握有几成?”
“十成!”
作家一惊,怪不得有当王的野心。
要说子微一点脑子也没有,那自然不太可能。
从他毁家纾难这件事的果决程度上来看,他绝对有点实力。
“杀死子羡,再杀死子受,”作家面带玩味地看着子微。
作家怀疑他的能力,要是有着水准,还不直接造反,苟在庙门做什么?
“我于朝歌宫中有寺人,另有甲士两百。”
子微也不怕告诉作家,反正也跑不掉。
两百甲士,确实不算是小数目了。
春秋前期一个小霸卫庄公的国家力量也就500乘,相当于1000武士。(车三人一组)
要是这两百人用得好,打出奇效也未尝不可。
只不过对于王来说,还是太少了一些。
“现在条与长勺有嫌隙,君子若杀了帝乙...”
作家点了点点桌面,意思不言而喻了。
子微的脸上充满了猥琐的笑容,“那我...”
如果帝乙死在了长勺的土地上,子受即位,立马就会对长勺氏开战。
作为外公的条氏,也势必支持子受。
六族中长勺又和尾勺氏是同宗,两家同气连枝,必然举兵。
可以想象的是三家混战,整个朝歌都会乱掉。
等三方火并之后,再找个机会搞死子受。
作为子姓最近大宗的子微,自然从法理上有即位为王的可能性。
“六大家族呢?”子微兴奋之后望着作家期待地问道。
作家微微一笑,“到时候没了宗室,谁跟你抢呢?”
杀光所有的继承人,那么就成了唯一的继承人,这就没什么可以争议的了。
“可行。”子微点了点头。
当然可行。
“那么你需要什么呢?”斜着看了一眼作家。
“虽然我想要自由,但是你似乎不会轻易给出这个条件。”
“是的。”
蓝血人很少,他们凭借悠久的寿命,积累起来的智慧非常恐怖,加上他们掌握的技术将左右一个国家。
“你可以换一种奖励。”
奖励,作家想了想,还真的没有什么值得的。
“把小黎赐给我~”
“她是你的了!”起身,子微一卷帘幕出了回廊。
心情不错。
望着晃荡的帘幕,作家微微失神。
不自觉地翘起了嘴角,子微祝你成功~
有些时候帮人,就是在害人。
“刺客来啰,刺客来啰~”
小黎捧着瓦罐,从外面兴冲冲地跑了进来,“冰!”
刺客这个名字还是作家教她的,小黎第一次听到非常诧异,作家一本正经地说,这是他的家乡别称。也没想到,小黎就给用上了。
连续两个星期小黎制了许多冰,多数用棉包了放铺了茅草的车里,运到丘城卖了不少钱。那钱给小黎添了一身的华服。
小姑娘换了玄色的襦裙,广袖一身,看起来也有了几分婷婷玉立。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小黎是什么萝莉,对于蓝星人来说他就是老祖宗也不为过。
谁能想到,这样的丫头已经170多岁了。
红血人也能活这么久,绝了。
不过小黎坚持认为作家更老有两三千岁,因为作家见过一个神“普罗米修斯”。
“作家,这些用来吃,”小黎将一些蜂蜜倒在了冰上。
作家看得也是一阵心悸,小声问道,“你去...”
左右看看,见没人,低声呵斥道,“你不想活了吗??”
这蜂蜜本没什么,可这蜜蜡就不是一般的东西,青铜冶炼就需要这东西。
蜜蜡的收集,非同寻常的效率低,算得上是青铜冶炼的短板资源。
大家都知道的是,青铜是武器的主要材质。
要在这个时候修一个大鼎,是要传檄四海来观鼎的。
一个大鼎的冶炼,彰显的是一个国家的军工水准,起到震慑诸侯的作用。
这蜜蜡算得上是战略资源。
小黎却搞了一罐蜂蜜,岂不是...
“没事,”小黎吸吮着手指,淡淡地说道,“是祭司应允的,不会出事的。”
太阔怕了,一口蜂蜜上断头台,不太值。
“你不是说就吃冰,太寡淡了些吗?我就寻思着,给你加点蜜...”
黄灿灿的结晶,细细密密地在冰渣上,很多也很好看。
汤匙轻轻挑起一块,送入口中,冰冰凉凉也很甜。
“怎么样?”
“都是钱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