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的一栋洋房内,复古的家具与精致的装饰透露着旧申城的风情。夜幕低垂,房间内柔和的灯光洒在两名女子的身上,她们都身着轻盈的白纱睡裙,衣袂飘飘,仿佛是夜色里中轻舞的仙子。
“我的唐小姐,你就别再看了,这首诗真有那么好吗?”
“当然,这首情诗是顶好的。首先是意境优美,以四月天的美景为背景,寥寥数语描绘了一个充满生机与希望的季节。诗中提到的“你”,被赋予了温暖、光明、美好的特质,与春天的氛围相得益彰,营造出一种宁静而温馨的意境。”
“其次是情感真挚,诗中蕴含着诗人对生活、对春天的热爱,以及对爱情的向往。这种情感真挚而深切。”
“再次……”
“打住,打住。快别说了。再说下去,我们申城第一交际花——唐英女士就要爱上这个作者。”女孩打趣道。
唐英听闻脸露羞涩,用手轻轻掐了她一把,说道:“你瞎说什么呢!我只是单纯地喜欢这首诗罢了。何况这首诗是写给你任琴琴的,又不是写给我唐英的。”
“哎呦!唐大小姐吃醋咯。”任秦秦假装被掐疼了,娇嗔道:“怎么会是给我的呢?也不知道王集安从哪抄来的一首诗送给我。你懂我的,我对这些诗词歌赋都不感兴趣。”
唐英好奇地问道:“那你对什么感兴趣?”
“!武侠!你知不知道最近《新申日报》连载的《寻秦记》可好看了,书里面的项少龙就是我的好郎君。”任秦秦一脸痴迷道。
“呸。不要脸。对着里虚构的人物犯花痴。”唐英轻斥道,“《寻秦记》我也看了,写得倒是不错,但它只是一部市井,里面很多故事都经不起推敲,当作闲时读物还可以,若论文学水平还是差很多。”
“那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你喜欢你的四月天,我喜欢我的项少龙。咱们谁也别说谁!明天见作者你可别犯花痴哦。”任秦秦不服气地说道。
“我只是喜欢这首诗!”唐英作势欲打,任秦秦却先下手为强,钻进她的怀里,一手探出,抓住她的小兔子。
“嘤~”唐英突然浑身发麻,瞬间没了力气。“你……”
“哈哈哈!唐大小姐真是敏感哦,也不知道以后谁有这么好的运气,娶你这个尤物。”
任秦秦得手之后立刻放开,她也不敢太过火了。不过唐英的弱点又被她发现一个。
唐英小喘着气,整理好凌乱的衣服,又理了理打乱的头发,尴尬不已。
她从小就怕别人碰她身子,哪怕女人也不行。
也只有任秦秦这种闺蜜才知道。
“他明天真的会来吗?”唐英岔开话题,问道。
“当然!王集安已经答应我了。如果他敢骗我,我就不理他了。”任秦秦自信地说道。
唐英点点头,拿着手中的诗笺,喃喃道:“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
林易之今天被迫精心打扮了一番,之前他大多数时间都是穿着长衫,因为方便。长衫对他来说,不仅舒适,而且在民国,长衫是知识分子和文人的标志。然而今天,他被迫穿上了一套黑色的西装,这让他感到有些不自在。
“你看,我给你选的衣服还不错吧,虽然赶不上本少爷的定制款,但总得来说,穿上西装还是帅气不少,精神多了。”王集安今天心情不错,一路上不停地跟林易之说着一些注意事项。“待会到了领事馆,你一定要懂得礼数,不要让那些洋鬼子看不起,首先就要从穿衣打扮开始。”王集安一边说,一边得意地整理着自己的领带。
任秦秦把他晾了几天,可却因为一首情诗让二人的关系有所突破,居然第一次主动对他发出了邀请。
早知道情诗这么有用,他早就花钱买上上百首。
林易之很想告诉他,越是按照别人的规则来行事,越会让别人看不起。他深知,在这个充满西方文化冲击的时代,许多人盲目崇拜西方的一切,甚至包括他们的服饰。
然而,林易之却认为,真正的自信来自于对自己文化的认同和自豪,而不是盲目模仿他人。
不过在民国时期,大多数人都认为外国的月亮比华国的圆。这种观念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甚至影响到了一些知识分子。他们认为,只有穿上西装,才能显得更加文明和现代。
现阶段,华国人民虽然告别了封建统治,但离真正站起来还差得很远。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就更无从谈起。林易之深知,一个国家的强大不仅仅在于物质的富足,更在于文化的繁荣和民族的自信。他希望有一天,华国人民能够真正站起来,不再盲目崇拜外国的一切,而是以自己的文化为荣。
今天,王集安特意从警署调来一辆汽车,可见他对此次聚会的重视。
车子在一个关卡口停下来,一个包着头巾的阿三上前,用手中的棒子敲了敲车窗。
司机笑着递上一张精美制作的邀请函,邀请函下面还压着一份小费。
阿三拿着邀请函看了一眼,收下小费,挥挥手就让汽车过去。
林易之没有在意王集安的喋喋不休,望向车窗外,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建筑,与21世纪纯属打卡旅游不同,这次进入租界区域,他心里感到了一丝屈辱。
民国时期的申城租界,可以说是“国中之国”,它们是列强在中国的势力范围的象征,具有典型的“殖民地特色”。租界内,英法等国的建筑风格显著,街道规划整齐,市政设施先进,显现出一种与当时华国其他地区截然不同的风貌。
“到了沙龙,你就跟在我身后,别乱跑,在租界外面你做错了事,我都可以罩着你,但进了租界,处理起来会很麻烦。”王集安最后叮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