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回到民国做个大佬 > 第002章 这辈子也得码字

第002章 这辈子也得码字

    1927年的申城,正处于华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座城市,作为一个初具国际化的商业和金融中心,已经展现出其独特的魅力和活力。

    在当时,申城的市区繁华繁忙,街道两旁高楼林立,各种洋行、商店、咖啡馆和剧院充斥其中,展现了东西方文化的交融。外滩的欧式建筑群与古老的里弄相映成趣,形成了独特的城市景观。租界内的外国人区和华界之间,界限分明,各自保持着不同的社会秩序和文化特色。

    随着申城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产业工人、商业职员和知识分子涌入,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工厂、银行、当铺等经济机构林立。申城的社会结构复杂,既有富商巨贾、外国侨民,也有贫苦市民、工人和农民。不同阶层的人们在这里共同生活。

    林易之站起身望向远方,心里思索一个乞丐该如何在这片繁华之城活下去。

    突然,一阵风吹起,一张报纸“呼”得一下,砸在林易之的脸上。

    林易之刚想爆粗口,拨开一看。

    上面写着《新申日报》。

    头版就是近期热点的北伐国民军即将攻克金陵城。

    翻开第二页是申城的一些热点问题。

    在报纸的最后一页,是几个故事凑成一版,有讲鬼怪的,有讲才子佳人的,还有几篇小品文。

    在版面的右下角,一篇征文启示吸引到林易之的目光。

    一下子打开了林易之的思路。

    “我可以写啊!重活一世,把后世那些故事“借鉴”一部分,哪怕成不了大文豪,至少可以养家糊口。”

    作为一个中文系的毕业生,搞几本赚稿费不过分吧。

    林易之瞬间兴奋不已,看来有活下去的资本了。

    在民国时期,作家的稿费相当可观,比后世几毛千字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林易之越想越可行,笑着问道:“你包里有纸和笔吗?”

    小个子掏开自己的小挎包,搜了半天,摇摇头,说道:“有只笔,是我前天路上捡到的,纸就没有了,我都不识字呢!”

    “咱们先搞些能写字的纸张来!”林易之急忙说道。

    民国初期,申城民众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报纸、杂志、电影、戏剧等娱乐形式盛行,民众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接触到国内外的新鲜信息。同时,上海的咖啡馆、舞厅和电影院等娱乐场所,也成为了时尚人士的聚集地。

    相对来讲,报纸这种媒体更加偏向于普通群众,一分钱就可以买上一份报纸,但也是受众最广的一种媒体。

    说干就干,二人熟练翻遍附近几条街的垃圾堆,终于是找到几张能用的白纸。

    小个子虽然不懂,但翻垃圾一直都是他和“棒哥”最擅长的事。

    见“棒哥”恢复如初,他越加开心起来。

    二人除了翻到一些能写字的纸张之外,还捡到一块大洋。

    别小瞧这一块大洋,在民国初期,民国初期一块大洋在申城相当于现在150元左右人民币的购买力,一银元大概可兑换200~300铜钱,约等于150个鸡蛋、8斤猪肉。

    “真是个好兆头。”林易之开心地说道。

    这代表他们俩这几天都可以不饿肚子了。

    二人找了家饭馆,点了四碗面,一人两碗。一碗面才5分钱,而且量足够一个成人吃饱。

    林易之本想加两勺红烧肉的菜码,但想着万一写这条路不行,这钱多花一分以后就可能少吃一顿。

    还是活着更重要。

    只能暗戳戳下定决心:“等哪天有钱了,一定要红烧肉吃到吐!”

    吃完面,小个子去和其他小年纪的乞儿到码头去玩耍,说是玩耍,其实就是看见哪个有钱又心善的富家子弟,缠着他讨要钱财,运气好的时候有几个铜板,运气不好就会被身边的仆人抓起揍上一顿。

    林易之找了能晒着太阳的角落,咬着笔头,准备动笔。

    林易之本来想写《悟空传》,因为它篇幅小,而且讲的是西游的故事,群众基础好,能够很快的打响市场,结果下笔之后发现自己文笔实在太烂,写不出那种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精髓。

    脑海中有情节有故事是一回事,能写好又是另一回事,有些故事可能在脑海中构思的很棒,但只要一落笔就变了味道。有些人写作技巧很强,但是写出来的东西还不如小白文的作者好看,不得不承认写作这东西是天赋,虽然林易之前世是个中文系的学生,但真要原创一本文学名著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他少了思想。想要模仿地写出一篇极具个人特色,思想深邃的文章也很难,因为没有这份笔力。想要把普通的故事翻出花讲有趣也难,因为没有这份创意。

    想了半天,林易之终于拿定主意:“写《寻秦记》吧”。

    这本本来就是穿越文,现在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穿越文的出现,而且《寻秦记》没有改变历史走向,也属于这个时代大众能接受的范围。如果离经叛道,写一些改变历史的东西,哪怕是通俗,也可能被民国时期真正的文豪“狂喷”。

    没错,真是“狂喷”。民国时期各个文学大家因为观点和思想的不一致在报纸上“互喷”的现象,与后世的“键盘侠”不遑多让,有种“我骂我的,不顾别人死活”的大家风范。

    林易之为了让读者看得更爽更有代入感,将主角项少龙的身份定为一个在申城家道中落的富家子弟,也没提什么时间机器的科学实验,反正就是被有洋人羞辱后,不管不顾和洋人打了一架就莫名其妙地穿越了……

    林易之一落笔就是一整天,从太阳正当头一直写到太阳下山。

    小个子也玩玩闹闹地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几个一起乞讨的小乞丐。

    走到跟前,小个子从包里拿出两个大的白面馒头给林易之。

    林易之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

    上辈子的身边,没有亲情也很少朋友,他都是独自一人,不觉得孤独也不觉得寂寞,反而乐得自在。不曾想重活一世,身边反而多了一个亲人。

    是的,就是亲人。

    二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经过一天的相处,林易之已经在心里把小个子当作自己的亲弟弟。

    “小个子,你不是最喜欢听故事吗?过来,今天我跟你们讲个发生在秦朝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