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文鸳醒来的时候,惊喜地发现四阿哥还未离开。“ 爷!”
以往他就算不用上朝,也要带着孩子们一起习武。总之起得比鸡还早。
如今他正靠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卷书,专心致志地看着。见文鸳醒了,他便低头含笑抚了抚她红扑扑的脸颊,温声道:“起了? 那便梳洗更衣,吃些早点吧。”
这段时日他忙于朝堂的事,实在忽略她良多。是以今日他便打算什么也不干,只用来陪伴她和孩子们。
文鸳还不肯起来,钻进他的怀里撒娇,抱着他的腰不说话,觉得特别安心。
四阿哥便任由她抱着,以手为梳,替她轻轻理着头发,另一只手轻轻地拍着她。
文鸳趴在他的怀里,舒服得好似躺在云朵上,只觉得又要睡过去了。
四阿哥便停下来,想要拉过被子给她盖上。谁知道她扬起头瞪了他一眼,抓住他的手重新放到背上,示意他继续拍。
四阿哥觉得自己好像养了一只高傲的猫,无奈又好笑,顺着她的意,继续轻轻地拍抚她。直到文鸳愿意起来了,他便亲自替她穿好衣裳,陪她一起到花厅用膳。
孩子们也都过来了。弘晏现在读书越发勤快认真,不需要四阿哥如何督促,早早便起来练剑背书了。
他写的文章比宝珠差一点儿,却能与弘晖不相上下,且因为能够跟着阿玛外出历练,文章也总比其他人的更实一些。这正是四阿哥最看重之处。
宝珠自不必说。她是他们二人的长女,是他和文鸳最喜爱的孩子。可以说他和文鸳在宝珠身上花费了最多的心力和精神。
他打破世间对女子的束缚,一应教她读书骑马射箭,带着她游历出巡。宝珠之优秀,让四阿哥觉得世上已无男子能与她相配。是以无论是将他嫁在京城还是嫁到蒙古,都不能使四阿哥满意。
文鸳巴不得女儿不必嫁人,虽然替她一直攒着嫁妆,却从来不在四阿哥面前提起宝珠的婚事。
四阿哥岂会不知她的心思。他既怜她,又疼女儿,自然也绝口不提,好安她的心。
弘昫性子乖巧,却好似生了一副和文鸳一样的笨脑筋,在读书上比兄姐都要慢许多。不过正因如此,四阿哥便更包容他一些。
用了早点之后,冬日里无事可做。文鸳提议烤红薯吃,还兴致勃勃地要在他们面前大展身手。
宝珠好奇地问:“额娘,你以前烤过吗?”
文鸳自信地说:“没做过,你们舅舅倒给我烤过。不过没关系,肯定很简单。”
她叫人将炭盆搬了进来,又去库房拿了好多红薯,一口气塞进了盆中。
几个孩子都围过来看着,弘昫指着炭盆,一脸真诚地说:“额娘,里面的炭好像要熄灭了。”
文鸳脸色一窘,手忙脚乱地把多余的红薯给扒拉出来。
四阿哥既担心她会烫到,又怕她在孩子面前失了脸面,干脆接过了钳子,陪她一同翻红薯。
他虽然也没有烤过红薯,却有在塞外烤肉的经验,而且性子沉稳, 很快就叫文鸳平静下来,依赖地看了他一眼。
两个人齐心协力,忙活了半天,把一盆红薯烤熟了,浓浓香甜的味道逼人鼻宫。
宝珠几人掰开一个来看,黑色焦脆的外壳下是灿黄诱人、绵甜可口的薯肉,轻轻咬上一口,热乎乎,甜滋滋,烫得在嘴里翻来覆去地抛着。
四阿哥挑了一个大的却不吃,掰开放了一会儿,递到了文鸳的手中。
。。。。。。。。。。。。。。无语捏,烦死了,以后都不想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