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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2章 狼王的崛起

    冰风暴告诉孟超,她最初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在血颅角斗场暂且安顿下来,一方面从来往于黑角城和赤金城之间的行商,以及从黄金氏族逃亡到血蹄氏族的流浪武士那里,搜集关于豹人的情报,掌握更多豹人的风土人情和家族谱系。

    以便有朝一日,能惟妙惟肖地扮演一名真正的豹人武士,混入赤金城里去。

    另一方面,她正好能在竞技台上,磨砺自己的图腾之力。

    毕竟,在圣光之地的时候,她虽然拥有激活图腾的天赋,却并不敢在实战中运用出来。

    ——很显然,追捕一名女巫的阵容,和追捕一名“使用图腾之力的女巫”的阵容,绝对是两码事。

    那时候,她若是敢显露出一丝一毫的图腾之力,怕是早十年,就和母亲一起被守夜人干掉了。

    只是冰风暴也没想到自己对图腾之力的天赋,竟然如此之高。

    短短几场战斗下来,与生俱来的天赋就从血脉深处觉醒。

    很快就从一众角斗士中脱颖而出,成为血颅角斗场的王牌。

    连带着血颅角斗场的主人,卡萨伐·血蹄,都对她生出了招揽的心思。

    可惜冰风暴无福消受卡萨伐的“好意”。

    一来是在赐血仪式上,面对七八名巫医和祭司的围观,她体内的圣光之力绝对隐瞒不住。

    再说,冰风暴对加入血蹄家族去夺取所谓的“荣耀”,没有丝毫兴趣。

    背负着双重血脉的她,并不想介入圣光之地和图兰泽之间的万年战争,沦为身不由己的棋子。

    她只想搞清楚自己的身世之谜。

    并且,为母亲报仇而已。

    还有一点,冰风暴没说,但孟超可以猜到。

    虽然她嘴上说,对“父慈女孝”的场面没有丝毫期待。

    但在母亲死后,父亲毕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个亲人。

    孟超估计,在计划前往黄金氏族的领地时,她多少都有点“近乡情怯”的感觉。

    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二三十年前,不告而别的父亲。

    更不愿意去揣测父亲当年拿走母亲重要物品的动机,甚至是接近母亲的动机。

    很多事,湮灭于时间的风沙中,才是最好的。

    所以,她才犹豫不决,一直滞留在黑角城。

    直到荣耀纪元来临,而她的身份也被卡萨伐揭穿,再也无处可以逃避为止。

    “那你现在知道,父亲的具体情报了吗?”

    孟超想了想,问道,“如你所言,你父亲患有一种特殊的先天疾病,毛发远较其他豹人更少,肤色也更加白皙的话,特征这么明显,多多少少应该能打听到一些,他现在的情况吧?”

    “有的。”

    冰风暴点头道,“我打听到,父亲并没有和其他豹人待在一起,而是待在狼族之主,‘胡狼’卡努斯的身边,充当他的谋士。”

    “什么!”

    孟超像是被冰锥捅到尾椎一样跳了起来。

    “嗯?”

    冰风暴非常诧异地看着他,“你的反应为什么这样强烈,我说错了什么吗?”

    “没有,没有。”

    孟超深吸一口气,平复激动的心情,“你父亲和狼人的首领待在一起?”

    “是的,我从旅人还有行商那里打听到的情报,对我父亲的风评都不怎么样。”

    冰风暴说,“因为他罹患先天疾病,毛发稀疏,肤色白皙的缘故,被族人们认为是缺乏英雄气概,同时,他好像也不太擅长战斗——虽然没有羸弱到沦为鼠民的程度,但也是豹人勇士口中的小丑和笑柄。

    “他本人似乎也不热衷于战斗,却将到处游历,搜集失落的英雄史诗残卷当成最大兴趣和终身职业,很有点儿继续扮演‘游吟诗人’这个角色的意思。

    “总之,豹人勇士们都认为,他是一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异类,在家族里面,自然没资格担任重要职务。

    “他到处碰壁,自讨没趣,久而久之,也只能和‘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厮混到一起去啦!”

    “是这样吗?”

    孟超眯起眼睛。

    他不觉得一个在二三十年前,有胆量孤身一人,潜入圣光之地的高等兽人,会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辈。

    相比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氏族武士,这位豹人中的异类,倒是激发了他更加浓厚的兴趣。

    而冰风暴的最后一句话,更是令孟超微微一怔。

    “‘胡狼’卡努斯那样的家伙?”

    孟超心思电转,迟疑道,“我听说过这个名字,那应该是统御图兰泽所有狼人的狼王。

    “虽然在黄金氏族当中,狼人武士论单打独斗,并不是狮人和虎人的对手,但他们胜在繁殖力够强,数量够多,狼族大军在历次荣耀之战中,还是屡立战功的。

    “为什么,你提到‘胡狼’卡努斯的时候,语气非常轻蔑呢,这位狼王的风评也不太好吗?”

    “这是当然的,你不了解黄金氏族的情况,在赤金城却是人尽皆知,所谓的‘狼王’卡努斯,只不过是狮人和虎人的傀儡啊!”

    冰风暴告诉孟超,正因为狼人的繁殖能力远远比狮人和虎人更强,是黄金氏族内人数最多的部族,具备了成为氏族之主的潜力。

    所以,数千年来,才一直被黄金氏族的“双雄”——狮人和虎人深深忌惮,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

    黄金氏族的内斗比血蹄氏族的内斗更加激烈和诡秘。

    毕竟,血蹄氏族的“双雄”,牛头人和野猪人,都不以头脑灵活而出名。

    一根肠子通到底的牛头人和野猪人,更喜欢直接丈量拳头的直径,来决定谁才是血蹄氏族的老大。

    而黄金氏族那边,虎人、狮人、狼人以及豹人,都是天生猎手和背刺专家。

    这些猎杀者们争权夺利的戏码,远远比血蹄氏族这边,更惊险和精彩百倍。

    数千年的明争暗斗,占据主导地位的狮人和虎人,对于如何控制数量众多的狼人,早就有了一套非常成熟的办法。

    不外乎威逼利诱,分化打压,锄强扶弱,挑起狼人内部各个家族和聚落之间的矛盾,让狼人呈现一盘散沙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中,任何一名狼人都难以服众,想要上位就必须得到外部力量,也就是狮人和虎人的支持,并一步步深陷泥潭,最终身不由己或者死心塌地,沦为狮虎的傀儡。

    “胡狼”卡努斯便是一名教科书般的傀儡。

    “有谣言说,卡努斯并非纯血的狼族,而是一名‘豺人’。”

    冰风暴说,“虽然‘豺狼’二族经常被混为一谈,彼此间的亲缘关系很近。

    “但相比有资格挑战狮虎双雄的狼族,豺人更接近于犬人,实力相对羸弱一些。

    “尽管当上族长之后,卡努斯拼命洗刷‘谣言’,并请出了德高望重的狼族祭司,证实他的血统,但他拥有部分豺人的血脉,应该是确凿无误的事情。

    “受到血脉限制,尚未发迹之前的卡努斯实力并不太强,那时候的他,还有一个侮辱性极强的绰号叫做‘食尸犬’。

    “那当然不是说,他真的会吃掉敌人的尸体。

    “而是他为了生存,在狩猎图腾兽的队伍里,扮演了解剖图腾兽的尸体,采集图腾战甲残片以及图腾核心的工作。”

    “是吗?”

    孟超听到这里,微微一怔。

    所谓“食尸犬”,不就是图兰文明的收割者嘛!

    没想到未来的“末日魔狼”,和自己还是同行啊!

    “想要完美采集图腾兽身上的所有材料,技术含量很高啊!”孟超忍不住道。

    “这倒是。”

    冰风暴道,“不过,图兰人并不重视采集工作,更注重的还是战斗力,只有敢直面图腾兽,挥出最豪快的战斗,才是真正的英雄嘛!只会对着图腾兽的尸体动刀子,当然要被人鄙夷了。”

    “那这头‘食尸犬’,究竟是怎么摇身一变,成为狼族之主的呢?”孟超听得津津有味,忍不住追问道。

    “自然是因为这家伙全无尊严和骨气,对狮人和虎人强者卑躬屈膝,谄媚到无以复加了。”

    冰风暴说,“自从‘胡狼’卡努斯当上狼族之主,狠狠镇压和驱逐了大量不服从他的狼族武士,很多狼人都流落到了黑角城。

    “我听血颅角斗场里的狼人角斗士们说,一开始,这家伙是加入了一支以狮人和虎人为主的狩猎队伍,挖空心思,将狮虎强者们都伺候地舒舒服服。

    “忽一日,这支狩猎队接到一项任务,陪同黄金家族的一位贵人,去狩猎一头非常罕见的图腾兽。

    “一路上,卡努斯更是使出浑身解数,博得了贵人的欢心,成为贵人的侍从,能终日效劳于鞍前马后。

    “随着贵人在黄金家族中的地位越来越隆重,卡努斯自然也跟着狐假虎威,狗仗人势起来。

    “偏偏这时候,狼族又陆续涌现出好几名强者,令狮虎双雄都感受到了压力。

    “于是,在一连串明争暗斗之后,那些有可能挑战狮虎二族地位的狼族强者,纷纷命丧黄泉,或是沦为起源武士,或者在荒野深处消失得无影无踪。

    “卡萨伐这条死心塌地为狮虎二族卖命的‘忠犬’,却被架到台面上,成为数十个狼族城镇和聚落的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