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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苏凡,这个名字好眼熟啊!(第二更求票求追读!)

    “费女士,请说重点。”

    丁庄强此时没好气的对着开口道。

    不能因为计件对方就在这说废话不是。

    现在已经七点多了。

    他晚上不用回家?

    “丁律师,你知道政法大学面前有条河吧?”

    嗯嗯,知道。

    虽然丁庄强不是政法大学毕业的,而是其他学校的法律系,但他也去过政法大学。

    所以也知晓那里的具体环境特征。

    “是这样的,昨天晚上我儿子跟他的女朋友吵架然后突然有一个人插了进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儿子女朋友的出轨对象,对方就在跟我儿子纠缠的时候失手把我儿子推下了阶梯,他整个人差点掉进河里差点淹死,这会儿还住医院哪里呢。”

    费湘红开口说道。

    “嗯。”

    丁庄强点了点头。

    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然后我这不今天去找他要赔偿吗,对方白纸黑字同意给了三百万,还签字画押了,结果今晚我听说对方要告我敲诈勒索,丁律师你说说这是什么事。”

    费湘红拿出了今天早上签下的单据。

    整个人形容得绘声绘色。

    并且还带着气愤。

    “三百万。费女士,你确定你儿子是被这个叫苏凡的人推下去的?”

    丁庄强看到这位女士带来的一些证明文件和欠条,然后对着询问道。

    一般当事人很多情况下会夸大其词,所以他得问清楚。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叫苏凡的名字有点眼熟。

    但是就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了。

    “丁律师,你这问的是什么话,我儿子当然是他推下的了,现在我儿子整个人还躺在医院里,因为呛水时间长导致了肺部感染,同时全身上下多处擦伤并且还有小腿骨折,最关键的是对方那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也给擦伤了。后续各种费用治疗还有善后以及我们家人的误工费,要三百万合理吧,他凭什么要告我敲诈勒索!”

    说到这里,费湘红此时满腔怒火。

    “照你这么说这个金额是合理的,而且他也告不成你敲诈勒索,对了,你这里不是还有一个人证吗?她在哪?”

    正常来说,私下谈赔偿不算敲诈,敲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以这个案子几乎属于稳赢的存在。

    特别是他们这一边还有一个证人。

    铁板上钉钉子!

    虽说这两人是情侣关系。

    但按相关法律规定,法律并不禁止夫妻或者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作为证人,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只不过上述关系人如果故意作伪证的话属于情节严重会被重罚罢了。

    “她反水了!”

    费湘红开口道。

    “反水了??”

    听到这话丁庄强整个人多出一道疑惑的眼神。

    不是情侣吗?

    而且这欠条还有私下协商的文件上都有对方以证人的形式签下的字。

    怎么就反水了呢?

    “没错,这世界上有些事就是这么始料未及,今天上午还好好的,下午的时候她被叫回学校然后傍晚就打电话过来说她不作证了,甚至要反过来给他们作证告我敲诈勒索,丁律师你说说这奇葩不!”

    只见到此刻费湘红气不打一处来满脸委屈。

    “这,这不是儿戏吗?签了字是有法律效力的,哪能说反悔就反悔!”

    丁庄强听到这一句话也大为震惊!

    还政法大学的学生呢。

    难道不知道签字是有效力的吗?

    “是啊,可不是有法律效力吗!那丁律师,这事要对方真的联合起来告我敲诈勒索,我会有事不?这300万我还能要不?”

    费湘红听到这一句话顿时询问道,她最关心的就是这一个东西。

    自己是否会被告。

    还有钱会不会到账。

    “只要你们调解相关文件上的信息属实,那么这钱就肯定能要回来,而且你也不用担心这个高双双对你产生威胁,这种反悔又给别人作证的证人庭审时法官可以不采纳对方的证词。”

    丁庄强此刻开口道。

    “那就好。”

    费湘红听到对方的证词不会被采纳顿时心情大好。

    “那我们这边就先签合同和委托协议吧。”

    正常来说聘请律师是需要签律师服务合同,同时需要签订委托手续。

    “丁律师,在这之前我想问一下,如果对方真的告我敲诈勒索我能反手把告我的人给送进去不?”

    费湘红询问道。

    “当然可以,不过得加钱。”

    在这件事里如果对方收买了人证,伪造证据来诬陷当事人,意图让其受到刑罚的话就可以适用刑事诬陷的条例。

    所谓的刑事诬陷就是有人编造你有违法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证据,向公安机关或者纪检部门举报,让你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最后经过相关调查认定举报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宣告你无罪,这种情况就是刑事诬陷。

    举个非常简单又通俗易懂的例子。

    就好比你前女友为了报复你,诬告你强奸了她,并串通几个朋友作证,ps了很多图片和聊天记录来证明。

    最后事实证明当天你根本不在那个城市,去国外出差了,也查清楚这些所谓的证据都是伪造的,这种情况就可以反告对方构成诬告陷害罪。

    “钱没问题!不过我想知道他会被判多少年?”

    费湘红大喜。

    这律师找对了。

    她这一次就是要把苏凡还有姓高的丫头也给送进去。

    让你不但赔钱,还得进去坐牢!

    “一般最高不过三年这样,如果你想要让他受刑更久一点的话,可以给你儿子做一个伤情鉴定,然后增加一个故意伤害罪,当然也得加钱。”

    犯刑事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里一共有五条。

    本案满足第二条,情节严重是指行为人诬告陷害的行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启动司法活动,只要一旦启动了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如立案侦查,即构成情节严重。

    所以最高三年刑期。

    如果想要他进去得更久一点的话,故意伤害倒是可以安排上。

    当然,也得加钱。

    “太好了!丁律师,只要你把他们送进去,这钱没有问题!!”

    费湘红十分满意。

    “嗯嗯。”

    律师丁庄强也非常满意。

    毕竟这小钱钱到手实在是太容易了,简直就是送上门的财神爷。

    然而丁庄强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位财神爷差点把他给送进去。

    当然,这是后话。

    办完手续。

    坐在办公室里。

    丁庄强看着这个名字陷入了沉思。

    政法大学,苏凡,好耳熟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