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几人进去之后,发现这家面积很大的酒馆里坐满了人,看来生意还是真不错啊。
甘姆吉给贝里昂介绍说:“这家酒馆六层楼,一楼主要是后厨和招待普通散客的地方,这些人多是小商贩或者杨维克朔城周围的小农场主,他们来的不是很频繁,也不舍得花大钱,只能被安排在一楼大厅里吃饭。
不过一楼呢,热闹些,这里有两个吟游诗人专门在这里驻场,而且这两个吟游诗人可不接受观众打赏,他们俩是这家酒馆的老板每周两第纳尔的薪酬,加上一天三顿饱饭请来的。”
贝里昂很欣赏的点了点头,“这家店的老板倒是个人才,挺有经营头脑的,这些普通人过来吃点儿菜,还能听个热闹,真是不错。
对了,甘姆吉大哥,二楼三楼还有再往上是什么呢?”
“这家酒馆二楼的话,都是包厢,专门针对我们这些商人和中下层的贵族们私密集会的地方,去二楼吃饭,不仅要付酒菜的钱,还有每个包厢一第纳尔的服务费。
三楼的话,可了不得了,这是专门让大家办宴会的地方,可以容纳五十人进餐,咱们的格里伯爵还在这里举办过宴会呢。其他的实权子爵,还有那些贵夫人们也爱在这里办宴会、沙龙。
再往上的话,就是住的地方了,好像四楼五楼是客房,六层是酒馆里这些佣人住的地方,而真正有钱的商人,来到这里,都住酒馆后面的大院子里,那里面有十几处小院子,住宿的费用也不便宜。
我没在杨维克朔城里买房子的时候,就爱住在这里,包下一处院子之后,你带的商队里的人的吃喝、牲口的吃喝等,你都不用问,这里的仆人会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很是省心。
虽然一天要花出去五十第纳尔,但对我们来说住,这么舒服的住上十天半个月,也还行,也不算很多钱。”甘姆吉说起来就不停,滔滔不绝的。
贝里昂听完甘姆吉的话,若有所思的大量着这家酒馆,他觉得未来的诺兰登堡也需要这样一家酒馆。
可就是不知道这家老板愿不愿意开加盟店,要是愿意开加盟店的话,等诺兰登堡的商业发展起来了,就一定邀请这位老板过去开个加盟店。
就在贝里昂四处打量的时候,来了一个非常年轻的仆人,他走近贝里昂,深施一礼后,笑着说道:“这位尊敬的大人,您是来参加宴会,还是提前预定了包厢?”
这个人看着贝里昂身着有贵族徽章的罩袍,认定贝里昂是一位贵族,而且是几人里为首的,他就果断来询问贝里昂,看来这个人还真是有眼力价。
贝里昂笑着指了指甘姆吉,说道:“诺,花钱的人在这儿,你问问他,有没有定包厢,要是没定的话,也没事儿,我们坐在一楼大厅里也行。”
甘姆吉给了贝里昂一个白眼,然后和气地对这个酒馆仆人说道:“我提前定了包房,阿蒙丁商会的甘姆吉。”
这个仆人也向甘姆吉行了一礼,“好的,这位大人,我现在去查一下。”说完就小跑着去了酒馆前台,查询预订信息。
没过一会儿,他就小跑过来,他的神色显得更加尊敬,“原来是尊敬的贝里昂爵士和甘姆吉大人,您几位的包厢在二楼,请跟我来。”
在跟着他前往二楼的路上,贝里昂跟这个仆人简单聊了聊,才知道,原来他刚来这个酒馆才半个多月的时间,所以对酒馆的老客户,也是大客户甘姆吉不熟悉,他很是不好意思。
在上楼的过程中,连续向甘姆吉道歉了三次,虽然甘姆吉已经很大方的说过没事儿了,而且根据贝里昂对甘姆吉的了解,他也的确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
因此,贝里昂也宽慰了这位年轻仆人几句,他才放下心来,因为酒馆给的试用期是三周,三周内,如果有一个客户不满意他的服务,他就不能在这个不仅是杨维克朔最好,甚至可以说是布里克北方最好的酒馆里工作了。
也正是如此,作为一位普通农夫儿子的他非常珍惜这个工作机会,每天都过得小心谨慎,不敢犯一点错误,万一被酒馆开除了,那他就只能回去种地了。
而作为一个有三个儿子的农民家里最小的儿子,他注定继承不了家里的那些土地,只能选择承担高额租金和税赋去租种领主的土地,或者去城里做一个普通的手工工匠。
但那可能需要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学习一样技艺,在熟练掌握技艺之前,只能在温饱线挣扎着活下去。
不过在看到跟自己大着差不多的贝里昂爵士如此和善之后,他心里的担忧就放下来了,这十多天里,他在酒馆里碰到过不少形形色色的人,但像贝里昂爵士这样真诚待见他这样的贫贱之人的还真的是不多。
他在酒馆见了这么多人,基本上也总结出来一套规律,就是越是一楼的那些手里有两个闲钱,但是又没有发达起来的小商人和富农们,还有城内治安队、城防营的小军官们,往往都趾高气扬的,进来后就对他们这些仆人骂骂咧咧不说,还总挑毛病。
而在二楼包厢用餐以及包下三楼办宴会的贵族和富商们,却没有这个毛病,他们虽然骨子里就很高傲,对他这样的仆人也很冷淡,但整体来说,还是非常温和的,不会动不动就骂人,甚至抬手打人。
不过,他没见过一个像贝里昂这样的,骨子里是透露着一股贵族气质来,但那份对人的亲和与善意,也是真的,让人如沐春风一般,一接触,就对他产生好感,让人觉得亲近。
他将贝里昂、甘姆吉、布兰、哈克,还有甘姆吉的商队护卫队长葛里马带进了一间比较宽敞的包厢里,这座包厢一侧窗户打开着,可以眺望远处的杨维克朔海湾。
贝里昂没有入座,他来到窗前,看着不远处的大海,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过海边的秋风是咸的,有一种微咸的感觉,不过这感觉倒不让人厌恶。
甘姆吉在贝里昂去大口吸海风的时候,告诉那位仆人可以让后厨准备上菜了,因为甘姆吉定包厢的时候,也把菜都定好了。
烤羊羔肉果然名不虚传,真的非常好吃,而且甘姆吉点的其他几道菜也不错,奶油焗蘑菇、红酒鹅肝、苹果派等,都还不错,酒馆老板,还送过来一壶味道不错的葡萄酒,这让贝里昂他们五个人吃的很是过瘾。
吃完之后,贝里昂用手帕擦了擦嘴,这时候甘姆吉已经把肚皮吃圆,正瘫坐在那里,用手抚摸着自己的大肚皮,那样子,真是油腻到了极点。
贝里昂把杰西斯给他的手帕装起来后,在甘姆吉的肚皮上轻轻拍了一巴掌,笑骂说:“你这头肥猪,现在吃饱喝足了,还不带我们去招募商队护卫?我的轻骑兵部队组建不起来,可就要怪罪你了啊。”
甘姆吉闻言哈哈大笑,他将自己撩上去的上衣给放了下来,然后站起身来,也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擦擦嘴,他边擦边说道:“其实,我们可以在这里坐一会儿,现在只能拿帮人估计骡马集市里睡觉呢。”
“我们现在去吧,正好去骡马集市里看看,我也要购置一批战马,光有人,没有马也不行啊。”贝里昂给甘姆吉说道。
“噢,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立马过去吧,贝里昂兄弟,现在正式买马的好时候,因为马贩子手里的马,现在都养得很好,因为刚渡过水草丰美的夏天,秋粮也刚下来没多久。
这些马贩子都想在这个时节把马卖掉,因为到冬天之后,他们肯定不能保证这些马儿都能吃得像夏秋两季一样,战马肯定会掉膘,等到开春的时候,可就不好卖了。也正是如此,现在正式判断马匹好不好的时候,也是压价买马的时候。”甘姆吉给贝里昂解释道。
贝里昂很是欣赏的看着他,然后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可真是一个商业天才,甘姆吉,跟着你,买东西一定吃不了亏。”
甘姆吉听完贝里昂的话,大笑着走了出去,一行人下到一楼,甘姆吉去前台结账,贝里昂他们在一旁坐着,等一会儿,还没等甘姆吉结完账,就听见“嘭”的一声响,然后就是碟子、碗在地上摔碎的声音,再接着就是一个男人粗暴的声音。
贝里昂赶紧站起来看去,原来一楼大厅里,一个身材壮硕的光头长络腮胡的男人,正在跟四五个雇佣兵模样的人在那里对峙着,看样子,他们之间有很大的矛盾。
贝里昂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他让甘姆吉的手下葛里马在这里等候甘姆吉,自己则带着布兰和哈克凑到近前,要好好看看这个大热闹。
当贝里昂他们挤到近前的时候,只听见雇佣兵里为首人对那位光头男人冷嘲热讽道:“你小子真是虱子多了不怕咬啊,知道这是谁的酒馆吗?你就敢在这里摔桌子砸碗的,可真是个不怕死的人啊。
欠了我们家大人的钱不还,还砸了治安官大人的酒馆,你和你的手下们,要么加入我们,要么我们就把你抓走,卖为奴隶!”
“哼!你们这些人妄想,我是不会跟你们去干那些欺压良善的事情,而且,就凭你们,还想抓我,真不知道谁给你们的自信!”这个光头络腮胡男子大声喝道。
雇佣兵里为首的那位冷笑了一声,说道:“这是治安官大人的地盘,我不敢在这里打架,你要是个有血性的,就跟我我们出去打!”
“出去就出去!老子不怕你们这些被猪入的野狗们剩下的杂种。”这个光头男显然是那种不怕死的人,都这个地步了,嘴还是这么硬,难道他的武艺非常好?
贝里昂带着疑惑,跟着人流走了出去,看这几个人在街头能打出个什么动静来。
在来到酒馆门口的大街上之后,周围的人一看这几个看着就不像是良善之辈的家伙要打架,赶紧避开躲在一边,周围的路人也是如此,不过他们倒是围在那里,也要看这个热闹。
“呸!”那位光头络腮胡的家伙朝地上啐了一口痰,然后用鄙视的眼神挑衅的看向了对面这几个佣兵,“你们是一起上,让我打个过瘾,还是一个个来,让我把你们都打个半死?”
雇佣兵里为首的那个人,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然后转头看着自己的四个弟兄们笑了笑,然后高喊道:“弟兄们,给我一起上,打死这个猪入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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