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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7章 方法很多

    大明现在所建立而起的国家概念,自然要衍生出国境线。

    这方面,锦衣卫是受过相关教育的。

    看马卫国依旧愁眉不展,小厮就没有再多话,而是起身从内屋中取出了一些零嘴,放在桌上,自顾自吃了起来。

    任务很重也很难,这点谁都知道,但若能完成,对于锦衣卫来说,也算是让圣人看到改制后的效果。

    当然,这只不过是手段之一。

    大明作为区域霸主,能用的手段可不仅仅是这个。

    耳边听着咔咔声,马卫国回神就看到小厮老神在在地磕着瓜籽,旋即自己也捞了一捧,放在自己面前磕起来。

    “我若是想绑架蒲氏之人,能做到吗?”

    还没磕几个,马卫国便开口问道。

    闻言,小厮立马开口:“那得看你要如何绑架,若是在城外,问题不大,不过最好对方护卫不要太多。”

    将手中的瓜籽放回桌面,小厮语气严肃了起来,道:“若是打算做,最好是能在山路,就算靠近越国国都,逢山必有匪在这里也是成立。”

    “如此,便能极大程度减少暴露我方人员。”

    毕竟联络点刚建立,而可用的人,都是大明自己人,下线的发展还没稳固,如这样的大事,交给外人,任谁也不放心。

    “这我知道,方才在城中,看到蒲氏之人将人撞得头破血流,视人命如草芥,想必他们心中自傲,应该是有机会。”

    比起自己干想,和同僚一同讨论,或许会有不同的见解。

    马卫国自诩身手还可以,但这并非话本,以一敌十,孤身突破护卫绑架贵公子的事情,想都不要想。

    “具体说说。”

    小厮没有否定,而是让马卫国将计划详细说出来,这样也好探讨。

    “计划还未十分详尽,我想现在城中动手,杀几人。”

    马卫国双手放到大腿上,正襟危坐的说出自己的计划。

    听完之后,小厮摇了摇头,道:“不成,就算你杀了蒲氏少爷,也引不出蒲氏,蒲氏在越国经营多年,子嗣不知凡几,就算死了一个嫡子,这后面还排着不知道多少儿子,而若是杀旁支,那更没用,最多也是蒲氏向城中兵马施压,让别人去找你。”

    “如此一来,若是蒲氏龟缩在城中,那我不是毫无办法了?”

    马卫国拍了拍额头,十分苦恼说道。

    “办法多的是,只是你太急了。”

    小厮笑着又拿起了瓜籽,一边磕一边继续道:“蒲氏根基在商路,又无争权之心,因此得越国权贵看重,若是有办法让其失去价值,那也不过是无家之犬。”

    手上的动作没停,拇指和食指搓了搓,搓出瓜籽壳的灰泥,小厮笑盈盈,道:“你总想着自己去做,用武力行事,虽然成事方便快捷,但难度也不是一般的大。”

    “圣上要求将蒲兴南抓拿归案,总不能拖个好几年吧。”

    马卫国看向小厮,面露不解道。

    “为什么不能?”

    小厮反问,好奇说道:“你我身后站着大明,站着圣上,可用可使之法多如牛毛,就好比某,这杂货铺虽说不大,但如今站稳之后,谁不知我这商品繁多,应有尽有。”

    “等跟越国权贵搭上线,到时候,稍微运作一下,送点丝绸金银,从外城搬到内城,那也不需要多久。”

    小厮的说法让马卫国茅塞顿开,眼神都亮了起来。

    在幼军之中的教育可没有教马卫国这些,在小厮看来,马卫国就是太年轻,急于求成证明自己,这对于锦衣卫而言,这可不是什么优秀的品质。

    给权贵当白手套并不是什么稀奇事,这在大明也不是稀罕事,区别就是大明的权贵藏得好,手段多,而在越国,藏都不用藏。

    就升龙城而言,自黎氏上位后,很快就将整个越国的各类矿产和商业收回,再分给当初帮自己抵抗明军的几大家族。

    而蒲氏不过是他们手中的一块肉,也就是现在还能帮忙赚钱,要是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成为不会下蛋的母鸡,那些家族并不介意杀鸡取卵。

    小厮明显比马卫国更了解越国,因而他原本的打算,便是从商业上逐步替代蒲氏。

    如此就算蒲氏消失了,那么自己取而代之,对往后锦衣卫的各种行动都有好处。

    权贵们以为自己是他们餐桌上的食物,殊不知在锦衣卫眼中,这些权贵才是待宰的鸡。

    用后世的说法,这些人将成为大明在越国的买办。

    马卫国细细思考着小厮的话,从中想着自己能做什么。

    “在城中,别总盯着蒲氏,像是那些阮,黎,郑,陈这些姓氏,都是越国大族,若是能跟他们打好关系,区区蒲氏,不足挂齿。”

    看出马卫国的疑虑,小厮又开口说道。

    闻言,马卫国抿了抿嘴,他倒不是没想过,但是,对于这样的方式,他很反感。

    自己的父亲是怎么死的?便是像小厮所说那般,与那王振搞好关系,堂堂锦衣卫指挥使,最后落得个身死道消。

    现在自己要去走父亲的老路,马卫国闭上了眼睛,思绪十分挣扎。

    小厮倒是不知道马卫国的身世,就算知道了,他也会如此说,这是任务,个人情感就要先放到一边,这世上哪有什么事都刚好符合自己的喜好。

    不久之后,马卫国睁开双眼,淡淡说道:“我会去做,不过,希望能有个身份。”

    像是去那些大家族当奴仆,然后一步步发育,最后成为对方的左膀右臂,这类想法,想都不要想。

    都是奴仆了,身家性命就握在对方手里,人家想让你死,你就得死,给人当狗,是达不到搞好关系这样的条件的。

    “你很年轻,可以当个商贾嫡子,从大明而来,因为开海,想在越国一展抱负,帮家里开拓商业,这样的身份怎么样?”

    小厮上下打量了马卫国一眼,旋即一边点头一边说道。

    马卫国本身就是富家子,马顺身为锦衣卫指挥使,自然不会亏待自己的儿子,因而马卫国身上就还有没洗去的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