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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赵麟也没想到,双方竟是这么有缘。

    十六年前,双方有过交集。

    十六年后,命运再次安排他们相遇。

    用疯道人师父的话说,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定数。

    赵麟少不得感叹了一番。

    古人信奉因果定数,如此一来。

    由此机缘巧合,双方的关系一下融洽、亲近了不少。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王大石、展白、赵兴已是称兄道弟了。

    不知不觉中,又说起癞子六之事。

    王大石实在忍不住心中的好奇,询问其中的详细经过。

    展白低头喝了一杯酒,浅然一笑:“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只给他说了一句,他若不动手,那我就亲自动手。”

    他虽没有渲染紧张的气氛,没有诉说面对十余个流氓的凶险,但仅从他这句话中,就能体会到那种快意恩仇,豪情万丈。

    其他人想必也是同样心情,看向展白的眼神充满了敬佩。

    一旁的赵麟不觉热血澎湃,感慨万千沉吟道。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哪知,当赵麟感叹完毕。

    在场所有人都震惊的望着他。

    疯道人尘观,更是目露震惊狂喜。

    “好,好,好个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展白更是脸色绯红,眼含狂喜、激动之色。

    他虽不是读书人,却也是能识文断字的,至少能听得懂这首诗句是对他的无上褒奖。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这不正是自己这些年的真实写照吗?

    他游历天下十年,快意恩仇,与至交好友,铲奸除恶无数,又潇洒远遁而去。

    他虽不懂诗词的欣赏,却是知道,这首诗让他荡气回肠,产生了无上的共鸣。

    果然是文曲星转世!

    得遇此知己,我展白此生何其有幸。

    只见他端起酒杯,向赵麟深深一礼,而后眼眸泛红,端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一旁的疯道人尘观,也终于回过神,只见他热切而欣慰看过来:“千古佳句,千古佳句啊。可惜,我怎么感觉好像只有半阙?”

    赵麟心中苦笑,之所以有半阙,那是因为我根本就没背完啊。

    他怎么忘了,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魏晋以后的历史了呢。

    当然也就不可能有诗仙太白了。

    “赵小子,你既然有了半阙,那应该就有完整的了。”

    疯道人已是激动的坐立难安,忍不住追问道。

    这么好的诗词,若不听完整,美酒都没了滋味。

    此时,别说是赵兴,展白了,就算是黄大壮,王大石,展宏这三人也都知道赵三郎作出了一首惊才绝艳的佳作了。

    赵麟看着众人期待,炙热的眼神,忍不住道:“是有完整的,不过我们不应该先吃饭吗?”

    “吃什么饭?走,给我写出来。”

    疯道人尘观再也顾不得斯文了,站起身拉起赵麟的衣袖,就向外走。

    在他看来,一首流芳百世的诗词,哪怕是当世大儒,一生也很难作出一首来。

    这需要运气,灵感。

    机会、运气、灵感稍纵即逝,他可不想让赵小子错过。

    赵麟无奈,只得跟着疯道人师父来到了书房。

    二哥赵兴见此,也起身来跟了过来。

    老三做的诗词,能让疯道人如此失态,绝对是难得一见的佳作了。

    他这个二哥,当然想要亲眼见证一下这首佳作的诞生。

    豪侠展白见两人都跟了过去,也紧随其后,匆匆跟上。

    这可是给他写的诗词,是赞扬他的,怎能少得了他?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仅仅只是这两句,一个盖世豪侠的风采,就呈现在了眼前。

    而且,这还是写自己的。

    他曾见过无数人或当面、或背后称颂他的威名,敬仰他的侠肝义胆。

    可唯有这个少年的诗词,最能令他感到激动,欣喜。

    就像是俞伯牙遇到钟子期,大有相见恨晚,英雄相惜之意。

    写给自己的诗词,他这个主角不在场,那怎么能行?

    这眨眼的功夫,整个房间里,也仅剩王大石、黄大壮、展宏三人了。

    他们三人读书虽不行,却也能感到那句诗词写的很好。

    至少他们三人听懂了意思。

    能让他们三人都听得懂,那必定是很好的诗词。

    不过,再好的诗词,也比不上桌上的美酒。

    “来,咱哥仨喝一杯。”王大石提议道。

    “来,展宏,不要那么腼腆,以后都是自家兄弟了。”黄大壮端起酒杯,笑着看向沉默寡言的少年。

    那展宏紧张地端起酒杯,张了张嘴,讷讷道:“差……差辈了,不……不是兄弟。”

    这下轮到王大石,黄大壮懵了。

    还真是差辈了,他们与豪侠展白平辈相交,可不就是展宏叔叔辈吗?

    “咳咳,以后咱们各论各的。来,兄弟,干了。”

    “对,大石哥说的对,各论各的。”

    三人很快达成了默契,没了兴二哥他们在,他们反而更能无拘无束,畅饮痛快了。

    书房内。

    赵麟看着疯道人师父,二哥赵兴、豪侠展白三人兴奋、激动的样子,不觉叹了口气。

    读书人的事,能算抄吗?

    他铺好纸张,研磨好墨,拿起毛笔,看着豪侠展白脸色通红,一副激动难耐的样子,既然他以为这是因他而作。

    赵麟决定成全一下他的声名,怎么说人家盖世豪侠,愿意成为自家的客卿,是属于屈就的。

    有了决断之后,便挥毫而成。

    【侠客行赠展白】

    魏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此诗一成,疯道人尘观最先击掌叫好,神色中难掩其震惊之色:“好,好,好一首能流芳百世的千古佳作。”

    二哥赵兴,豪侠展白一听到这个评判,也跟着狂喜不已。

    一个是因自家老三才华横溢而狂喜欣慰,一个则是感慨遇到知己而激动万分。

    在展白看来“魏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不正是描写自己吗?

    自己是汴州人,不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魏国吗?

    霜雪剑,白马,这不正是自己的武器和战马吗?

    还有最后那个大梁城,不正是汴州城吗?

    赵麟神色倒是很镇定平静。

    他这副模样,在疯道人尘观,二哥赵兴,豪侠展白眼中,形象显得更加伟岸了。

    写出如此千古佳作,却能宠辱不惊,果然是文曲星下凡啊!

    若让赵麟知道他们的心思,定会苦笑感叹,这又不是我写的,我激动的个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