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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三胜三败论

    许昌。

    曹军几乎没有任何伤亡,便取了许昌,杀了黄劭。

    不但灭了几千黄巾军,还缴获了黄巾大量农具。

    曹华让枣祗将农具运回陈留。

    让他和韩浩落实屯田制度。

    几天后,曹操的声威大作。

    要加入曹军的新兵是越来越多。

    曹军夺了许昌的消息很快就传到颍川。

    “什么,黄劭被斩?”

    何仪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反问了一句。

    那许昌城池坚固,易守难攻,况且还有几千黄巾军把守。

    他和黄劭分开不过数日,怎么可能如此迅速被灭。

    何仪是张角麾下三十六方渠帅之一,麾下有数万豫州黄巾军。

    “大哥,曹贼不过万余,也敢来打我们,真是欺人太甚。”

    说这话的是何仪的弟弟何曼,人称‘截天夜叉’。

    别看他皮肤白嫩,一副斯斯文文的样子,却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恶魔。

    曾经和董卓的西凉兵作战,将三千多俘虏尽斩手足,然后活埋。

    至此获得了截天夜叉的外号。

    何仪眉头紧锁,道:“二弟切不可鲁莽,黄劭便是鲁莽害了自家性命。”

    他不是怕曹军,而是怕曹华。

    只要那个人出现,便是敌方的噩梦。

    作为硕果仅存的三十六方渠帅。

    之所以还有命,全部归功在他的小心谨慎。

    “大哥,曹贼你怕,我可不怕,什么借阴兵,我截天夜叉先秒了他。”

    说着便要去甲战库里抄武器。

    “二弟!”何仪神情严肃,喝道。

    何曼虽然武艺在何仪之上,却向来很是听他这个哥哥的话。

    一旁站着一个身穿玄黑色衣服的谋士说道:“曹军现在刚打完胜战,气势正盛,却也不是没有办法击败。”

    “哦?难道金来先生有破敌良策?”

    陈覃捋了捋山羊须,眼睛微微眯着,胸有成竹的点了点头。

    “啊,先生果有破敌之策,怎么不早说。”何曼不以为然的说道。

    陈覃是颍川陈氏大族,陈纪之弟,陈谌的兄长。

    黄巾起义的时候,陈覃为了金钱,叛出陈氏一族,投在何仪麾下,为他出谋划策,成了豫州黄巾军的军师。

    “何帅,覃某这里有上下两计,不知想听何计?”

    特么的,现在都火烧眉毛了,我还听什么下策,当然是上计了。

    “上计是什么?”

    陈覃瘦骨嶙峋的脸微微一笑,显得极是阴险歹毒。

    “据探马来报,曹军先前在洛阳和白波军一战中,仅剩不到万余人马。

    返回陈留后虽然招募了些新兵。

    短短三个月,新兵的作战实力可想而知。

    现在虽号称万人,不过是虚张声势,实则能真正打战的不过六七千。

    而何帅帐下的数万人马充足,粮草齐备,又有何惧曹操。”

    听到这里,何仪嘴角微微一勾。

    谁说不是,不论是人马还是粮草方面,他所拥有数量是可以碾压曹操。

    只是顿了顿,他想到了曹华。

    那人据说可以唤阴兵,撒豆成兵,如此妖人,实在是太恐怖。

    陈覃似乎看透何仪的担心。

    笑道:“何帅可是忌惮那曹华会出毒计?”

    何仪没有说话,只是默认的点了点头。

    陈覃捋着胡须大笑道:“哈哈哈,曹华不过一村野小娃,是坊间之人口耳相传,把他说得神乎其神罢了。

    几次打了胜战,不过侥幸耳。

    以覃某看来,要灭曹军,只需弹指之间,至于曹华,不论他是妖还是神,覃某当设计生擒之,何帅勿虑也。”

    “金来此言当真?”何仪从上方座位上跳了起来,问道。

    “曹操远道而来,人马缺少是不争的事实,我军人马远甚他数倍,此其一,我军胜。

    其二,曹操近半年东征西战,士兵早就疲惫难堪,而我军以逸待劳,我军胜。

    其三,也是他最致命的,曹华根本不懂谋略,将曹军粮仓设于许昌高园,此地极易生火,只需一把火便能把曹军粮草烧毁,我军胜。

    如此三胜,曹操焉能不败。”

    陈覃压根没有把曹军放心上,曹华根本不是他这个世家大族的对手。

    “妙哉!金来先生果然是颍川第一谋士也,不,应该是天下第一谋士才对。

    既如此,我军该如何?”

    “只需派一上将,领数十人,潜入许昌,将曹军的粮草烧毁,何帅再伺机出兵,则曹军必亡,曹华必擒也。”

    “大哥,俺去!”何曼早就摩拳擦掌,这些天没战打的日子,他憋坏了。

    何仪看了看陈覃,陈覃点了点头。

    “既然二弟想去,那便由你去,只是万事还需小心才行。”

    “大哥尽管放心,俺去去便回。”

    何仪动了动嘴,似乎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可是还没说出来,何曼便出去了。

    他这个二弟委实性子是冲了些。

    许昌,太守府。

    曹操正在用毛笔在一张左伯纸上写字。

    这是最新生产出来一批的左伯纸,纸张的薄厚均匀,质地也比前几批更加细密。

    写出来的字不会黏糊。

    “《蒿里行》

    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

    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

    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

    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

    淮南弟称号,刻玺于北方。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主公,好诗!好诗!”

    周?读完,不禁拍手叫好。

    “子宸,你觉得我这诗写得如何?”曹操没有问他人,单问了曹华。

    曹华拍了拍手,道:“好诗!好诗!”

    老曹你就别问我了,你家几个都是诗人,我穿越过来之前不过就是一扑街的作家。

    字懂几个,诗却是不懂。

    不过不得不说,曹操这字写得很是浑厚、苍劲,估计枭雄们的字都不会太差。

    “主公,何不将‘淮南弟称号’改成‘二袁枉称帝’,令人将此诗多抄录几份,然后发往各地 ”

    哈哈哈,好,曹操立刻心领神会。

    这是赚声望,笼络人心的机会呀。

    这小子,真特么有够毒的。

    还好你是我的军师,否则做你的敌人,哪天死于你手上还尚且不知。

    “主公,许昌有位隐居的大才,你可知道?”曹华突然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