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子的年龄她自己都记不清了,但她知道现在她就是混吃等死,等哪一天感觉不行了,她就自己找个坑往里一躺,不给别人添乱。
今天,在一群和以往见到的不一样的官兵跟前,王婆子突然有了想活下去的欲望,于是乎,她颤颤巍巍的站起身,带着几名士兵回了自己的家。
王家村很穷,村子里都是泥土的茅草房,根本看不到一块砖瓦。说是茅草房,其实屋顶也不是茅草铺就的,而是用麦秸和泥土活成的一种泥。用这种麦秸混合的泥铺的房顶要坚固许多,比用普通的泥搭建的房顶能多用好多年。
别人家的房子很破,作为孤寡老人的王婆子的房子就更破了。与其说那是房子,还不如说是窝棚。
当王婆子指着面前那间高不过一米半,连个窗户都没有的破房子说是自己家时,几名士兵都流下了眼泪。
“房子是破了点儿,但住我老婆子一个人足够了。按说你们送了我那个什么力,老婆子该请你们到家里坐坐的,但你们也看到了,老婆子这房子你们进不去,就在院子里歇一歇吧。”
一名士兵走到低矮的棚屋跟前,然后他弯腰探头朝屋里看了几眼。
因为没有窗户,且房子很低矮,所以屋子里的光线很暗,没有床,只有地上的一堆杂草,杂草上铺着一张破席子。也没有家具和灶台,这真是一个屋子四个旮旯,穷到了不能再穷的地步了。
看完房子里的情况后,这名士兵抹着眼泪跟他的班长,也就是那个给王婆子巧克力吃的士兵说道:“班长,我们给老婆婆重新盖一间房子吧。”
经过商量,班长留下一名士兵陪着王婆子聊天,然后他带着其他士兵快步跑回了驻地。
刘学正骑着马观察地形,看到不远处几名士兵跑出村子,他招了下手,让一名近卫军过去问一下出了什么事情。
很快,去问话的近卫军回来了。
“启奏陛下,那是进村去帮百姓干活的御林军士兵,臣听他们说他们遇到了一个没有亲人的老婆婆。他们看到那老婆婆住的房子根本不能住人,所以他们想为老婆婆盖一间房子。他们出来是想申请能不能从工地上拉一些砖,他们说可以按市场上的价格付钱。”
“可以,你带他们去找马三,就说朕说了,让他调一辆车给这几名士兵拉砖用。”
“是,陛下,臣这就是告诉他们。”
近卫军士兵拍马跑到等候的御林军士兵跟前,将刘学的话转达了一遍,只见那几名士兵突然跪在地上,远远的给刘学磕头行礼。
很快,一辆拉着满满一车砖的货车便载着几名御林军士兵进了村子。
几天后,王家村出现了第一座完全用红砖砌成的房子,虽然房子只有一间,但看在其他村民眼里,这间房子也是华丽到了极点。
从那以后,官军为孤苦无依的王婆子盖了一间世间最漂亮的房子的消息传遍了周围的几个村子。而随着御林军士兵的不断增多,渐渐的这里也出现了御林军帮助村民干活的身影。
当路过的外地人问起当地村民那些士兵是什么人时,村民自豪的说道:“那是咱们百姓的子弟兵。”
一连几天的时间,刘学都是在电厂的工地上度过的。他本不用亲自监督工程进度,但是有一件事他见缝插针的安排了一下,那就是打井。
大明有打井的技术,但是刘学还是让马三选了几十名工匠跟他学了打井的新技术。其实刘学用的也不是现代最新的打井技术,他教给工匠们的是他在村里看到过的那种用很简陋的机械打井的办法。
仅仅几天的时间,打井队的工匠就学会了打井的技术,为了演练,他们还为当地的村子打了几口井。
三月十五,殿试的日子。这天早晨,刘学穿着一身崭新的明黄色衣服来到皇极殿,然后迈着四方步走到御座前坐下。他坐下后,外面开始一通礼仪,他只听到有啪啪的声音,然后就是百官和上千名考生磕头行礼。
“陛下,该颁策题了。”虽然这几天已经有鸿胪寺和礼部的官员教过刘学殿试的流程,但是刘学还是没有全部记住。
经王承恩的提醒,刘学把策题拿出来,交给一名侍官,侍官接过策题放置在一张桌子上,然后几名官员将桌子抬到了皇极殿中间的通道上。这时鸿胪寺官员又喊行礼,然后考生又开始行五拜三叩之礼。行礼完毕,礼部官员开始分发试题。
殿试一直进行了一整天的时间,中午饭考生们都是在答题的间隙吃的。等到傍晚考试结束,刘学这才回去休息,这一天下来他是真的烦了。
参加完殿试,所有的贡士离开皇宫。这一夜,几乎所有的贡士都没有睡觉,尽管他们白天考了一天的试,但是到了晚上,正好是大家聚在一起高谈阔论的时候。
而这一夜,整个京师几乎所有的青楼都是爆满,里面都是刚刚参加完殿试的贡士们。
“不知雷兄今日的策题答的如何?说出来也让我等瞻仰瞻仰啊。”一家青楼里,几名年轻的书生坐在一起正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雷天星呵呵一笑,一仰脖喝干了杯中的烈酒。没错,雷天星喝的就是明信楼所售卖的高度白酒,这种酒被刘学命名为“烈酒”。
喝完酒,雷天星将酒杯放到桌子上,他身边的青楼女子端起酒壶把酒给满上了。
“不瞒诸位贤弟,愚兄对关外的战事还是很关注的,对于关外我大明军力和建奴的军力对比也有所了解。愚兄从两军的军力对比,百姓数量和疆域三方面入手,深入浅出的剖析了我大明和建奴各自的优缺点。”
说到自己得意的地方,雷天星端起酒杯再次一饮而尽。五十三度的白酒顺着喉咙流进胃里,就如一条火线一般,烧的雷天星不禁咳嗽了两声。
“其一,建奴一共也就五万到六万鞑子正兵,其余的皆为数年间投降建奴的汉军,可是汉军能打仗吗?肯定不能啊,即便他们能打,那建奴放心他们吗?诸位贤弟忘记几年前刘爱塔事件了吗?那可是老奴努尔哈赤的女婿啊,说罢免就罢免了,这不是伤了建奴中汉军的心吗?
反观我大明,在关外陈兵十数万,锦州城、宁远城等大大小小十数座城池。论野战,我明军可能不敌建奴,但我军驻守在城池中,建奴想要攻下来也要花费不小的力气,付出许多条生命才可以。去年和今年两次发生在关外的大战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
愚兄以为,我军不必向建奴发动攻击,只需慢慢的耗,也能把建奴不多的兵力消耗干净。”
“其次,建奴一共才多少人?不过数十万而已。而我大明呢?数千万之多,国力那更是相差千百倍。只要朝廷有钱练兵,我军可以源源不断的开赴关外,还是一个耗字,可是建奴他耗得起吗?他们的几十万人就是全民皆兵也不是我大明的对手啊。”
“其三,……”
雷天星趁着酒意一顿说,众人是连连称赞,直言若是由雷天星去主持关外战事,大明一定能战胜建奴。
“雷兄,如此今年的状元莫不是被雷兄轻而易举的摘得?若真是如此,还请雷兄看在我等一起饮酒的份上,多多提携一下小弟几人。”一个书生拍着雷天星的马屁。
“不不不,这天下英才如此之多,谁敢说自己就一定能高中头甲?你我现在已经是贡士,且等放榜后谋一个好去处才是正理。”雷天星虽然喝的优点多了,但是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今年朝廷取仕一千余人,以他的才华是断不会高中头甲的。
“哎,你们说今年会有几个状元?”突然,一个书生抛出了一个问题。
众人哈哈一笑,说道:“能有几个?当然是一个了?难不成还能有三个?”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说话的人感觉到周围突然安静下来,他也呆住了,然后他用难以置信的目光扫视了众人一眼,说道:“你们不会真的以为今年会有三个状元吧?这怎么可能呢?”
“有什么不可能的?往年会试可有三科之分?往年会试可有录用一千人之多?雷兄以为如何?”
听到有人说可能会有三个状元后,雷天星的心里也活泛了起来。只是,想想就罢了,不可当真。
“自打隋朝开始,科举已历千年,从未听说过有同时出现两个或者更多状元,以前不可能,这以后恐怕也不可能吧?”雷天星没有把话说死,因为他也确实不敢确定这件事情,毕竟他们当今的乾圣皇帝可是和以前的所有皇帝都不一样。
殿试结束后的第二天是阅卷的时间,刘学把这个工作交给了徐光启和施凤来几人,孙承宗是内阁首辅,每天的工作很多,这种事就交给施凤来几个闲人就好了。
阅卷完毕后,便是读卷,读卷的地点在文华殿。读完几份考卷后,司礼监掌印太监曹化淳将试卷呈给刘学,供刘学御览。虽说刘学融合朱由检的记忆碎片后对古文也有一些认识,但并不深入。
在曹化淳将试卷放到御案上后,刘学装模作样的拿起几份试卷看了几眼。字写的很漂亮,蝇头小楷,字不大,但一笔一划的颇为赏心悦目,就是这内容看起来有些生涩难懂。
大致的浏览了一下内容后,刘学看向考生的名字。刘若宰、何瑞徽、管绍宁三个名字映入刘学的眼帘,果然还是他们三个人啊。
拿起笔,刘学将何瑞徽的名字划掉了,据他查阅到的资料显示,这个何瑞徽最后是投降了满清的。也许这一世有自己的存在,这个何瑞徽再也没有投降满清的机会,而且像他一样投降满清的大明官员还有很多,刘学不可能把这些人的官职都剥夺了。但是,一个没有做出什么太大功绩,本领也一般的人,拿下他也没什么可顾虑的。
将何瑞徽的名字划掉后,头甲三人便少了一个名额。刘学拿着毛笔仔细的回忆这一年科举中出现的有名气的人,很快史可法的名字就出现在他的记忆中。
史可法很有骨气,最后以身殉国,给他一个三甲名额也不为过,但是……刘学想起后世资料上写着的有关史可法的评价。这个人忠则忠矣,但他被后世过度的赞誉了,其实史可法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军事上都没有什么优异的表现。
首先,在崇祯一朝,史可法根本就是籍籍无名的存在,他的地位和名望是到了南明弘光朝才急速蹿升的。
其次,在政治上,史可法主张拥立潞王朱常淓为帝,但最后却是福王朱由崧继位,导致他不被朱由崧重视,朝廷大权落在武将之手。
在军事上史可法也没有取得什么可值得夸赞的大胜。他在江北经营一年,耗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却一直毫无作为。等满清大军一来,他所节制的将领大多倒戈投降,变成满清征服南明的劲旅,由此可见史可法的驭将无能。
史可法一生中唯一被人称赞的便是扬州保卫战了,某些史籍中说他坚守扬州十天,给清军以重大杀伤,然而这也不符合事实。他在四月二十一日自己写的遗书中写到:清军于十八日进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满清将领多铎于二十四日下令攻城后,不到一天扬州便告失守。
虽然有如上种种,但史可法还是有两点为人称赞的优点,一就是他为官廉洁,且勤慎。二就是他的忠贞不屈,以身殉国的民族气节了。
思索了片刻,刘学拿起笔在一张宣纸上写下了三个名字,刘若宰、吕大器、管邵宁。写完这三个名字后,刘学又写下了史可法的名字。
“此三人为头甲三名,此一人可为二甲头名。”放下毛笔后,刘学将写着四个名字的宣纸递给了王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