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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杀起来,白学,我要血流成河!

    香河水源严重依赖天脉大雪山的冰雪融水,因为季节性原因,香河水量并不稳定。冬季的时候,香河下游常常干涸断流,导致河床裸露,而到夏季,水量重新丰沛,香河的长度大大扩展,几乎达到冬季的一倍,大雪山顶的冰花自天穹下凡,以水的形态遨游凉州全境,复苏的香河调皮又凶猛,往往不走寻常路,屡次冲刷出新的河道,造成水患。所幸的是,西北地域广大,人口却并不稠密,七个大城与其边缘的小城镇聚居了西北绝大多数的人口,香河上游是稳定丰饶的,那些城市不必为水患忧心,而香河下游的新亘、刍良、定边三个大城俱避开了香河水改道的危险位置,另择水源地。定边城即是座落在靠近芙蓉丘陵的地势较高处。

    自然规律决定了城市的选址,优越的地理又加速了城市的成长。上游城市的位置较好,就更富有一些,下游城市往往选择次佳位置,便相对贫瘠一点。大概下游三城唯有定边城是个例外,作为西北的最后一道大门,它拥有商路这条绵绵不绝的河流。这一点通过沿途的风光人情也能看出一二。越靠近西北的中枢平朔城,官道就越四通八达,宽阔平坦。白昼于这道路上放眼望去,侠、官、农、旅、商各色人等交织延绵,行踪不绝。百里之内必有旅店,三十里之内必有酒家茶寮。继续向北,道路逐渐向河流靠拢,渔民和船队开始出现,河港亦进入视野,但最醒目的却是高高挂起的诸多势力的旗帜。

    商会的金钱镖旗,水路风烟的涛生云灭旗,大罗教的仙人指路旗,无双门的天下无双旗,乃至离恨宫的泪旗,蓝礼派的斑斓旗,镇虎教的虎牙旗,踏青社的桃花旗,春水派的云雨旗,名剑山庄的错剑旗,神鞭呼延家的金蛇旗,等等。

    旗帜颜色不同,图案各异,但旗帜下面托庇的不是财货就是人丁,飘飞的旗帜正意味着镖行的没落。

    许多雇主已经习惯依靠帮派来进行短途押运。帮派对本地域的熟悉程度,对人脉的掌握程度,对人员的调配灵活,皆高于镖行,并且一旦雇主与帮派形成良好关系,花费的成本也大幅降低。大帮派的羽翼可以直接覆盖一座城市,伸张的隐形势力范围则可以影响到整个州郡,短途押运是举手之劳的事情,若只是几件物品,借着底下堂口的人员流动,顺道就可以做了。而像西北双雄这种豪强,跨州送镖也不是难以办到的事情,但是因为本身的富有与高傲,它们不会轻易的去抢镖行这最后一口饭食。

    其实算算花费的时间与人力,以及刀口舔血的代价,押镖的利润并无多少。帮会涉足行镖,图的只是方便,若能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许多趟镖甚至连个人手都不用配备,借出一杆大旗就可卷回金银。

    骆铃腰系燕返名剑,骑坐北漠良驹,紫色头巾裹发蒙面,两只明亮杏眼远望前方。少女打扮的有几分异域风情,脑子里亦想着平时不曾琢磨过的事情。

    而陆无归已经完全一副北漠狼歌部落的男子模样,他将衣裳的两袖扎在腰间,精赤上身,披发涂面,与一名高大胖壮拎着酒壶的汉子徒步而行,相谈甚欢。

    高大胖壮的汉子即是狼歌部落的远行人哈鲁奇。北漠诸多部落皆设有远行人这个称号。远行人为部落探索迁徙地,结交友部,了解地理,通达人情,贩卖商贾,可谓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远行人在部落的地位仅次于巫祭和王族,他们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是医护,是巧匠,是战士,是谋者,远行人的称号代表了整个部落的认可。狼歌部落虽未排进北漠十三大部,但也是一个拥有十万人口的强盛部落,既算是这样,狼歌部落享有远行人称号的亦只有五人。

    哈鲁奇这次入凉州主要是来采办货物。狼王新娶的王后特别钟爱中原的织造。

    因此骆驼、马匹的背上负满了名贵的丝绸,除此之外还有精美的瓷器,醇厚的美酒,上等的纸张,独特的草药。北漠人付账非常豪爽,能用金不用银,能用宝石不用货币,如果能用一张无暇的雪狮皮结算,他们就不会选择十两黄金加二两白银再加五百文铜钱的方案。北漠人只要他们想要的东西,不感兴趣的他们一个字都不会开口。他们有钱但不是傻子,不是谁都能从他们身上捞到油水。你情我愿的贸易是互惠的,北漠需要中原的奢侈品与格调,中原需要北漠的资源与财富。

    哈鲁奇手中握有西北王颁发的通关文牒,他还掌控着专司护卫的三十名狼歌部落勇士。有了以上作保证,这支总体过百人的北漠大型商队浩荡进发,一路无阻。

    “我们北漠人一信神灵,二能喝酒,所以不畏严寒,不惧风雪。你们中原人有句俗语,说酒肉朋友不可靠。但哈鲁奇认为朋友在一起若不喝酒吃肉,那干什么!一起挨冻受饿吗?哈哈哈哈。”哈鲁奇大声说着,仰头灌下一大口的烈酒,他的中原语非常熟练,附带着凉州人那种耿硬的腔音。百草堂医好过哈鲁奇的热病,所以他对草堂介绍来的陆无归、骆铃非常礼遇,一路上无话不谈。

    陆无归笑道:“朋友有很多种,我们中原还有句俗话,叫做可以同贫贱,不可以同富贵。这句话比酒肉朋友不可靠说的透彻。”见哈鲁奇露出难以理解的表情,陆无归继续道:“我听说过一个故事,你们北漠有两个王,他们幼时饥寒交迫,侥幸被一只母狼喂养长大,而这两个喝着同样狼乳的王一朝长大就相互残杀,最终活下来的人夺取了部落。富贵面前,你们北漠人和我们中原人走的是一条路。”

    “嗯,你说的事情的确有。不瞒你说,这就是我们狼歌部落的事。夺取部落的是一位名唤桑孔的先王,他杀死了他的好的朋友达尔。这是悲伤的故事。可是朋友,你说的和我说的完全不是一码事。一部不容两王,他们的命运在降生之时就已经注定,部落需要一个强者的引领,这是天启,这是神的旨意,这与友情无关。我们北漠人没有富贵的概念,我们珍视的是荣誉,因为荣誉,部落人的友情坚固如冰洋尽头的冰山。”言于此,哈鲁奇顿了顿,其眼神不经意的携了少许傲慢、少许偏见,但他先向陆无归微颔首以示尊敬,然后道:“恕哈鲁奇直言,中原人太善变了,你们为了达到目的心无敬畏。你们的友情就像河岸的雪,看似忠贞洁白,但随时可能融化成一滩污水。”

    陆无归没有丝毫的介意,倒是颇感兴趣的问道:“命运?你们相信命运?”

    “万事万物都有它的运行的轨迹,命运其实就是一条轨迹。”哈鲁奇指着远方的香河,道:“命运好比河流。那条河流你们中原人称之为香河,我们北漠人称之为塞克苏河,塞克苏河七成的水来自天脉大雪山南麓的冰雪。大雪山晶莹的雪花就像一朵朵澄澈的灵魂,那些雪花在夏季来临之前,没有一朵会相信它会融化,没有一朵相信它会汇进命运之河。中原人,你也是一朵雪花,只不过启迪你命运的夏季还未到来。”

    陆无归散漫又肆意的张开双手,活动着臂膀,阳光在脸颊的油彩上又涂上一层闪亮光泽,他抬头望着蓝天,懒洋洋道:“远行人,按照你的说法,黑暗的雪花也会聆听到天启吗?”

    “黑暗的雪花?不,雪花太弱小了,那是普通人的称谓,你是一头强大的雪狼。”

    “这有什么区别?”

    “越是强大的个体就越会抗拒命运,但是他们仍然无法横渡命运之河,只有虔诚才能得到救赎。”

    陆无归摇头笑道:“哈鲁奇,你不仅是远行人,你更是一名狂热的巫祭。我的前方是一条什么路,我早已看清,而且走得很远很坚定,我十分崇敬执掌命运与主宰的天启之神,但是我不必聆听天启,我有自己的选择。”

    哈鲁奇哈哈大笑,把酒壶递到陆无归面前,道:“朋友,喝口酒吧,孤独是王者的资质。”

    陆无归拍了拍哈鲁奇的后背,谢道:“酒虽好,不过它并不适合我。”

    哈鲁奇面露遗憾之色,转身把酒壶抛给一个马上的骑士,大声呼喝了几句狼歌部落语。那名骑士举起酒壶,喝了一大口,一抹嘴,随手将酒壶向天空掷去,不等酒壶落地便另有一名骑士催马赶上,这名马上勇士接住酒壶便是一阵痛饮,然后再将酒壶高高扔起。几个抛接下来,壶中酒已尽,北漠人的酒兴却刚起来。

    哈鲁奇挠挠头,极目眺向远方,随着队伍的行进,宽阔的官道远方现出一片树林,树林里依稀飘扬着一面杏色酒旗,哈鲁奇面色一喜,打了个响亮的口哨,高兴的向陆无归道:“朋友,上马。前方应该有个水湾酒家,走了大半天兄弟们也乏了,我领着他们去痛饮几杯。”

    徒步行走的皆翻身上马,除了陆无归与骆铃,大部分马匹都骑乘了两人。加速前进的商队鼓荡起烟尘,远观如骤起的大漠风烟,醒目无比。

    官道在这里紧挨河流。风自香河来,扫过柳树林,吹起高挂的酒旗。林边除了有一间酒家,还搭着一间茶寮。两处生意相隔不过百步。北漠商队抵达的正是时候,一支商队刚刚休整完毕,酒饱饭足的撤离了酒家。

    哈鲁奇率领的商队忽略了茶寮,直奔酒家。哈鲁奇翻身下马,在腰间一摸,看也不看的便塞给迎出来的小二一锭约莫十两的黄金,吩咐道:“加几张桌子,多加几张!酒肉上足!”

    小二略显疲态的脸面立刻容光焕发,一挥毛巾,高声唱道:“掌柜的,北漠的爷们要加桌子!酒肉上足!”

    这间酒家地方不大,酒屋里只能容纳十来桌客人,但是四周宽敞,一些桌椅板凳杂铺在林间空地,与树干上拴系的马匹车辆相邻,相当于散席。刚走的那队商旅其实就已经达到了酒家待客的极限,但是倚着门框打哈欠的掌柜被哈鲁奇阔绰出手猛的刺醒,他立马拉出三个伙计,吩咐去旁边的茶寮讨借桌椅板凳。酒家本来还有两三桌散客,他们瞧见气势汹汹的大队北漠人,不禁露出厌烦的表情,亦不久留,提前结了帐。如此这般,酒家倒是堪堪容下了这只北漠商队。

    一会儿功夫,新宰了牛羊,酒肉陆续上齐。商队留下十几个整顿车马的仆役,其余北漠人开始了痛饮。北漠商队分为四个阶层,第一阶层是哈鲁奇远行人,他是整个商队的领导者。第二个阶层是护卫商队的马上勇士,他们是防御突变的重要力量。第三个阶层是普通的狼歌族人,他们负责采购易换货物,第四个阶层是仆役,负责起居饮食后勤之需。有意思的是远行人和勇士们坦胸露背,并不注重仪表,而负责具体事物的族人和仆役则穿戴整齐,一丝不苟。

    哈鲁奇、陆无归、骆铃,以及三个狼歌部落的勇士合坐一桌。三个勇士分别唤作乌代,哈格,斯塔罗契尔,三人皆是狼歌部落百里挑一的好汉,他们是骑士们的头儿。

    北漠人无酒不饭。他们可以不吃肉,但不能不饮酒。北漠大部分地域辽阔而寒冷,温暖的夏季只在靠近中原的南部地区和极西地区昙花一现,一旦进入冬季,冰洋深处便会刮来无尽的风雪,气候严酷到可以冻熄一切不愿蛰伏的生命,这种时候酒是唯一可以点燃灵魂的拯救物。尤其像远北的那些部落,成年男子个个酒不离身。除了信奉天启教的命运与主宰之神,部落的守护神,北漠人也膜拜酒神。

    三个勇士和远行人碰了两轮酒碗,便干了一坛酒。

    乌代瞅了一眼陆无归桌前的半碗清水,呲牙抹了抹胡须上的酒水,他低下身拍开一坛新酒,先给自己斟满,然后站起来,双手将酒坛捧放到陆无归桌前,乌代用不熟练的中原语生硬的说道:“我、和、你喝。”

    陆无归抬头看着乌代,微笑道:“在下不饮酒,水可以吗?”

    常往来凉州的北漠人说得几句简单的中原语,也听得懂几句中原语,乌代的面色变了一变,但坚持要敬一碗,哈格与斯塔罗契尔则互相看看,同时站了起来,两人皆端着满碗的酒,一齐向陆无归道:“朋友,和、你、喝、一碗。”

    哈鲁奇皱了皱眉毛,嘴里嚼着一块牛肉,没有说什么。

    其他的桌子已经面红耳赤,部落的酒歌都开始唱了。这边主桌的气氛却有些僵。

    乌代、哈格、斯塔罗契尔齐刷刷的站着,三人的腰腹,胸部,肩头各自纹着一颗惟妙惟肖的青色狼头。刺青的风俗中原亦有,越州的市井无赖就非常喜好弄上一身花绣,好来彰显其鲜艳毒虫的本质。可是在北漠,刺青往往代表着地位与权力,纹什么,纹在那,甚至纹几个,请谁纹,纹的大小面积,染什么色,这些都有讲究。乌代、哈格、斯塔罗契尔身上的三颗狼头就有说道。狼歌部落男女皆有纹身的习俗,不过只有男人才能选择纹狼,狼是狼歌部落的图腾,拥有一颗狼头纹身即意味着成年,而青颜色的狼头则宣示着勇者的身份。特别是纹在躯干正面的青色狼头,它意味着纹身之人具有独对雪原狼群的无畏勇气。狼头纹于腰部位置代表着正直,纹于胸口位置代表着荣誉,纹于肩膀位置代表着信任。

    陆无归的目光穿过满溢的酒碗,落在青色的狼头纹身上。他保持着微笑,正要有所动作。忽然一只洁白的玉手轻盈的抓过酒坛,瞬间泼满了一碗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