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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回 枪惊乌鸦起 漫游蓉锦城

    夜色微凉,烛光点亮了这幽暗的屋子。

    王无名坐在椅子上,手抱着剑鞘,便要睡去。

    “无名哥哥,你怎么就坐在椅子上睡呀?我看这床,三个人睡足够了。”楚十一说道。

    “什……什么?你让那个臭流氓和我们一起睡床上?”林舒窈吃惊地说道。

    “这有什么,我从小就经常和无名哥哥睡一张床上,林姐姐你要是介意,那我睡中间好了。”楚十一一脸天真地说道。

    林舒窈摇了摇头,说道“十一,你当你还是小孩子呀?你不知道男女有别吗?到了你这个年纪,不能随随便便和男人睡在一张床上。”

    “无名哥哥也不行吗?”

    “不行,除非是……算了,跟你说也不懂,总之,不能让这个臭流氓睡到床上,最多让他打地铺。”林舒窈说道。

    “大人的世界真麻烦,我还是宁愿不长大好了。”楚十一嘟着嘴说道。

    “我就在椅子上睡就好了,如果遇到什么危险,我也好及时察觉。”王无名说道。

    楚十一见王无名心意已决,便不再去劝,坐在床上,伸了个懒腰,便要脱衣服,一边脱一边说道“今天赶了一天路,可累坏了我了。”

    林舒窈见状,赶忙把楚十一拉上床,又将床帏拉上,对着楚十一说道“真是个孩子,以后别轻易在男人面前脱衣服,知道吗?”

    “好麻烦呀……”楚十一抱怨道。

    王无名摇了摇头,闭上了眼睛。

    一夜无事,王无名心想也许是自己多虑了,殊不知,这一夜,在客栈不远的树林中,发生了一场争斗。

    夜深人静,只有几只乌鸦发出了阴冷的啼叫。

    月光凄惨的树林中,一个身穿夜行衣、腰跨一柄剑、黑布蒙面的男子正躲在树丛中,悄然踱步,慢慢地向一棵大树前行进。

    此时此刻,一个中年男子正靠在一棵粗壮的大树前,他的身边,放着用布包裹着的兵器。

    这人一只眼睛被黑色的眼罩罩着,一道深深的伤疤从头上穿过眼罩,直落到下颌,此刻正闭眼休息,原来是左辅。

    黑衣人正准备悄然拔出剑来,左辅却开口了。

    “你就是接替我的杀手?没想到这么快。”左辅睁开眼睛,缓缓地说道。

    “我家主子做事一向谨慎,每次派出一个杀手,都会再派一个人盯着,如果这个人任务失败了,就接替这个人完成任务,如果这个人变节了,那就杀掉这个人,再去完成任务。”黑衣人从树丛中走出来,冷漠地说道。

    “哦?就只派一个人盯着吗?可惜。”左辅笑道。

    “可惜什么?”

    “可惜你要是死了,一时半会就没人给你家主子报信了。”左辅说道。

    黑衣人狂笑一声,说道“过于自信的人,往往会死得很惨。”

    “是么?我只是在叙述事实。”

    “我虽不知道你什么来头,但没人能逃过我的剑。”黑衣人说着,便从腰间抽出剑来。

    “看来,过于自信的人,是你。”

    却见左辅缓缓将包裹打开,竟是一把铁枪,只是这铁枪的枪杆,被分成了三截,而这三截,又可以安在一起,加上枪头,便合成一把一丈五的铁枪。

    黑衣人见了,竟笑了起来“虽说这长枪被誉为百兵之首,但这不过是马上行军打仗的利器,你行走江湖,偏偏带这么把长枪,真是可笑,不过这分成三份的方式,倒还有些意思,只是,你遇到了我,算你倒霉。”

    在月光的照亮下,枪头的寒光,映在了左辅的脸上,而这枪头上,也照出了左辅那张写着伤痕的脸,他看了眼自己如今的模样,昨日的潇洒和豪迈都已不见,有的只是沧桑和遗憾,左辅苦笑一声,起身架起长枪。

    乌鸦仍止不住地啼叫,像是早有预兆一般,在为二人之中的一人送终。寒风萧瑟,剑拔弩张。

    黑衣人深知,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倒不急着出手,只待寻得破绽,一击必杀。

    怎料左辅并不给他这个机会,只见得这树林之中,一道寒光疾驰而出,如同一条银白色的游龙呼啸而过,这枪快到,出枪一瞬间,如同一声怒吼,竟惊飞了一众乌鸦。

    再看那黑衣人,已被左辅的枪刺穿了身子,甚至握着剑的手都没有来得及抬起来。

    黑夜人口吐鲜血,一脸惊诧“你……你到底是谁?”

    左辅并未言语,只是把枪抽了回来,黑衣人重重地倒在了地上,当即毙命。

    左辅将枪柄拆下,又用那黑衣人仍未被鲜血浸透的一部分衣服擦干净了枪上的血迹,小心翼翼地将拆开的枪包裹起来,背在身后,缓缓离开,方才那些惊飞的乌鸦,又重新落回了枝头上,只是此刻,竟不再啼叫。

    第二日,王无名睁开眼睛,见这一夜并无事情发生,长舒一口气,便和楚十一、林舒窈二人继续上路。

    没过几日,三人便来到了蓉锦城,而陆离山庄,离这蓉锦城,不过几十里,王无名见一个月之约还有些日子,索性和楚十一、林舒窈二人玩上几日再去便是,只是凡事当小心,毕竟如今王无名可是名列十大通缉犯的榜单上,再加上不知哪的仇家也要取他性命,一切当务必小心提防。

    这蓉锦城,自古以来便是西南最富庶的城市,享有“天府”的美誉,因其地势险要,沃野千里,易守难攻,历朝历代都有不少豪杰割据于此。因其远离北方政治中心,孕育出了独特的文化。自古以来,多有文人墨客在此留下了扬名于世的诗篇,其中尤以诗史的诗最为称道既有欢欣书写春雨绵绵的美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也有书写壮志未酬的遗憾,“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亦有即使自己身处冻馁,却依然心怀忧民的慨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如今这蓉锦城中,仍有当年诗史居住过的草堂遗址,茅屋虽是后人重建的,但历朝历代都有修葺。

    “我们要不然去诗史的草堂看看吧。”王无名提议道。

    “一个破草堂有什么看的,还是后人修的,要我说,就应该去逛逛卖刺绣的店子,这蓉锦城的刺绣,也很有名。对了,我之前送你的手帕,还在不?”林舒窈说道。

    “当然在啦。”王无名说着,从怀中掏出林舒窈送的手帕,但说实在的,若不是林舒窈提起,王无名都快将这手帕忘了,只是平日里揣在怀中,也不曾用过。

    “要我说,我们就应该去吃吃这蓉锦城的特色小吃,去一个地方,吃一个地方的特色,这才有意思,不然就像是没来过一样。”楚十一说到吃,便两眼放光。

    “你可真是到哪都忘不了吃呀。”王无名说道。

    “那就这样,我们先去吃东西,然后去逛街买刺绣,之后嘛……我听说这蓉锦城附近的林中,有一种野兽,唤作食铁兽,我们就去寻个食铁兽玩玩怎么样?”林舒窈说道。

    “那草堂呢,什么时候去草堂?”王无名问道。

    “什么草堂?要去你自己去,本大小姐带着十一去看食铁兽。十一妹妹,食铁兽哦,吃铁的奇兽,没见过吧。”林舒窈对着楚十一笑道。

    “食铁兽呀,见过了。”楚十一淡然说道。

    “见过了?你之前来过蓉锦城?”林舒窈诧异地问道。

    “没有,只是之前随父王在京城的百兽房见过一次,许是地方上进贡的吧,这食铁兽,哪里是以铁为食呀,倒是喜欢吃竹子。其实就是黑白相间的熊。”

    “这样呀,我当是真以铁为食,甚是惊奇,若只是吃竹子的熊,倒没什么兴致去看了。那就这样,吃完饭,去逛街买刺绣,之后再去买几件衣裳,十一妹妹,你总是穿这一两件衣服,该换些新衣服了,女孩子,衣服总是不嫌多的。”林舒窈说道。

    “那草堂呢?什么时候去草堂……”

    三人吃罢饭,便去集市上逛,林舒窈拉着楚十一进了一间又一间店铺,兴致昂扬,这平日里不爱打扮的楚十一,今日陪着她林姐姐逛来逛去,倒也甚是开心,王无名一脸无奈,心想自己在这里简直就是多余,真是索然无味,还不如去草堂看一看,但又不敢轻易离开二人,怕她们二人遇到什么危险,索性就在店铺门口等着,待到二人去了下一间店铺,他就又在外面等着。

    话说不知道走了多少间店铺,王无名正无聊地站在店铺门口等待,却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街道上走过。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