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顾风只当是个小插曲,没放心上,过去了就过去了。
这件事,不知怎的,还是被村里人知道了。
如此奇葩的事,迅速转变为谈资,宣之而口。
越来越多人知道,凤栖村顾家出了个奇葩二叔,认钱不认人的小人。
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自此之后,顾风开始悠闲地享受起人生。
每天不是去书房,就是拿本书待在茶室,边喝茶边看书,别提有多惬意。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便来到张昌新歌《过火》的发布日。
“顾哥,今晚零点上线,记得啊。”
“知道啦,做好你的宣传。”
知道顾风回了老家,张昌特意打电话来提醒,怕他忘记,那能忘吗。
零点,顾风坐在书房,屏幕上显示着网站界面。
零点一到马上刷新,歌曲出现在首页推荐位。
近期出歌的歌手不多,可能是临近过年,许多人都停了发歌计划,倒让张昌捡了便宜。
顾风点进去听了,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事实证明顾风,是对的。
歌曲刚一发布,数据便肉眼可见在攀升,每次刷新,都以千次以上递增。
发布一小时,下载十万次。
成功登顶新歌榜前五十,在第四十七名。
一小时后,窜上第30名,成功进入前三十。
之后顾风没再刷,知道稳了,就去睡了。
翌日起来,再登录到网站,下载次数已破百万,试听人次破二百万,新歌榜排名第十五名。
试听与下载,比例是2:1。
这个下载比,只要张昌不出事,不塌房,铁定会火,甚至有可能拿下第一。
除新歌榜外,热歌榜也进去了,排名第三十五。
之后两天的数据 ,证明了顾风的预感。
发布四十八小时,《过火》火速窜上新歌榜单第一,热歌榜也来到第十名。
双双进入前十。
下载次数达到五百万次,达成金曲成就。
……
“小风,明天我们去县城,你要不要一起?”
这天吃早餐,张伟国问顾风。
“去办年货吗?”顾风咽下嘴里的米粥,问道。
张伟国点点头,“是。”
“那我也一起,正好好久没去过县城,去瞅瞅这几年发展,我还认识路不。”
说到县城,顾风自从上大学,就没再去过。
当初上高中,也是在县城上。
或许今天可以抽空去母校看下。
三人吃完,由顾风开车,前往县城。
今天没开顾风那辆劳斯,开的是张伟国的别克。
张伟国嫌弃劳斯太烧油,还不如他这辆破车省钱。
在他看来,乡下人,要什么面子。车就是代步工具,能走就行。
最主要还是实惠,钱少皮实,才是首选。
顾风那车看是好看,好几百万的东西,花的不值。
有那钱,不如买房子,还能升值。
张伟国说时,顾风在一旁连连点头。
他和张伟国的想法差不多。
车买在手上,是一直在贬值的,相反,房买了那是在升值。一个赚钱,一个是亏钱,就是区别。
当然,也不是说买了不好,只是相对来说而已。
顾风喜欢车吗?喜欢。
有哪个男人,没有个豪车梦。
只不过有些人买起来像买菜,有些人把它当梦,经历与出身,都决定了你对它的态度。
但统一的认知,便是都喜欢。
顾风也不例外。
从石镇到县城,大概二十分钟车程。
给顾风的感觉,是好像来到了个陌生地,改变太大了。与当时读高中时,已经大变样。
多了高楼,商店已经时过境迁,熟悉的店面,不见了踪影。当这些熟悉的事物被改变,陌生感随之而来。
好在小县城,年味很浓,街上人声鼎沸,人来人往,很热闹。
三人第一站,去了步行街。
这里是县城里,唯一的一条步行街。
来这里,有个重要任务,那就是买衣服。
还记得小时候,最开心的事,便是穿新衣服。
随着生活水平的增高,这种感觉变得越来越淡,仿佛已少了激情,变成一个习惯。
今天来,顾风是想捡回小时候来买年货的那种幸福,当走到步行街,他发现,怎么找也找不回来了。
物是人非,时过境迁。
真的会一定程度,扼杀掉一个人的兴致,还有心情。至少现在,走在步行街上,顾风没有那种想要的逛的心情。
反倒是张家两口子,比顾风逛街的兴致更大。
每个店,都要进去看看。
碰到感兴趣的,会直接买下。
顾风沦为跟班,跟在两口子身后移动。
在街尾的一家叫“街尾服装店”里,胡小玲叫住顾风,把他拉到跟前,拿衣服在他身上比划。
这是要给顾风买衣服?
“我不要,我有衣服。”
在魔都,张玉拉着他逛街,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给顾风购置衣物,现在还有好多没拆封过。
“傻小子,你有是你有的,我们买的是我们买的,知道不。”
“这件不错,小风,去试衣间穿上试试。”
张家两口子无视掉顾风的拒绝,直接商量买哪套。
两人购买欲爆棚,顾风彻底变成衣架,不停在试衣间进进出出。
试了不下十套后,张伟国大手一挥,让服务员把其中五套,全都包上。
无论顾风如何劝说都无用,主打一个财大气粗。
见被无视,不被采纳,顾风干脆不说了。
本来就对逛街无感的顾风,彻底无语。
两夫妻好像逛街的瘾犯了,一家一家的去,原来进过的,再进一遍,顾风走得脚都肿了,这两人还不愿意停下。
顾风忍不住劝道:“叔,姨,我们回去吧。别买了。”
“那不行,还没买够呢。”正逛得起劲,胡小玲怎么肯就这么放弃,直接拒绝了顾风。
见胡小玲拒绝,顾风求救的目光朝张伟国奔去。希望他出声,劝住自家已逛疯的姨。
张伟国这个耙耳朵怎么敢,对着顾风苦笑着耸了耸肩,一副爱莫能助模样。
顾风见状,彻底死心。
生无可恋的跟在两人身后,担当起提包跟班。
步行街里,出现奇葩一幕。
身着简朴的夫妻走在前面,身后跟着身着运动装的年轻人,年轻人一脸生无可恋,路过的人,纷纷被年轻人表情给逗笑。
年轻人手上提着的,让看到的人,全都暗自咋舌。
什么香奈尔,什么古驰,各种名牌就有尽有。
完全与身上穿着不搭。
(曾经跟姐逛过一次街,一直逛了四小时,脚都肿了,那叫一个欲仙欲死啊,想想都后怕。逛街就算了,还什么都不买,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