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的晚上,蓉城飘下了雪。
窗外白雪皑皑,屋内火锅滚滚。
——
“我的好兄弟,心里有苦你对我说!”
“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
苟圣亲密地搂着我的肩膀,手拿麦克风,带着满身的酒气对着电视大声唱了起来。
整个屋子的热闹气氛,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带动起来的。
我不得不配合苟圣,装出一副开心的模样。
林啸,鲁力等人,眼神无比怪异地瞅着我们
“来!一起唱!”
“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
苟圣转头发现,所有人都无声地看着自己,并且有的人的眼神里,还带着丝丝嫌弃。
这一刻,他明白,在沈家里,自己并不受欢迎。
嗡——
麦克风丢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噪音。
我不解地看向苟圣:“哥,接着唱啊?还没完呢?”
刚才兴奋无比的苟圣,此刻却板着一张脸。
他转过身,看向林啸,鲁力,雅纯雅洁等人。
“苟旦,你手底下这些人是不是都面瘫啊?”
苟圣的话,瞬间引起了众人的愤怒。
我立即朝他们盯了两眼,所有人才忍住了内心的怒火。
“我们哥俩,团团圆圆,把酒言欢,你们一个个摆着苦瓜脸给谁看啊?”
“我告诉你们,在沈家,我弟弟是老大,那我就是老二!”
“换言之,我就是你们的老大,你们这些做手下的,不哄老大开心也就算了,还给我摆脸色?”
苟圣说完,用脚踩在我那檀木茶几上面。
他拿出当年在街头当混混的气势,恐吓着众人。
“都给我唱,一人一首,不许敷衍老子!”
苟圣说完,现场依旧安静,他不得不回头看向了我。
我挺直腰板,站在了苟圣的旁边,朝林啸等人无奈地看去:“没听见我哥的话吗?我哥唱累了,你们上来唱歌,以后我哥说的话,就相当于我说的话!”
此刻,我跟苟圣的小马仔似的,增长他嚣张的气焰。
苟圣说话,他们可以不听。
但我说的话,那是绝对的命令。
林啸等人也都无奈地互相看了看,最后还是善良的雅纯,走了上来,可是她刚想捡起话筒,就被苟圣喝止了。
“你站住!”
“兄弟聚会,娘们儿凑什么热闹?”
雅纯满脸疑惑,我快步走了上去,连忙在她耳边解释:“苟圣不喜欢女人!”
雅纯瞬间理解,尴尬地走了下去。
这时,苟圣把目光投向了精壮的鲁力。
他用一种暧昧加勾人的目光,上下朝鲁力打量着,那种眼神,让女人看了都自愧不如。
鲁力无比嫌弃地环抱胸口,小声地说了句:“他的眼神好性感!”
不料这句话,却被耳尖的苟圣听了进去。
“那个帅哥,你上去吼两句!”
苟圣将手指向了鲁力。
众人都吃惊了。
我连忙低头朝苟圣解释:“哥,鲁力脑袋受过伤,说话都说不清楚,还唱歌”
“我就喜欢他唱歌”
苟圣满脸春风地看着我。
不停地眨着眼睛冲我暗示。
我心里特别无语。
苟圣似乎越来越放飞自我了。
对于自己的喜好,一点也不掩饰了。
可怜的鲁力,只得站在了前方,一向粗犷的他,杵在那里跟块木头似的。
“我最爱唱歌了!”
鲁力红着腮帮子愤怒地大吼。
他的语言中枢受到了破坏,说出来的话,都是反话。
但是苟圣却不知,以为这是鲁力对自己的回应。
“好!我也最爱唱歌了,你唱吧!”
但鲁力却杵着那里一动不动。
细腻的苟圣,感觉这是鲁力在故意给自己什么暗示,他猛地拍了拍脑袋,然后拿起遥控器,在歌单里输入了一首《会飞的贼》。
“鲁力兄弟,我给你挑了一首情歌,来,对着我唱!”
苟圣说完,笑嘻嘻地躺在沙发上,准备欣赏鲁力那粗鲁而又充满男性魅力的声音。
此时此刻,我的大脑已经开始联想。
将近一米九浑身肌肉的鲁力,站在前方,学着曾轶可,嗲声嗲气地对着我们唱着少女的小情歌。
鲁力朝我投来求助的目光。
我微微摇了摇头。
兄弟,你就牺牲一下自己的色相吧。
“不幸的是,只能偷偷喜欢你。”
“庆幸的是,可以偷偷喜欢你”
嗲嗲的歌词,被鲁力用粗野的声音唱了出来。
庆幸的是,曾轶可的歌词,用反话,还是一个意思。
不幸的是,鲁力的歌声,在此刻,撩拨了苟圣的内心。
“沈墨!”
“我们还要陪那个死Gay佬玩到什么时候?”
“昨晚他居然吵着闹着要跟鲁力睡一个房间!”
清晨,客厅里狼藉一片,苟圣穿着粉红色的短裤,趴在沙发上酣睡,一双性感的白袜子套在他修长的腿上。
林啸在我耳边小声地抱怨起来。
“苟圣这个人,除了讨人厌一点,也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你们忍着他点怎么了?”
林啸听见我居然在帮苟圣说话,也气红了脸。
“沈墨,你真把苟圣当你兄弟了?”
“之前你不是说,永远都不可能拿他当兄弟吗?”
我理解林啸的心情。
但是,有些事儿真不能对他说。
我唯一能做的事儿,就是朝林啸保证起来。
“林啸,再忍一忍,苟圣很快就会被送走,送到一个比蓉城残忍十倍的地方!”
“这些天,就依着他玩吧,毕竟这是他最后的享受时刻了。”
让苟圣代替我去缅甸送死。
相当于用他的命,换我的命了。
如果我再亏待他,那我确实是有点不是东西了。
林啸听到我这么说,也顿感后怕起来了。
“对了,这些天,你们还是没有发现白马的踪迹吗?”
我朝林啸发问起来。
林啸摇了摇脑袋:“袍哥们那边,我们旗下的店铺,公司,都发了此人的样貌特征,到处都是我们沈家的眼线,可的的确确没有发现他。”
想想也怪了,在蓉城,我们沈家的眼线,比蓉城的监控摄像头都多,怎么就搜索不到一个特征明显的人呢?
“兄弟!兄弟!”
突然,沙发上的苟圣,说着梦话,翻了个身,直接从沙发上掉落了下来。
我连忙跑了过去。
“哥,兄弟在这儿呢!”
苟圣睁开迷糊的双眼,看见是我,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苟旦是你啊。”
“我梦见我另一个兄弟了!”
苟圣笑着说道。
我心里默默地吐槽起来,全天下的男人,也就只有你能梦见兄弟了。
“谁啊?”
“那个姓白的,白头发的”
白马?
我心头一颤,正愁找不到他呢。
于是我继续引导着苟圣:“哥,你这位兄弟在哪儿呢?能不能把他叫出来让我见见?”
苟圣听后,没有多想,拍着我的肩膀就义气地说道:“行!你们两个都是我的好兄弟!”
“苟旦,我原先以为,你就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
“想你前几天,天上下着鹅毛大雪,你不近情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将我赶出家门。”
“还有我求你办事的时候,你也当着我朋友的面儿,害我丢了面子。”
我听后,头皮发麻。
这苟圣不会算起老账来了吧?
“可是昨天,是我过得最幸福的一天,你还是苟家的苟旦,你没有看不起我,你把我带回了沈家,当自家人!”
“哥哥要送你一句话,苟富贵,勿相忘!”
“不管你是姓沈,还是我姓白!”
“都别他娘的忘了,咱们以前都姓苟!都是一个娘生的亲兄弟!”
苟圣说完,紧紧地抱住我的身体。
但我的心里却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