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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1章 不要亵渎我的艺术!

    在网上还在社会摇,喊着“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时候,林夕已经飞到了魔都。

    耽误了这么长时间,总算是赶上了东方卫视的录制,。

    并且还抢出了一天的时间,已经是相当不容易。

    作为林夕的舔狗二号,白宇在机场接到林夕的第一句话便是:

    “老板,你在金鹰节上的演唱太绝了。”

    白宇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恭维,一只手驾轻就熟的接过林夕的背包,另一只手毫不犹豫的竖起大拇指。

    对于白宇这小子的话,林夕现在是一个字都不会信。

    就凭这小子的恋爱脑,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眼看着快到中午的时间,林夕说道:“白天王就准备一直让我在这里站着?”

    “嘿嘿,老板你这是说的哪里话,我今天可是特意跟节目组请了一天假来接你, 早就安排好,车子就在外面,走吧。”

    林夕用手指头点了一下鼻梁上的墨镜,没有再管白宇的嬉皮笑脸,径直往机场外面走去。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了解,林夕知道白宇不是一个能藏得住事情的人。

    毕竟他的脸上大大方方的写着三个字“我有事”!

    林夕在心中暗自琢磨着这次白宇能够坚持多长时间才跟自己“坦白”。

    白宇是一个人来的, 一方面是想着方便,另一方面便是他知道林夕也不怎么喜欢热闹。

    最后开车的职责自然落在了白宇的身上,两人朝着节目组合作的酒店而去。

    东方卫视作为东方明珠魔都的官方卫视,在身家资本这方面还是很充足的。

    《就想跟你唱》节目组给参加节目的明星们统一定的都是五星级大酒店。

    不管其节目的质量怎么样,但是在态度这方面,确实没的说。

    到位奥!

    白宇很快就开车来到明珠大酒店,带领着林夕办好入住,便又带着林夕朝着外滩而去。

    其实明珠大酒店作为五星级大酒店,内部是有自己餐厅的。

    可是林夕这次来魔都,可不单纯是来帮白宇的忙,参加节目的。

    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孙艳此时也在魔都。

    要说缘分这种东西,真的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

    自从春晚过后,晨夕娱乐音乐部的三叉戟确实好久都没有合体过了。

    白宇忙着参加综艺节目,而孙艳则是准备着自己的全国演唱会。

    在今天之前,三人也没想到会在魔都这个地方相遇。

    外滩的一家苏格兰风情的饭店里。

    “艳姐,我没记错的话,你演唱会是在后天的明珠大体育馆吧?”林夕喝着饭店里面的免费茶水,在嘴里咂摸了一下。

    呸。。。这高碎还不如自己办公室的铁观音。。。。

    “嗯嗯,昨天听小宇说你过来,我都不敢信,没想到是真的。”孙艳也格外的激动。

    作为林夕的首席一号舔狗,此刻的她自然开心无比。

    一旁的白宇傻笑着。

    三人能在这里碰面,这其中有他不小的功劳。

    虽然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他心中就是莫名的感觉非常高兴。

    不过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在林夕孙艳的眼里,就感觉有点傻里傻气的。

    “咱们光明正大的吃饭,可我怎么感觉你身上偷感咋这么重?”林夕吐槽。

    “偷感?老板,这是什么意思?”老板总是喜欢整一些莫名的词汇,比网友们还能扯淡。

    林夕一拍额头,“夸你呢!”

    “谢谢哈!”一听是夸自己的词,白宇更加开心了。

    坐在两人对面的孙艳则是捂嘴偷笑。

    林夕说白宇现在是恋爱脑状态,没有一点分辨是非的能力。

    本来孙艳还以为林夕是在开玩笑,但现在看来,对方所言非虚。

    连这么简单的词汇,白宇都不清楚意思了,还果真是应了林夕曾经说的一句话:

    恋爱中的大部分男人是没有脑子的。

    其实这句话, 还有下一句,只是林夕没有当着孙艳说过,但他跟白宇说过,那便是:

    恋爱中的大部分女人,更没有。。。。

    嗯,不可说,不可说,,,,(要严谨!我用了大部分的词语,看书的粉丝大大们不要生气哦。)

    场面安静之后,明显憋了一路的白宇,蠢蠢欲动起来。

    “老板,我想着要不我们也把你写的那首歌改编成DJ?”

    本来白宇感觉自己手里的那首《老人与海》,是无敌的存在。

    可是当他看到最近网上人尽皆“摇”的现象后,他就想着要不他们也搞点新奇的,,,,

    从这个方面,可以看出来,白宇的脑袋确实秀逗了。

    林夕一头黑线的望着眼前的白宇。

    这还是以前那个华国乐坛双子星白宇吗?

    和一个星期前相比,好像对方的脑子又被吃掉了一点。

    是《植物大战僵尸》玩多了还是恋爱真的这么费脑子?

    这让林夕心中对爱情顿时产生了一点恐惧感。

    不由的想起了地球上文学大家钱钟书《围城》里面的一句话:

    婚姻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

    可怕,可怕!

    林夕都有点心疼白宇了,但是他嘴上却丝毫没有留情。

    “打住,不要亵渎我的艺术!”

    哼,这是什么意思,好歹我也是华国乐坛的双子星之一,就算是提的意见你不满意,也不用说这么严重的话吧。

    老板,你惹到我,算是惹到棉花了。

    白宇立马住口,乖巧巧的,“好的, 老板!”

    “哈哈哈。。。”

    一旁的孙艳早就笑的不停。

    白宇的想法,好笑程度1。

    而他当着林夕的面提出来,好笑程度10。

    林夕义正言辞的“不要亵渎我的艺术”,好笑程度100。

    最后白宇那乖巧的样子,好笑程度10000。

    家人们,谁懂啊。。。

    简单的小叙之后, 三人埋头干饭。

    林夕是真饿了。

    何况在这样一家苏格兰调情。。。额,,情调的饭店里,他也想尝尝对方的手艺如何。

    可惜的是没有传说中的小鸡炖蘑菇,差评。。。

    少顷。

    林夕要跟着白宇回去去彩排了,他们现在时间不多,需要争分夺秒。

    对于明天的录制,林夕还是很重视的。

    他跑这么远过来吃饭, 完全就是为了看看孙艳,顺便让晨夕娱乐三叉戟聚一聚。

    这可是他真正的手足兄弟,挚爱亲朋啊。

    “好啦, 我和白宇要回去了,艳姐。”林夕把墨镜一带,笔格瞬间拉满。

    要是让不知情的看见,还真的以为林夕是小时候抓周的时候抓的铅笔盒,笔都让他装完了。。。

    “后天演唱会给我留一个嘉宾位置吧,来都来了,总得去露个面,不然艳姐你要在心里埋怨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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