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沙区,金沙公园,这是魔都比较靠边界的一个区,而金沙公园又是十几年开始修建的,据传闻当时的主政领导是想要在这里打造一个休闲度假娱乐产业,只是后来因为征地出现一些问题而停止了。
等到那位区主政领导离开之后,这里更是变得无人问津,当初一时洛阳纸贵的房地变成了无人问津。
所以,这里的居民心里是充满了悔恨,如果当初他们同意征地,凭借着当时的房地最起码也是可以分得市区一两套房子和一笔丰厚的补偿款。
当凌楚楚驾驶着豪车来到这里,尤其是来到棉糖村的时候,一路上吸引了不少居民的注意。
“停!”
坐在副驾驶位置透过车窗一直注意着外面的方铭突然开口,凌楚楚一个刹车,车子稳妥的停在了村口。
“庚金属火,木须金,应该就是这里了。”
方铭的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一片枫叶林,那是金沙公园里的枫叶林,只不过此刻还没有到枫叶染红的季节。
“老沙,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媳妇应该就是在附近了,下去问问吧。”
老沙脸上露出激动和期待之色,他的手上紧紧的攥着一张相片,那是他媳妇的照片,是他媳妇三年前所拍摄的。
这张照片方铭先前看过,老沙媳妇坐在轮椅上,而老沙则是在后面推着轮椅,老沙是一脸幸福表情,只不过他媳妇脸上倒是没有什么表情,不过显得很是文静淡雅。
不过从照片上来看,老沙媳妇长得还是很漂亮的,哪怕已经是快四十的年龄,皮肤依然是白皙光滑,如果但是看脸的话,所有人见到老沙媳妇恐怕都会感慨一句,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按照老沙的话说,他媳妇能够嫁给他确实是他占了便宜,因为她媳妇从小就聪明,只是因为腿脚不便的原因所以只是念了初中就没有读书了。
但即便如此她媳妇也是没有放弃,在家的时候自己学习文学,写诗,写文章,还加入了他们当地的作协,成为了一位诗人和作家。
媳妇长得好看又有才华,在老沙看来他能娶到自己媳妇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所以从他结婚以后,这些年他对他媳妇十分的疼爱,所有脏活累活包括洗衣服做饭的什么的都是他做,他媳妇每天只是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然后写写文章什么的就可以了。
在老沙的讲述中,方铭心里有了一个画面一个没读过书老实巴交的山里男人突然娶到了一位漂亮的有才华的女人,虽然这女人身体有些顽疾,但是男人还是觉得这是上天对他的眷恋,所以他付出一切对这女人好,只要是这女人提出的要求,无论什么样的要求都会拼尽全力的去满足。
方铭三人从车上下来,路边刚好有一户人家,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大爷正坐在一棵大树下拿着蒲扇乘凉。
“走吧,过去问问。”
方铭领着老沙朝着老大爷那边走去,一旁的凌楚楚这一刻却是迟疑了一下,因为到现在她心中有两个判断无法确定。
第一,她判断方铭可能见过老沙的媳妇,而且知道老沙媳妇就在这里,先前的一切都是在演戏。
可这个判断有一个很大的漏洞,那就是方铭为什么要这么做,只要他带老沙找到老沙媳妇,这人参就是属于他的了,完全没有必要多此一举。
第二个判断那就是方铭是真的通过先前那雾里看花一样的手段找到的老沙媳妇,可这也太扯了,就丢几下铜钱便是能够找到一个失踪的人,那这不和电视里演的那些神算子一样。
心中带着疑惑,所以凌楚楚一路上是一言不发,她决定仔细盯着方铭的每一个举动,任何一个细微的小细节都不放过,因为不管再狡猾的狐狸也总是会露出狐狸尾巴的。
“大爷,跟你打听一人,你见过这位女的吗”
方铭走上前,将老沙手中的照片里她媳妇指给老大爷看,接着说道:“就是腿脚有些不便用轮椅坐着的?”
“这女的啊……”
老大爷眼神不是特别的好,盯着相片打量了一会,但是当方铭说到坐轮椅的时候表情有了变化,“还真有一个和照片里这女的的长得差不多一样的。”
听到老大爷的回答,一旁的老沙情绪开始变得激动起来,凌楚楚俏脸也是带着一抹诧异之色,唯独方铭面色正常,因为这在他的意料之中。
“谢谢大爷,那大爷能够告诉我们这女的住在这里哪里吗?”方铭继续追问。
“顺着那枫叶林往这里面走,那边有一个小木屋,那女的以前就住在木屋内,不过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她了,你们和那女的认识,和她什么关系?”
老大爷好奇问了一句,一旁的老沙忍不住抢先回答道:“那是我媳妇。”
“你媳妇?”
老大爷似乎这时候才注意到老沙,连忙摇头,“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这照片里就是我和我媳妇,你看我站在轮椅后面一起和我媳妇拍的照。”
老沙听到老大爷的话立刻反驳,是的,这样的话并不是老大爷第一个人说过,不过那些说的人都是不知道她媳妇残疾,只是从面相来看都嘲笑他怎么可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媳妇。
老大爷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并没有再说,只是看向老沙的眼神有些古怪,最后重重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
“行了老沙,既然大爷已经说了你媳妇在哪里了那就可以了,我们去找就是了。”
方铭拦住了想要和老大爷争辩的老沙,跟着老大爷说了一声感谢之后便是朝着枫叶林那边走去。
正如老大爷所说的,穿过公园的枫叶林那端,有着几栋小木屋,这几栋小木屋在枫叶林下,就犹如是世外桃源一般,清净淡雅。
“你媳妇还挺会挑住的地方的。”凌楚楚看着这几栋小木屋脸上也是有着欣赏之色,作为富家千金,他住多了各种豪华别墅和酒店,但像这种透露着小清新类似于田园风格的房屋还真是没有怎么住过。
“住在城市里的人向往农村的田园生活,住在农村的人向往城里的繁华,正如某位文人所说的,墙里的人想出去,墙外的人羡慕墙里的生活。”
方铭难得正式的回应了凌楚楚这一句话,这倒是让凌楚楚有些意外,因为她没有想到方铭竟然会搭理她。
“木屋,树林,劈柴喂马,这倒是蛮符合文艺女青年所向往的生活的。”
方铭感叹了一句,他会感叹也是因为前不久所看到的一则新闻,说一个城里的白领跑到乡下去买了一块地,然后在那里搭建了一个木屋,每到周末便跑到那里去住了一天。
当时新闻一出很多城里人羡慕那女白领可以享受田园生活,但是方铭看到这则新闻则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是啊,诗和远方是很多人向往的,但如果让这些人常住在农村不要一个礼拜便是受不了,更何况,这女白领的木屋是请的师傅搭建的,菜园也是找的菜农开垦的,她所做的就是给菜圃浇水。
这不是田园生活,这是田园观光生活。
不过,此刻的老沙却是一点都没有听进去方铭和凌楚楚的对话,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一间木屋前的晾衣杆那里。
“这是我媳妇的衣服。”老沙指着那件衣服,一脸激动的说道。
:下一章更新时间可能有些晚,现在要去电视台参加作者年会,回来估计十来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