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晚上的时候,李昂让阿彪去大马勺那里订个大包间,他要庆祝自己平安归来。
这顿饭李昂叫来的人当真不少,阿彪小两口,小飞扬和阿豪还有焦风,李昂沈禾金恩夏,总计八个人。
其实还可以再多叫点的,像二雷子赵栓柱这俩,但他们总归不是李昂自己人,这种庆祝宴不适合叫他俩来。
李昂举杯站起来:“没什么说的,今晚大家就放开吃放开喝,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所有的消费我买单。”
“昂哥大气。”
阿豪小心翼翼的问道:“昂哥洗脚给报销不?”
“正规的肯定报。”
“懂了。”
李昂笑骂:“你懂个毛篓子啊?”
“毛篓子是什么意思?”
金夏恩问一旁的沈禾,今天李昂向她介绍过了,这是他的女朋友。说实话金恩夏挺惊讶的,她不明白沈禾是怎么会看上李昂这种凶神恶煞的男人的,因为沈禾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那种有文化人家的子女,气质是骗不了人的。
李昂真想告诉金恩夏,千万别被这头母老虎的伪装给欺骗了,她虾仁不眨眼的啊!
沈禾面露难色,毛喽子这个词,她该怎么向一个外国人解释清楚是什么意思呢?
王雯解释道:“就是扯淡的意思。”
金夏恩又问:“那扯淡又是什么意思?”
王雯觉得自己好累,为什么自己要接这个话茬。
沈禾摆手道:“这都方言你不用学的,练好普通话就行了。”
其实沈禾觉得只要金恩夏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就会一口大碴子味了,就比如李昂的女儿李瑶,这小玩意之前说英语都感觉有点碴子味了。
好在最近一直和沈禾的母亲待在一起,算是给她的口音掰回来一点了。
李昂环顾包间里的众人,这都是自己的班底啊!
不过只待了一会,李昂交代焦风接下去的活动让他安排,随后便让沈禾开车和自己回了一趟河道乡。河道乡不远,开车的话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
寂静的乡间小道上,只有些许的虫鸣声响起。
李昂从后备箱拿出纸钱,在自己父母的坟前跪了下来。
“爸妈,好久都没来看你们了,这次我差点又没回来,不过好在吉人自有天相,知道您俩不喜欢这些事情,我也就不多说了,总之儿子现在有钱了,可以带着弟弟妹妹过上好日子了,对了我还有一个女儿,今年都八岁了,改天带来看看您二老,你说您俩走这么早干嘛?再撑个几年等儿子出来,哪怕我爸和我断绝关系了,儿子还能不管您俩咋的?”
沈禾跟着跪在李昂的旁边,听着李昂轻声诉说着以前的往事,这些都是她以前所不知道的,身为一个市二把的女儿,她从出生起便在罗马了。
而李昂是一个出生在农村贫苦家庭的牛马,他想要到达沈禾的就必须不要命的去往前冲,李昂是不幸的,他不但家庭条件不好还坐了八年牢,不过他却从未后悔过,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哪怕做出一个错误的决定,也不会事后诸葛亮。
李昂也是幸运的,这条路上的人很多,他成功的从那些人中脱颖而出冲在最前面,现在坐拥千万资产。
陪同了大概二十分钟,沈禾才强撑着腿部的不适站了起来,回到车上休息。要是别的女人可能会表面上一直陪李昂跪着一边在心里大骂李昂。
但沈禾不会,她和李昂的父母没见过,对他们也没有感情,能陪李昂在他父母的坟前跪二十分钟已经是她身体的极限了。并且李昂不是一个喜欢形式主义的人,沈禾就是对他父母没有情感,没必要去为了李昂委屈自己。要不然沈禾也不会看上李昂了。
一直在车上等了一个多小时,李昂才慢慢挪动着脚步回到了车上,他笑骂道:“我艹,我的腿好像从我的身上消失了,一点感觉也没有。”
他不喜欢把悲伤的情绪传递给别人,试想你的朋友正吃着火锅唱着歌呢,你突然莫名其妙的说自己多伤心之类的,那你朋友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
沈禾莞尔轻笑:“再多跪会你的两条腿就得坏死了。”
李昂吐槽道:“不跪了不跪了,说啥也不跪了,下次再来得带个垫子躺那聊,我爸妈还能跟我在乎这个咋的。”
这跪着说了一个多小时的话,站起来的时候好悬没下去陪自己爸妈,顶不住,根本顶不住。
沈禾问他:“那怎么着?现在会城里?”
“回吧,等过几天我找人把老房子推了重新盖,以后回来了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
李昂在河道乡的家其实已经很破败了,只能说勉强能住人,现在手里有钱了,李昂打算拿一百万把房子重新弄一个,然后再把自己爸妈的坟修一下。
看了看时间,已经半夜十二点了,估摸着催叔这会已经睡了,便不去打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