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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白巧龙井煎茶

    季雪的头贴在季辰南的胸膛,眼泪无声无息地流了出来,将他睡袍洇湿了一大片。

    季辰南感觉到有些不舒服,但还是很快睡着了。

    他太累了!

    第二天一早,白榆接到了季辰南的电话,说季明城和一些专家请她去季氏喝喝茶、聊聊天。

    还说这关乎她是不是能获得勋章和奖金的事,让她务必要去。

    甚至委婉地提醒她,可以适当夸大自己,反正当时她一个人冲进了兽群,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知道他是好心,白榆跟他说了句谢谢。

    她带着朴朴去了陈森家,看陈森的状态比昨天好了点,就将朴朴寄放在那里,去了季辰南给的地址。

    楼顶花园。

    这里四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植物,还有人工制造出来的小瀑布,水流很清澈。

    摆放了许多竹椅竹桌,很美,很简朴,应该是供季氏的员工休憩的地方。

    只不过因为今天来了董事长,所以被清场了。

    白榆走了过去。

    “欢迎我们的英雄!”

    季明城站了起来,跟她握手。

    白榆笑了笑:

    “不敢当!”

    季明城:当得起!逆流而上的,都是英雄!更何况你还是单枪匹马。我真不敢相信,一个女孩子竟然能有这样的勇气!

    这……

    一个女孩子就不能有这样的勇气?

    难怪季雪即使觉醒了异能,也不去拾荒,每天发穿搭逛街化妆做烘焙的视频,沦为A市年轻人的笑柄,原来她有个将“女人不行”刻在了骨子里的父亲。

    白榆笑笑没说话。

    季辰南帮白榆介绍:

    “这位是孙博士!”

    “这是赵博士!”

    “还有这位,翟博士。”

    “他们都是这次预测出了兽潮的专家团的成员。”

    孙博士长得跟明星一样帅气,看起来大约就二十多岁。

    赵博士年纪大了,头发稀疏,但精神矍铄。

    至于翟博士,则平平无奇,没有什么特征。

    白榆跟他们一一打了招呼。

    “请坐!”

    季明城笑。

    白榆坐了下来。

    服务员迅速过来,送上茶水单。

    白榆看了一眼,点了杯白巧龙井煎茶。

    除了季辰南,其他人都笑了。

    季明城笑得最开心:

    “到底是个小孩子!”

    白榆看了看他们面前的清茶,不卑不亢地说:

    “不好意思啊。”

    “可能最近消耗太大,所以会想喝点甜的。”

    孙博士说: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年轻时谁又不爱甜的呢?”

    那你们笑个鸡毛啊!

    季辰南腹诽。

    白榆:孙博士看起来很年轻啊。

    孙博士:很高兴你这么说,不过,虽然我二十四岁了,但我有一颗六十岁的心脏。

    赵博士笑了:对对对,他跟我完全相反。我虽然七十岁了,但有一颗二十七岁的心脏,人老心不老。

    众人一起笑了起来。

    气氛到位,季明城就开始切入正题了:

    “白榆啊,你究竟为什么要深入狼群,一个人深入狼群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啊?”

    “能不能跟我们分享一下?”

    白榆点头:

    “我想着那么多的动物不会无缘无故来A市,后面肯定有什么人在操纵它们,所以就向着它们的后方冲了过去。”

    孙博士的眼中闪着狂热的光:

    “然后呢,你发现了什么?”

    “巨型怪兽?外星人?会吃人的大柳树?”

    白榆:一顶轿子!

    众人一脸的不可思议:一顶轿子?

    白榆点头:

    “一顶很粗糙的轿子,像是用很简单的工具做成的。”

    “轿子里有一个孩子。”

    孙博士:孩子?动物的孩子还是人类的孩子?

    白榆有些为难地说:

    “看起来是人类的孩子,有胳膊有腿,五官齐全,手里拿着一把很粗糙的玩具木剑。”

    “只是,比起人类来说,他的牙齿过于锋利了,跟鳄鱼的牙一样。”

    孙博士蹙眉:

    “按照你的描述,确实很难判断究竟是人类还是什么别的物种。”

    赵博士:能制造出轿子这种复杂的东西,智商不低啊。

    翟博士:我们需要更多的资料。

    季明城问:

    “你是怎么杀死那个小孩的?”

    “一定很难杀吧?”

    白榆:我确实准备杀了他,但是,我刚一动手,就动弹不了,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术一样……

    坐在她对面的季辰南拼命朝她使眼色。

    白榆知道他的意思,但是没办法,她真的说不出违心的话。

    “你被定住了?”

    “应该是中了某种让肌肉麻痹的神经毒素吧?”

    孙博士思考着。

    季明城不解:

    “那你是怎么逃脱的啊?”

    “那个小孩没有攻击你?”

    白榆:事实上,那小孩确实拿着那把木剑攻击我了。我当时以为死定了,就闭上了眼睛。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那小孩坐着轿子走了,轿子是被一种大鸟衔着的。然后,沙漠狼群就调转方向,跟着轿子离开了。这过程中它们也没有攻击我。休息了一会儿,我发现自己的身体能动了,就回了A市。

    这就说完了?

    季辰南赶紧补充:

    “虽然她没有杀掉那个小孩,但她结束了这次兽潮,也是值得一枚勋章的。”

    季明城无奈地看着季辰南。

    谁能想到,他的儿子有朝一日会为一个女人一而再再而三的争取利益呢?

    而这个女人不久之前还拒绝嫁给他,让他成了A市上流社会的笑柄

    “放心吧!”

    “你爸没老糊涂!”

    “就凭她一个人勇闯狼群的劲儿,已经值得一枚勋章了。”

    “在废土,我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是勇气!”

    季辰南顺杆就爬:

    “还有奖金。”

    季明城:当然,还有奖金。

    三位博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微笑。

    孙博士调侃:

    “第一次见我们小季总这么着急的。”

    “白榆,我要是你,都想要重新考虑要不要嫁给他了。”

    这?

    大家有这么熟吗?

    白榆有些尴尬。

    季辰南:我不是着急,是负责!我是异能者的首领,有义务帮我的队员争取奖励。有奖有罚,才能管理好一支队伍。

    孙博士鼓掌:

    “说得好!”

    “是我太俗了,光知道情情爱爱。”

    季辰南冷笑:

    “悠着点!”

    “别哪天精尽人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