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辰南:你个智障,让你多看看新闻,你就是不听。异能者对普通人使用异能要坐牢,异能者对异能者使用异能,只要不弄到对方断腿断胳膊内脏破裂,那就属于友好切磋,法律才懒得管你。
金魏莱抹了一把嘴上的血:
“季辰南,你还帮着这两个贫民窟的乡巴佬?”
“简直丢尽了上城区的脸。”
“我真是羞于与你这种人为伍。”
季辰南冷笑:
“你在高贵什么?”
“住在上城区的都是贵族吗?”
“你家所有的产业,就是二十多家包子店。”
“在我眼里,跟贫民窟的人没两样。”
“快去处理你家连锁店的危机吧,包子王子。”
“好好跟大众解释违规使用地沟油,掉在地上的菜捡起来不洗,直接剁成馅的事吧。”
“这次的危机公关做不好,你家可以直接申请破产了。”
金魏莱不甘示弱:
“你又在高贵什么?”
“成天跟这些阴沟里的老鼠混在一起,还真的爱上了他们其中一个。”
“最荒唐的是,你爱上的人是个有夫之妇。”
“季辰南,你恐怕是第一个当贫民窟的女人的男小三的贵族吧?”
“好猥琐,好下流哈哈哈哈哈!”
季辰南阴沉着脸:
“商战打不赢就攻击私生活是不是?”
“我猥琐下流?那玩3P被八卦记者拍到,光着屁股遛着鸟的你呢?很上流是不是?”
白榆头疼极了。
这两个人是要吵到什么时候去?
上城区的人是真的闲!
“季辰南,不然你告诉我们房子的位置,我们自己去看。”
“你留在这里好好吵架。”
季辰南对着白榆勾了勾嘴角,露出个假笑:
“我吵完了!”
“走吧!”
看着他们四人离开的背影,金魏莱像得了失心疯一样吼:
“季辰南,男小三!”
“季辰南,男小三!”
季辰南咬咬牙,丢了一个炸雷过去,金魏莱立刻哑火。
他的头发、脸上的汗毛都被烧焦,整个人变得黑乎乎、晕乎乎的。
被雷劈过就是会这样。
季辰南带着白榆一行人来到了一栋大楼,这里住着给季氏做出了很大贡献的老员工。
一楼被整个腾了出来,供异能者小队居住。
季辰南先是带他们看了看最东边的一个公寓,有一张大床,小小的客厅和一个开放式的小厨房。卫生间虽然小,但设施齐全。
“白榆你和这个小女孩住这里吧,每天都能看日出。”
季辰南说。
白榆和陈森还有朴朴都没有意见。
然后,季辰南带他们去看属于陈森家的房间。
走了很久还没到,白榆疑惑:
“为什么要把我们俩家分这么远?”
“不能分到门对门吗?”
“这样我跟陈森出去的时候,陈叔跟朴朴互相也有个照应。”
门对门?
那跟住一起有区别吗?
你想得美!
季辰南扯出个笑脸:
“我也想啊,但是没办法,没有离得近的房间了。”
那么巧的吗?
白榆有些疑惑,但也没有深究。
至少都在同一层。
给陈森家的公寓布局看起来跟白榆的一样,只是光线不是很好。
陈森表示也没意见。
无论如何,这里比他们位于下城区的家好太多了。
更何况,局势如此,谁又知道能在这里住多久呢?没必要过于挑剔。
看好了房,白榆和陈森就带着朴朴回去了。
他们提前打了电话给陈叔,让他打包东西。
公寓里什么都有,他们只需要带上自己的换洗衣服和生活物资就行。
而这些东西本就没有多少,因此,当他们回到家的时候,陈叔基本已经全部弄好了。
白榆将自己和朴朴的衣服装到了一个包里,又将那还没有发芽的小麦装到塑料袋里拎着。
然后,她给大家表演了个让东西原地消失的魔术,将米面之类的重物收纳到了空间里。
“好厉害!”
朴朴开心地鼓掌。
陈叔开玩笑地说:
“小榆的这个能力太有用了。”
“以后是不是能把小朴朴也给收纳进去啊?”
白榆笑:
“现在有点小,以后真可以试试。”
“空间里有猫,有农田,有点好逛啊,跟去旅游一样。”
每个人象征性的拎了点东西,拉掉电闸,关掉上下水,锁上了门,他们就出发了。
在小区里碰到了昨天来找事的白老头在那里打太极拳,他一脸惊讶:
“你们这是,去哪儿?”
陈文恪干脆利落地说:
“搬家!”
白老头:搬到哪儿去?
陈文恪:跟你没关系!
白老头露出羡慕嫉妒恨的表情:
“该不会真搬到上城区去了吧?”
“你儿子人家是全A市最厉害的异能者,政府是不是给你们分房子了?”
陈文恪:你消息那么灵通,自己去打听吧!
白老头昨天看到了陈森和白榆的实力,也知道他们都是“六亲不认”的,因此当着他们的面不敢造次,等他们走远了,才骂骂咧咧了起来。
“这么多年的邻居了,自己发达了,不想着照顾一下大家,说搬家就搬家了。”
“白眼狼一个!”
“两个小崽子也不是好东西,连人性都没有,亲舅舅说打就打,亲邻居说骂就骂。”
“就算你们有异能又怎么样?人品不行,注定走不远。”
“上流社会早晚抛弃你们!”
“总有一天,你们会灰溜溜回到这里,继续跟我们这些阴沟里的老鼠一起混。”
白榆一行四人听不到他的屁话,他们已经走出了小区。
朴朴回头,面无表情地看了眼远处那个一看就没在说好话的糟老头子,看了看这里破败的建筑。
爸爸,妈妈,再见了!
你们放心,我会活得很好的。
白榆姐姐和陈森哥哥还有陈伯伯都对我很好。
当然,你们说得对,幸福都是自己争取的。
要不是那天我鼓足勇气去制止那家人偷白榆姐家的东西,还留着他们打我的证据让白榆姐看,在她眼中,我最多是一个需要送点吃的喝的,跟无数流浪儿没区别的小孩。
她没理由带我走。
还好,我用自己的方式让她知道我是特别的。
我够聪明,对吧?
朴朴握紧白榆的手,眼中闪过一丝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