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碰壁

    陈森说:

    “我没有说你刚刚的样子不好的意思,姐姐。”

    “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全。”

    “是我太没用了!”

    “如果我有异能,我也能跟你一起出去拾荒,保护你。”

    “刚刚那些嘴贱的,要是敢当面那么说你,我见一个收拾一个。”

    白榆揉乱陈森乌黑细软的头发:

    “小屁孩!”

    “我有那么没用吗?去哪儿都需要人保护。”

    陈森急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只是……”

    “我……”

    白榆:好了,没事的,我懂你。我们森森觉得男子汉就应该保护身边的人嘛!你放心吧,我会用钢铁意志把我被兽血控制的大脑拉回来,不让自己陷在危险中的。

    她说话的语气,跟她逗小猫小狗的时候一模一样。

    陈森:……

    你哪里懂我了?

    开足了冷气的别墅里。

    季辰南回到自己的房间,脱下衬衫狠狠砸在地上。

    他皱眉看着对面的镜子里那一张扭曲的脸。

    好丑!

    最近都没有怎么健身,身上的八块腹肌虽然还在,但皮肉明显有些松弛。

    一切都糟糕透了!

    难怪连贫民窟的丫头都嫌弃他。

    季雪推开房门,光着脚“噔噔噔”地跑了进来:

    “哥哥,爸妈不在,咱们晚上吃烧烤好不好?”

    “厨师说今天新到了很肥美的大鹅。”

    肥?

    季辰南哆嗦了一下:

    “不,今晚我要吃水煮西蓝花。”

    季雪撇着嘴:

    “哥,你身材够完美了。”

    “干嘛还要这样折磨自己?”

    “该不会是因为那个贫民窟的女孩拒绝你,你就不自信了吧?”

    “没必要,哥哥,像她那种蝼蚁的看法一点都不重要。”

    “在上城区女孩的眼中,你是最帅最完美的。”

    “你想娶谁当老婆,她们都不会拒绝。”

    季辰南的脸隐隐透出一点红:

    “我怎么可能在意一个贫民窟的人的看法?”

    “她也配!”

    佣人进来,捡起季辰南扔在地上的衬衫放到了脏衣篮里。

    季辰南突然暴躁:

    “不用洗了!”

    “直接扔掉!”

    “不!烧掉!”

    佣人吓了一跳。

    刚刚少爷不是说这是他最喜欢的衬衫,让他赶紧再熨一下,喷点香水,然后兴冲冲地穿上,说一会儿要去见客人的吗?

    门都没出呢,就去花园走了走,怎么就突然厌恶这件衬衫厌恶到要烧掉了?

    客人也不去见了?

    你们贵族少爷一会儿不发神经就烧得慌是不是?

    佣人心里疯狂吐槽,嘴上唯唯诺诺答应着,抱起衬衫迅速逃离。

    一天的工作结束,白榆和陈森一起离开了别墅。

    季辰南站在没有开灯的房间,看着他们离开,脸上阴晴不定。

    在床上翻过来滚过去折腾了一个小时后,他终于开了灯,把管家叫了进来。吩咐他把今天在花园里干了活的所有人明天再找来,帮忙擦洗假山、游泳池之类的。

    第二天,他早早起床在花园晨跑。

    昨天来的那些人很快就来了,卷毛看到他,点头哈腰,跟个见到主人的哈巴狗一样,恨不得把尾巴摇断。

    季辰南没有给他一个眼神。

    白榆没来,她那个小男朋友也没来。

    管家当然清楚自家少爷脸臭的原因,他大声问:

    “各位,今天是不是比昨天少了两个人啊?”

    卷毛一看有表现的机会,赶紧上前:

    “那对小情侣没来!”

    “我听他们闲聊的时候说起拾荒小队了。”

    “女的不是觉醒了兽血嘛,估计是看不上干苦力的活了,想捞波大的。”

    “至于男的,应该也不会来了,他好像病得很严重,昨天休息的时候都吐血了。”

    想要的答案都有了吧?

    管家用眼睛的余光观察了下他家少爷的表情,而后挥挥手:

    “好了,你们去干活吧。”

    “少了两个人,你们的工作量就大了。”

    “别偷懒,好好干。”

    卷毛:管家老爷放心,我们都是实诚人,干活绝对不含糊。就是不知道今天还有没有酒?

    他涎着脸的样子,真的很让人生厌。

    管家点头:

    “放心,有的!”

    “跟昨天一样!”

    卷毛再次九十度鞠躬:

    “多谢管家老爷!”

    “多谢少……”

    咦?

    少爷呢?

    早上起来,白榆从抽屉里找出了一把她爸落在这里的匕首带上,匆匆出门。

    她放心不下陈森,过去看了看。

    他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嘴角有没擦干的血迹。

    听到白榆来了,赶忙坐了起来。

    “起来干嘛?”

    “快躺下!”

    陈森摇摇头:

    “得去工作。”

    “我们一起去……”

    这孩子,怕不是烧糊涂了。

    白榆摸了摸他的额头,果然烫得厉害。

    陈叔用手转动着轮椅上的轮子,进了陈森的房间。

    “别去了!”

    “你都病成这样了!”

    “咱家还有些存粮呢,饿不着的。”

    陈森挣扎着穿鞋,又呕出了一口血来。

    白榆赶紧把枕头垫高,扶着他让他躺下了。

    “别动了!”

    “休息吧!”

    “我要去拾荒队碰碰运气了。”

    “万一我今天猎到一只鹿或者一头野牛,那咱们三个可以吃一个月了。”

    陈森:姐姐……

    白榆:好了,别说了。好好休息,等我好消息。

    她拍了拍陈森放在被子外面的细长的手指,笑了笑,而后决然起身。

    “小榆,你千万要小心。”

    “遇到危险就跑,拼命跑。”

    陈叔叮嘱。

    白榆没有回头,向后挥了挥手:

    “知道了!”

    “我会跑得比兔子还快的!”

    “陈叔您记得给森森物理降温啊。”

    按照聊天频道里得到的信息,白榆来到了北门。

    核爆之后,也不知道是谁发现了这块辐射比较低的地方,垒起了高墙,建立了一个一半醉生梦死,一半民不聊生的城市。

    高高的围墙外,就是神秘又充满危险的荒原了。

    几百年了,一拨又一拨的人走出去,然后失联。

    后来,再勇敢的冒险家也不敢出去了。

    人类困在这座叫做A市的孤岛上,苟且偷生。

    还好,现在有机会打破这一切了。

    白榆蠢蠢欲动。

    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

    她问了几个拾荒小队,没有人愿意要一个觉醒了兽血的异能者。

    “朋友!对不起,女孩子应该互相帮助,但是,你的兽血……”

    “这玩意儿虽然让你战斗力爆表,可是会敌我不分。”

    “我不敢拿全队人的生命开玩笑。”

    身材高挑的美女队长萨拉说。

    白榆没有气馁。

    这里有至少二十个拾荒小队,她就不信找不到一个愿意让她加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