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小楼带着裴逊直接去了‘裴记书肆’对面的布庄。
老板是位中年大叔,看见来了客人立马迎了上来,非常热情的向她们介绍布匹。
最后左小楼花了二两银子,挑了一匹粉红色的细纯棉布匹,非常适合桃花。
老板一直都在夸她会选,这面料贴身穿着会很舒服,有钱人家的小娘子都选这种面料做‘月事带’。左小楼一听,心里一个‘咯噔’,她大姨妈好像就快到了,自己还啥都没准备,不过现在有其他人在,不方便。等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再回来一趟。
回县衙的路上,裴逊发现左小楼老是往一个方向看。
他随着她的视线看去,就发现他家书肆掌柜鬼鬼祟祟的样子,那么大一个肚子,都没藏好,当别人都是瞎子吗?
裴逊有点无奈“杜叔,你这是干嘛呢?”
“呃……呵呵……真的是公子啊,我远看着好像是你,但不确定,所以就想近点瞅瞅,呵呵,哪公子没什么事老朽先回店里了。”杜掌柜有点尴尬,赶紧跑路了。
“原来‘裴记书肆’是你家的店?”左小楼有点惊讶。
“嗯,我一直身体不好,就喜欢看书,我父亲就到处替我搜罗。这不,我舅父在这里任职,我父亲就托他帮忙开了家书肆。,方便收一些新书”裴逊也没有隐瞒。
“那你平时都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
“我的话,什么都看。”
“那现在市面上什么样的书最受欢迎?”
“一般都是些‘游记”,‘奇谈怪论’‘书生与小姐’这些类型的最受欢迎,嗯!现在市面上的书都差不多类型,已经很久没有看见让人眼前一亮的书了”。裴逊有点失望。
左小楼心思动了动,或许她可以从画家转型成为‘作家’,当然不是她写,她只是当过搬运工而已。
书本她空间里就有,当初她可是捡了很多没人要的东西。
最主要的就是,画一幅画挣的钱有限,还是一锤子买卖。而卖书就不一样了,可以反复印刷贩卖,一本好的书可是很吃香的。
末世前有的大作家,一部书可以吃一辈子。
那个时候已经进入了电子科技时代,很多网络的大量涌现,导致纸质书籍几乎无人问津,甚至到了‘贱卖’的地步。末世一来,全都逃命了,看见了也没人要,她看着实在可惜,偷偷摸摸的捡了不少。
她回去好好找找,找些适合这个时代的书来试试水。如果成功了到时候香车,豪宅,都能轻松挣到,当地主婆的日子是多么惬意。
一路恍恍惚惚的到了县衙。
经过抓阄,最先下单的是一个绯衣少年,他是荣江县粮商马奎的儿子马鸣,他祖父六十大寿在即,他要给他一个惊喜,所以左小楼得混进马宅,再偷偷观察他爷爷。
剩下的几个要求一个比一个奇葩。
有一个男孩大概十五、六岁,嘴上一圈细细的绒毛,他的要求就是把他哥画成女装……
左小楼“……麻了,毁灭吧!”
下午回去,她经过布庄的时候,又进去把成品月事带全买了。
老板“公子啊,你买这么多做啥啊?别的公子也就买一两个回去做样品,照着学,以后好给娘子做,你这是?……”
“我是来进货的。”左小楼有点不耐烦了,买点东西刨根问底的。
老板一听可高兴了,啥也不说了,高高兴兴去拿货了,这次花了整整五两银子买了一大包,她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放了一大半进空间里。
回到村里,天色尚早 。
她刚进屋就觉得不对劲,屋里到处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虽然有复原但她还是能感觉出来。
她把屋子里外检查了一遍,穿的没少,吃的用的丢了,还好她多数物品和私密物品都是放空间里的,只是为了做给别人看才放了两三斤米,一小碗面粉,和少许调料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