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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守株待兔

    “即便郑德贵留下小洁的性命,他也不可能让对方出现在湘中了。”田宇轻声感叹了一句。

    老话说过,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但老话还说过,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事实上,这个社会从来就不缺少负心女和薄情郎。

    不少为爱奔赴的青年男女,尚且会倒在彩礼数额无法达成一致上。

    那像郑德贵与小洁这种,完全是因为利益组合在一起的“伴侣”。

    他们又怎么可能绕得过利益这一关呢?

    海斌很快说道:“而我们只需要盯紧了小洁这条线,就一定可以掌握相应的证据?”

    “没错!”

    田宇无比笃定地说道:“办这种事儿,以郑德贵的身份,他大概率不会亲自出面。”

    “我们只需要把干活的人摁住了,那就不怕他不就范!”

    海斌反复斟酌后,问道:“可是时间上……”

    “时间上完全来得及!”

    田宇思路极为清晰地分析道:“郑德贵给小洁承诺过,最迟后天就会给她一个答复。”

    “也就是说,咱最多只要盯两天,就一定能够掌握相应的证据!”

    海斌有些为难地说道:“如果只是盯梢,我的人肯定能把活干好。”

    “但如果说还要把对方的人摁住,我手上这两头烂蒜,可能……”

    海斌的身份是情报头子,对于搜集信息这方面,工作能力确实堪称无可挑剔。

    别的不说,光从这些年他为伍氏搜集信息,拥有着极高的准确率,就足以看出来。

    但实事求是地讲,海斌手下这帮人,确实很少参与到正面战场。

    如果说,郑德贵真想要小洁“消失”,那势必会花重金,安排硬茬子出手。

    而海斌并不能保证,自己手下的人,一定能摁住这些硬茬子。

    万一要是计划出了意外,那他们前期的铺垫,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田宇很快就听出了海斌的话外音,当场表态道:“没关系,这个活儿我找人来办!”

    “你手上还有办这个活儿的人?”

    毕竟田宇小队将多兵少的事儿,整个伍氏都很清楚。

    如今一听到田宇主动请缨,海斌眼中也涌现出了一抹诧异的神色。

    田宇龇牙一笑道:“呵呵,我手上可是有兵王的啊!”

    凌晨四点,一辆破破烂烂的面包车抵达鑫海明园。

    紧接着,子龙和小兵就接替了田宇二人的工作,手脚麻利地换上了皱皱巴巴的保安制服。

    …

    翌日清晨八点,洪华集团。

    “郑总!”

    “郑哥!”

    “……”

    郑德贵急匆匆走进公司,面对与自己打招呼的职工,都顾不上点头示意。

    五分钟后,董事长办公室。

    “你找我有事儿?”

    黎洪华坐在老板椅上,瞥了一眼站在自己面前的郑德贵,面无表情地问了一句。

    “……华哥,我想找您借点钱。”郑德贵低着脑袋,语气略显低沉。

    黎洪华头也没抬地问道:“借多少?”

    “五十万……”郑德贵底气不足地回应道。

    “你又整出什么幺蛾子来了?”黎洪华眉头紧皱,抬头看向了郑德贵。

    其实在洪华集团的起步阶段那会儿,黎洪华与郑德贵的关系极为亲密。

    那时候大家一起从无到有,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胜似血脉兄弟。

    可随着洪华集团逐步做大,郑德贵也不似曾经那般努力,过上了终日抽烟喝酒玩女人的生活。

    为此,黎洪华曾多次私下跟郑德贵进行沟通,可后者始终置若罔闻。

    随后,黎洪华不得已对郑德贵的岗位,进行了数次调整。

    有关于郑德贵的桃色新闻,早都已经在整个洪华集团上下传开了。

    如今,一听到郑德贵在前不久才拿到了一百多万股份清算的钱后,又来找自己借钱。

    黎洪华的内心,本能地就有些抵触与恼怒。

    “没…我老丈人在星城那边看了套房子,寻思着退休之后搬过去养老。”

    郑德贵挠了挠后脑勺,语气随意地扯了个谎。

    “你确定这钱是拿来给你老丈人买房?”

    听到郑德贵的回答,黎洪华眉宇之间也舒缓了不少。

    毕竟在洪华集团起步阶段,郑德贵老丈人也帮了不少忙。

    眼下,人家索要些许回报,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当然确定啊…”郑德贵笑容有些勉强地说道:“要不然你打电话问问美星呗!”

    “德贵,我希望你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更希望你能找准自己的方向。”

    黎洪华语气郑重地说了一句后,抄起桌上的电话机,拨通了财务的号码。

    “给郑总的个人账户上打六十万,这笔钱挂在公司应酬上。”

    “啪!”

    交代完财务后,黎洪华放下电话,深深地看了郑德贵一眼。

    “谢谢华哥,谢谢华哥……”郑德贵连连道谢。

    “你别跟我说谢,你要能稳当一点,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黎洪华有些无奈地说道:“你先去忙你的事儿吧!”

    “等你有时间了,叫上三儿他们一起,咱坐下来好好聊聊吧!”

    “好嘞好嘞!”郑德贵颇为敷衍地回了一句后,脚步急促地匆匆离去。

    “……”

    看着昔日老友逐渐远去的背影,黎洪华的眼眸深处,涌现出了一抹难言的神色。

    思考良久后,黎洪华再次抄起桌上的电话,很快拨通了一个号码道:“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两分钟过去,一名穿着高定西装,风度翩翩的青年,迈步走了进来。

    青年名叫黎远航,今年三十二岁,担任洪华集团人事负责人。

    黎远航年纪轻轻,却担任要职。

    在外人看来,那完全是因为黎远航是黎洪华的亲侄子。

    黎洪华很清楚,他之所以会选择将黎远航放在一个这么重要的位置。

    除了他黎远航是黎家人之外,更重要是他极其出色的个人能力。

    黎远航在国内排名前三的大学毕业后,前往国外留学,主攻的就是人力资源管理。

    国外学有所成归来之后,黎远航又先后前往了数家国内顶级大企业实习。

    最终,在二十八岁那年,黎远航拿着一份极其出色的履历,返回了洪华集团。

    并且从人事办公室的小科员干起,四年内为洪华集团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加快了生产效率。

    当然,凡事都是有利有弊。

    黎远航靠着出色的个人能力,确实为洪华集团做到了增益降耗。

    但他不可能避免地,也触碰到了不少管理层的利益。

    所以,黎远航在公司内部的风评一直不好。

    不少人,都称他为黎洪华养的一条狗。

    如郑德贵等初创员工,更是对黎远航恨之入骨。

    “咚咚咚!”

    黎远航敲了三下门后,大大方方地走进了黎洪华的办公室。

    “叔!”黎远航双手置于身前,板板正正地站在黎洪华的面前。

    黎洪华开门见山地问道:“你上次说要更换采购部负责人,心里是否已经有合适的人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