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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2章 锦绣文章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一声大笑,指着窗外说道:

    “那我们便以窗外这物,来吟诗如何?”

    循声刘飞的手指,众人的目光,落在窗外的湖泊上面。

    “以湖泊来吟诗,这太简单了。”

    “就是,自古湖泊诗歌很多,佳句数不胜数,太没难度了。”

    众士子一阵嗤笑,眼中都有些不屑。

    东洲的儒家弟子,大多数并不练武,而是练气!

    练气练的也不是真气,而是——浩然之气!

    儒家的祖师爷孟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吾善养吾浩然之气!”

    从此以后,儒家弟子,都会通过读书来养气。

    历经无数读书人的研究,浩然之气的修炼之法,逐渐被挖掘出来。

    读书越多,浩然之气,就会越厉害。

    这个原理,和运朝越大,君主得到的信仰功德越多,其实是差不多的。

    所以,东洲虽也是运朝,却不是争霸性质的运朝。

    而是一个很松散的运朝,甚至不能叫做运朝。

    而是——浩然之气!

    这其中,培养浩然之气,透过吟诗作对,是一个捷径!

    如果一个士子,能够做出锦绣文章,就会得到大量的浩然之气。

    如果能做出镇国文章,那就能位列大儒,得到海量浩然之气。

    每年的东海文海,都是东洲最高等级的文会。

    之所以会有很多士子,不远万里而来,也要参加这个文会。

    最重要的原因,乃是因为在文会上,可以和高手雄辩,互相切磋文采。

    人在没有压力之时,是最为懒散,而且没有动力。

    但当你面对,危机和竞争之时,人的潜力,就会无限爆发。

    在这种环境之下,写出锦绣文章,进阶浩然之气的可能性,将会变得无限巨大。

    这一点,才是文会切磋,真正的意义!

    至于被达官贵人看好,这是附带的好处,而不是最重要只的好处。

    而在写文章之时,书写越大的事物,得到的浩然之气,就会变得越多,也越容易。

    董仲培训人才之时,最初的阶段,都是让弟子们,用文字来书写天地万物。

    江河湖泽,雨雾风雷,山川大地,这都是众士子的最爱。

    所以,对于刘飞用湖泊,来作为文会,诗词的开头题目。

    众士子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用湖泊来吟诗,在座任何一名士子,都有着多年的经验。

    刘飞用湖泊来pk,这不是自己找死,那又是什么?

    然而!

    听了众人的话之后,刘飞却微微摇头,说道:“我并不用湖泊吟诗,而是用——那物!”

    顺着刘飞的手指,众士子继续往前看,顿时惊呆了。

    湖泊之中,三只鹅,来回游动。

    “用鹅来作诗?这……也太夸张了吧?”

    “就是,那么小一个畜生,如何作诗?”

    众士子一阵骚动,都陷入了无语之中。

    在东洲之中,虽说天地万物,都可以作诗。

    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唯有那些很浩大的东西,才是士子们的最爱。

    至于那些很小的东西,则没有什么人理会的。

    最常见是小东西,便是用花草作诗,这样也很高雅。

    可用一只畜生来作诗,这也太扯淡了吧?

    “这曾阿牛果然没文化,居然如此粗鄙不堪。”

    林武一脸不屑,望向刘飞的目光之中,越发的鄙夷和不屑。

    “紫木道友,给你一炷香时间思索,如何?”轻抚白须,董伯笑着说道。

    “不用如此。”刘飞淡淡说道:“我已经想好了。”

    啊?

    你特么……一秒钟时间,居然想好了?

    我靠!

    哪有这样吟诗的?

    这也太扯淡了吧?

    众士子一阵骚动,议论纷纷,都有些无语。

    一首上好诗篇的出世,必须反复斟酌,耗费很长时间。

    就算在昔日文会之时,出现过一鸣惊人之辈。

    他们的诗篇,也不过是提前写好,撞大运撞到应景,随口念出来罢了。

    可刘飞随手指了一只鹅,这又算什么玩意?

    “民工,果然只是民工。”

    端着茶,林武目带鄙夷:“随口胡诌,真是丢人现眼。”

    董伯却没说话,而是铺开宣纸,拿起毛笔:“紫木道友,您请了。”

    “鹅!鹅!鹅!”

    刘飞踏前一步,念出了第一句诗句。

    噗!

    这话一出,林武刚喝到嘴里的茶水,瞬间喷到了地上。

    “我去,这也叫诗?”

    “厉害了,我的哥!”

    “墙倒了我都不服,我就服紫木大帝!”

    噗……哈哈!

    众士子哈哈大笑,乐的不行。

    董伯也是一脸无语,无风凌乱。

    但董伯文化素养很高,他不爽归不爽,还是提起毛笔,将刘飞的第一句诗词,写在了宣纸上。

    废话!

    若是不书写记录下来,等会儿如何找借口,将刘飞给斩了?

    对于众人的嘲讽,刘飞一点都不在意。

    废话!

    刘飞这首诗,又不是他自己写的,而是中原唐朝之时,骆宾王所写的千古名诗——《咏鹅》。

    《咏鹅》的第一句,同时用三个“鹅”字,看似很普通,很不起眼。

    但只要对应后文,那却非常出彩!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叼着烟,踏前一步,吟出了第二句诗词:“曲项向天歌!”

    嗡!

    声音落下,众士子脸上的嘲讽,顿时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乃是瞪大眼睛,一脸的呆滞。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这首诗,不俗啊,至少也是‘出县’的水平。”

    “一个搬砖工,居然能念出‘出县’的锦绣文章?”

    “第一句诗词,连续三个‘鹅’字,精辟啊。”

    众士子议论纷纷,望向刘飞的目光,顿时出现了变化。

    “哼,就算这是‘出县’的诗词,那也不算什么。”

    林武端着酒,目带阴沉:“这次文会的士子,代表了东洲的最高水平。”

    “他们之中,最差的士子,也曾经做出过,‘达府’的锦绣文章。”

    “而士子之中的强者,更是诞生过,‘鸣州’的锦绣文章!”

    林武这话一出,董伯点点头,唏嘘说道:

    “曾阿牛若只能‘出县’的话,今日必死无疑!”

    声音落下,化为雷霆暴雨,充满了肃杀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