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先回学校吧。”
林薇薇见赵小川似乎真的没事了,也就放心了。
赵小川郁闷的跟在林薇薇身后,两人前脚离开回了学校。
李灵珊后脚也就几分钟的功夫,便来到了青藤高中校后门。
最终、看了一圈,她也找到了方天河的财务,然后将自己手里购买的那两栋烂尾楼给出售卖掉了。
于是,李灵珊也赚到了她这一世的第一桶金。
七千万!
这是一个很夸张的数字!
足以让李灵珊的身价,挤进江城前五十了!
随后就是李灵珊的父亲李兆龙和她爷爷李卫国了。
他父子二人也都先后找到了方天河的财务,然后又各自都卖掉了自己手里的烂尾房!
最终他们父子二人也都各自赚了三千多万!
小金库也算是赚的盆满钵满了!
其实,方天河以十几倍,甚至二十几倍的价格,去收购李灵珊她们手里的烂尾楼,如果近期就打算卖掉,那肯定是不怎么赚钱的。
方天河的计划,是买下青藤高中校后门那一片所有烂尾楼后,再将小区绿化、消防之类的后续设施给完善好,等个一年半载之后,才打算出售的。
这样,即便他前面花了高价收购烂尾楼,但二次销售买卖之后,也还能赚最少一两个亿。
另一边。
赵小川和林薇薇赶回学校后,都已经放学了。
大家都在往校食堂跑,准备吃午饭了。
“你饿不饿?”
赵小川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还有点发烫,林薇薇这小妮下手是真狠啊。
“不饿。”
林薇薇摇了摇头,见赵小川还在摸自己的脸颊,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也不饿,那就一起回班里做模拟试卷吧。”赵小川说道。
“我靠,川哥,我总算找到你了。”
就在这时,大傻春跑了过来,在教学楼前拦住了正准备回教室的赵小川。
“大傻叉,你又怎么了?”
赵小川嘴一秃噜,将大傻春喊成了大傻叉,惹得大傻春很不高兴。
“川哥,你这是什么话?”
大傻春噘着嘴,有点不开心了。
“呵呵,大傻春不好意,是川哥嘴喊秃噜了。”
赵小川连连道歉。
“算了,我不和你计较了。”大傻春摆摆手,随即满脸兴奋的看着赵小川:“川哥,告诉你一件事,你真是神了,我就追了冬梅一个周六日,她今天上午居然答应我得追求,做我女朋友了!”
“我还以为,我这辈子,都得打光棍呢!”
大傻春挠了挠头,还有点不好意思了。
赵小川一副老父亲的表情看着大傻春。
不错不错!
吾儿,果然,有大帝之姿!
傻‘春’配‘冬’梅。
这两人简直就是绝配啊!
他们未来婚礼那天,老子一定要坐上席!
林薇薇小嘴微张,不敢置信的看着大傻春:
“大傻叉,哦不,大傻春,你是什么时候追求的李冬梅?你不是一直喜欢隔壁班那个简小美的吗?”
“谁让你追的李冬梅?你居然追求李冬梅了?”
林薇薇一脸不可思议,一连问出了几个为什么。
怎么大傻叉,哦不,大傻春突然开窍了?
和李冬梅那个在未来过的无比凄惨的女生在一起了?
“是川哥让我追的啊,他说简小美不是我的天命真女,就让我追冬梅了,那天你也在旁边啊,你忘了?”大傻春憨憨的笑问道。
“哦,我想起来了。”
林薇薇一拍小脑袋,随即又满脸疑惑的望向赵小川,她突然想起一件事。
那就是,赵小川是怎么知道,或者说,是凭什么觉得,大傻春和李冬梅是绝配的?
她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她知晓大傻春和李冬梅的未来,知晓他们在未来各自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如果这两人未来真的结婚了,那的确也算是绝配了。
赵小川:
我也是听你和李灵珊说的,才这样感觉的啊!
“小川哥哥,你”林薇薇想要开口询问。
赵小川立马作出解释:“其实咱们班那个李冬梅我观察她好久了,一起同学三年,虽然性格内向了一些,但却是个很善良的女生,学习也刻苦,虽然没什么天赋”
“哦对了,我记得去年冬天,大傻春好像感冒了,趴在桌子上睡觉,穿的也挺单薄的,我还看见李冬梅将自己手里的暖宝宝借给大傻春用。”
“我那时,就隐隐感觉,大傻春和李冬梅说不定有戏。”
“川哥,我怎么不记得了?”
大傻春满脸疑惑,在那低头,开始回忆起来。
林薇薇:“????”
赵小川:大傻春,你还是当别人的儿子吧!
“你这脑子,能记住什么?”赵小川翻了个白眼:
“那薇薇,你还记得不,上周体育课,大傻春跑步摔破了膝盖,是不是咱们班李冬梅给大傻春买的创可贴?”
“嗯嗯,这件事我记得!”林薇薇拼命点头:
“小川哥哥,没想到,你是这么一个细心的人。”
“以后薇薇和你在一起,肯定在生活上,被你照顾的无微不至,对不对小川哥哥?”
林薇薇满脸崇拜的看着赵小川。
内心却道:【哇,上一世怎么没发现,自己的小川哥哥是这样的细节狂呢?】
【不过小川哥哥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能观察出李冬梅这个人还不错,将大傻春和她撮合在一起,也算是变相挽救了这个两人的未来,避免他们再重蹈覆辙,过各自未来那种悲惨生活。】
赵小川:啊,对对对,你分析的都对。
“嗯嗯,我肯定会对你好的。”
赵小川点了点头。
“川哥,薇薇姐,你们俩过分了啊。”大傻春一脸鄙视道:“这狗粮我吃了,你们继续。”
“咳咳,大傻春,你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那就是追了冬梅这个女孩,还有,记得好好对冬梅,她喜欢什么来着”赵小川说着,又突然一愣,看向林薇薇,问道:
“你知道吗?”
林薇薇沉思了片刻,才不确定道:“喜欢嗑瓜子?喜欢向日葵花?”
【好像上一世,大傻春就嫌李冬梅有事没事总爱嗑瓜子,还闹着要和她换座位,至于向日葵花,我记得好像是未来,追求他的那个渣男,用的这一招,才将李冬梅的芳心给俘获了,对,就是这样,我应该没记错】
“大傻春,你就听你薇薇姐的,准没错。”赵小川说道。
“还有,记得每周,哦不,每天去买一朵向日葵花送给她,有事没事呢,你再给她买包瓜子,上下课你陪她一起嗑瓜子,这多浪漫啊!”
“可是,川哥,我不爱嗑瓜子啊。”
大傻春有点拒绝。
“你懂什么。”赵小川不屑道:“你得和她培养点爱好,可人家李冬梅就只有嗑瓜子这一个爱好,你不陪她一起嗑瓜子,难道还要让人家陪你,养成你爱打赌,爱总之,你觉得李冬梅能陪你一起犯傻吗?”
“川哥,那可不一定呢。”大傻春一脸牛笔哄哄道:
“我今天早上给冬梅说,我喜欢简小美那样的女孩,喜欢简小美每天穿着白色连衣裙,画浓妆,涂指甲油”
“冬梅说,她中午要给我一个惊喜呢。”
“真的假的?”
赵小川和林薇薇愣住了。
“马春!”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从不远处走了过来,并且还喊了大傻春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