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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我是狗行吧?

    “这不是我做的,这是小秋做的红烧肉”

    王姨的一句话,让林长海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他讪讪的笑了笑,只能硬着头皮道:“其实吧,再仔细一闻,也没那么香。”

    “咕噜噜。”

    他肚子发出咕噜的叫声,瞬间出卖了他。

    “我肠胃有点不舒服,先上个厕所。”

    林长海红着脸起身离去,惹的众人哭笑不得。

    想吃就想吃嘛,又不是不让你吃。

    没一会的功夫,所有的菜都上齐了。

    今天的菜可谓十分丰盛,糖醋排骨,清蒸螃蟹和石斑鱼,椒盐皮皮虾,还有大虾,红烧肉,以及几道素菜。

    呜呼~

    痛风小套餐!

    “小秋,别客气,动筷。”林父招待了句,便迫切的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入口中。

    他现在的饮食十分的清淡,以前,大鱼大肉吃惯了,现在身体各项指标都偏高,所以,他平时就吃点清淡的素菜,或者吃个清蒸的鱼,对那些重口的东西,即便再好吃,也一点胃口都没有。

    可陈秋的红烧肉太香了!光是闻着就让人垂涎三尺,他真忍不住不动筷子来一块。

    随着一块红烧肉被放入口中,林父的反应比林母和王姨还要夸张,他“嗯”的一声发出惊叹,眼神之中,也流露着不可思议的光芒。

    “小秋的厨艺可以啊!怎么做的竟然那么好吃?!”

    林父忍不住的开口夸赞,之前心中所有的质疑,也在此刻烟消云散!

    这红烧肉,肥而不腻,口味极佳!以前,他经常去瑞丰斋,红烧肉是他家的必点招牌。

    可这么一对比,两者之间简直云泥之别!

    瑞丰斋的那招牌红烧肉,味道确实好,几乎桌桌必点,可陈秋的味道却更胜很多筹,两者甚至都不在一个层次上!

    “谢谢叔叔夸赞!”

    陈秋轻笑回答。

    “你叔叔呀,可从来不会轻易的夸人。”林母这时笑吟吟道:“他吃过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平常的菜,根本入不了他的眼,他说好吃的东西,那是真好吃!”

    旁边的王姨尴尬的笑了笑,

    这一点确实,

    来林家工作得有七八年了,平时也就林母和林倾城夸她做饭好吃,可林父的反应一直都很平淡。

    今天,她看得出,林父的夸赞不是碍于情面,而是发自内心的。

    而且,她也吃了,这红烧肉确实香的让人迷糊。

    一块红烧肉下去后,林父又立马夹起一块,这时,林母责怪道:“你血糖那么高,不准再吃了!”

    林父却不闻不顾,他像是护食一样立马塞到了嘴里,一边闭眼享受味道,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平时我吃的那么清淡血压也降了不少,吃这么点没事,再者说,这是小秋做的,我不得给他面子吗?”

    林倾城神色傲娇:“爸,你看我说的怎么样?陈秋的红烧肉就是一绝,别说江城了,就算是整个华国,也很难找出比他做的更好吃的!”

    这话十分的狂妄,可林父却无比的认同!他年轻时走南闯北,各个地方都去过,吃过的美食更是数不胜数,在记忆中也存放着不少绝味的美食,可仔细回想,却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和眼前的红烧肉相比。

    “确实,太香了,我再来一块!”林父又夹起一块,生怕老婆不满,连忙便狼吞虎咽的塞到嘴里。

    “你呀你!”林母很是无奈,露出一抹苦笑,便也没再管。

    而这时,林长海从卫生间里走出来了,他见林父风卷残云般的动作不由嗤笑一声:“我说,哥,咱也不用这么假吧?你这也太夸张了。”

    林父头也不抬就道:“你懂什么?小秋这红烧肉可比瑞丰斋的好吃太多了,是根本没法比的好吃!”

    林长海不由嗤笑一声,道:“我承认,他这红烧肉是闻着香,但我敢保证,绝对没瑞丰斋的好吃,不信的话,就让我尝一块试试!”

    这小心思,

    你想吃就想吃呗,

    何必拐弯抹角的?

    陈秋十分无语,

    之前还说但凡吃一块就从楼上跳下去呢,甚至扬言吃了就是狗。

    现在,逞什么强呢?

    “叔,”

    林倾城看不下去了,笑盈盈道:“你想吃就吃呗,又没人拦着你。”

    “什么叫我想吃就吃?”林长海不屑一顾道:“我只是想证明,瑞丰斋的才是最好吃的,你爸就是这些年一直吃清淡的,冷不丁的吃红烧肉,肯定觉得好吃,而且,他还是你男朋友,肯定带着有色眼镜吃的啊!”

    说着,林长海是真忍不住了,因为这一小会的功夫,那红烧肉就没了大半盘,而自己的口水不断的分泌,要是再吃不到的话,肯定会后悔!

    于是,林长海也顾不上什么是狗不是狗的了,直接坐了下来就夹起一块塞到口中。

    入口的那一刻,他不由瞳孔一缩。

    这他妈的,

    香的过分了吧?

    卧槽,

    这天底下怎么会有那么好吃的东西?

    这让林长海不由有一种错觉,

    自己吃的并不是红烧肉,

    而是一颗价值连城的红宝石啊!

    肥肉一抿就化开了,瘦肉很有嚼劲却不柴,很快,一块红烧肉便被林长海给吞到了肚子中。

    他不容多想,立马就又夹了一块,红着脸道:“刚才没吃出来什么味,这一块我好好细品。”

    一块入口,林长海立马扒了口大米饭,顿时,米饭的清香混合着红烧肉油脂的香气在口腔中混合开来,他不由深吸了一口气,尽情去享受这人生中最美妙的时刻。

    爽!

    实在是太爽了!

    谁能懂这一刻,昨晚喝到吐,一早起来脑子昏昏沉沉的,早饭没胃口没吃熬到了中午,身体很不舒服,肚子早就打雷了,结果,这时候来了一碗大米饭,以及香气扑鼻的红烧肉。

    这一大口下去,林长海感觉这辈子都值了!

    一块,接着一块,林长海也不管什么当狗不当狗的了。

    现在,只要能让自己吃个尽兴,当孙子都行!

    “叔,你别再吃了。”林倾城吐槽道:“都吃了那么多了,你还没尝出来什么味吗?”

    谁料,林长海这次连脸都不要了,直接端起红烧肉的盘子,将那浓郁醇厚的汤汁倒在了大米饭上。

    他狠狠地扒了一口后,这才口齿不清道:“我是狗,我是狗行了吧?”

    “等我吃完这顿饭,待会我就上二楼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