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流传着许多故事,例如被黑魔鬼的毒牙亲吻却活下来的幸运儿,仅凭三支弓箭跟一把弯刀吓走狼群的猎户,或者仅用一条绳索便缚住睡熊的勇士,相信的人认为奇迹来自于萨神的恩赐,而如卡斯这样的人,会对这类离奇故事嗤之以鼻,他认为这些故事半真半假,至少也有夸张,除了经书记载之外的传奇,都是被记录下来的吹牛比赛。
一直到了今天他才改变想法。
第一个发现血迹的人是伍尔,他发出跟矮小身躯不成比例的大叫,卡斯闻声赶来,伍尔指着地上,积雪已经埋过枯草,只露出短短的枯枝与尖石,一条断断续续,正逐渐变黑的血迹,延伸向前方,绕过视野能见的石块后消失。
“有人受伤了?”伍尔焦急的问。
卡斯第一个想到的也是有人受伤,但很快就明白不可能:“流了这么多血,无论是人或野兽都已经死了。”
垂死的野兽会找个隐匿处藏身,不会让自己暴露在雪地里。
“那是人拖着野兽?”伍尔稍稍觉得安心:“他为什么不先放血?”
卡斯皱眉,他不理解怎么会有这样一条血迹,捕获猎物后先放血再带走不是更容易?而且这痕迹像是拖着野兽走,他又回到伍尔原先的推论:“或许真的有人受伤了,我们去看看。”
卡斯带着伍尔出门巡察,才发现设置好的陷阱遭到破坏,伍尔咒骂着狡猾的狐狸夺走他们的猎物,卡斯则重新布置陷阱,他们是村里少数会捕猎的人,握着腰间那把放血刀,血迹在山岩转角渐少,不远处一块凸岩下趴着团灰,靠在岩边,在雪地里扎眼,卡斯看清楚是头狼,他警戒地握紧腰间的放血刀。
伍尔大惊失色:“萨神保佑,该不会有人被狼袭击了?”
“你见过狼叼着人走这么远?野兽不会浪费力气。”
虽然如此,卡斯还是有些担心,见那头狼一动不动,道:“靠近一点。”
“太危险了。”伍尔皱眉迟疑。
“或许真的有人受伤。”
卡斯走近几步,见那头狼没有反应,松了口气,大笑:“萨神保佑,这是礼物,那头狼已经死了。”
“你怎么确定?”
“他动都不动,狼可没这么乖巧,而且他流着血。”
虽然这解释了地上的血迹,但卡斯又有新的疑惑,是更巨大的野兽袭击了狼,将他尸体拖来这?
有储食习惯的野兽不多,他立刻想到老虎,假若真有老虎来到他们村外山上定居,那得整个村庄的男人都要上山驱赶,而且他们现在就应该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他环顾四周,确认白茫茫的雪地里没有巨大野兽的踪影,这才小心翼翼向前,伍尔跟在他身后,比他更小心翼翼,那是头秃尾巴狼,毛发干枯,狼头被砸的稀烂,无论怎么看都已经死透。
伍尔欢呼一声,赞叹萨神赏赐,卡斯放松戒心:“咱们把这畜生搬回村里,这可是难得的猎物,我们不用跟流民交易就有值钱的狼皮。”
他俯身想要将狼尸抬上肩,一双满布血丝的眼睛正瞪着他,卡斯惊呼一声:“伍尔,这儿有个孩子。”
那是个高大健壮但虚弱的孩子,脸色苍白,身上有不少爪痕跟咬痕,浑身是伤,鲜血渗出皮袄,原来这儿有块凸起的岩石,这孩子躲在岩石下,用狼尸挡住岩缝,他那双眼睛已快要睁不开,但仍紧盯着卡斯,或许他本来在这里睡着……也可能是昏迷,是因为自己才惊扰到他。
伍尔惊呼:“是个小流民。”
不需要伍尔提醒,卡斯就见到孩子眼下的雪花刺青。
“你受伤了。”卡斯问:“你的同伴去替你找药材?”但这不太可能,流民没理由留下一个这样小,又受重伤的孩子不看顾,还把辛苦捕猎的猎物搁置,何况这里离村子不远。
“这是……我的……猎物。”那孩子回答,嘴里全是血,瞧着令人发怵,他在捍卫自己的猎物,语气虚弱但倔强。
卡斯吃惊:“这狼是你杀的?”
孩子无力的点头。
“不要相信他,他是个骗子,流民都是骗子。”伍尔喊道,“他才多大年纪,他杀的了狼?”
“闭嘴!”卡斯喝道,“看到他身上的爪痕跟齿印了吗?任何一个人身上有这样的伤口,不是杀了狼,就是被狼咬死。”
“或者有人救了他,他受这么重的伤,能把狼搬这么远?他早该昏倒了。”
“那他就是有同伴。”卡斯起身,“你想引来流民的报复?”
伍尔答不出话来。
卡斯解下酒囊递给岩缝中面无血色的孩子:“别喝太多,我舍不得。”
伍尔喊道:“你拿酒给流民喝!”
“我还有许多话要问他。”卡斯看着孩子的脸色随着酒气渐渐红润,抢回酒囊,咕噜噜也喝了两口,坐在雪地里开始问话,“你的其他同伴呢?”
“没有。”孩子喘着气,“我们队伍被围猎,我逃出来。”
五大巴都的贵族、圣山卫队,或者任何队伍都可能会围猎这些流民,毕竟流民不被允许信奉萨神,也不被萨神的律法保护,所以流民要成群结队,有足够的武装保护自己,落单的流民将任人宰割、抢夺。
“所以尔巴斯的队伍被围猎了?”卡斯吃惊,又有点遗憾,他挺喜欢尔巴斯这股流民,当然流民不值得同情,但他们还算友善,刀秤交易上也公道,“我没听说最近有大人物来这附近。”
“我不是那个队伍的人。”孩子回答,“我从西边来的,走了好几天。”
“喔?你多大年纪?”
“八岁。”
“八岁?你很高大,有……六尺高?”卡斯笑意中带着赞赏,“但你干嘛要去惹狼?”
“我饿了好几天,我打算去村落里偷东西。”
“流民进村落是死罪。”
“每个流民都是还没执行的死罪。”
卡斯哑然,接着问:“然后?”
“我看到那个捕兔的陷阱,我想抓只兔子。”
“是你破坏我们设的陷阱?”伍尔叫了起来,“是你偷了我的兔子。”
“你应该向这头狼讨债。”孩童推了推那头狼尸,“那时兔子在他嘴里,他偷了你的兔子,而我是抢了他的。”
“你为了兔子去打狼?”卡斯皱眉。
“我本来只想吓吓它,让它放下兔子逃走,但是他向我扑来,这畜生太饿了,落单的狼都是又老又病,他没法捕食才去抓陷阱里的兔子。”那孩子大笑,“我还很年轻。”
“太年轻了,你根本没长大。”卡斯嘀咕,“然后你就躺在这了,就算是老狼你也不该招惹,尤其是饿坏的狼。”
“我比他更饿。”孩子嘲讽,“总要有个畜生吃饱。”
“我的兔子呢?”伍尔插嘴,他只关心那只兔子。
顺着那孩子斜睨的目光,一团灰绒绒沾着血的东西就在岩块边,只剩皮毛骨,像被吸干肉的葡萄皮,原来孩子嘴边的血不只是狼血。
“你就这么生吃了?”伍尔捂着脖子,觉得恶心,将卡斯拉到一旁低语。
“这小疯子快死了,他受重伤,还流这么多血,我们尽管拿走这只狼,狼皮很值钱。”
卡斯回头瞥了眼那孩子的手,正与他目光对上,那确实是垂死的眼神,这孩子伤得很重,在这雪地里已经没有能力再捕猎,他身上甚至连兵器都没有。
他摇摇头,走到岩石背对着孩子,伸出手指在雪地上画了把匕首。
“你在做什么?”伍尔吃惊地问。
卡斯摇头,示意伍尔转过身别看那孩子。
那孩子迟疑半晌,用渗着血的手指,在雪地划上鲜红的一横,随即拉过狼尸遮住岩壁,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
流民不能买卖,刀秤交易的规矩,双方都不能见到面。
“你竟然要跟他做刀秤交易?他有什么能给你?”回村庄的路上,伍尔不住抱怨,“他是个落单流民,我们尽管拿走狼就好。”
“你打算杀了那孩子吗?”卡斯停下脚步发问。
“我……”伍尔一噎,“咱们用不着动手……”
或许伍尔能对流民生死置之不理,但他没办法亲手杀人。
“那你最好不要想着从他身边带走狼。”卡斯道:“那是他的猎物,他会用流民的方式对付你。”
“他只是个孩子!重伤的孩子,连站起来都难。”
“他真的会杀了你。”卡斯想起方才回头时,看到那孩子的右手依然紧紧握着一颗长石,那不是普通的石头,下尖上顿,像是把石锥,他握得很紧,他在与狼争食时,并不是没有想到狼会暴起伤人,他做好了与狼搏斗的准备,他才八岁,而且饿了这么久,却还徒手杀狼。他的眼神很疲倦,但没有松懈跟放弃。
任何人想要抢走他的东西,就要有杀死他,或者被他杀死的决心。
卡斯整了整毡帽:“我们今天遇到一个故事,萨神在上,他说不定会是个传说。”
他开始相信那些夸张的故事,还有不可思议的传奇或许是真的,那些与众不同的人,天生的勇士确实存在。
“咱们应该让故事继续,而不是亵渎。”
卡斯回到村落,带着伤药、一捆柴火,还有三张稞饼,收拾几块破布,再次回到孩子藏身的岩凸处,趁着那孩子还躲在狼尸后,他将交易品放到狼尸旁后离开。
半个时辰后,卡斯再次回到岩凸处,准备的药物柴火并没有被取走,按照刀秤交易的规矩,就是流民对这次交换的物品不满意。这小子,即便淹淹一息也不轻易妥协,卡斯可以选择取回交易品,或者加点东西,是药材、布料还不够?卡斯想了想,解下系在腰间的放血刀放在木柴旁,然后在刀秤记号上的左边划上一条直线。意思是,这是他能出的最高价。
他没再理会,天色晚了,他该回家睡觉。
“这张狼皮剥得乱七八糟,而且伤口太多,影响价格。”卡斯翻转狼皮检查,忍不住抱怨,这孩子把狼肉都剔下当食物,但刮破了太多毛皮。
“你应该要用剥皮刀而不是放血刀。”他说着,今天男孩看起来稍有气色,但依然非常疲倦,看来伤药正在发挥效果。
“你有什么打算?能找回原来的队伍吗?”
孩子躲在岩缝里,行动不便,他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你说你走了好几天,就算找着你的同伴,队伍应该也散了。”卡斯想了想,“村里有跟咱们做刀秤交易的流民,你要不要加入他们?”
“是足够强悍的队伍吗?”
“你没得挑选,落单的流民死得比野鸡还快。”卡斯摇头,就在岩凸外坐下,“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汪其乐。”孩子回答。
“你爹姓汪?你是汉人?”
“队伍里至少有一半的男人可能是我爹。”孩子满脸不屑,“不过他们见着贵族的狩猎队伍时比我更像孙子。”
流民的情况卡斯很清楚,漂亮的女人有时会被首领独占,有些则是会赏赐给优秀的战士,还有些则是共享,他们很需要新的孩子加入来壮大队伍,但卡斯不确定尔巴斯会不会收留这孩子。
“春天要到了,尔巴斯会来刀秤交易,你熬得过这个冬天吗?”
“走着瞧。”汪其乐回答。
卡斯每回上山都会去找汪其乐,这孩子一直躲在岩凸下,用交易来的布料把那件早破烂的皮袄反复缝补,但他并不总在那里,他时常不见,也时常带着伤,卡斯有回见着他崴脚,一跛一跛走着,担心他没有捕猎到食物,于是带了几张稞饼给他,还有一小块羊肉。下回再来,岩前有一堆五颜六色的禽羽。
“我不接受施舍。”汪其乐回答,“这是我之前捕到的鸟羽,我想换点东西。”
“依据戒律,我们不能跟流民交易。”卡斯回答,“所以才需要刀跟秤。”
“那我说说愿望,我想要弯刀跟弓箭,这把刀子太小了。”
卡斯哈哈大笑:“你可能不懂物价,一把糟糕的弯刀大概就要一张羊皮,弓箭就更难了,那种精巧玩意你得去大地方才能找到,靠得最近的也是两百里外的耶洛城,我连问都不会去问价格。”
“我的愿望实现,你的愿望也会有人帮你实现。”
“你才多大?”卡斯笑道,“你是流民,等你长到跟我一样高才能说这句话。”
汪其乐似乎被激怒了,他咆哮:“你会后悔!我说出的话一定会实现。”
自己的孩子要是有一半这样的志气或勇敢就好了,卡斯想着,自己的孩子缺乏定性,也不勇敢,连加入护卫队都不愿意,接着他听见听汪其乐抱怨:“这里如果有头熊就好了,一头熊可以让我度过这冬天。”
还是算了,萨神保佑,还是别给我孩子这样的勇气,他会短命。
“杀了一头老狼让你太高看自己,你连豹都打不赢,你还来不及见到他腾扑的模样就被咬断喉咙,至于熊,它一巴掌就能把你脑子从嘴里打出来,快一点的话,舌头还能尝到自己脑浆的味道,这种机会每个人一辈子最多只有一次。”
“没打过不知道谁赢,但我知道我还需要一把弯刀才有胜算。”
“你把胜算跟送死的意思混淆了。”卡斯想了想,“你乖乖挨到过完冬天,这些鸟羽毛我不会白要。”
他背对汪其乐,在地上画了一个秤后离开,第二天,他把一把柴刀放在交易的秤旁,他花了一个上午才除去刀上的锈斑,还拆下刀柄,重新上夹木,上桐油,汪其乐拿着刀子时,眼睛都发出光来。
※
冬雪消融,村东十里外的石堆子被刻下匕首的记号,汪其乐就在那个石堆下遇见贝克,大部分的流民都在搬运猎物到石堆下,他们望见汪其乐,但不用多问,脸上的雪花刺青已经表明身份。他们既讶异又不讶异,流民需要成群结党,队伍被击溃后无处可依的流民来靠伙的并不罕见,但像他这样的孩子并不多。
贝克是上前询问的人,他有跟自己一样的卷发,比自己大两岁,但矮半颗头,他诧异的瞪着汪其乐。
“你好高!”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汪其乐不满的看望向他腰间,他正抚着自己的弯刀,一股嫉妒油然而起,汪其乐猛地一拳挥打向贝克脸颊,砰的一声,打得贝克头晕眼花,几名围观的流民正看着这孩子啧啧称奇,没料到他会暴起伤人,一时之间竟然来不及劝阻。
“只有战士才能拥有弯刀,你只是个孩子。”汪其乐扑倒贝克,将他压在身下,去抢他腰间的弯刀,“把刀给我!”
贝克右手紧紧摁着刀,左肘一拐,撞在汪其乐脸上,力道沉重,不亚于成年人,汪其乐眼前一黑,贝克屈膝一掀,反将汪其乐掀翻过去,骑在汪其乐身上,挥拳如同暴雨,对着这无知小子头脸狠打:“你他娘才是个孩子。”
汪其乐被打掉两颗下门牙,张嘴咬住贝克手腕,贝克疼的缩手,他可能松懈了,以为给这自己的教训够了,汪其乐逮着机会,他年纪虽小,身材却更高大,抓着贝克膝弯,硬是将人扭起,两人着地扭打成一团,引来其他流民围观。贝克忽地矮身扑向汪其乐,汪其乐看不懂这是抱摔,伸腿去踢,贝克双手抱住他膝弯一掀,砰的一声重击,幸好他本能拱肩颔首,肩膀先着地,仍痛得一阵晕眩。
贝克一脚踩在他胸口,喝道:“现在谁才是孩子?”
“弄死我,要不我早晚弄死你。”汪其乐喝骂。
“你是特地来送死的?”贝克眼看已经压制过对手,冷笑,“流民不随便杀流民。”
“那你早晚会被别人杀了。”汪其乐嘲笑,“你果然是个孩子。”
贝克大怒,重重一脚踹在汪其乐小腹上,汪其乐痛得抱住小腹打滚,不住怪叫乱骂。
“闹够了没?”流民群里走出一名中年壮汉,年纪约四十,棕色瞳孔,头发整齐扎成四条粗长辫子,肌肉健壮,腰间的弯刀擦得发亮,靴子上有尖锐的马刺,他的皮袄虽然破旧,但没有缝补痕迹。
“你从哪来?”
“我从南边来。”汪其乐痛得站不起身,但他知道这人必然是这只队伍的首领尔巴斯。
“哪一本书是真经?”
“衍那婆多点起蜡烛,腾格斯指引道路。”
“你多大年纪?”尔巴斯问。
“八岁。”
周围的流民都发出惊呼:“长真高。”“我以为他至少有十二了。”“他比贝克还高半尺。”
尔巴斯弯下腰,抬起汪其乐的头,注视着他的眼睛,汪其乐呼呼喘气,但眼神没有回避,两人就这么对视着。
“除了自己生的,我们不收没长满第二次牙的孩子。”
“我已经是战士!”汪其乐喊道,“我杀过狼!”
汪其乐拉开破皮袄,身上还有残留的爪痕跟咬痕。
“尔巴斯的队伍不养别人的孩子。”尔巴斯语气坚决,“如果你能活到长全牙齿,我就让你加入队伍。”
周围的人发出叹息,似乎也惋惜这孩子不能加入。
“派出你们的战士跟我挑战。”汪其乐仍不放弃。
“你已经打输了,输给我们年纪最小的战士。”尔巴斯起身,吆喝一声,“走!”
汪其乐忍耐了半个冬天,愤怒几乎要哭出来,他忍着眼泪起身,从石堆下拾走一只大雁,理所当然似的。
“那是我们的猎物。”有人喝止。
汪其乐恶狠很地瞪了他一眼,竟让那人吓了一跳。
“送给他。”尔巴斯喊道,“还是你要上去割了他喉咙?”
他毕竟是个孩子,而且也是流民,流民都知道为了充饥,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
“这是你的礼物,以后不许踏进我们的帐棚。”尔巴斯说道。
汪其乐没有离开,他无处可去,村庄禁止流民进入,也不是每个百姓都像卡斯这么友善。他远远跟在尔巴斯的队伍后,这支队伍约莫有七八十人,他们带着装备回到自己的营区,他们今天不会离得太远,明日一早还要去收取刀秤交易换来的药物、杂粮、酒跟铁器,那些猎物不是白给的。
入夜时,他远远望见巨大的营火,他升起小火堆,烤熟自己手上仅存的大雁,生火、追踪兽迹,这都是游民必备的技能,他五岁就开始学着帮忙起火。流民没有好日子能过,每种活都要干一些,当然,战士能少干点活,最优秀的战士,或者队伍的领袖就是发号施令的人。
这支大雁估计就能支撑三天吧,汪其乐不会期望再次有雪地里的幸运,没有卡斯帮忙,他是挺不过下半个冬天,而长全牙齿可能还需要五个冬天,或许会快些,他一向早熟,比同年龄的孩子都更高。
他生的火堆很小,以至于发现贝克时,他已经离得很近,汪其乐立刻警戒起来。
“你不用害怕,我是来安慰你的。”
“安慰?”
贝克坐到他面前:“从没有一个年纪比我小的人能让我陷入苦战,你叫什么名字?”
“汪其乐。”
“汉族?我叫贝克,我来自瓦尔特。”
“流民生于草原上,没有故乡。”汪其乐纠正他。流民不是被放逐的贵族,就是用钱赎下性命的重罪犯,要不就是流民的孩子,刺上冰晶后,连抬头仰望神都不被允许。
“你其实打得很好,我已经是个战士。”贝克得意,“我有弯刀,捕猎时我会上前,交战时我也在前线。而你只是个孩子,你今天打得很漂亮,够凶悍,但没有技巧。”
“我也是个战士,我杀过狼。”
“用你那把柴刀?”贝克不相信。
“用石头跟牙齿。”汪其乐本想说村里的卡斯能够证明,但他不想麻烦卡斯,百姓不想跟流民打交道,流民会诱拐他们的女人,有时用刀,有时用花言巧语,落入流民群里的姑娘会被同样刺上冰晶成为流民,她们十个有八个会一辈子后悔,还有一个会自杀,另一个是被杀。如果是处女,那还可能成为圣女。
“你没学过武功吗?没有人教你?”贝克问。
“没有,我都是看着别人打。”
“你应该学武功。”贝克用骄傲的回答,“我可以教你。”
“你想让我叫你老师?”汪其乐不满,“滚!我不会向任何人行礼。”
贝克耸耸肩:“你脾气比我还坏,我们都是流民,流民要互相帮忙。”
“你怎么不跟尔巴斯说?”
“你靠那把柴刀很难活。”贝克说道,“你打算怎么办?”
“我会活得好好的,不用你担心。”
“希望还能见到你。”贝克诚恳地说这出这句话,然后离开。
汪其乐仰躺在地,望着星空,想起流民间时常说的一句话:天空这么大,草原这么辽阔,大地望不到尽头,可流民就像站在针尖上。
连针尖大的土地都没有。
汪其乐一直跟着队伍,白天,他远远跟在队伍后前进,有时被甩开,有时离得太远,汪其乐就跟着马屎追上。当队伍围猎时,他便猎捕逃脱的猎物,很少有收获,于是他只能在前晚的营地找寻残食,流民的粮食时常紧张,但骨头上的碎肉,一点菜渣总是有的,他吃过呕吐在地上的秽物,经过一夜冷风干燥,没意料中的难以下咽。最大的惊喜是有回竟然捡到一大块干羊肉,足足有一尺见方。这够他吃上两天,他不解哪个傻子会遗落这么大块的肉。
营地里偶尔还会留下能用的东西,没烧尽的木柴,剩馀的碎布料,他会把这些通通塞入他的皮袄里,他还捡到一根骨针,这帮上大忙,能为他那件破皮袄补上零落的兽皮,东西全藏在皮袄里很不方便,他打算以后收集到足够的布料,缝块大布来装家当。
半个月后,尔巴斯率领队伍来到一座山上,看来是他们之前驻扎过的地方,流民居无定所,但也需要临时的驻扎地,他们会勘查地形,在水源地附近搭建帐棚,在附近进行围猎,取得刀秤交易所需的毛皮与猎物,他们也会耕种,但只种能快速生长的作物,如黄瓜,播种后只要一个多月就能收成,他们待的时间长短不一,通常是一个月到数月,然后流浪到另一个营地。
看到女人在周围撒种子的时候,汪其乐知道他们会在这至少住上一个月。
不过这也表示自己没有之前的便宜可占,他得尽力让自己活下去,要学会更多捕猎的技巧,他观摩其他流民如何狩猎,如何设置陷阱,他在更远的地方搭起火堆取暖过夜,离着尔巴斯的队伍远远的。
“你打算继续跟着啊。”他又看见贝克,想发脾气,但再看到贝克手上拿着半只烤雁后,他忍住脾气,贝克将大雁递给他,他拍掉对方善意的手臂。
“你想换什么?”
“送你。”
“我不接受礼物,我会捕猎。”就算饿,他也不愿接受施舍,流民已经够卑微,不需要再当流民中的乞丐,至少骨气要能保住,这是母亲的教导。
“你吃过我留下的羊肉干了吧。”贝克嘻嘻笑着,“流民会遗落食物?你真是个孩子。”
汪其乐窘迫又愤怒:“那是被抛弃的肉,我只是捡起来,不是施舍。”
“我们明天要拔营了,他们之前打赌你跟不到营地,后来又打赌你撑不到拔营的时候,现在赌的是你能跟多久。我说你能跟到长满第二次牙齿。”他打量着汪其乐,“你瘦不少呢。”
“我们再来一场公平的比武,赌这只大雁。”他还在盯着那半只考熟的大雁,口水都快滴出来了。
“你陪我打架,无论输赢,我都给你雁子。”
汪其乐忍不住咦了一声。
“没人想陪我打架,他们不想输给年纪最小的战士,比我小的又打不赢我,你正好合适,用来试试我新练的功夫……啊!”汪其乐不等他说完话,已经将他绊倒,他才不讲什么道理,打赢最重要,他骑上贝克身上,落下狂风般的拳头。
“我操你娘,你偷袭。”贝克破口大骂,双手护头,用膝盖去撞汪其乐的背……
小半个时辰后,两人仰躺在地,不住喘气,这不好分辨输赢,实际上汪其乐一直都处在下风,他挨的拳打脚踢比贝克多上两倍,但他死也不认输,而且如果贝克自称胜利,他就会继续打下去,贝克说他这是耍无赖。
“你不学武功,就只有蛮力不行,你前一个队伍没教你武功?”
“学过一点。”这是他第一次跟贝克说自己的事,“来不及学更多。”
贝克跳起身来:“你等我一下。”他奔回部落,许久后,带回几块布跟几根木架,汪其乐一眼就认出那是小帐。
“这是女人的帐棚!”汪其乐大怒,“你又想侮辱我?”
“队伍里刚死了个女人。”贝克解释,“你不会每次都能找到能睡觉的地方,还是你想睡军帐、大帐?你又没马,这么大的帐棚怎么背?”
小帐又称女帐,还有许多更难听的叫法,小得只能容许两个人并卧,这是流民女性住的帐棚,但可不只这么简单,漂亮的女人往往被首领或勇士独占,她们可能住进个人的帐棚,有些甚至还宽敞的足以挂上兽牙装饰,但会住在这种小帐里的必然是没人照顾的女人,她们随时接待其他男人,虽然每个队伍的规矩跟对待这些女人的态度不同,但住女帐的女人,在流民队伍里通常地位最低下。
虽然丢脸,但贝克说得对,现在自己也没法背负更重的帐棚,老实说,有一顶帐棚非常重要。
贝克见他莫不作声,道:“你负重增加,得跟得上队伍。”
汪其乐跟着队伍移动,他们穿过草原,进入山林,找寻更多的猎物,汪其乐永远离着队伍远远的,拾捡他们遗漏的东西,舔他们啃剩的骨头,喝他们留在锅底的汤水,跟着马蹄的足迹到下一个驻扎地。
贝克偶尔会来找他打架,同时会带来珍贵的食物,汪其乐总是落于下风,但永远不认输,而且他会模仿贝克的功夫来对付贝克。
转眼便是一年,将要入冬。
“下回不用带食物给我。”汪其乐嚼着兔肉,这半年他又高了一点,“我想要布料或毛皮。”
他已经逐渐学会捕猎,而且比起食物,冬天没有足够的御寒物死得更快。
“布料跟毛皮很贵。”贝克面有难色,“这有点难……”
但贝克还是弄来了几张羊皮,还带着腥味。
“你要还我,不能弄丢,他们说入春后的刀秤交易要用来换药材跟铁器,我们缺铁器。”
汪其乐一直没忘记那场大雪,虽然在落雪前,他就已经找好隐匿的山岩,也准备了食物跟柴火,但这场雪意外地狂暴,骤降的温度依然冻得他全身发抖,雪水浸透破旧的帐棚,扑灭唯一的火光,在冷到将要昏迷时,他突然觉得身子开始发热,热得想脱去衣服。
睁开眼睛时,雪停了,他看见贝克披着棉袄,帐棚已经重新搭起,他身前还有火光,身上盖着厚重的毛毯。
“我跟他们打赌你能熬过这场风雪。”贝克牙关也打着颤,“要是还能动就快去找柴火。”
风雪过后,汪其乐主动发问:“你认识字吗?”
贝克一愣,问:“认得一点,怎样?”
“我有一本书,但我认得的字不多。”汪其乐翻开皮袄,这本书他收藏已久,幸好并没有被雪水浸湿,他把书交给贝克。
“这是什么书?”贝克翻阅,这本书没有书名,用羊皮做封面,书里有好几张人体画像,还有许多线条跟汉字。
“写得是汉字?这是汉人的武功?你怎么会有?”
“我娘给我的,她说是祖传的功夫。”汪其乐犹豫着,想了想,还是直说,“我外公以前是奈布巴都的贵族,进入过祭司院,管很多书,他被流放之前看过这本书,他偷偷记下来,成为流民后交给我娘。”
“来自祭司院。”贝克跟汪其乐一样,从小就是流民,对于狩猎跟生存,还有教义以外的事所知甚少,“盲猡的武功有很多,但我们的武功更好,他们有铁,我们有刀,你如果要学这本书的武功,还不如让我教你刀法。”
“我没跟别人说过这件事。”汪其乐道,“我娘说她想送走我时,只让我带着这本书,她说,所有的书里都藏着智慧,流民没有智慧,流民只是野人。”
“你被送走过?”贝克讶异,有些女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成为流民受苦,会在刺上雪花刺青前,偷走孩子送到附近村落丢弃,并祈求萨神能让这孩子能得到收养,但显然汪其乐的母亲失败了,那她往后遭受的对待定然不会太好。
这对流民来说绝对是不光彩的事迹,但汪其乐说了,这表示汪其乐已经将自己当成朋友,贝克想到这一点,不由得露出笑容:“队伍里有认识字的人,我帮你认字。”
“你救过我,我们一起学。”汪其乐道,“如果这里头真藏着智慧。”
贝克将那些字一个个解读,认不出来的,便默记下来,回到队伍里问人。
“他们好久没见到你,等发现你还活着时候,萨神在上,你真该看看他们那时的表情,还有人怀疑你是鬼。”冬天过后,贝克再来见汪其乐,嘲笑队伍里那些人。
汪其乐继续跟着队伍后,那个雪夜之后,他会收下所有贝克送来的食物,他们一起学着那本书上的武功,一样不断打架,但多了闲聊,贝克会说起队伍里的事。汪其乐越来越善于捕猎,也从贝克身上学会了简易的弓箭制作方法,只是那些材料太难收集,而他也没有能拿来刀秤交易的猎物,他攒了些兔毛,还抓过一只狐狸,他把这些送给贝克。
“我觉得我最近身体变轻了,出刀也更有力快速。”贝克说道,“我们是不是该帮这武功取个名字?”
“名字?”汪其乐真没想过帮武功取名,这本书一定有原来的名字,但书皮没有记载,毕竟这只是一本手抄本,他后来才想明白,他那个未曾见过,因为犯罪而被流放的外公之所以特别在祭司院抄录这本武学,一定是这本书有过人之处。
他们绞尽脑汁也没想到什么好名字,最后贝克提议:“我叫贝克,你叫汪其乐,这武功就叫贝汪功?”
“我为什么要排在后面?”汪其乐沉着脸,“怎样也应该叫汪贝功。”
“因为我年纪比你大。”
“除非你打赢我。”
“我打赢你很多次,不,是每一次,是你不肯认输。”贝克不满道,“我把你打死你也不会认输。”
“那你就要认输。”汪其乐回嘴,“遇到打不赢的敌人,你就只能认输,不然就要被杀死。”
“行!那咱们各用各的名字,我叫我的贝克功,你爱叫什么叫什么去。”
“那我这就叫其乐功,以后看谁能把这武功的名字传播在草原上。”汪其乐毫不相让。
这两年,贝克长的极快,甚至与汪其乐同高,而汪其乐娴熟了所有狩猎的手段,他成为一个年幼但善于设置陷阱跟捕捉野兽的猎人,他不再缺乏食物,还累积了几张羊皮,他们安稳度过了另一个冬天。
他们遇过另一批流民,尔巴斯拒绝了对方合并队伍的要求,双方做了交换,没有争抢地盘,另一批游民远去。
“我以为你会跟他们走。”贝克再来找汪其乐时,显得非常高兴,“他们队伍也有六七十人,尔巴斯用粮食换到女人,他们队伍或许会收留你,你有问过他们吗?”
“没有。”汪其乐摇头,“我没去问他们。”
“我还以为会失去你这个朋友,有点难过。”贝克说道,“但我跟其他人打赌你会留下,我赢到这个……”
他伸出手,手上什么也没有,汪其乐细看,才见到是一条线。
“这是弓弦。”贝克笑道,“你以后可以弄张弓。”
汪其乐大喜,接过弓弦,在阳光下反复观看,这么细的丝线,却不像是羊毛或者麻线一样脆弱,他很有韧性,可以崩的很紧。
“弓你就要自己想办法了。你可以用削尖的树枝,但要直,还要尖锐。”他忽地想起一事,狐疑望着汪其乐:“你没有跟我吵架?没说你不接受施舍?”
“你说你是我朋友,我收你任何东西,或者送你任何东西,都没有问题。”汪其乐大笑,用力拍了贝克肩膀。
“我还真少看你笑。”贝克也跟着大笑,“我们是朋友了。”
正值夏日,那一天阳光灿烂,晒得很暖。
那是来年的午后,汪其乐跟在队伍后已经三年,他正在河边磨洗那把柴刀,这刀已不堪用,刀柄用布条加固几次,刀身卷曲,即便再怎么磨都维持不了锋利。汪其乐解下背上的木弓,打了一皮囊的水,好不容易用毛皮换来的三个铁簇丢失了一个,这让他很懊恼。
“跟你说……我已经是个男人了。”贝克带着腼腆又得意的笑容,尴尬又急于炫耀。
汪其乐抬起头,瞪大眼睛。
“我又赌赢了,我打败了强壮的战士,他们说我长大了。”贝克得意的笑,“我进去过女帐,是真正的男人。”
“感觉怎样?”他吐了口水,两眼放光,他几乎没有近距离见过女人,他偶尔会见到在河边捣衣的妇女,都上了年纪。他记得他曾经见过一个年轻姑娘,有细致的腰,跟晒成褐色的皮肤,他觉得好看,刚要走近,对方就惊恐的大叫。
那时他觉得自己有些怪怪的,身体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反应,感觉到燥热与不安。那晚,他睡得很不安稳。
贝克鉅细靡遗的与汪其乐分享他在帐中的快乐,将女人说极具诱惑,形容触摸女人的肌肤有多么细致柔软,听得汪其乐两眼发呆,胡思乱想,最后贝克用一句话做总结:“等你长大就会懂。”
汪其乐一肘挥出,贝克轻易闪过,他习惯了汪其乐的偷袭。
“我连女人都没摸过。”汪其乐抱怨。
“我觉得你不用长满第二次牙齿。”贝克认真道,“你可以加入我们,你能打败除了我之外的战士。”
“你没赢过我。”汪其乐仍坚持,“我没输给你过。”
“那你更要试试。”贝克道,“现在大家都觉得你不会死,队伍里在赌你几时会加入我们,只要你成为战士,你就有弯刀,你应该也能拿到弓箭。”
加入队伍?汪其乐想着,他其实已经不需要加入流民也能生活,但是落单的流民很危险,而且他想要女人,流民不加入队伍,那就得去抢个女人……那会引来村落的追捕……自己连马也没有,肯定逃不掉。
“好。”他点头。
贝克带着他来到队伍营寨时,汪其乐觉得心跳加速,他怕得不是那些强壮,配着弯刀的男人,是少数的,只有十来个左右的女人,当中有七八岁的孩子,二十来岁的姑娘,以及胸部扁塌的女人,皮肤像被晒干的林檎,汪其乐猜测那个是昨晚跟贝克睡过的姑娘,有个姑娘约莫十三四岁,有尚带稚气的脸庞跟刚发育丰满的胸部,他看了一眼,脸上发烫。
“你就是睡女帐的孩子?”有人嘲笑他,“你有带你的帐棚进来营生吗?”
汪其乐冷冷望向那人一眼,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之后跟着贝克迳自来到大帐去见尔巴斯,他看起来比三年前老上许多,白头发更多。
“你牙齿长全了?”尔巴斯问。
“能用刀子说的话不要用嘴说。”汪其乐举起破旧的柴刀,引来阵阵笑声。那个跟在帐棚外看热闹的小姑娘也捂着小嘴笑。
“我来帮你挑个对手。”尔巴斯沉思着。
“你敢不敢应战?”汪其乐指着之前嘲笑他帐棚的那青年,“你敢不敢像个战士一样应战?”
“约夏,他对你发起挑战。”尔巴斯看向那青年。
那个叫约夏的青年尴尬走出,满脸不屑,他对着尔巴斯恭敬行礼:“父亲,他只是个牙齿没长齐的小孩。”
“我会打掉你的牙齿,然后吞下成为我的牙齿。”
他真的说到做到,他打掉约夏两颗臼齿,当约夏倒在地上哀嚎时,他找到那两颗带着血的牙齿,当着所有人面前吞下。
“现在我牙齿比你多了。”汪其乐哈哈大笑,他看见贝克也跟着笑。
或许是自己儿子丢尽颜面,尔巴斯阴沉着脸:“你现在是尔巴斯队伍的人了。”
贝克领着汪其乐解释队伍的规矩,汪其乐没有注意听,他在人群里搜找小姑娘,而且迫切想知道昨晚跟贝克睡的女人是谁,他在营帐中漫步,只看见一顶女帐,他目不转睛盯着那顶女帐,帐门拉开,是那个胸部扁垂的老女人。
“你睡的是那个女人?”汪其乐捧腹大笑,“你说她的皮肤摸起来像鸡蛋黄一样滑嫩?她有五十了吧。”
“她只有四十几!”贝克窘迫的解释,又嘲笑汪其乐,“等你睡着她的时候,她才会有五十。”
“放屁!老子才不会睡奶奶。”
贝克一脸看好戏的模样:“那可未必,等你长大才知道。”
※
汪其乐扔下两支狼牙,从女帐里走出,没有意料中的兴奋,甚至觉得他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男人,而干了件自己不想干的事,他什么都不会,是桃丝一点一点的教导他,那感觉好像在练习刀法,完全没有贝克形容的美妙。
“幸好桃丝姑娘还没五十。”贝克幸灾乐祸,“我说过你早晚得跟她睡,不然呢?”
女人在流民里是非常稀少,养太多女人,食物就不够分配,太少女人就无法增加人丁,而姣好的女人会被赏赐给优秀的战士,汪其乐加入队伍已经三年,他长得更高,几乎比所有人都高半颗头以上,他觉得自己跟贝克是队伍里最优秀的战士,他们屡次在围猎中射杀凶恶的猛兽,在比武里取得胜利,但尔巴斯显然不这么认为,说他们太年轻,他们没被分配到女人,而队伍里只有一顶女帐。
“我不觉得桃丝还有资格叫姑娘,她几乎可以叫奶奶了。”
“她最近脾气不好,你不要让她听到。”
“我不会再去女帐了。”汪其乐用弯刀挑出皮靴底的碎石,他的弯刀旧了,一开始就是旧的,用了三年更旧。他跟贝克还有塔夫、汉人黄赫斯共住一顶帐棚。他忽地说道,“尔巴斯不应该把琼洁纳进帐篷里。”
他一直以为自己能得到琼洁当赏赐,他刚加入队伍时时常与琼洁攀谈,琼洁大他两岁,有时会用看弟弟一样的眼神看他,但谁在乎这点年纪?他才刚操过一个快可以当他奶奶的女人,然而尔巴斯在发现琼洁来经后就把她招入帐棚。
“尔巴斯有权力分配每一个女人,而且琼洁不是他的妻子,她只是替尔巴斯生孩子。”
“尔巴斯已经几年没生孩子了?”汪其乐冷笑,“最小的哈斯都十五岁了。”
“如果尔巴斯生不出,约夏会跟着生,琼洁还很年轻。”
“年轻的姑娘更应该给勇猛的战士,例如你跟我。”
贝克不置可否,他拍了拍腰间的酒囊:“庆祝你成为男人。”
他们轮流喝了几口酒,没法喝醉,酒实在太少,只好趁着微醺,仰躺着望向星空假装晕眩。
“有人说星星是萨神的眼睛。”贝克说,“他在天上注视着我们,萨神目光遍及各处,唯独不会注视盲猡与流民,”
“经书说那是萨神创世时的馀光,不是什么眼睛,再说祭司跟亚里恩凭什么剥夺我们的信仰?凭什么让我们不能信奉萨神?”
“这是对流民的处罚,但信仰坚定不移。”
“呸,我要是萨神,我爱看谁就看谁,轮的到萨司跟亚里恩替我决定?”
“汪其乐,你渎神了。”
“经书没有写的都算不上戒律,萨神不会这么小心眼。”
“你又渎神了。”
汪其乐仰起上身:“我娘在瓦尔特巴都住过几年,他跟我说过巴都里有商店、有各种水果,还有美食跟漂亮的衣服,他们随时能喝到葡萄酒,直到她被拖出家门,刺上雪花,扔到荒野上,那些东西就没了。天空这么大,草原这么辽阔,大地望不到尽头,可流民就像站在针尖上。”
“你不想当流民就去当奴隶,如果你的主人愿意,你就可以加入奴兵营,我听说过有这样干的畜生,他们收集了很多兽皮给主人,请主人将自己带到奴兵营去,然后又回头来杀害我们。”
“我不会听命任何人的话。”
“你听尔巴斯的话。”
“暂时的,像老鹰收起翅膀。”
贝克皱眉,仰起身来张望四周,确定没有旁人在偷听:“你想干嘛?”
“你没发现吗?”汪其乐说道,“我们越来越老了,我不是说尔巴斯老,他是真的老了,我说的是我们的队伍,桃丝都五十了,还是我们唯一的女帐,我们几乎没有新加入的战士,而年轻人太少。”
“死了两个儿子后,尔巴斯就不喜欢损伤,他只在安全的地方走动。”贝克有些犹豫,心虚的回答。
“谁喜欢损伤,所有人都是我的兄弟、家人,但……看清楚,我们正在衰败。尔巴斯还在独占年轻的女人,他配吗?”他盯视着贝克,希望能得到认同。
贝克沉默不语,许久后,道:“尔巴斯说,等希儿来经之后就会嫁给我。”
“那个干巴巴的女人?”
希儿是尔巴斯的最小的女儿,刚满十二岁。尔巴斯生过五个儿子三个女儿,但只活下来三个儿子跟一个女儿,其他都因为各种原因死去。
汪其乐明白贝克的意思,他以后就是尔巴斯的家人,缄默逐渐弥漫,谁也没有开口。
“要打架吗?”汪其乐突然发问。
“你每次输了都不肯认。”贝克站起身来。
“遇到打不赢的你就要认输,不然就会被杀死。”汪其乐也站起身来。
“你的刀法都是跟我学的。”
“所以我会比你优秀。”
就像以前一样,汪其乐没占着上风,却也从不认输,即便贝克威胁要扭断他手臂,汪其乐绝不松口,贝克也只好松手。汪其乐躺在地上气喘吁吁,贝克双手撑着大腿,弯着腰喘息:“我会向尔巴斯提议。我们需要人手,收留别的流民,或者跟别的流民队伍合并。”
夏季,野草迎风飘荡,狐狸在暗处伺机猎捕野兔。
“我们是尔巴斯的队伍,你们是谁?”汪其乐策马向前高声大喊,贝克跟在他身后戒备。他们在绿洲扎营时,见到另一支流民队伍。
“我们是格林的队伍。”远方的骑手回应。过了会,对方高声大喊,“请你们首领出来说话。”
汪其乐回过头,尔巴斯点了点头,汪其乐大喊一声,与贝克双骑并出,率领着两条长龙前进,奔向对方,同时发出战吼与尖锐的哨音壮大声势。
两支队伍将要接触时,汪其乐调转马头,向左边绕去,他们兜成一个圆,绕着看不见的圆心打转,这是展现骑术,士气、人数、训练的招呼,流民不会轻易攻击流民,但流民需要聚集自保,疲弱的流民队伍在遇到更强悍的队伍时,就可能有转向投靠另一边队伍的可能。
格林的队伍也跟着奔来,围着汪其乐的队伍往反方向绕圈,那边的人数似乎更多,发出的战吼更大。
汪其乐不甘示弱,他从来就不是示弱的人,提起内力,仰天长啸,贝克也跟着呼应,这两人的啸声几乎可抵十人。
他们奔驰了小半刻钟,贝克放缓了马速,他不想让马匹在这种充面子的行为上太劳累。之后,两边骑手各自回归本队。
格林的队伍约有百来人,比汪其乐这边还多出三十来人,汪其乐与贝克守着尔巴斯站在队伍的最前方,但他最先注意到的,不是浓眉大眼、膨松头发的格林,而是他们用绳索绑着几个女人,这些女人的眼角没有纹上雪花刺青。
“小心。”贝克低声说着,“他们是会劫掠商队跟村庄的土匪游民,很危险。”
“你们首领是谁?”格林领着四名护卫策马上前,两边遥隔着十丈,用马鞭摇指着队伍大喊,“我叫格林,我们有很多东西,你们有什么想交换的吗?”
尔巴斯策马向前高声回应:“我是尔巴斯,你们有铁、刀、弓箭吗?”
“多的是!我们刚刚报复了侮辱我们名誉的部落,铁器、刀、弓箭都不缺。我们甚至还有很多女人。”
汪其乐望着这些虚弱无助的女人,在部落里长大的姑娘,皮肤更白,也更柔软,听说巴都里有胖女人,喔……我长这么大,在草原里从没见过可以被叫胖的女人,队伍里的女人都瘦,只有麦杆与麦苗的差别而已。
“尔巴斯,我们没东西能交换了。”贝克提醒尔巴斯,“我们第一场围猎还没开始,没有足够的粮食,也没进行刀秤交易,铁器、弓箭、毛皮、伤药都所剩无几。”
“我明白。”尔巴斯沉吟着,“所以我想看看格林的队伍里有什么。我们的铁器跟弓箭已经不够,汪其乐,你的弯刀年纪比你更大。”
“如果我们不增加收获,就不会有新的弯刀。”汪其乐回答,队伍开始老了,今年的收获不如去年,流民的尴尬在于难以控制队伍人数,人少衰落,人多粮食就不够。
“你要不要替自己赢一把?”尔巴斯问,“这是你的大好机会,如果你愿意,我就与格林进行赌局,贝克最爱打赌了。”
“赌局?”贝克皱眉,汪其乐也纳闷,尔巴斯从来不进行赌局,他素来小心损伤。
“汪其乐,你能为自己赢来一把弯刀吗?”
汪其乐哈哈大笑:“我能赢下十把弓箭。”
“不要赢得太快。”贝克对自己兄弟很有信心,“险胜才能让他们再赌。”
“我们赌一把弯刀,不需要提醒,我们的战士不会手下留情。”
“你派战士而不是俘虏?”这回是格林露出困惑的神情,“这不公平。”
“我没有俘虏,你也可以派出战士,或者你想多派几个俘虏都行。”
“尔巴斯!”贝克吃了一惊,觉得尔巴斯太托大,汪其乐回过头去,尔巴斯质疑的问,“你行吗?”
“谁赢了谁就能拿走我手上的弯刀!”汪其乐不愿意认输,几个俘虏而已。
“我还有五个俘虏,给他们带上武器。”格林下令,“如果你们赢了,我就放你们走。”
贝克咽了口口水,神色担忧,汪其乐举起弯刀,他知道贝克的担忧是多馀的,大家都以为他没杀过人,但其实……他提着刀,想起六年前,他们队伍被不知被那来的军队围猎,他在马蹄声与惨叫声中找母亲,一名士兵用长枪捅穿母亲的肚子,他就站在旁边看着。母亲紧抓着长枪,呼喊他快逃,他没有逃,而是拿起地上的刀,趁着母亲抓住对方长枪时,捅穿那名士兵的肚子,然后果断逃走,没有再回头一眼。
那五个人一起拥上,没有护具,不会武功的俘虏,靠着手上的弯刀能做什么?他能很快速的解决掉这五人,但他记得贝克的嘱咐,他惊险地闪躲,吃力地还手,一场消耗不少体力的“恶战”后,他身上带着不痛不痒的两道伤口,割断最后一人的咽喉。
胜利之后,他不住喘着气望着格林,格林对这场胜负很不满意,他觉得似乎差一点就可以取胜。
“你可以派人赢回你的兵器,我不换人。”尔巴斯笑吟吟说道,“但你如果输了,要交出三袋粮食。”
这是预定之中,三袋粮食对他们很有帮助,他甚至觉得应该提高赌注。
“或者你可以派出两个人,输六袋粮食,你最多可以派出三名战士来赌九袋粮食。”
贝克忍不住惊呼:“尔巴斯!这太危险!”
尔巴斯挥手阻止贝克:“格林,还是你要认输。”
“五个!”汪其乐大喊,“我还要一个女人!五个人打我一个,敢不敢?”
“不行!”贝克骤马上前,“两个打五个。”
“贝克!你回去,我要赢一个女人。”汪其乐大笑,像是个极度自信的疯子,格林脸色铁青,所有人都在看着他,也像是看个疯子。
“你不如去操驴子,也好过在这送命,你是个傻子!”贝克策马向前,尔巴士拉住他疆绳,铁青着脸,“你想让汪其乐丢人?还是想让他认输?”
贝克大声道:“他打不了五个人。”
“那是他自己发出的挑战,只有格林能决定是否接受。”
格林轻轻拍着大腿,他弄不清眼前这年轻人的虚实,汪其乐高大的身形,跟经历风霜的脸,让他看起来远比外表的年纪更大,而对方的反应更是古怪,为什么首领身边的人会反抗首领?这看起来是个陷阱,难道这少年的武功远比自己想象更高?
“我派三个人跟你打。”格林下了指令。
“这样我没有女人。”汪其乐不满。
“六袋粮食可以换一个女人,你可以要求三袋粮食跟任何一个女人。”格林说完,转头高声大喊,“谁要挑战这个少年?”
“我来!”“我!”连着几声呼喊,格林点了三个人上前,还没等格林下令,汪其乐猛地扑上前去,反过手上弯刀,重重砍在其中一人腰间,那人弯下腰来,跪倒在地,汪其乐已扑向第二个人。
“偷袭!”“狗养的!”“枯塔!”叫骂声猛然响起,连尔巴斯一方也目瞪口呆,唯有贝克拍手叫好。
倒下一个,汪其乐占了先机,快刀连环,逼的第二人不得不后撤一步接招,汪其乐双手握刀再砍,逼得那人又退一步,只这一瞬间,已逼得第二人止不住连退三四步,他刀法是跟贝克学的,流民刀法杂驳,往往混各家所长,各自不同,也没有固定章法,如何运用全看队伍中涉猎所及,汪其乐不管身后,只是一昧蛮攻,他身法更快、力道更沉、挥刀更烈,又不断进逼,第三人来不及夹击,已经被甩开数丈,忙挥刀追来,汪其乐只专注眼前对手,越打越是凶恶,这人刀法也真了得,虽然止不住退势,仍紧紧守住,第三人好不容易追上,挥刀从后砍来,汪其乐听到贝克惊叫一声,背部剧痛,猛地向前一扑,弯刀砍中第二人胸口,等那人摔倒,汪其乐转身回肘,正撞在第三人脸上,那人被打得脚步歪倒,连劈七八刀护住上三路,汪其乐却弃刀蹲下,双手抱住对方膝盖,向上一掀,就是贝克教他的抱摔,把那人摔的头晕眼花,汪其乐夺下弯刀,反架在敌人脖子上。
他以一敌三大获全胜,没有喝采,连自己人都傻眼,流民一无所有,只有尊严,这人毫无尊严可言,格林那方见他赢了,纷纷破口大骂,尔巴斯那方的人也不知如何算数。
“闭嘴!”汪其乐大喝一声,声音宏亮,“是我赢了!”
贝克怕事态不可收拾,忙策马奔至汪其乐身边护卫。
格林脸色铁青:“你用这种方式杀害我两名战士,还敢说自己赢了?”
“卫祭军跟圣山卫队不会等你准备好才突击,他们只会偷袭,如果这是打仗,你那两名战士早死了,我是教你们一个道理:保持警惕,不要松懈。”
“什么意思?”格林还在疑惑,原先被击倒的两人哀叫着爬起身来。
“我用刀背,这只是赌博。”汪其乐喘着气大笑,高举弯刀,提高音量,“流民不伤害流民,我们都是一样的兄弟。”
众人见他用刀背应战,却实实在在挨了一刀,说得话似乎也有点道理,卫祭军跟圣山卫队,那些贵族围猎谁会打招呼?虽然手段卑劣,但是赢是输,仍得看格林怎么决定。
格林见汪其乐背部鲜血直流,沉吟半晌,宣判结果:“你赢了。”
尔巴斯一方齐声欢呼。他们赢了九袋粮食,或者至少有三袋,看起来汪其乐真的很想要个女人。
“你们要记住,那些狗娘养的贵族,不会等我们准备好才攻击我们。”格林对着他的队伍大喊,“保持警惕,不要松懈。”
“保持警惕。”格林的队伍齐声大喊。
汪其乐转头望向尔巴斯,尔巴斯双脚夹紧着马匹,赞许一笑:“你可以要一个女人,这是你赢来的。”
只有汪其乐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算计,尔巴斯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认输,就想利用赌局取自己性命,他最重要的就是尽快结束赌局。
格林最糟糕就是翻脸不认帐,无论如何,只要自己手下留情,当那句流民不杀流民说出口,格林就不会逼自己于死地,就能顺驴下坡,
不过显然格林比他想的还慷慨。
“你这个疯子。”贝克搀扶着汪其乐低声咒骂,“他派五个人你就死定了。”
“三个、五个都一样”汪其乐低笑,“赌局结束,只有我没输跟我死了两种结果。”
“你就不能认输?就是一把刀,输回去不算什么。”
“我不会认输,死也不会。”
“赌命呢。”
“跟你学的,你总会赌赢,我从不认输。”
贝克低声笑着。
因为汪其乐受伤,两边队伍都留在绿洲扎营,汪其乐在营帐睡到入夜才起身,背上伤口的疼痛越发剧烈。
他起身走出帐外,贝克就守在门口,看来他也不是一无所觉。
“你不休息?”贝克抱怨,“又想惹什么事?”
“我要挑女人。”两边营区各自升起篝火,照耀的如同白日,汪其乐大踏步走向格林的营帐区,贝克一边嘀咕,一边跟上。
他们被盘查,不过几乎所有人都在白天见过这小子的勇敢,听说他要挑女人,守卫并没拦阻,他们就这样踏进格林营区,几乎所有人都对汪其乐点头致意,贝克嘀咕:“如果他们知道你才十四岁……”
“我已经是男人了,有人十四岁就成为男人,有人四十岁还是男孩。”
“那才几个月前的事,你当男人的时间甚至还没你尿床的时间久。”
汪其乐停下脚步,他看到一个女人,穿着与流民截然不同的淡蓝色衣裳,那是他没见过的材质,那姑娘甚至算得上干净,胸部高耸、皮肤在火光下透着嫩红,她看起来比琼洁大几岁,也比琼洁漂亮,尤其是……那种说不出,流民与部落姑娘都不会有的感觉。
姑娘低垂着头,从他面前经过,然后走入一座四人帐里,帐外点着两盏对流民而言极度奢侈的油灯。
“那是格林的女人?还是妻子?”贝克说道,“他不是你能选的女人。”
“你怎么知道?”汪其乐反驳。
“是你怎么会不知道?就算不用脑袋,用你两腿中间那把短刀去想也知道。”
确实奴隶不会有这么好的待遇,但他还是忍不住问:“格林这么富裕?竟然为这女人点油灯?”
“他劫掠村庄,听说部落的小祭门前的油灯永不熄灭,或许他抢到了足够的灯油。”贝克答的漫不经心。
他们来到关押俘虏的帐棚,同样是四人帐,那些早上被绑起来的姑娘被关在里头,用绳索一个个串连着手脚,他们蓬头垢面,并不打算挣扎,也不打算哀求,只是像刚才那个姑娘一样低垂着头,她们终归会被刺上冰晶,强迫成为流民,一辈子回不了家。
汪其乐一点也不同情她们,也没人会同情流民,他提着油灯想找个好看点的姑娘,可没有人能给他刚才那蓝衣姑娘的躁动。
他反复来回看,以致于门口的守卫都有些不耐烦,汪其乐忽地想到一事,弯下腰来,低声问了一句:
“你们当中有谁是处女吗?”
“让我再想清楚要挑谁。”汪其乐离开帐棚,贝克耸耸肩,“你还在想格林的女人?”
“那不是格林的女人。”汪其乐低头在贝克耳边低语几句,贝克脸色一变。
他们商议许久,才重新回到蓝衣姑娘的帐棚前,门口只有两个守卫,大多数流民都在篝火下聊天摔跤,或者喝酒取乐,有些则已回到帐棚,守卫并不严密,因为他们想不到自己队伍里会有人这么大胆,而里头的姑娘也没本事逃走。
汪其乐对着贝克点点头,贝克提着酒囊上前打招呼:“你们有没有见到我同伴,他来你们这挑姑娘……”
汪其乐绕到帐棚后,从另一边看情况,贝克实在不太会吸引人注意,他笨拙的言语无法引人兴趣,直到他递出酒囊,汪其乐才找着机会,一个闪身进入帐棚。
蓝衣姑娘坐在皮毯上,见着一条不认识的高大身影进门,正要惊呼,汪其乐一只大手捂住她嘴巴,另一只手指示意噤声,低声道:“我是来救你的,你叫茜儿对吧。”
茜儿惊恐的瞪大眼睛,但很快的点头,她处境已经不能更糟糕,任何人对她而言都是浮木。
汪其乐盯着她看,将她一把揽入怀中,手已经不安份伸入她衣裳里抚摸她的背,他感觉到茜儿在怀中紧绷的身躯。
这才叫鸡蛋似的皮肤,他喘着粗气,虽然迫不及待,但还是得忍住冲动,挥手将帐棚里的灯火熄灭。
“你要我救你就不要出声。不愿意,就赶我走。”他低声说着。
茜儿许久没有回话,汪其乐以为她没有听见,于是又问了一遍。
“好……”茜儿颤抖着声音回答。
“不过我的背受伤了,你得服侍我。”
“我……我不知道怎么做……”
“我很有经验。”汪其乐有些心虚,“你照着我说的做就好。”
汪其乐是被格林的咆哮惊醒,赶忙把吓坏的美人搂在怀里,茜儿则是紧紧拉着棉被裹住赤裸的身子。
站在格林旁边的还有贝克跟十馀名兄弟,贝克高兴的大喊:“兄弟,你怎么睡这了?”
汪其乐不解的伸懒腰,拉动背后伤口,剧痛下唉了一声,忍痛道:“我挑到我要的女人,又觉得这里舒服,就睡下了。”
“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格林大声咆哮,“他是圣女。”
“我不知道。”汪其乐假装讶异,“没人跟我说这件事,我昨天见到茜儿,迷迷糊糊跟着她进帐棚,没人拦我!我问她叫什么名字,说她是我要的女人,然后就睡了。”
格林勃然大怒:“胡说八道!”
汪其乐道:“你说过我可以挑任何一个姑娘。”
“不包括圣女!”
汪其乐埋怨道:“你又没说这里有圣女。”
格林怒目望向茜儿:“你欺骗了我们的客人。”
茜儿被吓得瑟瑟发抖,汪其乐搂着她安慰道:“茜儿,你昨天怎么说的?”
茜儿道:“他问我是谁,我说我是俘虏,他说他有资格带我走,是你答应的。”
格林怒道:“你没有跟他说你是圣女?”
“我想说,可是……”茜儿胀红着脸,“他不给我说的机会。”
贝克抚着额头问:“这怎么办?”
格林冷笑一声:“你们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存心破坏我祭祀?”
贝克忙喊道:“慢!格林,我希望我们能冷静,慢慢讨论这件事。你能请你的战士们先离开吗?我也会让我的战士离开,我们慢慢说。”贝克挥挥手,让自己的人退开几丈,格林也让手下退开,两人进入帐棚。
格林双手环抱在胸,沉声道:“你想说什么?”
“汪其乐做错事,但他并未违背您当初答允的条件,这女人是俘虏,也是我兄弟选中,咱们为了这事大战不值得,昨天才怎么说,流民不伤害流民?再说,您虽然势力比我们大,但两边打起来,至少,你怎样也得折损个几十人,值得吗?”
“我就由你们这样戏侮?”
“我们会赔偿、道歉,处女价值两匹战马,或者十二袋粮食……”
“她不是处女,我保证她不是。”汪其乐大喊,“至少现在不是。”
“闭嘴!”贝克对着好友咆哮。
“处女还能找到,但圣女很难,她答应了三择一合,违反约定,同样也要烧死。”
茜儿缩进汪其乐怀里,几乎要吓哭了,汪其乐一边安慰,一边大声道:“她已经是我的人,我才能决定她的生死。”
“我们愿意将弯刀与三袋粮食归还,再送你三匹战马,这样足够吗?”
“三匹战马?”格林犹豫,失去圣女已经是定局,一匹战马就价值六袋粮食,加上昨天输的九袋粮食跟一把弯刀,几乎接近三十袋粮食,这样的赔偿很丰厚,但圣女很难找到……
“这么说,这姑娘如果不愿意当圣女,也不能替我们传达冤屈给萨神,再说,如果您追究这事情,守卫要处罚,面子要讨回,两边要你死我活,您得到什么?我们队伍并不富裕,对您的帮助有限。但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件误会,慷慨将女人送给勇士,对您的名声更好。”
“损失圣女无可代替。”
“半年内,尔巴斯队伍会找一个圣女还给您。”
“你说的是真的?”
“如果违背约定,您可以攻打尔巴斯队伍,并且向其他流民讲述我们的无礼蛮横。如果您答应,我就回报尔巴斯,让他处理这件事。”
格林已经动摇,沉思许久后,终于点头。
“你们谈完了能出去了吗?”汪其乐道,“别打扰我跟茜儿。”
“滚出我的帐棚!”格林怒吼。
“我的腰好酸,我的背好痛。”汪其乐抱怨,他紧紧搂着茜儿的腰不愿意放手。
“你不用装模作样,你只有背疼。”
“你来得很恰当。”汪其乐拍拍贝克肩膀,“拿我的命给你赌,我很放心。”
原来今天一早,贝克就率领十二名弟兄,声称昨晚汪其乐在格林营寨失踪,以找人为由进入营寨,让格林领着他找人,保护汪其乐不会被盛怒的格林盛怒杀了。
“你们……真的要再找一个圣女?还有其他姑娘呢?”茜儿并没有欣喜,她只是逃过受死罪,但并没有逃过活罪。漫漫草原,她的父母永远找不到她在哪里。
“你用不着担心这个。”贝克回答,反问,“三择一合你选了什么?”
“三择一合,茜儿提出的条件是放走所有人,格林拒绝,之后她要求放走所有女人,格林还是拒绝,最后她只救了自己一家人。”汪其乐回答。
“看来你昨晚很有聊天的时间。”
他们回到营寨,听到消息的尔巴斯立刻将两人招入大帐。
“你们破坏了人家的祭祀!”尔巴斯怒吼,“你让尔巴斯队伍与格林队伍结下大仇。”
“尔巴斯息怒!”贝克上前安抚未来的岳父。
汪其乐不以为然:“我这样的战士,本来就该有女人。”
“把汪其乐绑起来!我亲自去向格林赔罪。”
“格林已经接受道歉。”贝克劝他们的首领,“我们答应赔偿,除了昨天输的九袋粮食、一把弯刀,还有三匹战马。”
“哪来的三匹战马?!”尔巴斯一愣,“你们知道战马有多难驯养。我们队伍每个骑手只有一匹马。”
“您与您三个孩子,一共有四匹战马,还多了一匹。”
尔巴斯一愣,胸口一痛,血滴滴落在脚边,锐利的弯刀从他后胸插入,穿到前胸,他抬头看向贝克。
“您可以老,但其他人不能跟着您老。”贝克叹息,“尔巴斯队伍结束了。”
贝克迅速招来包含约夏在内,尔巴斯的三个儿子,在大帐里,汪其乐一一将他们脖子抹断,鲜血浸透帐棚,大地也被染红,之后,他们再度召集所有战士。
“尔巴斯死了,今后这里就是我与汪其乐的队伍。”贝克下令,“我们会壮大队伍,现在,所有人留在自己的帐棚,等格林的队伍离开后再说。”
“不是说流民不伤害流民。”贝克一叹,“最后我们还是杀了尔巴斯。”
“尔巴斯先伤害流民。”汪其乐不以为然,“流民的队伍本来就应该是勇士领导,我们没有土地,才需要互相保护。尔巴斯曾经强大,但他老了,每个流民都会老,都有无法围猎的一天,他们陆续死去,所以才需要新人,尔巴斯不想有人动摇他的领导地位,他想拉拢你对付我,等我死了,他就会对付你,他的儿子没办法领导队伍,最后所有人都会死去。”
“你为什么讲这么长一串?”
“因为我想去陪茜儿,我很急。”汪其乐苦着一张脸
汪其乐是真的很急,他认为没必要为尔巴斯的死难过,尔巴斯不死,其他流民,包括自己跟贝克都会死,他打从心底认为流民不该伤害流民,但伤害流民的流民例外。
贝克苦笑,挥挥手:“你去吧。”
格林的队伍离开后第二天一早,汪其乐依依不舍的将茜儿抱起,让她骑上多出的那匹战马。
“你会骑马吗?”汪其乐问,“照我教的那样,虽然这马很驯熟,你还是要小心,不要太快,不要急,除非遇到危险。”
“我会……”茜儿胀红着脸,不敢置信,“你……你真的要放我走?”
汪其乐点头:“格林的队伍往西走,这里往东一百里有圣山卫队,你慢慢走需要一天,我帮你准备了肉干跟水。见到圣山卫队后,就告诉他们方向,他们会将你送回部落,迅速追上格林队伍,你能见到你的父母,你的姊妹们也会得救。”
“至于发生在这里的事,你可以随便编,反正没人会知道。”贝克说道。
“我不相信你只有十四岁,你做了这么多事……”茜儿嗫嚅:“你比我弟弟还小。”
“我是战士。”他亲吻茜儿的额头,一拍马臀,“去。”
茜儿的马匹向着太阳的方向远走。
“我们接着往西南方去,堵在南边小路的尽头。”汪其乐翻身上马,对着贝克说话,“再过几天,圣山卫队会击溃格林的队伍,他们会往南逃,让他们加入,我们队伍会变大。”
格林的队伍散了,欠他的圣女也不用还了,没有后顾之忧。
这算伤害流民吗?不太算,伤害流民的是圣山卫队,虽然是自己指引,汪其乐并不关心那些被俘的女人,他只是想壮大自己队伍,还有除去格林这个后患。
格林也是伤害流民的人,攻打部落会引来报复,他们逃走了,附近其他无辜不知情的流民会被戍卫军或圣山卫队扫荡。
几天后,他们在南边拯救了格林队伍中的流民,队伍人数比之前多了三十几人。
“我们又赌赢了。”贝克得意说着。
※
他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跟贝克一起仰望星空,他们的队伍已经有三百来人,几乎是附近最大的流民群。他们谨慎小心,虽然遇到过几次围捕,但不曾伤筋动骨,也没引起五大巴都的注意。
他之后睡过很多女人,但还是一直记得茜儿,尤其是知道他们永远不会再见,就更觉得难忘。
“我们的人很多了。”贝克说着,“等人多到一个数量,小股流民会主动投靠,像是滚动的雪球,越来越大,越来越快。”
“所以有什么问题?”
“单靠围猎,不可能养的起这么多流民跟家眷,也没有那个小村庄支撑的起这数额的刀秤交易,我们的驻扎地也会越难找。”
“贝克,你有什么愿望?或者说,你希望我们最后会怎样?”
“我不知道,汪其乐,我真不知道这个答案,我们强大,是为了躲避圣山卫队,可我们太强大,又照顾不了自己。我想停止,但停不下来,如果我们必须走上掠夺之路,那我们跟那个谁?”
“格林,跟格林一样,难得会有你记不得而我记得的事。”
“因为你的脑袋空,所以能放入的东西比较多。”
“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脑袋。”
“我不想变成格林那样的队伍,这会引来围剿……但我想……”
“想什么?”
“如果我们人数够多,多到足够数量,我们可以投靠五大巴都,成为奴兵营以外的队伍,或者可以找温和的苏玛巴都加入。”
“那群画画织头发的娘们?他们甚至不承认腾格斯经。”汪其乐抱怨,“我们加入他们做什么?对抗阿突列跟那个疯女人?”
“阿突列是流民的敌人,他们的贵族跟祭司最爱围猎游民,跟他们对抗也是保卫流民。”
“我们为什么要去当奴隶?”
“不用当奴隶,你听我说,汪其乐,只要我们人数够多,实力够强,我们可以跟苏玛巴都谈判,我们不需要奴隶主替我们赎身,不需要进入奴兵营,我们就是一支军队,直接属于巴都管辖,让他们供养我们,只有巴都才养的起军队,没有其他的办法,当我们有上千人的队伍时,没有土地是养不起这么多人的,除非你放弃增加人数。”
“你知道我从不向任何人屈服。”
“你必须弯下膝盖才能跳起。”
“我够高,伸手就能摸着天。”
“不,你摸不到,兄弟。”贝克叹气,“你知道我们没有终点。”
“有的。”汪其乐笃定的回答,他看着星空,“天空这么大,草原这么辽阔,大地望不到尽头,可流民就像站在针尖上。”
“流民连针尖大的土地都没有。”
“我要垦荒,有土地,就能够耕种,我们就能养活几千人,甚至上万人,”
“你疯了吗?”贝克诧异喊着,“流民停止流浪的下场你一定知道。”
流民注定不能像普通百姓一样,靠着捕猎或种田维生,曾经有流民试图屯垦,他们非常安份的在山上恳出良田,用麻草织布,用捕猎维生,并且不为自己的孩子刺上雪花刺青。他们想隐忍一代人,让孩子们自由,让居所成为部落,然后向巴都招募小祭。
可当他们被发现时,百姓们并未与他们和善相处,而是通知戍卫军,攻破他们的村落,夺走他们的粮食,强暴他们的女人,将他们的孩子扔下悬崖。
当你有了大笔财富,却不受律法保护时,即便是兔子也会蜂拥而上,化为狼群啃食你。
“因为他们没办法保护自己,我们必须要保护自己。流民与其保护巴都,还不如保护自己,因为从属是狗,屈膝是臣,即便是最娘们的苏玛巴都都会奴役我们,在平常时苛待我们,在大战时让我们当先送死。那是一条死路。流民要当自己的主人。”
“只要我们人数够,我们就能建造城墙,搭建房屋,只要有几千人,就没有那个巴都敢轻易攻打我们,我们要有自己的土地,盖起自己的城市,建造流民的巴都。”汪其乐握着拳头,咬牙道,“一个收留草原上所有流民的巴都。”
“你想一统草原上的流民,明着跟五大巴都对抗?没有任何一个巴都会允许你做这种事。我们只有三百人。”贝克的语气像觉得汪其乐疯了,他时常这样觉得,但只有这次他当真认为汪其乐疯了,将大批流民聚集在一起对抗巴都,建立巴都?
“萨尔哈金只用了十四把弯刀跟二十八副皮甲。”
“他是萨神之子。”
“所以我他娘的从三百多人开始。我有一百四十把弯刀,跟两百八十副皮甲,如果不够,我就用一千四百把弯刀跟两千八百副皮甲!我要让所有流民都有一个栖身之所,我要让那些狗养的戍卫军跟圣山卫队不敢靠近。”汪其乐怒吼着。
贝克没有回话,两人沉默了很久的时间,许久之后,贝克才开口。
“我觉得你在送死,我不能让你带着流民们去死。”
“我觉得你才是。”汪其乐叹气,他们的歧异从未如此之大。
“一个队伍不能有两个不同方向的头”
“最强悍的勇士才能率领队伍。”
“你只是不肯认输。我把你打死你也不会认输。”
“遇到打不赢的敌人,你就只能认输,不然就要被杀死。”
“汪其乐……”贝克停顿片刻,最后还是开口,“要打架吗?”
※
卡斯的头发已经白了,他很焦急,却无计可施,自从十几年前尔巴斯的队伍突然消失后,这里换了批新流民,虽然没有尔巴斯那么温和,至少没闹事,村民门素来乐于与流民刀秤交易,如此也相安无事十几年。
然而就在前天,村里人发现流民进入稞田里,偷割庄稼是禁忌,村里人大声喝止,或许是脾气暴,或者口气太差,他们发生争执,村民扔出去的石头砸中流民后脑,将人打死,然后才发现那流民只是在稞田里出恭。
流民们觉得受到侮辱,要向村庄讨回公道,通知远方的戍卫军根本来不及拯救村庄,他们只能依靠薄弱的村庄守卫队。他试图向流民劝和,被赶出来,流民们根本不想听解释。
卡斯焦急的赶回村庄,想通知大家快逃,让出村子与库存,不要与流民战斗。
他听到背后的马啼声追上来,一回头,是整批上百人的队伍,他年迈的步伐已经不能更快。
“卡斯!”一柄长刀敲了他肩头一下,他回头,一脸横肉,两颊下垂,汉人的黑发与眼睛,眼下有雪花刺青,身材高大到坐在马上也能看出差别,那是张陌生又熟悉的脸。
“没事了,流民不会侵犯你的村庄。”那大汉哈哈大笑,“我早说过,你帮我实现愿望,我也会帮你实现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