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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我做贼只为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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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城里瞎逛了一个多月,先向卖早点和饭店的老板推销了自己,和批发磷肥和化肥的老板推荐了自己,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干点刷碗下盘子和搬运青菜货物之类的苦力活,但他们都懒得看我一眼,对我爱搭不理的,我想可能我贼眉鼠眼让他们避而远之吧。

    我习惯了省吃俭用,中午我喝了点啤酒,感觉肚子里除了凤凰泉啤酒直冒出来的酸水外,没有一点干粮了,现在肚子在闹饥荒了,通常这样我需要潜入饭馆或者找有钱人家的橱柜或是冰箱,这次我啥也没干,身上的钱已经被我花的差不多了,现在我急要解决吃饭问题,现在饿脱皮的肚子急需要一碗米饭或者一块大饼来充饥,生活已经把我逼迫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我掏着挎包,从口袋里掏出十几个还可以当花销的硬币。

    我在城里四处转悠,继续想找个工作,但没有人要我,应聘上岗第一个就是要提交身份证,我的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我想能改早两年出生就好了。我想为了不被饿死,我把二大娘的叮嘱甩在脑后了。我在南菜市买了一块刚出炉的朝怀饼,有点烫手,但我不怕烫,我练习偷东西的绝技,有了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反应能力,也就有了不怕烫伤的双手,我在开水里练习手的抽离速度,因为开始反应比较慢,手被烫掉了一层皮。现在已经有了疤痕,长满了老茧了。

    就是这破皮的手,一块块伤疤就像是敲响的警钟一样,但我已经练就了超乎常人的反应速度,我能以一叶障目的本领摆脱掉抓小偷的职业警察。我的手抽离的速度只需要一秒,所谓的神不知道鬼不觉就是偷的最高境界。

    我一边啃着朝怀饼,想着从哪个菜摊子弄点熏肉卷在朝怀饼里,但看看手里的钱不够,也舍不得花钱买猪头肉了,所以只能到卖熏肉摊子前和老板说话,老板的摊子上很快就少了一小块肉,被我玩魔术一样放进了衣兜里,我把有肥有瘦的熏肉卷在了朝怀饼里津津有味的咬着吃,像小牛咀嚼青草一样。

    有了这猪头肉卷在朝怀饼里,更能吃出心急火燎的味道来了,此刻我觉得什么东西也没有朝怀饼卷熏的猪头肉好吃。此刻如果有一碗开水就好了,水是不需要偷的,随便坐在哪个凉皮擀面皮米线娃娃鱼等小吃的摊点前,都可以喝上一碗。老板为了拉个主顾也会赏我一碗茶喝。我在凉皮摊子前,我坐了下来,喝了一碗免费的茶水,这也算是水足饭饱了。

    这顿饭的问题,我算是解决了,下顿饭呢?我只能继续偷,我认为即使是偷,我也不是靠偷发横财的那种人,我的问题是出在懒惰上,我不想干农活,但嘴又馋,我是实在没饭吃才会去偷,我有一口吃的,我也不会去偷,如果我的生活锦衣玉食的话,你打我骂我我也不去偷,我也不愿意冒着被民警抓住的危险去偷东西的。

    我这人总喜欢给偷字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把一身的懒筋。我把自己的症结都归根在肝炎病上,如果没有这病该有多好,但我又想到我爱骂的史为刚,人家的肝炎也不靠偷同样可以勉强的活下来的,或者史为刚也偷吧,但我知道史为刚已经二十好几的人,他不偷也可以打工养活自己。

    我突然想哭,我咬紧牙关,还是忍住了泪水,我一个大老爷们在大街上哭,成何体统。我责怪这狗日的肝炎,这狗日的病容易让我全身乏力,变和猪一样的懒,我的消化系统不太好,吃很少饭的就可以坚持一天,有时候不知道饱饿,有时候吃一点东西,肚子就涨得慌。

    我习惯服用一种药叫拉米夫定,我认为药物比饭更要按时吃,因为药物是用来治病的,治了病可以减缓我的早亡,我喜欢带薄荷的药,这样不用借助水就可以直接下肚。我算算我的钱这十几天钱花哪里了,昂贵的药占了一部分钱……

    我在城市里溜达了一圈了,也没确定在哪个小区顺手牵羊弄点吃饭钱。那么只有啃着这剩下还没有吃完的朝怀饼了,朝怀饼刚出炉好吃,但过了一夜就发硬了,如果牙齿不好,会拽掉我的一颗松动上火的牙齿,还好,我经常吃冷的硬的食物习惯了,我已经把牙齿也练成铁齿铜牙了,我也习惯利用好的牙齿,左边牙疼,就用右边牙齿吃,左右牙齿都上火了,我用中间大门牙吃,全嘴都是燎泡,我也有办法,就是用水泡着吃。

    我这可憎的大门牙不上火的时候可以咬断骨头。我认为我的大门牙长歪了比其他的牙长,像獠牙一样,是因为我从小偷史厚斤家商店里的糖吃造成,吃的时候我还喜欢向上舔门牙,舔时间长了就把门牙舔出獠牙来了,这大门牙让我觉得难看,贼几吧丑,所以我从来不言苟笑的,我笑的时候大门牙就会提醒我。

    高金莲说我的大门牙很有特色,不知道是夸我还是笑我损我呢?也可能因为这大门牙,我偶尔也会自卑自己丑陋的长相,就像我表姐戴春花说的:“你这样谁能看上你?”当然表姐所说,可能不是指我的丑陋的牙齿和五官不太端正,贼眉鼠眼的相貌,而是我贼性难改的德行。

    我的相貌像谁呢?表姐戴春花说我:“我和大姑爷很像。”表姐意思我和她爸都是六叶子。我表姐戴春花恨她爹戴国强,在我面前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爹一句好话。

    我表姐戴春花像的大姑,长得贼俊,史为刚经常说我表姐戴春花是史窑庄里的一枝花,我想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就像我认为高金莲是十八里八村最好看的小大姐一样。

    我表姐戴春花去南方省打工,不知道现在咋样了,我有时候真想坐上通往南方省的客车,即使找不到表姐戴春花,但也可以在南方省发展我的小偷事业,但我考虑到在南方省那么大的城市不会有我史为鼠的立足之地,所以我一直犹犹豫豫没有决定要不要像乾隆皇帝一样游山玩水下江南。

    我想起了表姐戴春花没有到十八岁就到县城里打工,有一次从县城里回家的时候,我和表姐开玩笑说:“大表姐你那有好看的小姐妹给我介绍一个俊点的小大姐。”

    表姐开始说,我还小,还没有到谈恋爱的年龄,后来实话实说:“表弟,不是我说你,你长大了还这样,不说你龇牙咧嘴的样,就你这手不干净,人糖么溜鬼的,哪个小大姐也不会喜欢你这样的……”

    我认为表姐贬低了我,有点看不起我的意思,我生气地说:“表姐,我也不用你介绍,我有小大姐喜欢,你认识的小大姐都比我大,我还看不上她们呢?”

    表姐戴春花挖苦我说:“表弟,你赶快回家照照镜子,别在我跟前瞎吹。”听我表姐戴春花这样说,我回家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镜子,因为我母亲孟春妮去世后,家里连梳子都没有了,别说是镜子,我平时梳头都是用五个手指,当然在偷东西的时候我留意这被偷的人家是否有镜子,我需要在镜子前照照自己,顺便梳理一下我凌乱的长满虱子的头发。

    有一次我偷东西的时候,翻找大衣橱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认为很多男人喜欢把私房钱藏在枕头的夹层里,结果是随身携带在自己衣服的口袋里,我翻找半天也没找到一分钱,我关上大衣橱的门,看到了一块镜子,我龇牙咧嘴对着那块镜子,我看到了被表姐侮辱的大门牙。

    自从那次,我有了爱美的毛病,我也学着打扮自己,我认收拾得在干净,也因为一颗讨厌的大门牙,让我的相貌丑陋,我看自己这颗让我痛恨可恶的大门牙,长在我这张蜡黄的脸上,真他妈的太难看了,我有心想找赤脚医生发了十块钱硬生生拔掉这颗大门牙,然后安上了一颗假牙!

    我感觉这样随意拔掉似乎有点不妥,我大奶柳玉琴一半都是假牙。大奶和我说过:“假牙有很多坏处,吃肉容易塞牙,骨头想啃也啃不动,吃煎饼也容易拽掉。”因为大奶的假牙不是固定的,是活动的。

    我刚想牙的事情,我的脑袋里突然想到我习惯咬牙舔牙的时候,蹦出两个人的名字,像突然被拔掉拽出的两颗门牙,我记得为文哥喊3号别墅女主人春梅,好像叫戴春梅,如果是戴春梅,那么戴春梅和我表姐戴春花只有一字只差,我突然把这两个名字联系在一块了,不过这样也不对呀,戴春梅比我表姐戴春花最少大十岁呢?难道我大姑爷娶了我大姑之前,就和丁庄的姑娘好了,早早生下的孩子,这样猜测也不对,难道戴春梅是我大姑爷的养女?

    虽然我这样异想天开的想,但这事情可能是我胡思乱想,而且我大姑爷去的新疆,怎么会有个养女在苏北县城呢?不想了,我越想越头疼。

    我躺在运河大桥的桥洞里想着在我头顶上走过的车辆和人群,我开始转换思维了,我想,这些人中有和我一样的毛病,因为肝炎病想到了死,想到了跳进大运河,这大运河死了多少溺水的人,据说有怀才不遇跳河的,也有被捉奸在床跳河的,更有青春期的男女一块跳河殉情。

    我到底是怎么了?我不光自己想跳河的,我脑海好像等着一个人跳河,我是不是想做好人做好事了,他们跳河的话,我好去救他们,要不白瞎我从小在沙河里练出可以一口气游出十里的水性。

    我胡思乱想着,我怀揣着变凉变硬的朝怀饼睡了一天了,像啃着没有水分没有甜味的萝卜一样,我把朝怀饼啃着吃了。感觉这硬硬的朝怀饼还不如吃药来得痛快,药只要仰着脖子利用自己的口水就下去了,这发硬的朝怀饼需要使劲用力的啃着,像把药咬成几块,一点点咀嚼着吃,难以下咽可想而知了。

    我认为这时候我的身体还有点油水,如果没有一点油水的时候,啃着干硬的朝怀饼也是香的,人必须饿到一定程度,才会发现吃什么食物都是香的。

    那就继续饿我几天吧,我躺在大运河一号桥的桥洞里睡觉也会想着美事,我听见来往的硕大的货船发出长鸣嘶哑的叫声,我望到大运河的波澜壮阔的水,只是如果此刻有一个小大姐偷偷来大运河洗澡就好了。

    我有这个想法,也是我偷偷看到沙河里一帮小大姐在洗澡,不光是史窑庄的小大姐,还有临近丁庄的小大姐。当然我偷看最多的是高金莲,高金莲和我同学四年,从二年级我就开始喜欢她,但从上次高金莲在家住,又帮我二大家干活,我想这辈子只娶高金莲,但我这个鬼样子,不知道拿什么娶人家,那么好的小大姐嫁给我,等于一株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我一直把高金莲看成是我的对象,我从和高金莲相处中,我也知道高金莲对我也有一点喜欢 ,我俩都是心知肚明,都把自己的心事藏起来,只是我们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年龄。

    我想到高金莲上到四年级的时候,她的娘丁美丽死了,高金莲自然也就不上学了,因为高金莲的爸高俊武认为女孩子上学没有用,何况还有高金莲她哥和她妹要上学,高金莲不上了,我一赌气也不想上了。干大王喜超把我打个半死,我当时心里骂:“狗日的王喜超你打死我,我也不上。”

    二大娘孙翠云给我做好吃的哄我去上学,我也不上。堂姐史为菊说:“小弟,你上学,我每天可以奖励三毛钱,”我也不上。我觉得自己不是上学的料,上学有老师管着,现在没人管多好,何况我在学校成绩不太好,我自己感觉不像二娘孙翠云说的:“上学才有出息,上学是好事,小孩子就得上学。”

    在我的眼里上学不是好事,是丢人的事,是被名列前茅的同学嘲笑我史为鼠是个笨蛋,被一群高年级学生骂我史为鼠是没爹没娘的野孩子,在我词典里,上学是让我丢人的事情。那些高年级孩子看我不顺眼,还狠狠楱了我一顿,我想我这偷病从仇恨那一群高年级学生开始的,因为我打不过他们,可以偷他们书包里的文具。

    没有我的同桌高金莲,我上学也是心不在焉,我坐在教室里,我的心绪飞到了教室外。最后还是二大史厚树从矿里劝说我:“学习好将来和为文哥一样上了大学,这样有知识有文化就没有人欺负你,我们也就不用天天为我操心了,而且你有文化以后,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如果现在不上学,就得一辈子种庄稼,或者到了十八岁,我带你去矿里挖煤。”

    我不想种地,更不想到矿里挖煤,我想:“我从来没为二大史厚树做过什么,上学也算是哄二大开心吧。”

    我想着,一口口把朝怀饼像吃着维生素的药片一样,吃进了肚子里,桥洞里不知道哪里来的废旧的报纸,可能是我自己包朝怀饼的报纸,我忘记了吧,我蜷缩在石拱桥洞里,看着报纸,报纸上又一些生僻字我不认识的,不过连估加猜也知道了一些字的意思。

    我突然感觉自己这个小偷的行当或者说是职业吧,也是不错的,就像报纸上说的:“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不对应该是三十七行,加上神偷这一行业。”

    但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会把小偷作为职业,会羡慕小偷这个行当吧,只会骂小偷,骂一些难听的话解气,作为小偷必须允许被偷者来骂我,要不人家怎么消除心中的怨气,所以我被骂已经习以为常。就像报纸上说的:“人生下来就是被骂大的。”

    所以被骂我认,但我更懂得认命,命中有什么就注定会有什么,包括灾难也好,升官发财也罢,但我也不认为报纸说的宿命论是对的,虽然我的命不太好,但我的运气蛮好的,有二大一家人的关心,还有我偷东西暂时还没有失手过,也没有被抓过。

    我认为作为小偷,我的这种好运气算是天助神助了,有几个小偷不是被抓,几进宫的都有,这也是说明了我的命受了上天的庇佑,我觉得这种好运会一直跟着我的,所以偷东西我也是越来越大胆了,我开始从偷庄子的鸡鸭和瓜桃梨枣填空肚子,但现在我有了更大的筹划谋划,也全当说是我人生至高的追求吧!偷贪官这三个字,从我嘴里再一次从我嘴里蹦出来,连我自己都感觉吃惊。因为这不是简单的偷,这个抓到是要掉脑袋的。我想,我这碗大的脑袋也不值钱。

    我想小偷这行当最需要什么,好运 当然做什么不是被运气掌管着呢?当官需要走官运,赚钱需要走财运,做小偷更需要运气,这种运气叫什么来着呢?我称之为贼运。

    我认为自己运气好,做什么时候都会顺风顺水的,俺爹史厚平死了,我认为是我的命不好,俺娘孟春妮死了,我也认为是我命不好,我还没有死,是因为俺爹保佑了我,所以我命好,但对于我一个小偷的生活,能过的就是提心吊胆的生活,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从开始偷我的同学家的庄稼地里的一个大西瓜就开始了。

    我想那些贪官是否和自己一样心里了,官越做大,就会越贪,心里恐惧就会增多,就像我一样,如果偷到值钱的金银首饰,我也害怕,因为偷一个西瓜和偷一个首饰抓到性质就不同了。

    我偷过一只戒指,后来去新开业唯一一家叫西楚当铺店里卖,当铺老板说是假的。我认为偷到一个假的戒指不是坏事,而是好事,如果是真的,或许就会被立案侦查,如果逮到我就会坐大牢蹲大狱的,所以我感觉自己充其量就是偷鸡摸狗的玩意,无论是乡下还是城里我都成不了江洋大盗。

    我肚子又开始敲锣打鼓了,我又开始想下顿饭如何能吃饱的问题。

    我突然有点失落了,反贪勇士估计我史为鼠是难做上了,我计算了一下:“偷贪官比有钱人玩股市的风险还大,我一不小心就会进局子了,真的进去了,我无权无势的没钱只有把牢底坐穿,取保候审命压根都是有钱人的玩法。”

    我认为没有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我,我以为骑个破长征牌自行车可以干出“革命”来,干出很惊天动地的事情来,那是一点也不可能也不太靠谱的事情,所以我也只是个小贼,称不上盗匪,更谈不上什么江洋大盗了,我想,成为江洋大盗也是我平生的理想吧!

    但我脑子里又出来另一种声音:“这世界上能成功了,有几个不是敢于冒险的,不冒险那些商人钱能赚到吗,不冒险那些贪官能做上那么大官吗?”我这么想着,我伟大的想法又油然而生了,我有这样的想法算是理想吧,反正只要想到能把贪官偷穷了,我就兴奋了。我猛地把最后剩的一口啤酒喝完,对着勇流湍急的大运河开始表示自己的决心。一想到有钱人想不通人家为什那么有钱我就来气,想到贪官搜刮民脂民膏我就来气,我除了生气愤愤不平,我也没有别的本领,我不能抓贪官,但可以偷贪官,还有把有钱的人钱分点给自己用。想着想着我的肚子又想饿了,现在解决肚子的饿是个大问题了,也无心去瞎想瞎琢磨了。

    我从大运河一号桥的石拱里出来,就看见阳光普照了,手里还有点钱,买了一瓶凤凰泉啤酒,又买了老三样,一袋花生米和一包榨菜和一包辣条,准备回石拱桥里一边喝啤酒一边吃东西。

    当我喝着凤凰泉啤酒,津津有味吃着花生米的时候,我的思想是最活跃的,我如果和为文哥一样文采飞扬的话,我可以写个类似史记的神偷记。或者写个福尔摩斯侦探集,专门抓小偷的。福尔摩斯侦探集我想买,我一直还没有舍得买,怕看不明白还浪费了吃饭的钱。

    但偷一个大贪官,光有一种非凡的勇气还是不够,还需要有详细周密的计划和过人的聪明智慧,现在首先要知道一个事情,这苏北小城,到底谁是最大的贪官呢?连这个被偷的对象我都搞不清楚,我何谈下一步行动呢?

    经过喝一瓶啤酒时间的胡思乱想,我觉得偷贪官这事情还是不靠谱,又回到原来的想法了:“还是先从有钱人下手吧!这样保险点安全点,而且贪污的钱不一定放在贪官的家里,也可能藏在一个我无法找不到隐蔽的地方,有钱人则不同,都爱把钱放在明面上,让人知道他是有钱人。”

    我突然想到3号别墅女主人,从我知道3号别墅女主人是我为文哥的知己朋友以后,我有点后悔偷有钱人家了,或者说3号别墅女主人根本不是有钱人,只是有钱的人老婆,也是被丈夫虐待苦命的人,从3号别墅女主人我看出来了,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烦恼和苦痛,和有钱人过日子未必都是幸福的。

    我就是这样每天胡思乱想,不知天高地厚的晃晃悠悠的过日子混日子,我有时候想自己做贼何时是个头呀,我想快速离开小偷这个行当,我这人能要上一口饭吃,我就不会偷。总之我到了十八岁我不会再做贼,我可以自谋职业,这个世界就饿不死我了,我有手有脚,等我到十八岁吧,那些店主和工地老板就找不到拒绝我生存的理由了,史为金也就不能以童工的理由搪塞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