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未時准时开庭,师爷呼叫:“原被告及各位证人全部到庭。”
原告、被告及其证人全部进入堂前跪下。
审判官说:“把樊忠厚公坟墓碑抬上来验证。”
众衙役说:“是。”
众衙役把一块麻石墓碑抬了进来。审判官和师爷走近验证,发现石碑上雕刻有“七世祖樊公忠厚之墓”字样。
两人默然回到审判桌前无语,师爷在审判官耳边说了一通话,谁也听不清。
突然审判官大变脸说:“原告被告争坟山一案,我也难分别,现在本官想了一个办法立现分明。师爷把烧红的铁靴拿过来。”
师爷答应一声,马上用铁钳把烧红的铁靴丢在地上。铁靴红彤彤,正冒着青烟。
审判官说:“谁敢穿这隻铁靴,呖山嘴的坟山就是谁的。”
原告方吓得连看也不敢看。
被告方代理人仕埙奋然站起说:“江山易改,祖骨难抛。我是忠厚公五代孙,我穿。”
他随即脱下鞋袜,正准备穿上烧红的铁靴时,被审判官拉住说:“别穿,别穿。这坟山是你樊家的。
不过我与你商量一件事,就是坟山判给你被告方,诉讼费由原告负担。但要求你被告方不再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
仕埙与仕起商量了一下,表示同意审判官的意见。
审判官最后宣判:
“1、龙门砺山嘴莲形坟山及樊忠厚坟墓属于被告方。
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原告承担。
3、被告不追究了原告的其它责任。”
审判官问:“原告对此判决服不服?”
原告说:“服。”
审判官问:“上不上诉?”
原告回答:“不上诉。”
审判官问:“被告对此判决服不服?”
被告仕起说:“服。”
审判官问:“上不上诉?”
被告答:“不上诉。”
这场官司以宁州樊氏胜诉而告终,伯言、伯镇带领众人回到家中。他们首先向母亲德英报告这个胜诉的好消息。
伯言说:“这次官司胜是胜了,但我心里有些疑问解不开。你说上午本来很顺利,我方证据齐全,而对方根本没有证据。
这本来很好判的案件,下午审判官突然变掛,要穿什么烧红的铁靴,谁敢穿谁胜诉。
这不是胡乱判案吗?我们人证,物证俱全还不如一只铁靴。假设都不敢穿,又怎么判呢?”
伯镇说:“算了吧!二哥。只要官司胜了,追究那些事干什么?
这次功劳最大的就是仕埙,烧红的铁靴,他眉头都不皱一下,脱下鞋袜就准备穿。不是审判官拦住,他真的会穿。这种气势把全场人都震住了。”
伯言说:“镇弟别这么夸他,他会骄傲的。”
樊氏族谱载:
仕埙,讳循礼,行海三,郡庠生。生明洪武庚午七月二十四,殁明天顺甲申十一月二十,葬平
江县龙门枥山嘴巳山亥向。
行实:
公性刚介,直言是非,不避铁钺,乡邑咸服 。
娶王氏,王经历女,殁葬戴洞上道院丁山癸向。
生子:明、华、巡、美、錀。
仕埙死后,准葬枥山嘴忠厚公墓侧,永远培伴忠厚公。族人认为这就是对仕埙公的最高奖赏。
德英老泪纵横地说:“用德呀!你听听,你听听。我们樊家不仅官司胜了,而且厉练了仕起、仕埙这一批后生家。你在天之灵就安息吧!
你的临终嘱托已完成两项了,只是那寻找克洪公等亲人的事,还要些时日,恐怕我是看不到了啊!”
伯言说:“母亲,你别伤感了,要注意身体啊!”
伯镇说:“母亲,你不会有事的,你会长命百岁的。”
德英说:“别讲漂亮话了,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最近晚上经常梦见你父亲,我想他在那边想念我哟,我已七十二岁了,我知足了。”
无论两个儿子怎么解劝,德英总是沉浸在对丈夫用德的怀念中。
德英在明永乐甲午年二月初十日过了七十三岁的生日,儿、孙、層孙都来敬酒祝寿。
她看到两个儿子,十二个孙,三十一層孙。心中喜悦,开怀大笑,就多喝了两杯酒。
从此却卧床难起,至十月十九日去世。子孙哭声震天动地,是啊!这么好的祖妣谁舍得哟!
伯言、伯镇兄弟为母亲做了七天七晚大道场,超度亡灵,愿母亲含笑九泉。
樊氏族谱载:
樊用德娶那氏德英,长潭那千户之女。生元后至元丙子二月初十日,殁明永乐甲午十月十二日,葬平江大陂与扬氏祖妣同处。
生子:坚、言、镇。
有孙悼念曰:
苍天垂帘,大地抽泣。
儿孙心碎,亲朋洒泪。
幕阜俯首,汨河悲痛。
青山无语,泉水哽咽。
祖母仙逝,鹤鸣低头。
音容宛在,母仪千古。
儿孙满堂,回天无力。
又有诗曰:
祖母一别痛晚秋,凭栏提笔恨不休。难留西边雲飞去,滚滚汨河泪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