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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 章 鹰翔细说参客和人参种类

    “林公子,你的脸色怎么这么白呢,是不是像姑娘家抹了粉的呢?”纪韵曦看着林峰紧张的模样,嘴角带笑的揶揄道。

    林峰这时正咬牙压制着肚子里面的翻江倒海,好像没有听到她的话一般,心里暗自奇怪,“怎么这个丫头好像没事人一样?船这么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的,好像都要把我的五脏六腑都要翻过来了,可她却像一点感觉都没有……”“啊,我知道了!”纪韵曦眼珠一转,忽然一声欢呼。等到林峰和鹰翔都疑惑的望向她时,她才故作神秘的凑到林峰耳旁,斜睨着他,拉长了尾音小声说道:“我听说,是有一些男人喜欢在自己脸上涂脂抹粉的……那就是……就是恋童!咯咯咯……”话一说完,她猛的一下蹦开,掩嘴得意的连声娇笑起来。

    “你……”林峰此刻除了鼓着眼睛瞪着她以外,还真拿她没有办法。

    毕方飞在空中,船只的摇晃根本影响不到它,看到林峰这个老是欺负自己的“坏蛋”吃瘪,它比什么都高兴,“是咯是咯,韵曦说的好有道理哦!”

    得到它的赞同,纪韵曦越发得意了。她故意叹息了一声后说道:“哎,我看林公子一表人才,怎么会做恋童呢?哎!”边说着,她还连番摇头,大叹世事难料。

    毕方立刻分外觉得她可亲可爱,于是飞落到她的肩膀,讨好的摩擦着她的嫩脸,亲热说道:“韵曦,你喜欢吃什么鲜果呢?等我们到了岸上,我帮你找,我可会找好东西吃了!”

    自从站起来以后,纪韵曦随着船身的晃动,在船舱内狭小的空间里,好像舞蹈般轻盈的移动着,以保持住身体的平衡。这时她感受着毕方的“献媚”,禁不住伸手替它梳理着羽毛,瞟着林峰问道:“那……那你找到了好吃的东西,不给你的主人吃吗?”

    “哼,不给他吃!”毕方在纪韵曦的肩膀蹦跳了两下,不自觉的伸翅抚摸着的小圆脑袋,接着说道:“谁叫他总是敲人家的脑袋呢!就我们吃,还有鹰翔,让他看着,馋死他!”

    “毕方!”林峰再也忍不住,粗声粗气的说道:“好你个小鬼头!哼,平时好像都是我找好东西给你吃吧!好啊,现在你这小鬼头逮着机会报复我,是不是?”

    “这……”毕方想想也是,不禁有点后悔自己的话说得不妥,可它一时又下不来台,犹豫着偷眼看了看好像怒气满脸的林峰,不知有什么方法可以补救。

    看着他们这样逗趣,鹰翔在一旁觉得身体的不适好了许多,及时的微笑插口问道:“刚才那铁面判官本来要宣布‘飞鹰大盗’的真身的,可被接连而来的意外所打断了。你们说,他会认为谁才是真正的飞鹰大盗呢?”

    “是啊,是啊!”毕方逮着这个机会,振翅飞到了林峰的肩膀,似乎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矛盾般顺口问道:“林峰,你最聪明了!你说,谁是‘飞鹰大盗呢?”

    林峰转脸瞪了它一眼,顺势接受了它的奉承,也不再追究它的“过错”,皱眉想了想后,摇了摇头,“记得那时‘铁面判官’好像把握很大的样子,可是我还真猜不出来……”“哼!照我看啊,一定是那个与鹰翔长得很像的人!”毕方急忙表达自己的观点。

    “恩,不错!”纪韵曦的注意力被鹰翔顺利的转移了过来,附和着毕方连连点头,“我看那家伙长得就像一只鹰,而且看他花钱那么大方,说明银子来得一定很容易!”

    林峰渐渐习惯了颠簸,感觉稍微好了一些,此时好像与她抬杠似的开口说道:“那可不一定!我听说,从关外来的参客都是这样的,出手阔绰,银子花得象流水似的!”嘴里这么说着,他的目光追随着纪韵曦曼妙的“舞姿”,心里暗赞不已。

    纪韵曦原来并没有见过参客,也不能确定他说的是不是真的,闻言不禁语塞。

    鹰翔在一旁沉吟着接口说道:“要说关外的参客呢,只要是能进关来游玩的,大都囊中多金,而且为人都豪爽无比,几十两银子在他们看来真不算什么!”

    纪韵曦可能是有点累了,不自觉的又坐回到林峰的身旁,惊异的问道:“哦?那他们到底是做什么的,银子又是哪里来的,怎么会这么容易赚到手的呢?”

    鹰翔轻轻一笑,倒没有说她孤陋寡闻的意思,接着她的话头解释道:“所谓‘参客,就是对到关外长白山采人参的人的称呼。呵呵,纪小姐,你别看他们花起钱来如流水,可这钱赚起来可不容易啊!”

    “哦鹰翔,你快说说,他们是怎么做的呢?”林峰饶有兴趣的要求道。

    “呵呵!”鹰翔一笑后继续说道:“好多年前,我听说长白山出了一个千年参王,于是跑去碰碰运气,与一些参客一起待了一段时间,大致知道了他们的银子是怎么赚来的……哎!”话到后来,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摇头叹息了一声。

    “快说说,快说说!”纪韵曦同样被他勾起了兴致,飘身坐到了他的身旁,一双明亮的眼睛紧盯着他。

    鹰翔沉思了片刻,想来是整理好了思绪后,才开口说道:“这‘人参、貂皮、鹿茸’,向来被称呼为关外三宝。野参有多种,普通的称呼为常参。还有异种参,花叶都与常参不同,非常稀少,人要是吃了它可以延年益寿。这样的参拿到权贵之家,自然价值巨万……”“这样啊!”林峰听到做参客如此有“钱途”,两眼顿时发亮,“什么时候,我们也到长白山去,挖上几十棵这样的人参,那我们不发财了吗?”

    “切!”毕方见他说得如此轻易,不禁扭过小圆脑袋嗤笑了一声,“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情!”

    林峰并不理会它,把身子往前移动得更加靠近鹰翔,“你说,这行当很难做吗?”

    鹰翔含笑看了他们一眼,接着说道:“不错,这行当的确很难做的!首先,野参大多生长在长白山里。那里山势奇险,峭壁千丈,再加上猛兽成群,还时常有怪异的事情发生,一般的参客大都不敢深入其间……”“哼!”林峰一听只有这点难处,嘴角挂上了久违的坏笑,斜眼瞅着毕方说道:“不就是一般的猛兽吗?嘿嘿,我们的毕方可是神鸟啊,怎么会怕它们呢……”“林公子!”纪韵曦嗔怪的白了他一眼,“你别老是打断鹰翔,让他接着说啊!”

    “这……嘿嘿,鹰翔你接着说!”林峰捏揉着下巴,脸色有点泛红。

    “呵呵!”鹰翔轻笑一声,并没有节外生枝,而是又接上先前的话题说道:“其次呢,野参都是年代越久远,就越珍贵,价钱也就越高。可是,这样的参往往都有了灵气,其茎叶即不复存在,白天根本都看不到。只有到天晴气朗,明月当空的夜晚,这参才会在地面上发出绿色光芒。最奇妙的是人只要过去,这绿色光芒就会熄灭,采参者无法确定它具体的位置,穷搜劳而无功。只有那些知道方法的老手,才会在发光的地方插上一个标志,到白天的时候再去挖掘,往往都有几分可靠。不过,这样的灵物多生于奇险之地,有明知而不可得者十之八九,因此采参者往往徒呼奈何,无功而返。至于说那些有了千年以上气候,已经能够变化、乘风万里、夜移数地的参王,他们更是无缘见到了……”“像你说的,要是这样能挖到上好野参,就可以拿到大地方去换大钱了吗?”纪韵曦接着追问道。

    “哎,要说挖到了野参,能不能换到银子,则还要看参客的本事和运气啊!”鹰翔叹息着答道。

    “哦,那又为什么呢?”纪韵曦不解的问道。

    鹰翔回望着她纯净得好像没有沾染尘世中杂质的双眸,黯然答道:“因为按照惯例,人参是野生的,是上天赐予的,所以在参客采到了野参还没有到参客聚居的参营之前,人人都可以抢夺。这样一来,参客采到了上好野参的同时,也可能惹来了杀身之祸……”

    “这也难怪那些参客有了银子以后,才这样花呢!”知道了他们银子的来之不易,林峰不由的收起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