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宣王(公元前350—前301)时,某天齐国老艺术家犊沐子正背着柴走路,突然碰见一公一母两只野鸡在他面前秀恩爱。他很愤怒地骂了几句,仰天长叹:“连鸟都有媳妇,我却没有!”援琴而歌以自伤,名为《雉朝飞操》。
其实,像犊沐子这样的老光棍,在古代绝不是少数。
齐桓公(前?—前643)曾去农村微服私访,见一老头,问:“你是不是老光棍啊?”
“不是!我有三个儿子呢。”
“为什么你家里没有别人啊?你的儿子都到哪里去了啊?”
“出去打工了。”
“那他们都成家了吗?”
“当然没有啊!正是因为娶不上媳妇,才出去打工。要不出去打工,就没有钱,没有钱,就娶不上媳妇。为了娶媳妇,所以才打工。”
齐桓公听后很伤心,回去问管仲怎么办。
管仲说:“臣闻之,上有积财则民臣必匮乏于下,宫中有怨女则有老而无妻者。”指出这世上若有一部分人妻妾成群,就有另一部分人单身的基本事实。齐桓公顿悟,把部分宫女放了出去,以缓解普通群众结婚的压力。
然而,君王后宫里的宫女,也就几百、数千人,就算是上万人,也仅能解决一小部分婚嫁问题。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上永远都会出现婚姻挤压现象。
所谓婚姻挤压是这样的:女性外嫁,则必然会找物质条件好的地方,逃离很贫苦的地方,即所谓“上流”“上跨”,此之谓“梯度挤压”,是人之常情;贫穷地方的女性数量较少,男性数量较多,男方需要付出高额彩礼,男方家庭受到女方家庭的“性别挤压”。本地区富裕者对经济困难人士,则有“竞争挤压”。
造成婚姻困境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就是婚姻挤压及贵男贱女习俗。
明清时期,许多地方的男女比例到了惊人的2∶1。即便不出现挤压情况,也有至少一半的男性要打光棍。之所以有人说古代男人都有三妻四妾,是错误地理解了多数人的身份。无妻者多贫困,并没有发声渠道,也就没有后代,留不下太多历史痕迹,随着时间的流逝,就连声音也消失了。
许多时候,女家嫁女可以向男方索取高额的彩礼,那么,生女岂不是得利很多?为什么古人依然不愿意要女儿呢?
明万历年间,浙江兰溪知县庄起元在《上李按台初入境条议》中指出:“缙绅之家,重于嫁女;编氓之室,艰于娶妇。往往不愿生女而愿生男,取始生之女多溺之于水。”家庭条件稍好的,嫁女儿非常爱面子,会花大量金钱在不必要的地方。普通民户更是喜欢攀比,妆奁花费相当高昂。而男方则要依据对方给出的嫁妆付出更多彩礼。实际上造成了严重负担,总不能说双方都借贷结婚,是有一方得利的吧?
“询之,谓嫁奁之捐费,遂至灭命以戕伦。”果不其然,为了置办妆奁,要更多保障,双方开始了资产竞赛,理论上,被索要的巨额彩礼要进入女方家庭,而女方携带的嫁妆应当始终属于自己,完成财富转移。
但实际上这整个婚嫁氛围是不对的,由于这一系列过程是要花钱的,最终还是会落到具体的人身上。普通人根本负担不起婚嫁的花销,没钱就要赊借,就会负债,有人索性不结婚,以至“金衢之门,无妻者半”。
在清代,甘肃的婚嫁费用尤其高昂。“军贫者多无妻”,巡抚李昆核实各卫,得有数千个大龄光棍,于是资助他们,让他们娶媳妇。
安徽的光棍也多,徽商程德容发家以后,考虑到“族多鳏,弗克构(媾)”,于是“移橐中装为婚费,且使授室”。他把赚来的钱拿出来为族人娶妻,避免本族衰落。
与普通人婚姻困境相对的,是“士”这一阶层妻妾成群的现象。
古时,官吏、官商、生员,通常都能娶两到五个妻妾,有些富甲一方的大户,可以娶十几、几十个妻妾。这种差异非常明显,许多年前,我做某家族明清族谱时,突然看见有个人有五六个老婆,这才注意到旁边的备注,原来是个监生。
这种人在普通村庄并不常见,大略每三十年会出现一两个。足以见得,三妻四妾只不过是少部分人才会有的特权。现如今实行的一夫一妻制,更多的是为普通的男性着想。
民间男多女少,无妻者半,但奇怪的是社会上依然出现了大量守寡的女性。
宋代以前,女性改嫁的现象还是很普遍的。然而南宋以后,人们的贞洁观已然十分严苛。婚嫁过程中的高昂付出被视为“买断”女人的未来,女人便是没有自由的。社会对女人的规训与要求越发严格,现在的人看了是有点无法理解的。
许多烈女和孤身养育孩子的寡妇,都会被载入史册。而长寿寡妇,是获得贞节牌坊最多的群体。
一般来讲,富人婚姻中的男女,年龄是有差距的。有时候男方过世,女方也才二十七八岁。有的则是丈夫在婚前去世,女孩一时糊涂,还没过门也去守望门寡。青春漫长,这些女孩却只能独守空房,平时的工作就是侍奉别人的父母。
民间有寡妇捡豆子(或铜钱)的故事,这是因为妇女绝经前轻易不能外出抛头露面,相当于被房门隔离几十年。她们平日里极端苦闷,为了缓解抑郁,便在夜里撒一罐豆子,再把豆子一一捡起来。捡完了,精力也就消耗光了,就能睡着了。
寡妇的生活如此凄凉,旁人也不会因此放弃对她们的“严格要求”。社会风气越是保守,人们就越能发挥邪恶的联想。吃人的礼教,使全民出现了变态的情绪,礼义廉耻,全都抛诸脑后。但现实却不管那些,很多地方催生出“抢婚”的习俗。如浙江丽水的松阳县,“虽其良族,亦率以抢婚为常事”。哪怕是遵纪守法的良善家族,也开始参与抢婚。明明是别人娶媳妇,有人半路上直接给抢过来,先把事办了再说。这也是一些地方会在凌晨的时候悄无声息、熄灭灯火送婚的原因。
为了从根本上整治抢婚的恶习,许多县官会发布政令,严禁抢婚,也不允许民众淹死女婴。自然地,县令们知道光靠嘴说没用,除了惩办违法者,还设立了“育婴堂”。此类育婴堂在中国有很悠久的历史,历朝历代都有设置,目的是收养大量被遗弃的女婴,当然其中也有部分男婴。育婴堂的经费由官府拨给、士民捐赠,招聘“贫家妇之肥健有子愿为乳母者”当乳母。每月发六钱银子作为基本工资,考核婴儿的肥瘠来定绩效。
三年之内,这些弃婴听任士民收养。和乳母产生感情的幼儿,可以让乳母带走。如果没人收养,到五六岁时,就依据小孩资质高下进行考试。聪慧的请蒙师教学,将来读书、做官,回馈乡里。女孩则学女红针线,也教她们识字。最愚笨的那些,就在育婴堂从事洒扫工作,长大了的女孩就嫁给平民。育婴堂所要的聘礼不多,但也不少。钱归堂中使用,设立会计,“凡男女之出入,银钱收用以及日用纤悉之事,无不检点”,保障育婴堂的正常运转。
如今社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人们也可以较为从容地选择自己的生活。选择更多,重要的是不使自己坐困自设的囹圄。毕竟青春一去不复返,人生最好是相见。
愿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