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歌盯着那一大盒玉容膏,沉默许久,才对掌柜行了一礼:“麻烦阁下为我出售,我可以给一成分润。”
“不必给这么高利润。”掌柜平静道,“大小姐对我儿有恩,又与我定下契约,且一次性支付了足够的保管费用。”
“若您打算要现钱,我立刻就可兑换。”
沈歌缓缓点头,许久不语。
等掌柜将存单递给她的时候,她却没直接接,反而轻声问:“您很熟悉刘小姐。”
掌柜依旧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有语调透着一点怅然:“我是夫人一手提拔,又看着大小姐长大。”
“我女儿就是大小姐的伴读,十八岁后,也被大小姐提拔去当账房了。”
沈歌听到这里,心中一跳,忍不住问:“那您知道,如何才能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刘小姐那样的教育吗?”
掌柜用奇异的眼神看着沈歌,半晌方道:“没办法。”
“三百万,都不行吗?”沈歌声音很轻,却透着无与伦比的坚定,“将三百万统统砸进去。”
掌柜叹道:“沈小姐,你拿着三百万,去南都边缘,可以买三百平方尺(约3333平方米)的房子。”
“或者连门市带住处,250平方尺(约27平方米)的铺面一体。”
“若只是房子,你和女儿住一个单间,剩下六成的空间,可以搭四个三人上下铺,每个床铺每个月收一百块租金,保证第一天就满员。”
“若你有一门手艺,打算开店,那更好了,招募店员只需要包吃包住,晚上将桌子一拼,让他们睡在上面,还能护卫你们。”
“这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房子和店铺,都是能留着传家的。”
“再去学门手艺,厨娘、理发、算数……这日子不好吗?何苦要去赌毫无希望的未来呢?”
沈歌苦笑:“传家,真的能传家吗?”
她祖母就是这样,有一套房子,然后招了个女婿,框框生了一大堆孩子,结果劳累一生,子女还个个都盯着父母的劳力和房子。
帮这个带孩子,帮那个带孩子,累出一身病,落了一堆不是。
最后为了抢这套房子,全家人撕破脸皮,往昔的骨肉亲情不剩半点。
她父母凭着她双胞胎兄长的死,成功获得了祖母的愧疚,将房子赠予。
其他叔伯姑姑们只能另谋出路,出嫁、入赘……不一而足。
等到了他们这一代,兄弟姐妹幼时尚可的感情,等年纪一大,各自成家,有了孩子。
哪怕不为自己,为了房子,也开始了算计。
穷人家没多少值钱东西,大家盯着的,还是这套房产。
若不是日子太穷、太苦、太看不到希望,一起长大的兄弟姐妹,也不至于为了三十万就丧尽天良,将她当包袱扔掉还不算,又盼着她死。
她恨他们,又可怜他们。
穷好像能磨灭一切,包括亲情,包括往昔。
回首前路,沈歌发现,她祖母,她母亲,一生都在劳作,从不停歇,却好像什么都没得到。
她怎么忍心女儿走她们的老路?
再说了,南都敢于租房子给外地人的房东,都有个特点,就是他们世代居住于此,街坊邻居往往沾亲带故。
这就导致,哪怕外人入住,他们也不害怕被谋害,吼一嗓子就有人来看热闹。
而房客知晓房东是本地人,亲朋好友就在旁边,也会顾忌几分,不敢随便动手。
若沈歌真买了房,招募出租,或者招聘店员。
看见她们孤儿寡母,铁定会有人生出坏心。
除非她愿意在家里附近买房,让亲戚朋友相帮。
但自家兄弟姐妹面对那三十万的表现,尚且让人心寒,如今房产在手,他们究竟会帮她,还是吃她,这还用想吗?
可搬到其他地方,又是女人带着一个漂亮女儿,还必须要开店或者租房以养活她们母女,安全实在不能保证。
除非找个附近的人成婚。
但成婚……
且不说夫家图谋家产的极大概率。
就说沈歌自己,也是不愿的。
她从小就因为相貌在小巷中鹤立鸡群,备受骚扰,又因为这几年的遭遇,整个人都产生了病态的心理。
她从来不敢单独走路,怕被人拖进小巷;
她去盥洗室的时候,必须挽着人去,怕坏人在外面堵门;
她睡觉的时候一定要将刀垫在枕头底下,怕被人破门而入。
沈歌知道,自己的心理肯定不正常。
她把所有的男人,尤其是陌生男人都看成了加害者,随时随地有可能将她凌辱。
但她从小到大遭遇的那些危机是真的,她在这段婚姻里遭受到的暴力也是真实的,她比谁都要明白男女先天的力量差距。
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关在一个房子里,这对女人来说,简直是最可怕的赌博。
你的安危完全取决于他的想法。
只要他想要制住你,想要凌辱你,就完全可以用暴力达到目的。
先将你打得头昏眼花,无力反抗,然后只能任人宰割。
“我不敢。”沈歌轻声道,“我不会再结婚了,我也不敢让我的女儿随便就和陌生男人共处一室。”
她能离婚成功,不光是因为她有拼死一搏的勇气,也在于男方色厉内荏,又快年过半百,身体再走下坡路,加上饮酒无度,身体早空虚了,不能完全制住她。
要是换成一个二三十岁的壮年男人,一时上头,是真的有可能夺下她手中的刀,反过来把她杀了的。
沈歌知道,掌柜是好心。
但掌柜成刘家旗下如此重要分号掌柜,很大概率是“家生子”或者“家臣”出身,不是他们这种手停口停的底层之家。
就算是,男女之别,也让男人无法感同身受,女人对自身安全的恐惧。
“我不知道什么路才是对的,但我知道,什么道路没有出路。”沈歌轻声道,“祖母、母亲和我,已经用自己的一生,证明了这点。”
“这几天,我时常在想以前。”
“刘小姐对我说了那么多,句句都对,句句都有道理,我也不是不认同,我甚至都听进去了,牢牢铭记。”
“可我还是将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塌糊涂。”
沈歌说到这里,眼中有了泪光,却仰了仰头,逼了回去:“但我又清楚,只要我还是曾经的我,再多的提醒也无用,我依旧会做错误的选择。”
“因为我没有能力看清前路,更没能力挣脱。”
“就连我能想到这些——”沈歌努力让自己微笑,声音却有点颤抖,“都是因为认识了刘小姐。”
“换做我妈,她只会叹息,这就是命,要认。”
沈歌不怪自己的妈妈。
小老太太用瘦弱的身体庇护她们母女,直到快死了,还希望用“遗言”唤醒子女一两分良心。
如果沈歌没有遇到刘菁,她或许也就认了。
穷人的命就是这么苦,要忍,要熬,要认。
但沈歌没办法忘记那句“她们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你”。
倘若世家的女儿,和她们这些穷人家的女儿一样,都是获取利益的工具,都转瞬可以被冷酷处理。
那她们之间,确实没什么不同。
“我可以认命,但我不愿告诉我女儿,你天生就该是这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