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去米奇斯塞特夫神庙?”
缇娜猛然站起,眼神中满是诧异,随后便转变成了委屈。
“你”
“停!我先说明啊,我真没把握能搞到蔚蓝山峰,在这的这么多天,我也已经思考过了,探索遗迹什么的,我还真没什么自信,但如果让别人去探索,然后再动手抢夺的话,我又没有自信能够搞定持有‘蔚蓝山峰’的人,所以咱们的合作告吹。”
“我”
“我知道你想说啥,就算只剩下你一个人,你也会想办法拿到这把武器的。醒醒吧,你要是有这能力,直接去前线搞定敌国的军队不是更好吗,再说了,你要送死我不反对,但你不能害了我的好邻居啊!”
我把图丽莎拎了起来,这家伙自从变成傻子后,每天都是笑呵呵的,乐观的不像个吸血鬼。
“你看,要不是你,我可怜的邻居也不至于变成傻子,虽然她原本也不怎么聪明,但好歹还知道抓老鼠吃,现在她连抓老鼠都不会了,你是不是得对她负责。”
缇娜愣了一下,随后尴尬的提醒我,图丽莎现在依然会抓老鼠。
恩,这我是真的没想到。
我扭头看向图丽莎,发现她智慧的双眼里除却满满的天真外,还隐约透露着“老鼠真好吃”的奇妙想法。
(?д?):“你是咋从眼神里看出这句话的?”
“咳咳,反正我话说到这了,你走不走是你的事情,反正我是准备走人了。”
我给缇娜下达了逐客令,随后丢给她了个保险柜,这是我从巴尔博城的奴隶商人手里抢来的,到现在我都没找到打开它们的办法,刚好留给缇娜,给她当作路费。
眼看我要离开,缇娜又赶忙追了出来。
我本来以为她还想留下来,但她却问了我另外一个问题。
“你是不是想要去竞技场营救那里的奴隶?”
说实话,并不是。
我已经察觉到了,有人在暗中算计我,虽然我并不清楚对方的目的,可我也不会傻乎乎的就这么跳进去。
当然了,这并不是关键,但凡能奴隶起义有成功的可能,我是真的会去赌一把。
可我找不到能够让这些人活下来的办法,与其费时费力给那些倒霉蛋们一个虚假的希望,我还不如趁机捞点好处。
反正城里人现在关注的重点都在竞技场这里,就算是有贵族遇到袭击,一时半会的也不会引起太多人注意。
上城区有那么多贵族,不打劫一番,实在是对不起我自己。
打劫的事情我是不准备跟缇娜说,但不去营救奴隶的想法,就算告诉她也没什么问题。
“救那些奴隶又没好处,我才懒得去。”
缇娜微微皱了一下眉头,随后再次开口。
“这是一个陷阱,我知道你已经看出来了。”
那不是理所当然!你都能看出来,我岂会看不出来?
我用看傻子的眼神瞅着缇娜,但她并没有搭理,反倒是继续直视着我的眼睛。
“所以,别犯傻,好吗?”
她在说啥?难道是觉得我会去救那些角斗士?我刚刚不是说了不去了吗?
难道她刚刚没听清?
要不我再说一遍?
“放心,我都说我懒得去了。”
缇娜依然皱着眉头,似乎并不是很相信我这句话,她在犹豫了一会儿后,再次告诉我,她会在米奇斯塞特夫神庙等我。
莫名其妙,我只是想去上城区打趟劫而已,为什么搞出一副生离死别的表情?
看着缇娜离去的背影,我无奈的耸了耸肩,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刚好看到了背上行李的女战士母女。由于她们本来就是要去米奇斯塞特夫神庙朝圣的,我在让缇娜离开的时候,顺路带她们一程。
虽然我们也不算熟悉,但好歹是同行过一段路,我便朝她们道了个别,但她们俩的反应却大的离谱,直接朝我鞠了一躬。
“对不起,因为酒馆里都说这么说的,大家都在说,只要侠盗出手,那些角斗士就能得救了,我们没想那么多,还以为这对你来说会很容易的。”
小丫头的眼中满是愧疚,止不住的跟我道歉。
“那什么,我真没打算去搞奴隶起义。”
“真的吗?”
“废话,我是强盗,又不是圣武士,顺手帮帮人没问题,专门为了别人去拼命的事我可不会做。”
她们俩诧异的看了我一眼,有些失望,但又有些庆幸。
“对,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我们不怪你。”
“你原本就没资格怪我,你跟你妈妈还欠我两条命!”
我抬手就想给小丫头再来个脑瓜崩,小丫头吓的连忙闭上了眼睛,看到她可怜兮兮的模样,我便改成刮了她的鼻子一下。
“拜拜啦,小帕鲁。”
“帕鲁是什么东西啊!我叫莉帕!”
“哈哈哈~”
我笑着跟两人告别,随后便准备离开,但我刚走了两步,又转身走回了缇娜的营地。
几分钟后,我带着一脸哀伤的诺克斯走了出来。
“哎呀哎呀,刚刚把你给忘了,差点就让你跟着缇娜一块儿离开了,你自己也是的,都不知道出声提醒我一下。”
诺克斯满脸苦涩,一步三回头,似乎很想跟着缇娜她们一起离开。
这我就不乐意了,咋的,这是觉得跟着我混没前途?
“你什么意思,是不是不情愿跟着我?”
“没有!绝对没有啊!老大!”
“真的没有吗?我这个人很开明的,如果你说不愿意,我是绝不会逼你的。”
“没有!我对老大您忠心耿耿啊!”
“真哒?你确定是自愿的?”
“绝对是自愿的啊,能跟着老大您,简直就是诸神对我的赐福啊!”
我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收回了棍子,带着诺克斯回到了原本的住所,让他帮我看着俘虏。虽然我啥也没说,但诺克斯还是向我表明了态度,只要他还有一口气,就绝不会让半个人逃离这里。
跟聪明人交谈就是省事。
等到缇娜带人出城之后,天色也已经昏暗了下来。我微微伸了个懒腰,伴随着我的心念转动,迷雾斗篷便散发出了海量雾气,直接笼罩住了我的身体。
自从与沙漠神裔的那场大战后,我对操控迷雾的的技巧是越来越熟练了,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与当时我服用的大量魔药有一些关系。
伊芙和小不点在大量服药之前,从未碰过我的魔药,所以她们对于葫芦魔药的抗性很差,几乎每种魔药都会展露药性,但我不同,我已经连续使用了好几年的魔药,身体内的魔力回路早就乱作一团,所以即便大量服药,也没能让我的身体产生明显的变化。
有抗性归有抗性,我并非是一点没受影响,每当夜晚到来时,如果我激发魔力驱动迷雾,大量服药的后遗症就会在我身上浮现。
我的头发变长了,同时还变白了。
这很可能是梦魇药丸的影响,因为在我头发变白的同时,我操控迷雾的能力会获得大量提升,虽然这些迷雾并不能造成伤害,也不能让我的迷雾分身动起来,可总体来说还是有提升的。
以前我操控迷雾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在用脚在写字,但现在我却是感觉在用手在写。
(¬_¬):“这还真是明显的提升啊。”
“嘛,总比没有提升的强啊,起码我变成这副模样后,比以前要帅了啊!”
(¬_¬):“但你想要变成这样,必须先用迷雾把自己罩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谁能看到你是啥模样?”
嘶,有道理啊!
我有些沮丧,但对我来说,这种程度的负面情绪来的快去的更快,看着逐渐升空的皎月,我也收起了之前吊儿郎当的模样,眼神也变的犀利了起来。
现在该干活了。